“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暂存区),电商企业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1)跨境电商1210业务模块扩展资料: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电子口岸-海关监管方式9610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2、跨境电商1239模式下通关单是哪个环节出
保税进口海关监管码1210和1239的区别2016年12月6日,海关公布 《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75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当时代码的公告)》,对比下1210和1239监管代码的问题:
首先先把两个通知原文对比一下。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2)跨境电商1210业务模块扩展资料: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举行介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有关政策吹风会。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在会上介绍,《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安排,《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监管的总体原则。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同于一般贸易,主要是满足国内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必须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且仅限于个人自用。
基于这一前提,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二、是统筹考虑促进行业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求,明确各参与主体责任。
例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跨境电商平台须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境内服务商受托承担如实申报责任,消费者承担纳税义务,政府部门需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
三、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通知》在现行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北京等22个新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促进行业发展,也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在税收和商品清单方面的情况,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表示,税收政策调整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调整至2.6万元,今后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机调增;同时,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
二、是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商品清单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到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第二,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以后的清单目前一共是1321个税目。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介绍,目前海关经过多年实践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完整的监管制度,尤其是这次新政出来以后,对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都有明确的规定,质量安全保障等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可以保证通过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品质。
3、(1)进口跨境商品的入境渠道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
1. BBC 保税备货模式
这种是电商商家海外集中采购商品之后,通过国家空运或海运等运输方式入境, 并将海外商品批量储存在国内保税区,消费者下单之后,再根据订单信息为每件商品办理通关手续,电子清关后再进行国内派送。
新政后,保税区红利消失,受到的冲击比较大,但是这种模式下的通关效率比较高,可以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给到消费者更好的体验。 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大型而且品类单一的大型电商企业。
2. 邮政EMS
EMS 的好处是相对较快,也比较稳定。对跨境电商来说比较重要的一点来说, 海关只会对照申报申报单挑选出特殊品类商品货高价值商品来决定是否收税,就 是除了抽查,它基本上是不用缴税的。虽然在价格和服务上优势 不大,但是仍被不少跨境电商所选择。
3.个人物品快件清关
这种模式是国家支持的正规阳光化的清关模式,商品不需要备案,不受正面 清单的约束。而且不用商检,报关流程便捷。新快件系统启用后包裹处理效率还 挺高。劣势是需要提供收件人正反面身份证,需要货物的清单以及境外需要有人能够进行打单贴单操作。税率分为 15%、30%、60%三档,税率并不低, 但仍保留 50 元免征额。如果跨境电商没有能保税或者提供税费优惠,消费者一 般很难接受。《跨境电商卖家六大进货渠道分析》
4.bc 直邮清关
Bc 直邮模式也称保税直邮,是国家主推的一种方式,合法合规,每一票都要缴税,需要进行企业跟商品的备案,并受到正面清单的影响。相比个人物品, bc 直邮税率 11.2%、25.53%就低的多了,税费是按跨境综合税征收,需要 根据不同税率分货来控制成本。
4、进口模式中9610模式 和1210保税模式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1)1210是给入驻保税区(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代码。
(2)9610是给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代码。
2、退税方式不同
(1)1210俗称备货模式,保税仓的商品可以多次先出口,经过监管区,到每月月底来汇总数量之后,再一次性口岸集报,生成一份正式报关单,等于说一个月的量,最后再由跨境电商企业去税局办理退税。
(2)9610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电子商务企业向海外出售的货物以邮、快件等方式运输,分批核放出境,之后定期将已核放的清单归并形成报关单,并根据相关合作机制通过电子口岸将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供给税务、 外汇管理部门,便利电子商务企业办理退税、结汇手续。
(4)跨境电商1210业务模块扩展资料
一、保税物流中心的定义。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二、可以存入物流中心的货物: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三、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四)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五)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B型保税物流中心
5、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的主要模式
1、9610-一般出口模式
一般出口模式(9610出口),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电商出口商品以邮、快件方式分批运送,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企业或平台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
2、1210-保税出口模式
海关总署发布2014年第57号文件,自2014年8月1日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
1210要求开展区域必须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的特殊监管区域,从2013年开始开展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进行,第一批有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前海为前驱,后有福州、平潭、天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发展跨境电商,现在已经是10个试点城市了。
简单来说,商家将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电商企业根据订单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在保税仓库完成贴面单和打包,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物流配送至消费者手中。
优点:提前批量存货到保税仓库,国际物流成本低,订货后立即从保税仓库交货,清关快,并及时响应售后服务需求,用户体验良好。
缺点:使用保税仓库有仓储成本,备货占用资金大。
适用:业务规模大,业务量稳定的阶段。可通过大批量订货或备货降低采购成本,逐步从空运过渡到海运降低国际物流成本。
3、9610-直购进口模式
海关总署曾发布2014年第12号公告表示,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自2014年2月10日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
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小额多单的特点,传统的B2C出口企业主要在物流中使用航空包裹,邮政邮件,快递包裹,快件等。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不包括模块贸易。据海关统计,新增9610海关代码将分开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有利于监管。
简而言之,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电商企业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优点:灵活,不需要提前备货,相对于快件清关而言,物流通关效率较高,整体物流成本有所降低。
缺点:需在海外完成打包操作,海外操作成本高,且从海外发货,物流时间稍长。
适用:业务量迅速增长的阶段,每周都有多笔订单。
4、1239-保税电商A模式
18年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75号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与“1210”监管方式相比,“1239”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同时,区别于“1210”监管方式的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10个试点城市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
6、跨境电商1210模式对商品有限制吗?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上述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
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1210-保税备货模式
1210俗称备货模式,之前获批跨境电商进口试点的15个城市,加上后面22个跨境综合试验区,一共有37个城市可以做跨境进口试点,也就是可以开展跨境进口1210。
之前获批跨境进口试点的城市共有15个,分别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
2019年1月1日,新设的2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分别是: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
1210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7、9610和1210的含义区别和特点
9610是给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代码,1210是给入驻保税区(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代码。9610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吧,一般是在海外仓把网站上个人的已完成订单集中在一起打大包发到国内,入境后申报要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查验放行后转国内快递。1210俗称备货模式,操作起来比9610要简单的多,但目前只能在国内6个城市的B型保税物流中心执行,即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以上是个人对9610和1210的理解。有不对或不准确的请楼下补充。对了,上面是按零售的进口业务来解释的,9610对零售出口业务也试用。
8、跨境电商ERP有哪些功能和模块
打单发货、批量评价、客户营销、仓储管理、财务结算等,可以参考速脉ERP,他们这些方面都做得比较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