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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培训课件百度网盘

发布时间: 2023-06-10 08:34:32

1、货运资格证考试资料

申请者资格

凡从事货运代理业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中国或境外公民,有一定的货运代理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或企业管理)能力,并有相当程度的英语水平,均有权申请参加“FIATA 货运代理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试.

货代专业人员(如在校学生)也有权申请参加培训和考证,但考生必须先通过由商务部授权、CIFA组织的全国货代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并取证,考生需有累计一年以上的货运代理、海运、空运、铁路或公路运输、物流或外贸等相关专业的集中学习经历。

考试科目

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律采用英文。考试科目有:

1.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理论(包括外贸专业知识)外贸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2.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及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专业知识(考试时间3小时);
3. 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凡已参加过前三次CIFA组织的国家货代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并已获证的优秀考生,年度考试总分达150分或150分以上,并且单科达75分或75分以上者,可免试上述2、3科目的任选一科。

复试

上述考试合格者,在通过后一个月内,考生还须通过“案例分析”或“航线设计”或“货运最佳方案设计”及有关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复试,并接受证书评审专家的面试。复试及面试成绩是考生最终能否获证的依据之一。

考试时间

首次考试时间:2005年十一月份第三周周末。
2006年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1、22日。

如何报名

考生请携带有效证件、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人民币1600元到CIFA认定的培训考试点报名。CIFA会员企业考生报名费优惠20%。

成绩有效期

成绩有效期为二年,考生有一次补考的机会。有关补考的报名费及培训费另行通知。

培训是必须参加的

FIATA总部规定:“FIATA货运代理资格证书”的获得,必须经过FIATA授权并认证的国家级货运代理协会的资格培训,才有资格参加考试。

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有: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对外贸易基础知识、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

各科每授课20小时须进行一次阶段测验,测验成绩和全国性的统考成绩一并作为获证评估的依据。

培训学时与培训方式

考生必须完成不少于170学时的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安排教学,采取以集中授课、分时段授课、累计课时等方式。请考生咨询当地培训机构。

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须经“FIATA货运代理资格证书”认证委员会认证,并符合FIATA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The Advisory Body Vocational Training – FIATA ABVT) 颁布的“FIATA 货运代理证书获证最低标准” (Minimum Standards to Obtain the FIATA Diploma in Freight Forwarding)。

经FIATA认定的教材有:CIFA组织编写的《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

2、航空运输详细资料大全

航空输运(air transportation),是使用飞机直升机及其他航空器运送人员、货物、邮件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快速、机动的特点,是现代旅客运输,尤其是远程旅客运输的重要方式,为国际贸易中的贵重物品、鲜活货物和精密仪器运输所不可缺。

航空运输具有商品性,服务性,国际性,准军事性,资金、技术及风险密集性和自然垄断性六大特点。航空运输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航空运输起源于1871年,由于近两年国际经济低迷使得航空运输产业遭遇瓶颈,但是在未来航空运输事业依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值得我们发掘。

基本介绍 中文名 :航空输运 外文名 :air transportation 类别 :运输方式 特点 :商品性、服务性、国际性等 货物要求 :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少于40厘米 定义,特点,基本要素,运输类型和形式,类型,形式,货运相关手续,发展简况,其他,责任义务,电子商务,特种规定,运输市场需求调查, 定义 航空运输又称飞机运输,简称“空运”,它是在具有航空线路和飞机场的条件下,利用飞机作为运输工具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航空运输在我国运输业中,其货运量占全国运输量比重还比较小,主要是承担长途客运任务,伴随着物流的快速发展,航空运输在货运方面也将会扮演重要角色。 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的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按1公斤算,超过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非宽体飞机装载的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 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 * 60 * 100厘米。 宽体飞机装载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250 * 200 * 160厘米. 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由西北公司依据具体条件确定可否收运。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货物按轻泡货物计重。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量。 特点 航空运输具芦弊有下列特点: (1)商品性。 航空运输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产品一一“空间位移”,其产品形态是改变航空运输对象在空间上的位移,产品单位是“人公里”和“吨公里”,航空运输产品的商品属性是通过产品使用人在航空运输市场的购买行为最后实现的。 (2)服务性。 航空运输业属于第三产业,是服务性行业。它以提供“空间位移”的多寡反映服务的数量,又以服务手段和服务态度反映服务的质量。这一属性决定了承运人必须不断扩大运力满足社会上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遵循“旅客第—,用户至上”的原则,为产品使用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正点的优质服务。 (3)国际性。 航空运输已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形式,成为国际政治往来和经济合作的纽带。这里面既包括国际友好合作,也包含着国际激烈竞争,在服务、运价、技术协调、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制订实施等方面,都要受国际统一标准的制约和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影响。 (4)准军事性。 人类的航空活动首先投入军事领域,而后才转为民用。现代战争中制空权的掌握是取得战争主动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很多国家在法律中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所拥有的机群和相关人员在平时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作为军事后备力量,在战时或紧急状态时,民用航空即可依照法定程式被国家征用,服务于军事上的需求。 (5)资金、技术、风险密集性。 航空运输业是一个高投入的产业,无论运输工具,还是其他运输设备都价值昂贵、成本巨大。因此其运营成本非常高,航空运输业由于技术要求高,设备操作复杂,各部门间互相依赖程度高,因此其运营过程中风险性大。任何一个国家的 *** 和组织都没有相应的财力,像贴补城市公共运输一样去补贴本国的航空运输企业。出于这个原因,航空运输业在世界各国都被认为不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都必须以盈利为目标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6)自然垄断性。 由于航空运输业投资巨大,资金、技术、风险高度密集,投资回收周期长,对航空运输主体资格限制较严,市场准入门槛高,加之历史的原因,使得航空运输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自然垄断。 基本要素 实现航空运输的要素主要包括航空站、航空器、航线、航班和航空公司等。 (1)航空站。航空站,俗称机场,陪郑族又称航空港,是供飞机起飞行活动的场所。 (2)航空器。丛橡狭义上的航空器指的是飞机。广义上的航空器泛指所有能够借助空气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持的机器。这里所指的航空器主要是指狭义上的飞机。 (3)航线。航线是经过批准开辟的连线两个或几个地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飞行,经营运输业务的航空交通线。航线规定了航线的明确方向、经停地点以及航路的宽度和飞行的高度层。为了飞行安全、维持空中交通秩序,民航从事运输飞行,必须按照规定的航线飞行。 (4)航班。飞机由始发站起飞按照规定的航线经过经停站至终点站作运输飞行称为航班。航班要根据班机时刻表在规定的航线上使用规定的机型,按照规定的日期、规定的时刻飞行。即具有“定航线、定机型、定日期、定时刻”的“四定”特征。 (5)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是指拥有航空器并从事航空运输服务的公司。航空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必须拥有—定数量的飞机,这是航空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 其次,必须有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航空运输业务。 冉次,航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是把旅客和货物从一个地方运至另一地方。 运输类型和形式 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航空运输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 根据《民航法》第107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契约,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契约,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2)从航空运输的对象出发,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三类。 较为特殊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既可附属于航空旅客运输中,亦可看作一个独立的运输过程。航空邮件运输是特殊的航空货物运输,一级情况下优先运输,受《邮政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调适,不受《民航法》相关条文规范。 (3)包机运输。包机运输是指民用航空运输使用人为一定的目的包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器进行载客或载货的一种运输形式,其特点是包机人需要和承运人签订书面的包机运输契约,井在契约有效期内按照包机契约自主使用民用航空器,包机人不一定直接参与航空运输活动。 形式 航空运输企业经营的形式主要有班期运输、包机运输和专机运输。通常以班期运输为主,后两种是按需要临时安排。班期运输是按班期时刻表,以固定的机型沿固定航线、按固定时间执行运输任务。当待运客货量较多时,还可组织沿班期运输航线的加班飞行。航空运输的经营质量主要从安全水平、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3方面予以评价。 货运相关手续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运输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档案。托运人应对运输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运输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物运输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契约即告成立。 航空运输 2、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定书以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契约即告成立,签订协定书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3、托运人对运输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托运人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规格的货物。 4、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物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标标志。5、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6、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定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入开具货物运单时一次付清。 7、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天。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讨保管费。 8、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半途而废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物运输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9、因承运入的过失或故意造成托运人或收货人损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应在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档案。 发展简况 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贸易的持续增长、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民航经济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等,为我国航空物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而2011年以来国内外巨观经济形势不佳,使得需求疲软、货运供需失衡、货运价格水平持续低迷,未来货运总体疲软的态势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国内航空物流企业必须寻求变革之法。 在市场权力结构逐步向消费者(客户)倾斜的大趋势下,掌握客户资源、直面客户需求的终端网路才是最有价值、最难以被替代的网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单纯的运输为主要功能的传统航空物流服务已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要发展我国的航空物流,就必须要大力发展一体化的航空物流。 航空运输始于1871年。当时普法战争中的法国人用气球把 *** 官员和物资、邮件等运出被普军围困的巴黎。1918年5月5日,飞机运输首次出现,航线为纽约—华盛顿—芝加哥。同年6月8日,伦敦与巴黎之间开始定期邮政航班飞行。30年代有了民用运输机,各种技术性能不断改进,航空工业的发展促进航空运输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建立了航线网,以各国主要城市为起讫点的世界航线网遍及各大洲。1990年,世界定期航班完成总周转量达2356.7亿吨千米。 近两年来,由于国际经济低迷,全球各国进出口贸易增速放缓,2011年全球航空货运量同比下降了0.7%。作为最大国际航空货运市场和全球制造业活动中心的亚太地区航空的货运量降幅最大,达到了4.8%,国际市场货运量下降了4.6%。 最新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7月份全球航空货运总量出现下降,在6月份小幅同比增长0.1%后,7月份货运总量同比下降了3.2%,其中7月份全球国际航班货运量同比下降了3.3%。2012年7月份全球航空货运运力环比下降了0.6%,从而使得7月份载货率小幅环比攀升0.2%。 国内方面,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国内外巨观经济形势不佳,严重影响了航空货运的盈利能力,预计未来货运总体疲软的态势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 2011年,全行业完成货邮运输量557.5万吨,比上年降低1.0%。国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379.4万吨,比上年增长2.4%,其中港澳台航线完成21万吨,比上年降低3.0%;国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178.0万吨,比上年降低7.6%。 2012年1-7月,全行业完成货邮运输量296.21万吨,比上年降低4.8%。国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208.56万吨,比上年增长0.2%,其中港澳台航线完成11.27万吨,比上年降低11.0%;国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87.62万吨,比上年降低14.7%。 尽管目前我国航空物流行业面临一些困难,但整体上而言,这些困难也只是暂时的。而航空物流作为商贸活动中最省时、最快捷的物流和货运方式,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庞大的发展空间。 2007年中国民航运输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行业全年运送旅客约1.84亿人次,同比增长约15.0%,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约3.84亿人次,同比增长约15.6%。展望2007-2010年,相信中国民航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民用机场业将得到同步发展。 许多机场所面临的基础设施瓶颈是阶段性的,从长远看机场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远未达到终极状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航空公司在推进枢纽航线网路建设,这也将给上市机场带来更多的客货流量。 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业存在较强的周期性,受经济波动和突发事件等的影响大。但是即使航空运输业出现波动,民用机场业作为航空运输产业链中的基础设施,其周期性波动是比较平坦的,收益和长期增长性稳定。同时民用机场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基础设施产业,历来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得到资金、政策支持和优先发展。中国民用机场行业将继续得到国家的扶持,得益航空运输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使投资者得到中长期收益。 其他 责任义务 《华沙公约》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应承担责任的三种责任形态: (1)旅客人身伤亡; (2)行李、货物灭失、损坏; (3)延误。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对旅客托运的行李、随身携带物品或货物在航空运输期间毁灭、遗失或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承运人应当对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如有正当理由”,不构成延误责任,举证责任由承运人承担。 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或者货物的毁灭、遗失、损坏和承运人对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延误造成的损失既是承运人违反航空运输契约的行为,也是承运人侵犯旅客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存在责任竞合。对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无论何人就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失提起诉讼,也无论其根据航空运输契约提起诉讼,还是根据侵权行为法提起诉讼,还是根据民航法或者有关的国际公约提起诉讼,均只能依照民航法规定的条件和赔偿责任限额提起诉讼。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算。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套用集中在电子客票,电子客票是航空运输电子契约的表现。电子契约是一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书面契约,承诺人通过数据信息形式传送要约,采用到达生效主义,承诺一经到达要约人处契约当即成立,并经承诺人确认生效。但是电子客票在中国现行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其订立程式也和现行法律规定有冲突,有待通过已经颁布的,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决。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法优于老法”的观点,我们相信有了法律的保障,我国在航空领域的电子商务会发展得更好。 特种规定 1.凡对人体、动植物有害的菌种、带菌培养基等微生物制品,非经民航总局特殊批准不得承运。 2.凡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如托运人提供无菌、无毒证明可按普货承运。 3.微生物及有害生物制品的仓储、运输应当远离食品。 4.植物和植物产品运输须凭托运人所在地县级(含)以上的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 5.托运人要求急运的货物,经承运人同意,可以办理急件运输,并按规定收取急件运费。 6.骨灰应当装在封闭的塑胶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 运输市场需求调查 1、运输总周转量:总体需求保持较快增长 中国产业洞察网数据显示2013年3月我国全民航综合、国内(含地区)、国际和地区的运输总周转量(RTK)分别为560.0、385.6、174.5、11.9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3.2%、16.0%、7.6%、3.5%。 2013年1-3月我国全民航综合、国内(含地区)、国际和地区的累计运输总周转量(RTK)分别为1551.6、1098.1、464.4、33.7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5%、12.9%、7.6%、7.0%。 2、旅客运输量:同比上升,环比持平 2013年3月我国民航综合、国内(含地区)、国际和地区旅客运输量分别为2878.3、2669.2、209.2、73.9万人次,同比增长15%、15.2%、12.7%和7.9%,环比增长0%、3.4%、1.9%和-3.5%。 2013年1-3月我国民航综合、国内(含地区)、国际和地区累计旅客运输量分别为8232.7、7694.4、604.9、217万人次,同比增长11%、11.9%、11.6%、11.2%。

3、航空公司的航空货运单知识有什么?

托运人托运航空货物必须填写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缩写:AWB)。航空公司承运货物必须出具航空货运单。

" 根据《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第6条第(1)款和第(5)款规定,航空货运单应当由托运人填写,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填写航空货运单的,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视为是代替委托人填写的。

" 在航空货运业务的操作中,各航空公司承运的货物大量是通过其代理人收运的,某些特种货物由航空公司直接收运。因为填写航空货运单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为了方便操作和对客户提供服务,托运人以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s)或委托书的形式授权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代替填写航空货运单。在这种情况下,托运人正确地、完整地填写托运书或委托书十分重要。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托运人的托运书或委托书代替托运人填写航空货运单。

" 对于代理人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它既是托运人的代理人又是有关航空公司的指定代理人(或称授权代理人)。

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它是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documentary evidence of carrier’s and shipper’s signature to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航空货运单正本三份:

" Original 1 (for issuing carrier) 〔正本1(交发行航空货运单的航空公司)〕 此份 绿色 此份由发行航空货运单的航空公司保存,作为该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

" Original 2 (for consignee)〔正本2(交收货人)〕 此份 粉红色 此份随同货物送至目的地,在收货人提取货物时交给收货人。 航空公司的货运单除了上述三份正本外,还有若干份副本(copies),每一份副本的用途在各份的底部写明。

" Original 3(for shipper)〔正本3(交托运人)〕 此份 蓝色 此份交给托运人,作为航空公司收到货物的凭证和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
航空货运单合同条件(Conditons of Contract)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其内容和合同条件的依据是《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有关条款。

" 《华沙公约》(Warsaw Convention)是指1929年10月12日于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Relating to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by Air,signed at Warsaw on 12 October 1929).

" 《海牙议定书》(The Hague Protocol) 是指《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修订的1929年10月12 日于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 (Protocol to Amend the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Relating to International Carriage by Air signed at Warsaw on 12 October 1929, signed at The Hague on 28 September 1955).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制定了航空货运单标准格式和航空货运单正本背面的合同条件(背书)。

" 世界上许多航空公司(包括中国飞行国际航线的各航空公司)都采用了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航空货运单标准格式和合同条件。 请见下面航空货运单合同条件。

[译文参考]

" 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声明 运输的最终目的地点或者经停地点不在始发地点所在的国家内的,适用于华沙公约并受该公约的约束。在一般情况下承运人对货物的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赔偿责任限制在每公斤为250法国金法郎,除非托运人事先声明了一个较高的价值并支付所需的附加费。 以每盎司黄金为42.22美元为基准,每公斤250法国金法郎的赔偿责任限额约等于20.00美元。
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中所述"承运人"是指运输或者承担运输本批货物或者履行此项运输有关其他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华沙公约"是指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或者经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海牙修订的该公约,何者适用则指何其者。"法国法郎"是指含有千分之九百成色的六十五点毫克黄金的法郎。

2. 2.2.1此项运输受华沙公约所制定的关于赔偿责任规则的约束,除非此项运输不是该公约所下定义的"国际运输"。 2.2以不与上述相矛盾为程度,此项运输和各承运人履行 的其他服务应遵守: 2.2.1适用的法律(包括实施公约的国家法律)、政府规 则、命令和要求; 2.2.2本合同规定的各条款,和 2.2.3承运人适用的运价手册、规定、运输条件、规章 和 班期时刻表(非指表上的出发和到达时间)。这 些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承运人的任何办事处 和承运人有定期航班飞行的机场内均可查阅。在 美国或加拿大内的地点与其以外任何地点之间的 运输,适用的运价手册是这些国家内的有效运价 手册。

3. 在航空货运单上第一承运人的名称可以用简称,其全称或者简称请见承运人的运价手册、运输条件、规章和班期时刻表。第一承运人的地址是填入航空货运单的出发地机场。约定的经停地点(必要时承运人可以改变)是除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以外,填写在航空货运单上的那些地点或者在承运人的班期时刻表中定期航班路线列明的经停地点。由几个连续承运人履行的运输,视为是一个单一的运输。

4. 除承运人的运价手册或者运输条件对不适用于华沙公约的运输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对于货物的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赔偿责任是每公斤20.00美元或其等值,除非托运人有一个较高的声明价值并支付附加费。

5. 如果在航空货运单上填入了"对运输声明价值"的金额和托运人支付了承运人的运价手册、运输条件或者规章所需的附加费,就表示超过了上述声明和本合同条件规定的适用赔偿责任限额,这就构成特别声明价值。在此种情况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应当是所声明的金额。赔款应当根据实际遭受损失的证据决定。

6. 如果货物的一部分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用以考虑决定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重量,仅应当是该有关包件或者有关数包件的总重量。 注:不受其他条款影响,根据修改的美国联邦航空法所下定义的国际航空运输,一批货物或者其中的一部分遗失或者损坏或者延误,用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的重量应当是确定该批货物运费的重量(或者分批货物的遗失、损坏或者延误,按比例分摊的重量).
7. 适用对于承运人赔偿责任的任何排除或者限额,应当适用于并有利于承运人的代理人、受雇人和代表,以及其飞机被承运人用于运输的任何人和其代理人、受雇人和代表。对本条而言,承运人作为是所有这些人的代理人。

8. 8. 8.1承运人应以合理的快速完全此项运输。承运人可以变更承运人或者飞机,并在充分考虑托运人利益的条件下使用其他运输方式。承运人有权选择路线和任何中途经停点,或者改变或者绕道在航空运单上所写的路线。这一款不适用于来往美国的运输。 8.2承运人应以合理的快速完成此项运输。除在美国以内适用于承运人的运价手册外,承运人可以变更承运人或者飞机,并在充分考虑托运人利益的条件下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承运人有权选择路线和任何中途经停点,或者改变或者绕道在航空货运单上所写的路线。这一款仅适用于来往美国的运输。

9. 承运人应当对货物在其或者其代理人掌管之下期间,根 据本合同条件承担责任。

10. 10.10.1除承运人未经托运人的书面同意就向收货人的提供 赊欠外,托运人保证根据承运人的运价手册、运输 条件和有关规章、适用的法律(包括实施公约的国 家法律)、政府规则、命令和要求,支付运输产生 的一切费用。 10.2在货物的完全未交付时,也应当接受对此种货物 的赔偿要求,即使运费未付。

11. 货物的到达通知应当迅速地发往收货人或者填写在航空货运单上所写的应通知的人。在货物运达目的地点时,除在货物运达目的地点前收到托运人的其他指示外,应当按照收货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或者无法同收货人联系的,应当按照托运人的指示处置。

12. 12.12.1对于下面的情况,有权提取货物的人必须书面向承 运人提出异议: 12.1.1明显的货物损失的,在发现损失时立即提出,最 迟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日内提出; 12.1.2货物的其他损失的,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日内 提出; 12.1.3货物延误的,自货物交付收件人处置之日起21 日内提出; 12.1.4货物遗失的,自航空货运单填制之日起120日内提 出。 12.2仅对本条12.1而言,书面异议可以向航空货运单 被使用的承运人提出,或者向第一承运人或者向 最后承运人提出,或者向在履行运输中发生遗失、 损坏或者延误的承运人提出。 12.3除非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者自应当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者自运输终止之日起二年内提起,否则就丧失对承运人的任何索赔诉讼权利。
3. 托运人应当遵守货物运输路线的始发、到达、经停或者飞越国家的一切适用的法律和政府规则,包括关于货物包装、运输或交付的规则,以及为遵守这些法律和规则提供必要的文件并附在航空货运单上。因托运人未遵守这一条规定给托运人造成的损失或者费用的支出,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4. 承运人的代理人、受雇人或者代表无权变更、修改或者放弃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且托运人要求保险,并支付必需的保险费和在航空货运单上填入了保险金额,本份航空货运单之货物就按所填入的金额以预约保单方式保了险(赔偿限制在遗失或者损坏货物的实际价值以内,但不得超过所保险的价值)。此种保险受保单条款、条件和保别(某些风险不包括)的约束。有兴趣者可以在发行航空货运单承运人办事处查阅这些规定。对于此种保险的赔偿要求必须立即通知承运人的办事处

航空公司运单格式及填写要求:航空公司的航空货运单必须印有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名称、标志及地址。

航空公司的货运单由两部分组成:

1. 第一部分,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数字代号,由3个数字组成;

2. 第二部分,序号,由8个数字组成,序号的最后一个数字为检查号, 序号的前四个数字与后四个数字间相隔一个字。 "Not Negotiable "字印刷在航空货运单的右上部,表示航空货运单是不可以转让的,与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不同。

选自锦程全球订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