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关税何时取消
法律分析:2018年取消进口车关税。关税调整历史:1985年以前,整车进口关税为120%~150%,在整车进口关税的基础上,还加征80%进口调节税。1986年,将关税和进口调节税合并征收,并将汽车排量作为关税征收标准。当时,轿车排量3.0L以上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20%,排量3.0L以下车型税率为1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2、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一、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进口汽车的关税不会取消,因为进口的关税就是用来保障国产品牌的经济效益,如果进口汽车关税一旦取消,那么国产的汽车行业将会面临一个巨大的低谷。我国 自加入世贸组织10年内取消保护关税,并非取消关税,只是取消保护性的关税,目前发达国家也维持在3.8%的平均关税率,并没有实行真正的零关税。 二、进口汽车关税的作用 保护关税是一国为保护本国的工农业而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的税率要高,有时高达百分之几百,实际上等于禁止进口,从而达到保护的目的。目前,虽然可以采用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等办法直接限制进口,以及采用倾销、资本输出等办法,冲破关税的限制,使保护关税的作用相对减低,但它仍是保护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 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关税方面的影响,在WTO中取消国产化限制、不得限制进口部件总成装车、不得规定散件装车的同时,必须引进先进技术等,将使我国的汽车零部件工业和国产化政策受到冲击,也为跨国汽车公司迅速扩大在中国的产能,快速引进车型,加强对整车生产的技术控制提供了条件;再有,取消发动机的股比限制,使跨国汽车公司不仅可以封锁发动机的技术,还可控股甚至独资生产;最后,取消服务贸易领域的限制,包括整车和零部件的国内销售、进出口和汽车分销服务、汽车分期付款和 融资租赁 等,跨国汽车公司可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和成熟的经验,加强对服务贸易领域的掌控。 二、合理保护价格稳定 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规定了例外条款和实施保障措施的内容,我国汽车行业完全可以运用这些条款来保护自己。反进口严重冲击规则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类。根据这一规则,如果中国在履行与开放汽车市场的承诺时,国外进口汽车激增,对中国的汽车产业造成严重损害,致使产品产量、价格明显下降,世贸组织将允许中国对国内生产的汽车产品提供临时性保护。另外,如果能在适当的情况下实施反倾销规则,既可以减轻国内汽车工业的压力,更有利于国内汽车工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同时,随着国产宝马、国产奔驰、国产佳美的生产成本的大幅降低,这些车也会大量的生产,从而出现一种薄利多销的现象,进口关税的下降也不会影响到国内的汽车厂商。 对中国汽车工业而言,自加入WTO以来,中国汽车产业被预见为受国际市场冲击最大的行业之一,几乎所有的圈内人士都惊呼“狼来了”。然而四年之后盘点,中国车业并未遭遇洪水猛兽。
3、中国加入WTO10年了,汽车什么时候零关税
中国加入WTO10年。不会零关税。
根据我国入世承诺,从2005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对部分进口数码商品及其零部件执行零关税,其中数码照相机及零部件进口税率从去年的10%、12%降为零。实施零关税的数码商品还包括数码摄像机、手机、游戏机、对讲机、传真机、电脑及各种零配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
4、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不会取消。
我国只有降低关税承诺,一切进入WTO免关税的说法都是谣言。
我国对WTO承诺的进口关税已经于2010年就调整完毕,所以目前的进口商品价格不会变化。
对外资进行的行业限制也已经逐步开放,于2010年底调整完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2月7日发布的《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指出,截至2010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5、中国什么时候对汽车进口实行零关税?
中国不可能对汽车进口实施零关税的,当初中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也不是零关税,现在中国已经将关税降低到当初承诺的水平了,现在的汽车市场已经在降价了,不过估计未来降价的幅度不会太大了。
6、进口汽车关税何时取消
法律分析:进口汽车的关税不会取消,因为进口的关税就是用来保障国产品牌的经济效益,如果进口汽车关税一旦取消,那么国产的汽车行业将会面临一个巨大的低谷。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10年内取消保护关税,并非取消关税,只是取消保护性的关税,目前发达国家也维持在3.8%的平均关税率,并没有实行真正的零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