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药品如何能进入中国市场
生病去药店买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有些罕见病,无法通过常规途径获取的特效药,就需要从国外购买药物。众所周知,通过正规途径从国外进口药物、那么进口药品进入中国步骤流程是怎样的呢?首先,进口商需要有一定的企业资质要求,包括:一、进出口经营权;二、中药材或重要饮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三、《进口药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四、海关无纸化签约、海关企业年报申报、电子委托协议签约(进口办理);五、需要办理批件
其次,需要提交的报关资料有:
1、进口药材申请表;
2、申请人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4、购货合同及其文书复印件;
5、药材产地生态、资源储量、野生或者种植养殖情况、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等信息;
6、药材及来源;
7、由境内具有动、植物基原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县的载有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样品图片、鉴定人、鉴定机构及其公章等信息的药材基原鉴定证明原件。
最后,具体流程如下:
1、进口药品在经过签署合同、付汇并提货后,进行出口报关,通过空运或海运方式送至国内口岸进行进口药品清关,清关后再运输配送至目的地。在货物到达港口之前就需要准备好所有的进口报关资料,否则会产生很多额外费用,并且时效较慢。
2、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依法对申请进行审查,目前已取消对申报材料中证明文件的原件核对,改为网络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类申报材料应当为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材料,其他申报材料应为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材料。
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受理、不予受理等电子通知书。在系统提示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可按照审批结果公告要求,通过邮件寄送或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进口药品报关所需资料
一、 进口药报关 流程1.进口商检。进悄链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口药品通关单》。
2.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段运竖放手续。
药品二、进口备案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需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医疗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产地证、装箱单、购货合同、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样式的全部复印件并加盖印章1. 填写《进口药品报价单》;
2. 审查上述。审查合格后,口岸握大药监局向口岸药检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同时向海关发出《进口药品抽样通知书》;
3. 抽样检查合格后在通关单上注明抽样检查;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等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是进口单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病人可以直接购买国外进口药品吗?
可以直接购买进口药,但需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未经审批的进口药不再按假药处置,但不代表国家容忍假冒伪劣药品。生老病死是无法控制的,谁家没有个病人,而且病来如山倒,有些药物就国外有我们国内并没有,这就让许多人一筹莫展。既然已经研发出了能够治病的药了,那么能不能购买呢?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就提出了这个疑问。
当今时代,互联网发展迅速,国内外学术频繁交流,我国的医疗技术也稳步前进,慢慢站立于世界的制高点,因此,很多医生为了患者病情的需要,会向患者介绍一些针对病情效果较好的确切的新药,但有些新药在我国市场上并没有销售。对此需要服用药物的患者而言,必须经过正规渠道来获取国外药品。那么一般要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第一是本人亲自前往国外去购买药品,第二是联系国外的药商,将药品快递过来。
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处方药都需要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如果想购买当地的处方药,就必须要经过当地医生的处方。而医生通常也是按照治疗周期开药,以保证药品数量合理。所以过海关时应该出示病历等相关证明。而我国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内有明确规定,进出境人员个人自用且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药物是可以在接受海关监检后进入中国境内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直接购买进口药,但是必须要通过正规渠道。而不是像电影里程勇那样通过走私运输,再转手贩卖,这样有可能给其他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当然为如果为了买药要大老远跑到国外,身体状况又不好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国际快递,快件类型可以填为个人物品类。要获得医生的处方后,联系海外的药房,进行快递。这时候我们要了解国家有哪些东西禁止邮寄,在规定范围内,邮寄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自用药品,并通过海关的检查是合法可行的。所以说想要得到治疗,只要通过正规渠道,国家是站在我们身边的。
3、什么是进口药品?怎样识别进口药品?
1.不是中国大陆生产的药品,产地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从外国或港、澳、台进口的都叫进口药品。
2.港、澳、台进口的药品在包装上都标有“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比如止咳药 念慈庵)。从外国进口的药品在包装上都标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比如治疗胆结石的药爱活胆通。
3.在药品的包装上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的是指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比如3粒装的达克宁栓。
凡是进口药品,按规定都必须在包装盒上标明,你仔细看药品包装盒(当然说明书上也有)。
4、科普|进口药品条件要求及详细流程,如何清关?
生病去药店买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有些罕见病,无法通过常规途径获取的特效药,就需要从国外购买药物。众所周知,通过正规途径从国外进口药物,需要清关等一些列手续,那么清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流程又是如何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清关要求和通关口岸
首先,先来看看进口药物的清关要求,我国进口药品管制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确定,其中三十九条规定药品进口,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且安全有效的,档消昌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第四十条规定,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通知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进口药品进行抽查检验。目前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城市有19个,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大连市、青岛市、成都市、武汉市、重庆市、厦门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福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海口市、西安市、南宁市。对于生物制品以及首次在在中国国内销售的药品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指定进口口岸有3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和广州。
除了以上口岸,为了解决边贸药材进口需求,还有20个边境口岸作为中药材通关口岸,由对应的边境口岸药品检验所负责检验,这20个口岸分别是黑龙江省黑河、东宁,吉林省集安、长白、图们、三合,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满洲里,广西凭祥、东兴、龙邦,云南省瑞丽、天保、景洪、河口,新疆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吐尔尕特、红其拉甫,西藏自治区樟木。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海南拟出台一项新的措施,按规定进口药企业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药品进口行扒的口岸进口药品,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须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海关办理通关手机时无须核验进口药品通关单。但该项规定目前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到真正实施应该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除了常规药物,放射性药品进口必须符合我国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用要求,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进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药品进口和清关申请流程
首先,进口商需要有一定的企业资质要求,包括:一、进出口经营权;二、中药材或重要饮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三、《进口药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四、海关无纸化签约、海关企业年报申报、电子委托协议签约(进口办理);五、需要办理批件
其次,需要提交的报关资料有:
1、进口药材申请表;
2、申请人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4、购货合同及其文书复印件;
5、药材产地生态、资源储量、野生或者种植养殖情况、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等信息;
6、药材及来源;
7、由境内具有动、植物基原鉴定桥族资质的机构出县的载有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样品图片、鉴定人、鉴定机构及其公章等信息的药材基原鉴定证明原件。
最后,具体流程如下:
1、进口药品在经过签署合同、付汇并提货后,进行出口报关,通过空运或海运方式送至国内口岸进行进口药品清关,清关后再运输配送至目的地。在货物到达港口之前就需要准备好所有的进口报关资料,否则会产生很多额外费用,并且时效较慢。
2、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依法对申请进行审查,目前已取消对申报材料中证明文件的原件核对,改为网络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类申报材料应当为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材料,其他申报材料应为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材料。
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受理、不予受理等电子通知书。在系统提示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可按照审批结果公告要求,通过邮件寄送或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里,已经晕头转向了,药品进口清关手续复杂,需要提供的资料也很多,普通人很难准备齐全,那么有没有简便一点的方法呢?有人会选择从香港清关,然后再将药物发往目的地。香港是一个自由港,一般进口或出口货物均毋须缴付任何进口关税,亦无任何关税限额或附加税。此外,亦不设任何增值税或一般服务税。清关手续相较内地更加简便,可采用电子报关形式。清关时,只需提供:舱单;扣留通知书副本;提单、空运提单或其他文件;发票、装箱单;其他文件比如进口证、移走许可证等等。虽然流程简化了,但是依旧需要提供很多资料,对于普通人来说,仍然不是那么方便。
相比之下香港济民药业一站式服务就方便多了,省去了资质不够、文件缺失、流程不熟等各种麻烦。济民(香港)医药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采购中心。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药品进出口,一次性进口,临床研究对照药品进口等。济民(香港)医药有限公司拥有香港卫生署批准的牌照,可进口所有种类医药产品,包括比较药物(comparator drugs)、专科医药(specialty medicines)、罕用药物(orphan drugs)、临床试验医药供应、市面缺乏的肿瘤医药、没有注册或没有登记的医药、病人要求的特殊医药(需要医生书面许可证明)、急症医疗需要、救急医药等。公司具有处理药物的拍照,可以存放及批发药物,同时也可为私人诊所、医院、政府机构乃至药房进行采购,还可为病人所需要的药物向政府申请进口。如果急需药物又无法走进口清关途径的人,不妨去香港济民药业寻求帮助,省心省时。
5、外国药品进入中国条件
一、 引言药品作为能实现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等功能的物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基本上各国均会出台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据以对地域管辖范围内的药品相关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我国,调整药品研制、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法律主要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其效力及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兄迟 药品从研制到上市需要较长的周期,其上市的价格也会受到上市前药品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的影响,对于亟需药品治疗疾病的患者(特别是重疾和罕见病患者)而言,因药效或药价而全球寻药的情况比比皆是。前述患者的需求、药品的功能属性和商品属性,决定了会发生药品从一国(地区)流通到另一国(地区)的现象。正因如此,国家对药品的监督和管理也必然须涵盖境外药品入境中国(为本文章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下同)的相关管理规则,明确其法律责任和违规后果。如2018年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其所改编的真实事件就与境外仿制药品入境有关。
本文笔者拟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下的境外药品入境方式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梳理境外药品入境相关的主要法律合规要求,最后对境外药品入境各种方式提出合规建议,一方面,是想回答《我不是药神》程勇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所说的“今后会越来越好的吧,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即目前现状为何;另一方面,期望能让拥有程勇同样助人之心的人以及立足于为患者之需的医务人员、医药企业或机构能了解现行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地帮助到更多病患。
二、 境外药品入境方式和法律监管
(一) 境外药品入境方式概述
基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监管实践,境外药品的主要入境方式有药品进口、个人自用携带或邮寄药品和药品跨境电商等,前述方式均需遵守不同的规定和要求。若对药品进口再做进一步细分,则还可分为常规情形药品进口、临床急需药品进口以及捐赠药品进口。
上述所列举的境外药品入境相关活动,除涉及个人自用携带或邮寄药品境外采购活动外,其余活动均属于受到《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调整的药品经营、使用活动的范围,应遵守《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的要求;与个人自用携带或邮寄药品境外采购活动更直接相关的规定为《海关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二) 药品进口
药品进口作为药品流通中常见的情形之一,是境外药品实现在我国上市的方式。我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明令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即进口药品须经审查批准。按照审批方式的不同,药品进口可以分为常规情形药品进口,临床急需药品进口,以及捐赠药品进口,但无论是哪种情形,均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临床急需药品进口的主要优势在于无需办理药品进口注册。以下笔者就常规情形药品进口,临床急需药品进口以及捐赠药品进口流程和法律监管分别做要点介绍。
常规情形药品进口
概述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64条
[1]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修正)》第3至6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药品颂穗进口到国内,一般需要历经如下环节:
药品进口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要求
就进口药品的主体而言,药品进口报验单位应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否则,对于一般非特殊管制类的进口药品,不予进口备案;对于特殊管制类药品(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不予发放《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
药品违规进口的法律后果
如药品进口企业在前述药品进口环节未依法获取对应的资质许可的,都将面临相应法律风险。以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为例,主要会存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方面的法律风险,此外不排除面临民事纠纷而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1) 从行政责任角度,相关违规企业机构将面临“没收违法进口药品、责令停产停业、最低1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照以及处罚到相关责任人
[2]
”的行政处罚。
(2) 从刑事责任角度,《药品管理野尘卜法(2019修订)》已对以往规则进行修改,不再将“未经注册就进口”的药品界定为假药,而是通过对“未经注册就进口”的药品进行检验鉴定,若经药品检验鉴定之后属于《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98条所定义的假药或劣药,则构成《刑法(2020修订)》第141条和142条所规定的销售假药、劣药罪。若经药品检验鉴定之后不构成《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98条所定义的假药或劣药,但仍可能构成《刑法(2020修订)》第142条之1所规定的违规生产、销售、进口、申报药品罪。
(3) 从民事责任角度,《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144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给用药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即,如药品进口企业违规进口药品对用药者造成损害的,还需承民事责任;而且因药品质量问题损害用药者权益的,一旦受害人据此起诉或主张赔偿,药品进口企业须先行赔付。
由此可见,监管层面在加大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对药品相关企业赋予了更重的责任。
临床急需药品进口
概述
《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65条第1款规定,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修正)》第19条的规定,进口临床急需药品必须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并凭国家药监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批件》办理进口备案手续,一般流程涉及如下4个环节:
地方政策规定层面
现阶段,在《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65条的规制下,相较于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程序,地方层面存在更为优惠的政策或规定。譬如,目前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先行区”)和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已经国家授权,在区域范围内试点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程序,较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程序和规定而言,前述先行区和大湾区的地方行政法规均就临床急需药品进口作出了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的规定,包括:(1)将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的审查部门下放至省级政府机关;(2)满足相关情形下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可带离先行区等。笔者现将相关规定(部分)汇总如下:
规定名称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16日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管理暂行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药监局
2020年3月27日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申报指南》
海南省药监局
2019年4月8日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申报指南》
海南省药监局
2020年4月27日
《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支持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海南省药监局,海南省卫健委,海口海关
2021年9月15日
《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1月25日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粤药监局许〔2021〕64号)
广东省市监局、省药监局等
2021年8月27日
若有关主体拟在先行区或大湾区以临床急需药品进口方式实现境外药品入境、使用的,则须注意有关操作和程序须遵守上述列明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对应实施要求。
捐赠药品进口
捐赠药品进口的概念
笔者理解,所谓捐赠药品进口,是指国外政府、制药企业或相关组织、机构自愿无偿向国内受赠人捐赠药品办理进口备案的活动
[3]
。
捐赠药品进口涉及主要规定
目前我国调整捐赠药品进口活动的直接规定为《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与之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还包括《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修正)》以及《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
捐赠药品进口的合规要求
根据《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捐赠的境外药必须满足如下四个条件:
(1) 捐赠药品应为我国已批准进口注册的品种。
(2) 捐赠药品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须在12个月以上;药品批准有效期为12个月及以下的,捐赠药品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须在6个月以上。
(3) 捐赠药品最小包装的标签上应加注“捐赠药品,不得销售”或类似字样,并附中文说明书。
(4) 捐赠药品不得上市销售,不得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此外,捐赠人应对捐赠药品的质量负责,捐赠时须向受赠人提供药品清单和捐赠药品检验报告。
捐赠药品进口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
捐赠药品进口需要受赠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依照《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进口备案并报送相应的资料,口岸药监局受理后,按照《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逐项核查捐赠药品进口申请资料和证明性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准予进口备案,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同时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并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有关资料。
捐赠药品进口的法律风险
如上所述,捐赠药品进口需要遵循常规情形药品进口注册程序的相关要求,即需为国内注册批准的进口药品。如捐赠药品进口未获得对应的资质许可或未满足临床急需药品进口的要求或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等情形,可能存在需承担前述提及的药品违规进口的行政、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后果。
(三) 个人自用携带或邮寄入境少量药品
一般规定
实施范围
根据《海关法(2021修正)》《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修正)》的规定,个人自用可携带入境少量药品,但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对于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需要向海关申报。此外,个人可邮寄进出境自用且合理数量的药品,但前述药品应为非入境禁止类物品,并接受海关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入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4]
。
实施程序
在个人携带自用药品进境过程中,应携带好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以证明其确因个人身体需要,海关可凭医生有效处方原件确定携带药品的合理数量
[5]
。同时需注意入境药品的税务限值,并办理通关手续
[6]
。
违规风险
如果个人自用携带或邮寄入境少量药品不满足前述实施范围和实施程序要求,根据《海关法(2017修正)》第85条,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有权责令责任主体补缴关税,还可以处以罚款。
涉及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特殊规定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允许携带因治疗疾病需要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可携带数量为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个人在入境时,需要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向海关申报,由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7]
。对能够认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参照有关对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执行,存在无法认定或存有疑义的除外。
海关监管口径方面
[8]
,针对是否自用的认定依据之一为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针对数量是否合理的认定依据之一为处方。
如相关个人或其携带的药品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个人不得携带入境;否则,在法律责任方面,违反规定携带国家禁止进境物品进境的是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涉及医务人员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特殊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针对医务人员携带麻醉和精神药品有专门的规定,允许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境,但应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监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入境时,海关经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
(四) 药品跨境电商模式
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多部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政策文件,使得境外药品通过药品跨境电商方式入境成为可能。一般而言,药品跨境电商模式,是指患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从境外药品经营企业购买自用药品,并运递入境。药品跨境电商模式与个人自用携带入境的区别在于,其药品入境方式主要为邮寄。
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针对邮寄属于个人自用且少量药品(非入境禁止类物品)的直接规定。因而
6、国外的药品怎么辨别真伪?
1、进口药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
、食药监局规定,如果经营进口药的机构不能出示中文说明书,则以假药论处。进口药品需要有卫生部的进口批件或进口通关单以及药品检验报告,这两份证明,缺一不可。
2、注意和保健品相鉴别
药品需要注明“国药准字”才是、食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如注明“国食健字”的是保健品,不能当作药品使用。
此外,药品和保健品的区别,就是药品会列明化学成分及有效成分的含量、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保健品一般没有详细注明上述内容。
(6)国外进口医药扩展资料药品销售特点:
一、市场品牌特点。畅销的、紧俏的、知名的、贵重的药品多为制假对象。随着农村电视的普及,许多广告药品成为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品牌,如哈药集团的“三精”牌,西安杨森制药,吉林修正制药,海南亚洲制药,利君制药,北京同仁堂,北京双鹤药业,从我们查出的情况看,国内的这些著名品牌的药品均出现过大量被假冒的现象。
二、价格特点。假冒药品的市场售价都相对较高,造假活动经济上有利可图,而价格较低的,无利可图的就很少出现假冒。
三、品种类别特点。多为妇科、骨科、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抗风湿的高档中成药,占60%以上;假冒化学药和抗生素占30%以上;其余的为生化药品、进口药品。
四、临床用药特点。在医疗机构所查的假药多为专科门诊用药。
五、与正品相比存在瑕疵。这是假药最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