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在哪里办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在商务局(厅)办,商务局(厅)去商务局(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简称备案登记表,这是第一个环节,以下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备案登记表的原件或复印件。
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需先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到企业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开据受理凭证,市级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处对符合条件者,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时所填电子邮箱来接收办理结果通知。也可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查询,已获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请携带区市外经贸局开据的受理凭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市级外经贸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第一次办理的具体办法:
一、登录商务部主页网上政务-政务大厅-外贸司-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系统-备案登记-在网上申报材料。
二、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1、按要求填写的《备案登记表》(如是变更,则下载空白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流通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源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
8、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报告。
备齐以上资料之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目前只有部分城市的商务局有备案的权利,其他城市的企业经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后,还需要向省(区)商务厅提交材料。一般商务厅会在收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出正本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这个过程一般是不需要花钱的。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2、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在哪里办
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在所在地市商务委或省商务厅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吵段业备案(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月21日商务部第1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哗碰核。乱掘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哪办
法律分析:(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 (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第十三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4、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电商平台的兴起,很多物流行业顺应着电子商务的势头发展起来。很多创业者想要加入到物流行业大展宏图,都想注册物流公司或者快递公司来掘金,今天小编就来说一下注册快递、物流公司都有什么条件。
注册快递公司的条件:
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一个快递公司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快递公司,注册资本起码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如果是加盟到某个大型快递公司,建议采取登记作为该快递公司的分公司的形式,规避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巨大困难以及注册资金不足等情况。
具体办照程序,可以向加盟的快递公司咨询,如果是办自己的快递公司,大致程序如下:先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运营之前需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比如去邮政管理部门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道路运输的相关物流业务,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1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 .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办理具体事项的委托书(复印件1份);
3 . 车辆证件:已购置车辆的,提供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表》;
4 . 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汽车列车、散体物料运输车应提交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5 .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6 .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含个体)复印件。
5、成立一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要去哪里备案登记、成立公司的同时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备案登记: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通过网络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表。 企业通过网上提交备案表,请直接登陆商务部网站http://iffe.mofcom.gov.cn/或http://iffe.ec.com.cn在线填写、提交备案表。备案表提交后,系统将显示打印编号。企业可通过打印编号打印备案表,由法人签字盖章后到备案机关(当地商务/经贸部门)办理备案。
送交备案机关(当地商务/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的登记材料:
1、打印好的备案表、法人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法人签字);
2、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成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同时企业需要具备资格条件:
1、申请企业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写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2、备案的企业名称须体现出行业性质,即名称中含有“货代”、“运输”、“物流”、“集装箱”等能体现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性质的字眼;
3、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1)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限额较高的一项。
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在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上再增加50万元作为成立该分支机构的最低资本限额。
4)注册资本为外币的企业,以申请备案当时的汇率牌价换算成人民币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