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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修进口如何付汇

发布时间: 2023-05-19 10:22:33

1、如何付汇?付汇的期限是多久?

进口报关后凭以下单据购汇: 基本单据是:合同、代理协议(如果是代理进口需要提供)、发票、报关单、提单、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汇款申请书、银行IC卡、非外汇帐户还需提供:售汇申请书、贷记凭证。合同和协议书要盖衡携公章。空白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汇款申请书到银行去领,盖公章或财务章。货到付款方式去银行购汇付汇以后,不用去外管局核销。付预款要核销的,凭合同、协议书、报关单、发票、提单等。 一般颂拦链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2个星期就可以退下来!
一般情况下:进口报关结关后七天即可打印付汇证明联。但各地海关办事流程都会野孙有出入,故建议以现场海关为准。办理流程:报关员递交已办结海关手续的报关单--主管海关审批、签发——到海关指定窗口打印付汇联。进口付汇的核销为一个月

2、进口货物对外付汇

您好,这个应该得做差额申报,在进口付汇之日起30内,将剩余的在外管局平台中做差额申报,如果不行的话,那只能去当地外管局做书面说明了,这只是我的建议,具体怎么操作,还需要咨询当地外管局,另外我不太清楚您那一套抵税金是属于正常的抵扣,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如果属于正常的话,可以到外管局对此作说明

3、进口付汇的流程是怎样的?

凭invoice或者合同直接到银行办理付汇就行,付汇后在国际收支系统里进行登记即可。此外,根据付汇日期与进口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同,在外汇监测系统里还需要进行不同类别的报告,如下:
1. 付汇日期早于进口日期大于30天的,付汇后30天内要在外汇监测系统里进行预付报告
2. 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大于90天的,进口日期后30天内要在外汇监测系统里进行延期付款报告
3. 在上述日期区间内的,不需要报告。

4、二次定价货物进口付汇流程

二次定价货物进口付汇流程如下信誉:

1.申请:申请人按照交易银行规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报关单证及支付凭证等文件模袭。

2.审核:交易银行审核申请文件,确定外汇付汇汇率及付汇金额。

3.审批:银行按照境外收款人要求和报关单,提交审批,经批准后执行付汇。

4.付汇:银行付汇,并及时将付汇结果反馈给申请滑码段人。

5、谁能告诉我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平台进口付汇的具体操作步骤?急。

修改密码的事就不说了,如果不会的话再问吧
1. 先做合同登记
2.作付汇登记
不知道你付的版美元不是,一权般新办下来资格的企业单笔付汇额度不超过5万美元,如果你超过的话,可以去外汇局申请额度,不过这个办下来的时间比较长20个工作日左右。你也可以拆分一下,拆成多笔,每笔低于5万美元,这样比较简单,不过银行会需要你提供一份你与供应商签订的补充协议。
不管你拆分成多少笔,每一笔都照样先做合同登记,再做付汇登记。对与拆分过的,合同号都写一个是没问题的,只是每笔的付汇金额不一样而已。
这样都做完登记以后,第二天就可以登录查看,如果你登记的没问题的话,就会在付汇银行指定里面查到还没有付款的各笔。
接下来只要把你要付款的那家银行的12位国际收支代码添上,确定就可以了。我们是用工行付的,如果你的开户行不能办理外汇业务的话,你就选择它的上一级就可以了。有关信息你问下银行就知道了。
如果你是第一次做的话,需要问的东西很多很多。

6、DDP方式下进口如何付汇?

DDP进口分成两种
1. 人民币结算,并获得国内增值税发票,这样可以直接抵扣,是最方回便的操作
2. 美金答结算的话,你可以按照CIF金额申报,但是这样你付汇只能是报关单金额,会比实际小,其余部分只能境外转帐,或者特殊处理出去。如果按照DDP报关,你可以全额支付,但是税务成本比上面的方式要高。

DDP条款要小心使用,他涉及的财务成本和复杂。如果一定要用,一般建议是和国内结算能力的公司买货,用人民币结算,这是上上。当然具体的还要看你的完整故事。

7、进口货物后如何支付外汇

第一章 进口付汇管理
第一条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进口付汇核查凭证,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包括向境内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付汇),向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
第二条 进口单位应在进口付汇核查凭证上准确标注该笔付汇“是否为进口核查项下付汇”,并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填写交易编码。对一笔付汇涵盖多种交易性质的,第一栏交易编码、金额以及币种等信息按贸易从大原则申报。进口付汇申报按照国际收支申报和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进口单位应按其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填写进口付汇核查凭证中的“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支付,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实际或预计收汇日期,如为分阶段收款,填写最迟一笔收汇日期。
第四条 对不在名录进口单位、“C类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以及外汇局认定的其他付汇业务,未经外汇局登记,银行不得为进口单位办理进口付汇或开立信用证等相关业务。
第五条 银行为进口单位办理付汇手续时,需审查进口单位填写的进口付汇核查凭证,并按以下规定审查相应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一)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审查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
对于信用证项下售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付汇(开证)银行在核实售汇银行划转的资金到账后,还需审查经售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二)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审查进口合同;
(三) 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查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四) 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见附2)审查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对于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审查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商业发票;对于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审查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
(五) 境外承包工程项下对外支付贸易货款的,除依据不同结算方式审查有关单证外,还需审查工程承包协议、工程承包资质证明等;
(六) 转口贸易项下对外支付贸易货款的,除依据不同结算方式审查有关单证外,先支后收项下还需审查出口合同,先收后支项下还需审查出口合同、收汇凭证;
(七) 深加工结转项下对外付汇或境内以外汇结算的,除依据不同结算方式审查转厂合同及有关单证外,还需审查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或“来料深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对于上述进口付汇,属于代理进口的,还需审核代理协议;依据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需外汇局事前登记的,还需凭《进口付汇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3)办理付汇。
银行为进口单位办理付汇手续时,无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对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进行联网核查。
第六条 对于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银行为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审查原进口付汇核查凭证、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他对应退汇证明材料。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还需审查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第七条 银行按规定审查相关资料后,留存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合同、发票、代理协议等单证留存复印件。对于需要分次付汇的货到付款业务,由办结最后一次付汇业务的银行留存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其他付汇银行留存有相关银行签注付汇金额、报关单未付汇余额以及付汇日期并加盖相关银行业务公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上签注本行付汇金额并加盖本行业务公章。
第八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业务,报关单经营单位需在货物进口后30日内,持申请书、代理协议、免税证明或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以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货物信息变更手续:
(一) 进口单位代理外商投资企业和捐赠项下进口;
(二) 许可证、进口配额、特定商品登记项下进口;
(三) 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 下列付汇业务,进口单位应在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持申请书和本条规定的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按照不同结算方式除提供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单证外,还需提供本细则第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有关单证;
(二)“C类进口单位”的货到付款业务,外汇局还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对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进行联网核查,核注、结案及打印相关电子底账;
(三)其他需登记的进口付汇。
外汇局审核进口单位提交的上述材料后,为其出具加盖“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章”的《登记表》,并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
第十条 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收付汇日期后30日内向外汇局逐笔报告:
(一) “B类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
(二) 单笔合同项下付汇与实际到货或收汇差额超过合同金额10%且金额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进口付汇;
(三) 单笔金额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进口退汇;
(四) 进口单位列入名录后自发生进口付汇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内的进口付汇;
(五) 其他需进行逐笔报告的进口付汇。
进口单位应当通过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逐笔报告其进口付汇和对应的到货或收汇信息并及时接收外汇局反馈信息,持打印的《进口付汇逐笔核查报告表》(见附4)和相关有效商业单证或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现场报告。
第十一条 外汇局确定的“B类进口单位”和“C类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业务,还应遵守本细则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

8、进口付汇流程是什么样的?

1.打当地外管局电话,问问你们公司是否在进口付汇名录中,如果不是 那么你公司不能付外汇。因为银行查不到你们公司。在外管局登记办理进口付汇名录后,你们公司就可以付汇了。
2.如果是预付款,需要在外管局网站上做A合同,B预付汇登记。如果不是预付 而是货到付款,就只需要拿着提单、发票、报早厅雹关单、箱单去银行陆帆直接付行了。
3.预付款的,在外管局网上登记后,下一个工作日 外管局审核完毕,你可以在外管局系统上看见状态,是确认了没有。如果确认了,你就在外管局系统里面‘指定银行’然后拿着PI,合同和收款人账户去银行付汇。如果没有通外管局确认,在系统的‘未确认的付汇登记’里面看看原因,一般显示 '余额不足'。那么你就需要到外管局人工审批 获得付汇额度通过确认。然伏拆后再去银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