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报关需要哪些准备资料?
进行进口报关的程序 [1]
通常情况下,进口报关程序分为申报、查验、纳税及放行4步。
1.申报
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3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曰内,超过14日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日征收进口货物CIF(或CIP)价格的0.5‰的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关将货物提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申报的具体手续是:进口货物到货后,申报人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在报关时,报关人除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必须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货物许可证。必要时,还应向海关交验订货合同、产地购运证明及其他文件。 海关收到以上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以检查所申报的进口货物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查验
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海关查验时,报关人应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3.纳税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关的税款缴纳证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我国《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纳税期限的规定与出口货物的相同。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1F价格为完税价格。C1F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书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税。
进口报关需要的手续
报关是一项十分复杂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
为提高通关效率,节省通关费用,一些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不自行办理通关手续,而委托具备报关资格的货运代理企业代为办理相应报关手续。代理报关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两种形式。以下介绍收发货人委托代理办理进口报检报关时需要的手续,以供进口商参考。
一、接货:进口商或国外公司以电话或传真通知进口部人员货物即将入关,操作人员派车到进口商处提取清关文件。委托人应当向货运代理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
二、报关:报关员在接到清关文件后先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海关进行清关。
三、出税:在海关审核无误后,将会自动打出一份进口关税税单和增值税税单,由客户直接交纳税金,或由货运代理代垫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四、查验:税金交纳后等待海关的进一步指示。海关如需查验货物,则由报关员和海关官员共同查验,查验合格后,货物方可放行。
五、送货: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货运代理可派车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六、成本核算:在此票货物顺利清关并安全抵达进口商指定地点后,进行后期成本核算。
七、货运代理进口报关发生的费用如下:运输费、报关费、代垫税金、操作费、仓储费等。
八、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此外,进口商应注意货物的申报期。海关规定,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l4日内办理申报。如逾期申报,海关则自第l5日起按到岸价每日征收0.05%的滞报金。如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海关即变卖货物,在扣除各种费用后,余款上缴国库。
进口报关的期限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2、进口清关问题:进口清关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般贸易进口清关的流程:
1、确定好订单货物价格及数量,签好合同,装箱,进行运输。
2、通知国内代理,联系代理公司准备清关单证。
3、企业进行申报,等待海关接受申报海关和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
4、申报人递交书面单证,进行报检。
5、现场交接单,海关根据货物查验
6、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7、运输货物,要检查是否商检局开具动卫检查联系凭条,如果有的话需要提前半个工作日预约。
8、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分销出运。将税单送到税务局抵扣增值税。
备注: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税都要用支票交
3、进口报关哪里好
北京有一家叫国检易通的主要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及国际运输替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服务。报关行专业为贸易商或生产厂家,个人替理各种货物进口报关、出口报关、产地证、商检、退税各类等全方位的服务! 我公司实力雄厚有着丰富的报关经验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所开展的业务完全符合国家法津、法规的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认真负责、恪守信用,为各贸易商及生产厂家简化报关手续,减少各种费用,确保货物顺利进出关。 公司拥有一支经海关总署和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资格考核达标,具有丰富经验、业务精湛的专业报关、报检人员队伍。公司配置了先进的计算机设备用于日常管理及业务操作。有专用于海关通关的EDI电子申报系统、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联网的无纸报关申报系统和专与出入境检验检疫联网的电子报检系统。能够及时处理和承担大容量的报关、报检业务。同时,公司对所有单证均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保证一切业务单证能准确、迅速地流转,安全、及时地通关。报关、报检信息快,过程运作更具优势。公司竭诚为广大外贸货主;港航船替、货替企业服务。 公司服务口号:您的委托--我们将抱着感激之情全力以赴!
4、化妆品进口报关手续/报关流程是怎样的
A货物到港前:
1. 化妆品备案办理(提前6个月办理)
2. 收货人备案,发货人备案
3. 中文标签设计,预审核
4. 报关数据核对修改
5. 预计时间1周
B货物到港清关:
码头换单→报检→商检查货→报关→缴纳税金→海关查货→放行→检测→出检验检疫证书→送货
C货物仓库操作:
1. 递交标签备案纸质文件
2. 粘贴中文标签
3. 商检抽样检验,复查货物标签
4. 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检疫证书,放行提货。
5. 预计时间2-3周
D综合建议:
1.货物进口前,需提前6个月做好化妆品备案办理
2. 国外发货前需要做好国内企业备案与外商备案
3. 标签审核备案可以提前预审
4. 货物到港前,及时提供准确货物信息与所需文件。
资料:装箱单,invoice,合同,产地证,卫生证,生产日期证明,自由销售证明,成分分析报告,中英文标签翻译件
5、如何正确选择进口报关代理公司?
选择进口报关代理公司要看规模,服务态度,专业知识能力,价格,进口清关报关时效等方面;还可看专业代理公司是否有实际代理类进口货物报关案例.
6、进口如何报关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3、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与此同时,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海关查验无误之后将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以及根据具体的货物的特殊单证。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海关认为有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4、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7、进口货物办理什么手续
进口货物办理的手续:
公司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证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如果有出口业务,还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就可以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进口货物了,进口货物后的手续如下:
(1)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箱单。
(2)用提单到船公司去换单,也就是用提单去从船公司换回该批货物的提货单,也就是舱单。上面有您公司进口货物的详细的船务信息。
(3)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实际上换单和商检应该提前进行。如果进口的货物不需要商检,那就不用了。实际上进口的货物是否需要商检,让您的货代帮助查询,也可以自己查询,通过商品编码书。
(4)填写进口报关单给货代进行报关,报关所要用的资料是: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等。
(5)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要交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如果是消费税货物,需交进口消费税,把缴款书交给货代,让后由货代给海关通关放行。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一次放行。
(6)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二次放行)。
(7)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其大体的程序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要先办手册。报关的时候要用加工贸易的手册,再加上一般贸易进口所需的资料进行报关。进料加工因为有手册,所以进口的货物一般是免税的,只缴保证金。这些保证金等手册上面的所有进口料件核出口成品都出完了,那就要核销,核销完后上缴的保证金退回公司。和一般贸易所交的关税的操作程序一样。只不过一个是关税,一个是保证金。
8、进口报关的方式有哪几种
进口报关主要有一般货物进口报关和快件报关两种。
一般货物进口报关需要单独申报,需要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进口合同、产地证明书、报关报检委托书、其它单证,要求单证齐全,手续复杂。一般是进口前二天办理报关手续。
快件报关需要集中申报,无须任何单证,只需客户申报货物名称、用途、数量。
如果对一般货物进口报关还有疑问的,特普沃德可以帮到你
9、海关进口报关手续有哪些步骤?
大概流程:
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
(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
(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报关(清关)
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2: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
(1) 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 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 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3: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七、提货:
1: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八、费用及其他:
换单费:300/票
报检: 200/票
报关费: 200/票
海关、商检工作时间:09:00—12:00 14:00—18:00
报关行: 09:00—12:00 14:00—18:00
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通关程序:
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转关运输是指海关为加速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疏运,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允许海关监管货物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的行为。
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程序如下:
1.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
(1)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
(2) 申报货物转关运输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并交数据录入中心录入海关计算机报关自动化系统,打印成正式的申报单一式三份。
(3)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递交申报单、指运地海关签发的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随附有关批准证件和货运、商业单证(如货物的提单或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4)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申请办理属于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转关运输货物,应事先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口许可证,经审核后由指运地海关核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
(5) 进境地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申报递交的有关单证后,要进行核对,核准后,要将上述有关单证制作关封,交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6)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按海关指定的路线负责将进口货物在规定的时限内运到指运地海关,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并应在货物运至指运地海关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7) 指运地海关在办理了转关运输货物的进口手续后,按规定向进境地海关退寄回执,以示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工作的完结。
(8) 来往港澳进境车辆装载的转关运输货物,由车辆驾驶人员向进境地海关交验载货清单一式三份,并随附有关货运、商业单证,进境地海关审核后制作关封交申请人带交出境地海关,由出境地海关负责办理该车辆及所载货物的监管手续。
(9) 保税仓库之间的货物转关手续,除应按办理正常的货物进出保税仓库的手续外,亦按上述(1 )、( 7)的程序办理手续。但在填报申报单时,在“指运地”一栏应填写货物将要存入的保税仓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