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航材
航空材料是制造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等所用各类材料的总称。
航空材料是研制生产航空产品的物质保障,也是使航空产品达到人们期望的性能、使用寿命与可靠性的技术基础。由于航空材料的基础地位,以及其对航空产品贡献率的不断提高,航空材料与航空发动机、信息技术成为并列的三大航空关键技术之一,也是对航空产品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六项技术之一。
(1)进口航材扩展资料:
早期的飞机结构简单,所用的材料主要是木材、布和绳索等;20世纪30年代,飞机逐渐发展成为全金属结构,动力装置则为活塞式发动机,所用的材料也只有钢铁、铝合金和镁合金等。
由于作战迫切需要提高飞机的飞行速度,喷气式发动机应运而生。尽管喷气式发动机的原理早为人们所知,但这种发动机的制造成功,还是在耐热合金出现以后。
2、中国民航都要进口吗?
你是指飞机?还是航材?还是人才?
主力机型绝大多数进口,与之配备得航材也是。当然,还有部分国产组装机型和国产飞机,比如ARJ等,不过这些飞机航空公司几乎都拿来客转货,当货机使用。
3、[编号:55872] 报关单上的征免性质是什么意思?如何填写?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报关单上的征免性质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在这一栏中只需要填上对应的三位数数值代码,这些代码可以查看下面中国海关的规定:
101 一般征税 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
118 整车征税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纳税
119 零部件征 不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纳税
201 无偿援助 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
299 其他法定 其他法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301 特定区域 特定区域进口自用物资及出口货物
307 保税区 保税区进口自用物资
399 其他地区 其他执行特殊政策地区出口货物
401 科教用品 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进口科教用品
403 技术改造 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货物
406 重大项目 国家重大项目进口货物
(3)进口航材扩展资料:
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4、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的集团概况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简称CASC,组建于2002年10月,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并且是中国民航六大航空运输及保障集团之一。公司的前身是中国航空器材公司,1980年10月经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是中国民航系统成立的第一家公司。1995年更名为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2002年10月,民航运输及服务保障企业联合重组,成立了三家航空运输集团公司和三家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作为三家航空保障集团公司之一,经国务院批复正式组建。2008年1月更名为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是专门从事飞机采购及航空器材保障业务的专业公司。近30年来,公司为国内各航空公司购买和租赁飞机计1700余架;进口了数量众多的机场各种配套设施、专用车辆及大型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和校验设备等;每年的进出口总额达20多亿美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近70亿元。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与空客公司和波音公司签订了共计17个批次,采购1169架飞机的框架协议。多次批量采购的圆满完成为降低航空公司采购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深化了中国航材集团公司与各航空公司在多领域的良好合作关系。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成立之后,在继续巩固传统飞机和航材贸易业务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新业务领域,确立了新的愿景目标:“成为航空业界值得信赖的、以航空器材保障为主业的综合性服务提供商。”基于此愿景目标,努力建立集贸易分销与物流、航空维修与制造、航空租赁、地面设备与工程四大业务板块为一体的新型业务体系,获得长足发展,成功实现业务转型。中国航材集团公司将努力发展成为航材贸易、分销及相关物流业务的引领者;航空维修与制造目标细分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中国航空租赁业务的先行者;民航地面设备与工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在全国各地及国外有关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与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厂商保持着广泛的业务联系和密切的合作关系。自1980年以来,公司先后办理购买和租赁飞机1200余架,进口了大量机场配套设施、专用车辆及大型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和校验设备。同国内外民用航空产品制造厂商开展工业合作,对中国民航的对外交流和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公司与波音、空客、GE、罗罗、普惠等飞机、发动机生产厂商合作,在北京建立了大型零备件供应服务中心,开展零备件寄售和送修业务;并同空客公司和普惠公司合作建立航空培训中心和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有效提升产品售后服务,为保证飞行安全和飞行正常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