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不是中国禁止进口的动物食品就是疫区
不是。不一定是疫区,走私冻品也是禁止进口的动物食品,不是中国禁止进口的动物食品就是疫区。走私冻品由于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且在走私入境的运输过程中,因冷藏条件不稳定,极易发生病菌污染和腐败变质,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2、卡乐比产地的东京都,是被列为我们禁止进口的产地吗?
315曝光的是卡乐比产地属于中国政府严禁进口日本核污染区食品,注意,受污染区食品≠受污染食品。只是说有风险,国家有关部门就针对相应地区进行应对措施,降低相关产品的风险。
这跟禽流感的时候捕杀市场所有鸡鸭鹅一样,是一种降低风险的措施。实话说,即使有,按照目前的辐射剂量水平,影响不会很大,不然工厂的工人早死光了。
在该地貌似卡乐比有三家工厂(代号QI,KI的清源工厂,代号NU的新宇都宫和代号R的R&D)。在这里也不敢跟大家说能不能吃,只能说风险不大。手头有存货的,吃完不再买就好了。
(2)禁止进口食品扩展资料:
品牌之最:
①至今唯一采用农工一体化管理:Calbee进入农田直接指导、直接采购,仅北海道就进入1000家农田,确保了高品质的原材料供应链。
②世界最短赏味期:Calbee执着于新鲜,设定业界最短赏味期(赏味期并非保质期,而是指食品最美味的期限)。
③首创先进的土豆存储技术:从温度、湿度、排风等全方位影响原料新鲜的因素管理储存刚摘下的新鲜蔬果。
④首创铝金属蒸镀薄膜5层包装:5层包装技术并充入氮气,全面保持出厂商品的新鲜度。
⑤每一袋薯片可以追溯到土豆栽培记录。
3、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违反了哪条法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法律也规定了,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4、请问食品进口有哪些规定?哪些食品不能进口??
可以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
第二章 食品进口
第七条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前款规定的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第八条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
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注册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企业备案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注册和备案名单应当在总局网站公布。
第十条 进口食品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第十一条 对进口可能存在动植物疫情疫病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高风险食品实行指定口岸入境。指定口岸条件及名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五)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明文件;
(六)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第十三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报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
第十四条 进口食品的包装和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包括格式版面检验和标签标注内容的符合性检测。
进口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强调获奖、获证、产区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十八条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应当逐一列明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检验检疫机构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后,准予备案。
第二十条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本辖区内进口商的进口和销售记录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安全实行风险监测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对进口食品进行风险监测,上报结果。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调整对相关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管措施。
第二十二条 进口食品原料全部用于加工后复出口的,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出口食品目的国(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贸易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第二十三条 检验检疫机构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食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国内进口商、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有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将其列入违法企业名单并对外公布。
5、销售禁止进口的食品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来源:老梁市监论坛
6、疫情发生后禁止进口的冷冻食品有哪些?
一、暂停各类企业进口生鲜海产品,禁止经其它地方转运进口生鲜海产品。现有库存的进口生鲜海产品全部封存,并送当地疾控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作腾库销售。
二、全市各类商场、超市、料理店、海鲜专卖店和冷藏冷冻食品经销商,暂停销售包括三文鱼在内的进口生鲜海产品,存量产品一律封存送当地疾控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作腾库销售。
三、各类市场、餐馆、酒店等经营的生食海鲜、生鲜食品以及冷藏冷冻食品必须追根溯源、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并进行防疫检测,无相关证明文件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和食用,并送有关部门集中销毁。
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要对生鲜和冷藏冷冻食品的生产、运输、加工和销售等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全程做好防疫防污染工作。对生鲜和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场所实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
五、各类市场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即不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不接受体温检测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出现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对体温异常者,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积极做好货源组织工作,抓好生鲜和冷藏冷冻食品保供稳价,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走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引导市民增强个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谨慎生食海水产品。
八、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冷冻批发市场等相关场所的管理和从业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才能上岗。
一、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基本原则,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控制风险为目标,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追根溯源,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重点监管产品和重点监管对象
以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以及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加强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三)加强对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产品要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四)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
各区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复工复产情况,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已复工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要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海鲜、猪牛羊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督促酒吧、夜店、网络订餐平台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从业人员佩戴的智能体温计要做到应注尽注、应戴尽戴、应用尽用。
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各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检、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零感染。根据辖区实际,加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和抽样数量。针对监督抽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继续做好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立即督促指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对市场的消毒、通风、清洁等防控措施,对进场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市场清洁、通风,市场消毒完毕应在明显位置做好已消毒的标识,并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进行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市场内商户对设备和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在处理动物和生鲜动物产品时,穿好工作服、戴手套和做好面部防护,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
7、禁止进口的物品有哪些?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的规定,禁止进境物品如下: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根据1712号公告禁止进境物品如下:
1.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1)活动物(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宠物犬、猫除外,每人仅限一只),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3)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4)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5)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6)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7)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2、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1)新鲜水果、蔬菜;
(2)烟叶(不含烟丝);
(3)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4)有机栽培介质。
3、其他检疫物类:
(1)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2)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3)土壤;
(4)转基因生物材料;
(5)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8、安阳县为何禁止销售进口食品
安阳县为何销售进口食品是因为疫情防控,为进一步全面落实进口食品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要求,确保进口货物疫情防控不出问题,夯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严禁销售进口食品。
9、大连疫情源头源于被感染的进口冷链产品,特殊时期是否该禁止进口冷冻食品?
冷冻食品有很多种,包括肉禽,水产,乳蛋,蔬菜,水果。这些冷冻食品的市场需求量非常大,我国自己生产的冷冻食品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其他国家的冷冻食品,但是现在疫情十分的严重,而且我国有很多起新冠肺炎检测阳性,这些事件的发生都是在冷链运输中,在食品的外包装上发现的。在这个环境下,我觉得应该禁止冷冻食品,从高风险国家的运输。对于这件事情,我主要有以下几个看法:
第一,我国的冷冻食品应该可以供应自己的日常需求。我国虽然是人口大国,但是也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的粮食产量占世界的前列,所以我国的粮食,是不需要依靠别的国家的,但是在冷冻食品方面,我国虽然缺少一些种类,但是在主要的冷冻食品方面还是可以供给自己的日常需求的。
第二,我觉得在这个特殊时期就应该特殊对待,以免疫情的严重。我国前段时间辽宁事件的疫情已经查明了,原因是由于被感染的进口冷链产品所导致的环境传人现象。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觉得是应该控制,一下冷冻食品的进出口,因为不能因为这一件事而而导致我国的防疫工作功亏一篑。我国在防治疫情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大体上已经得到控制,只有零星的疫情发生。所以在
进出口方面,特殊时期,特殊对待,我觉得应该禁止进口冷冻食品。
中国向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在食物方面我国有很大的优势。中国地大物博,植物种类繁多,我觉得在不依靠外国进口冷冻食品也可以维持自身的日常需求,所以在防治疫情的环境下,可以适当的禁止冷冻食品的进口。
关于这件事情,各位还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10、为什么不允许进口日本抹茶
因为食品安全。
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发生后,为了避免核辐射通过食品渠道对我国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对日本食品进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公告要求,我国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末茶,日本又称作抹茶,起源于中国魏晋时期,其做法是采集春天里的嫩茶叶,用蒸汽杀青后,做成饼茶(即团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