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满足的要求有哪些
一、什么行业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集装箱汽车运输、笨重物件运输、快件货物运输、出租汽车货运、搬家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的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须写有“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内容)
3.公章
4.场地证明及场地租赁合同
5.公房:租赁合同,场地证明(村委或事业单位、产权方证明)
6.私房: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开发商证明加竣工验收备案复印件。
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范围有:
1.普通货运(须客户提供C证人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2.专用运输(须客户提供A证人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大型物件运输(一类)(须客户提供A证人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需要注意的是:集装箱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是专用运输(集装箱)
四、货运安全制度要贴公司墙上
五、交通局要上门核查场地真实性
六、4.5吨以下车辆无需办理
七、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经办人按照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要求准备好资料,而且是要一次性准备齐,免得跑冤枉路。
2.提出申请。资料准备齐后,去相应的下载《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然后按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然后到道路运输许可部门提轿核段出许可申请。
3.提交资料。
4.汇总审核资料(初审)。道路运输许可部门收到资料后,会进行汇总审核,会审核你的资料是否准备齐全,也会审核所申请的主体是否氏态符合许可要求。
5.发行政许可通知书。假如通过初审,道路运输许可部门会向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通知书》。
6.再次审批(复审)。发闭誉放通知书后,相关部门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重点查看申请人资质。
7.发证。若通过资料复审,道路运输许可部门就会给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手续也就完成了。
2、货车道路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货车道路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
1、货车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省际和市际客运经营的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对从事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二、货车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道路 经营许可证 都需要的手续: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基本程序 申请办理货车营运证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 营业执照 ;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申请办理道路货运证: 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
4、货车道路运输证怎么办理
货车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庆蚂,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申请经营普通公路货物运输,应当提交道路货物运输管理申请表、企业章程文本、投资者和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管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投入运营车辆承诺书,包括乘用车数量、车型、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和乘用车长宽高。投资车辆为购买或者现有车辆,应提供驾驶证和车辆技术等级证书和在职或拟任职司机的驾驶执照、就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货车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临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在营运证备注栏内注明时限。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需要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应该齐全,编号相同,骑缝章相合,填写的内容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掘袭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誉散埋通主管部门决定。
5、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换证。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换证。
法律依据:《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 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data-filtered="filtered">现颁布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自2005年12月1日起核发并开始使用,至2006年11月30日核发结束。在核发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地不得对未核发地区持旧证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2006年12月1日起,旧证废止。
data-filtered="filtered">为加快道路运输信息化步伐,各地应积极推广电子证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第二代身份证式样制作《道路运输证》IC卡,便于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如推广使用IC卡尚不具备条件,目前也可暂用电子标签技术作为过渡。电子证件与纸质《道路运输证》同等有效。
附件: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data-filtered="filtered"> 2.《道路运输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data-filtered="filtered"> 交通部
data-filtered="filtered">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7、道路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是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地方是县政府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2、填写申请书提交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和从业证明等材料;
3、等待审核和发放许可证。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有以下:
1、已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