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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进口货代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 2023-05-16 21:32:53

1、以下是一般货物海运进口流程,怎么排序

以下是一般货物海运进口流程,怎么排序

1、办理三检(货物到港后先要对货物办理三检手续这个是船公司那边负责协调不用你操心)
2、换提货单 货物到港后做完三检,海关验完封后才可以换取提货单,如果是电放提单只需在提单副本背书,正本提单分两种情况a 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的需要拿着全套正本提单换单 b收货人是具体的公司的时候拿一份正本提单就可以了
3、确认资讯 报检报关
4、海关商检放行之后 向码头交纳港杂费(这个费用只能在你提货的时候结算因为牵扯到堆存,箱使等费用) 交完费用后提货
5、退换空箱子

一般货物空运进口流程!

1发货前提供运单合同发票,等单证交由清关公司
2 货到换单
3 报关报检
4 缴税放行

空运进口要注意资料的及时提供 ,在进口前向清关公司确认此批货物进口所需单证 ,争取在货物到机场前提供到清关公司 不然资料延误无法高效顺利清关 会产生额外的仓库费用

海运进口货物的程式是什么

一、船公司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 做好卸船准备工作
2、 制作并寄送有关单证
3、 卸船与交货
4、 提货单的签发
二、集装箱码头堆场在进口货运中的工作
1、 集装箱的卸船准备工作
2、 卸船与堆放
3、 交付
4、 有关费用收取
5、 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三、集装箱货运站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 做好交货准备
2、 发出交货通知
3、 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4、 拆箱交货
5、 有关费用收取
6、 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四、收货人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 订立贸易合同
2、 租船订舱
3、 申请开信用证
4、 投保
5、取得有关装船单据
6、获取提货单
7、提取货物
8、索赔

海运进口提货具体什么流程

1、换单
2、报关,清关
3、海关放行
4、提货

求上海空运进口流程

浦东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
货物到达后,货站将根据航空运单上的资料,整理并核对货物的完整性,对有破损、短缺的,将协助收货人向航空公司进行追查或销行索赔,对于分批到达的货物将跟踪直到货物全部收集完毕。
2:通知
货站将通知航空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领取提单报关(收货人可委托报关行进行清关)。
3:查验
A:海关将对进口货物进行稽核,并对稽核通过的货物给予放行。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放行,对于进口货物检查很严格。
B:需要做商检的货物需向商检局申报,查验合格后商检局将出具证明档案,由报关行或者货主/货代交入海关,再进行进口报关海关程式。
C:放行的货物将按国家法律征收相关的海关关税。
4:取货
收货人将已通过海关的单证交给货站处理,并领取货物。
5:结算
收货人将根据收费标准交付报关费用。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通关时间,货站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物三天内免费保管,超过此期限将产生地面处理费用(0.3元/kg/天)。
6:费用
海关进口报关费用为300元/票,验货费用为200元/票,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选自锦程全球订舱中心

海运进口的相关流程

海运进口涉及多个环节,由货代公司换单操作,报关行通关。

从收货人委托货代办理进口事宜开始:

船到港前报检

到港后到船公司换单,报关

报关行通关放行

货代安排拖车送货到收货人工厂/收货人自己到港上提货。

在报检和报关的过程中,商检和海关可能会对进口货物进行现场验货。

求厦门空运进口流程

高崎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
货物到达后,货站将根据航空运单上的资料,整理并核对货物的完整性,对有破损、短缺的,将协助收货人向航空公司进行追查或索赔,对于分批到达的货物将跟踪直到货物全部收集完毕。
2:通知
货站将通知航空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领取提单报关(收货人可唯铅委托报关行进行清关)。
3:查验
A:海关将对进口货物进行稽核,并对稽核通过的货物给予放行。
B:需要做商检的货物需向商检局申报,查验合格后商检局将出具证明档案,由报关行或者货主/货代交入海关,再进行进口报关海关程式。
C:放行的货物将按国家法律征收相关的海关关税。
4:取货
收货人指斗好将已通过海关的单证交给货站处理,并领取货物。
5:结算
收货人将根据收费标准交付报关费用。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通关时间,货站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物三天内免费保管,超过此期限将产生地面处理费用(0.5元/kg/天)。
选自锦程全球订舱中心

锂电池海运进口什么流程?

锂电池进口需要备案的,锂电池属于危险品,进口需要备案,其他的和正常进口一样。
不过因为是危险品,建议你问问世航通运,在锂电池这块比较懂,进出口都OK

船公司海运进口操作流程

船公司跟进口企业不大一样的哦
船公司一般是待货物到港后,进行大报关,出提货单,通知客人或者货代来换单。。。

货物海运进口到海口,都有哪些费用?

从哪个港口到那个港口呢?

2、货代流程是什么


货代的主要流行早程包括:
1、委托:指的是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将详细的发货人,收货人等相关信息反映在提单上。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进行订舱,然后告知所定的具体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等信息。
3、送货:出口商根据所收到的下货纸内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差笑。
4、提单确认:货代公司与出口商确认货物提单上面所显示的信息,最后提交给船舶运输公司。
5、报关:报关企业向海关系统报关所需提交单据,等待海关审核及放行。
6、签单:由档庆雀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拿着代表物权凭证的提单去提货。

3、海运进口操作流程

一、正面回答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准备报关资料,填写报关手写草单,打印报关复核表,发送数据,收到数据回执,打印出报关单,订好报关单,现场递单申报,审单,征税,交税,税单核销,选择查验,放行,提取海关放行后的货物,结关。
二、详细分析
海运进出口岗位职责:按客户委托作业要求安排订舱、装柜、拖车、报关等事宜,并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完成各种单证包括提单、对账单、费用结算等的制作和签发;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提交解决方案;协助销售部做好客户维护。
三、海运进口工作岗位有什么要求:
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回复各种邮件信函;做事细致认真,思维敏捷,为人诚实,有责任心,踏实肯干,肯于团队协作;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与人沟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工作时间。

4、海运进口清关流程

海运进口清关流程: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收码橘稿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迟孝(一般贸易)。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出口拖运

国际海运的第一步是伍迟出口拖运,这涉及货物从托运人到货运代理经营场所的转移。对于货量较少的货物,货运代理会选择将其运到出口集运中心(原产地仓库),等待集中托运。出口拖运通常会选择公路(通过卡车)、铁路或组合运输,至于费用方面,一般由托运人支付,但也可以协商下,由收货人支付。

5、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流程详情是什么?

、船公司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 做好卸船准备工作

2、 制作并寄送有关单证

3、 卸船与交货

4、 提货单的签发

二、集装箱码头堆场在进口货运中的工作

1、 集装箱的卸船准备工作

2、 卸船与堆放

3、 交付

4、 有关费用收取

5、 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三、集装箱货运站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 做好交货准备

2、 发出交货通知

3、 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4、 拆箱交货

5、 有关费用收取

6、 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四、收货人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 订立贸易合同

2、 租船订舱

3、 申请开信用证

4、 投保

5、取得有关装船单据

6、获取提货单

7、提取货物

8、索赔
取得必要的单证资料
发货人与国外客户联系获取提单,发票、箱单,必须时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或者熏蒸证。收到后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包括合同(一般贸易)。
2、换单
货代查清此货物承运人、船代及换单地点。并拿提单到船公司去换提货单。后续进一步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3、进口商检
通过海关商品编码书可确认该票货物是否需要商检。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商检也需尽早进行,一般在商检之后。
4、进口动植检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5、进口报关
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含: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商检、动植检等。
6、发票交税
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以支票形式缴纳。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票交关税。一般是到中国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
7、海关一次放行
把交完税的交款书交给货代,由货代与海关联系通关放行。即一次放行。
8、海关二次放行
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即二次放行。
9、提柜
凭单证资料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10、提货
货代或收货人凭单证资料,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6、进口货物接货操作流程

(1)进口商向承运人办理租船订舱事务,落实货物运输要求
(2)承运人按要求将指定船只派往装货港装货,装货后向出口商签发海运提单
(3)出口商将海运提单及其他单据通过邮寄或银行交织进口商,要求进口商付款
(4)指定航次预订到港前,船公司在目的港船务代理向进口商发出到货通知,要求进口商办理进口提货手续
(5)货物起运后,进口商凭借付款换取的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加换单保函或凭“电放保函”至船代处换取提衫猛腊货单
(6)进口商备齐进口报检、报关资料,知郑办理进口报检、报关手续。商检合格、海关放行后,进口商自行或委托货代至港口现场提箱、提货
(7)件杂货情况下,码头仓库收到海关的电或滑子放行信息后,凭进口商或货运代理人出具的船公司的提货单放货
(8)进口商或货运代理人安排车队,结清港口相关费用,提取货物
(9)进口商或货运代理人货物提回至进口商仓库,进口业务完成(7~9项为件杂货海运)
(10)整箱货情况下,进口商或其货运代理人安排车队,落实货物出港事宜
(11)进口商或其货运代理人办理提箱事宜,办理汽车运输、理货、放箱等手续
(12)进口商或其货运代理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凭船公司签发的提货单至码头堆场提箱,交由选定的车队将货物运至进口商指定地点
(13)整箱货拆箱,将空箱返还空箱堆场,整箱进口业务流程结束(10~13整箱货)

7、FOB(CFR/CIF)术语下的进口货物海运操作流程

(1)FOB术语下,由进口商负责货物运输事宜,进口商就买卖合同标的运输事宜向承运人的咨询运价、船期等
(2)承运人恢复进口商的询价,进口商通过向不同承运人询问同类信息来比较各承运人的运价高低及船期安排,从中选取适当承运人承运此批货物运输
(3)进口商向选定的承运人提出订舱申请,确定海运运费等费用,同时提交国外供货人的详细资料
(4)承运人接受进口商订舱,在扒冲配舱回单上加注订舱船名、航次等信息,将配舱回单等单据返还进口商
(5)进口商订舱完成后,向出口商发出FOB货载订舱指令电,通知出口商货物订舱情况
(6)承运春吵歼人接受进口商丁丑,通知其在出口国装货港的海外代理货主订舱情况及出口商的详细资料
(7)承运人海外代理在得到承运人订舱的有关资料后,与出口国联系有关货物出运情况,与出口商沟通供货计划与配传计划
(8)承运人海外代理将出口商备货情况反馈给承运人
(9)承运人将出口商备货情况反馈给进口商,以便进出口双方能就备货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及时沟通、解决
(10)进口商在出口商备货全过程应与承运人或其海外代理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碰如货运动态,随时解决突发事件
(11)出口商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在指定装运期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运至指定船上,完成交货
(12)承运人海外代理在货物装船后向承运人发出货物装船确认电报,同时向出口商签发提单,出口商准备结汇等后续工作
(13)出口商将结汇单据通过邮寄或银行交至进口商,要求进口商付款赎单
(14)进口商凭提单向承运人办理换单手续,结算相关费用,准备提货

8、2011年货代海运实务知识:货物运输进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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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货协》规定,我国从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通过铁路联运进口货物,凡国外发货人向其所在国铁路办理托运,一切手续和规定均按《国际货协》和各该国国内规章办理。
我国国内有关订货及运输部门对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作,主要包括联运进口货物在发运前编制运输标志;审核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条件;向国境站寄送合同资料;国境站的交接、分拨;进口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以及运到逾期计算等。
1.联运进口货物运输标志的编制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Mark),一般印制在货物外包装上。我国规定,联运进口货物在订货工作开始前,由经贸部统一编制向国外订货的代号,作为收货人的唛头,各进出口公司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收货人唛头对外签订合同。
2.审核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条件
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条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认真审核,使之符合国际联运和国内的有关规章。
审核联运进口货物运输条件的内容主要包括收货人唛头是否正确;商品品名是否准确具体;货物的性质和数量是否符合到站的办理种别;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3.向国境站寄送合同资料
合同资料是国境站核放货物的重要依据,各进出口公司在贸易合同签字以后,要及时将一份合同中文抄本寄给货物进口口岸的外运分公司。合同资料包括合同的中文抄本和它的附件、补充书、协议书、变更申请书、更改书和有关确认函电等。
4.联运进口货物在国境站的交接与分拨
(1)联运进口货物交接的一般程序
联运进口货物的交接程序与出口货物的交接程序基本相同。其做法是:进口国境站根据邻国国境站货物列车的预报和确报,通知交接所及拦空渣海关做好到达列车的检查准备工作。进口货物列车到达后,铁路会同海关接车,由双方铁路进行票据交接,然后将车辆交接单及随车带交的货运票据呈交接所,交接所根据交接单办理货物和车辆的现场交接。海关则对货物列车执行实际监管。
我国进口国境站交接所通过内部联合办公,开展单据核放、货物报关和验关工作,然后由铁路负责将货物调往换装线,进行换装作业,并按流向编组向国内发运。
(2)联运进口货物交接中的几个问题
①进口合同资料
进口合同资料是国境站核放货物的依据,也是纠正并处理进口货物在运输中出现错乱的重要资料,口岸外运分公司在收到合同资料后,如发现内容不齐全、有错误、字迹不清,应迅速联系有关进出口公司修改更正。
联运进口货物抵达国境站时,口岸外运分公司根据合同资料对各种货运单证进行审核,只有单、证、票、货完全相符,才可核放货物。通常联运进口货物货运事故大约有以下几类:
合同资料与随车单证不符;
单证与货物不符,包括有票无货,有货无票;
货物错经国境口岸;
货物混装、短装或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
货物不符简悄国际货协规定,铁路拒收等:
对上述情况,口岸外运分公司应本着以下原则处理:因铁路过失造亏纳成的,联系铁路处理;因发货人过失造成的,根据合同资料和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查验货物,确有可靠依据的可予以纠正,否则联系有关公司处理。
②联运进口货物变更到站和变更收货人的工作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根据发货人和收货人的需要,可以提出运输变更。运输变更申请应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提出。
联运进口货物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时,首先应通过有关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发货人提出。在国外发货人不同意办理变更时,可向国境站外贸运输机构申请,在国境站办理变更。
联运进口货物变更的受理,应在货物到达国境站前。如由收货人申请变更到站和收货人,则只可在货车开至到达国进口国境站且货物尚未从该站发出时提出变更。
③联运进口货物的分拨与分运
对于小额订货(具有零星分散的特点)、合装货物和混装货物,通常以口岸外运分公司作为收货人。因此,在双方国境站办妥货物交接手续后,口岸外运分公司应及时向铁路提取货物,进行开箱分拨,并按照合同编制有关货运单证,向铁路重新办理托运手续。在分运货物时,必须做到货物包装牢固,单证与货物相符,并办清海关申报手续。
如发现货损货差,属于铁路责任的,必须由铁路出具商务记录。如属发货人责任,由各有关进出口公司向发货人提出赔偿。
5.运到逾期
(1)运到期限
铁路承运货物后,应在最短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最终到站。货物从发站至到站所允许的限度的运送时间,即为货物运到期限。
货物运到期限由发送期间、运送期间以及特殊作业时间三部分组成。
发送期间。不论慢运、快运,随旅客列车挂运的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由货物列车挂运的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以及零担一律为一天(昼夜),由发送路和到达站平分。
运送期间。按每一参加运送的铁路分别计算; 慢运: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每20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零担每15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快运: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每32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零担每20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挂旅客列车运送的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每420运价公里为一天(昼夜)。
特殊作业时间。在国境站每次换装或更换轮对,或用轮渡运送车辆,不论慢运、快运、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零担以及随旅客列车挂运的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一律延长二天(昼夜)。
运送超限货物时,运到期限按算出的整天数延长。
以上货物运到期限,应从承运货物的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如承运的货物在发送前需预先保管,运到期限则从货物指定装车的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
在计算运到期,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①为履行海关规定和其他规章所需要的滞留时间;
②非因铁路过失而造成的暂时中断运输的时间;
③因变更运送契约而发生的滞留时间;
④因检查而发生的滞留时间(即检查货物同运单记载是否相符,或检查按特定条件运送的货物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而在检查中确实发现不符时);
⑤因牲畜饮水、溜放或兽医检查而造成的站内滞留时间;
⑥由于发货人的过失而造成多出重量的卸车、货物或其容器、包装的修整以及倒装或整理货物的装载所需的滞留时间;
⑦由于发货人或收货的过失而发生的其他滞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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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到逾期
货物实际运到天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天数,即为该批货物运到逾期。如果货物运期逾期,造成逾期的铁路则应按该路收取的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收货人支付逾期罚款。
逾期罚款的规定及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罚款 = 运费×罚款率
逾期百分率 = (实际运送天数-按规定计算运到期限天数)/按规定计算运到期限天数×100%
按《国际货协》规定,罚款率为:
逾期不超过总运到期限1/10时,为运费的6%;逾期超过总运到期限1/10,但不超过2/10时,为运费的12%;逾期超过总运到期限2/10,但不超过3/10时,为运费的18%;逾期超过总运到期限3/10,但不超过4/10,为运费的24%;逾期超过总运到期限4/10时,为运费的30%。
自铁路通知货物到达和可以将货物移交给收货人处理时起,一昼夜内如收货人未将货物领出,即失去领取运到逾期罚款的权利。 6.货运事故的处理与赔偿
(1)铁路对承运货物的责任范围
①铁路的责任
按国际货协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应负责完成货物的全程运送,直到在到站交付货物时为止。如向非国际货协参加路的国家办理货物转发送时,则直到按另一种国际协定的运单办完运送手续时为止。因此,发送路和每一继续运送的铁路,自接收附有运单的货物时起,即认为参加了这项运送契约,并由此承担义务。
参加运送国际联运货物的铁路,从承运货物时起至到站交付货物时为止,对货物运到逾期以及因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重量不足、毁损、腐坏或其他原因降低质量所发生的损失负责。如由于铁路过失而使发货人或海关在运单上已作记载的添附文件遗失,以及由于铁路过失未能执行运送契约变更申请书,则铁路应对其后果负责。
②不属于铁路的责任
如承运的货物发生全部或部分灭失、重量不足、毁损、腐坏或由于其他原因降低质量,则铁路不负责任。这些后果可具体表述为:
由于铁路不能预防和不能消除的情况而造成的后果;
由于货物在发站承运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由于货物的特殊自然性质,以致引起自燃、损坏、生锈、内部腐坏和类似的后果;
由于发货人或收货人的过失或由于其要求而造成的后果;
由于发货人或收货人装车或卸车的原因而造成的后果;
由于发送路规章允许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货物而造成的后果;
由于发货人或收货人或他们委派的货物押运人未采取保证货物完整的必要措施而造成的后果;
由于容器或包装的缺陷,在承运货物时无法从其外表发现预造成的后果;
由于发货人用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全的名称托运不准运送的物品而造成的后果;
由于发货人在托运应按特定条件承运的货物时,使用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全的名称,或未遵守《国际货协》的规定而造成的后果;
由于《国际货协》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的货物自然减量,以及由于运送中水分减少,或货物的其他自然性质,以致货物减量超过规定标准。
在下列情况下,对未履行货物运到期限,铁路也不负责任:
发生雪(沙)害、水灾、崩爆和其他自然灾害,按有关铁路中央机关的指示,期限在15天以内;
发生其他致使行车中断或限制的情况,可按有关国家政府的指示执行。
(2)货运事故的赔偿
①赔偿请求的提出与受理
发货人和收货人有权根据运送合同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请求应附有相应根据并注明款额,按每批货物,以书面方式由发货人向发送路或收货人向到达路提出。
从国际货协参加路所属国,按统一货价的规定,向非国际货协参加路所属国运送货物,而发送路又未参加货物到达国所参加的国际联运协定,在这种情况下,如货物毁损发生在非国际货协参加路时,则应由收货人直接向未参加国际货协的到达路或其他路提出赔偿请求。
从非国际货协参加路所属国,向国际货协参加路所属国运送货物时,应由收货人直接向到达铁路提出赔偿请求。铁路在审查属于国际货协参加路责任的赔偿请求后,应将结果通知赔偿请求人,如发现赔偿请求部分或全部属于非国际货协参加路的责任,则应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同时应将赔偿请求书随附的文件退还赔偿请求人。以便向未参加国际货协的责任路直接提出。
由全权代理人代表发货人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有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委托书证明这种赔偿请求权,委托书应符合受理赔偿请求铁路所属国的法令和规章。
自赔偿请求提出之日(以发信邮局戳记或铁路在收到直接提出的请求书时出具的收据为凭)起,铁路必须在180天内审查这项请求,并给赔偿请求人以答复,在全部或部分承认赔偿请求时,支付应付的款额。
②提赔的依据及随附文件
赔偿请求人在向铁路提出赔偿请求时,必须同时提出下列文件:
货物全部灭失时,由发货人提出,同时需提出运单副本;或由收货人提出,同时需提出运单副本或运单正本和货物到达通知单;
货物部分灭失、毁损、腐坏或由于其他原因降低质量时,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提出,同时需提出运单正本和货物到达通知单以及铁路在到站交给收货人的商务记录;
货物运到逾期时,由收货人提出,同时需提出运单正本和货物到达通知单以及货物运到逾期赔偿请求书一式两份;
多收运送费用时,由发货人按其已交付的款额提出,同时需提出运单副本或发送路国内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或由收货人按其所交付的运费提出,同时需提出运单正本和货物到达通知单。我国铁路承运的联运进出口货物,如多收了运送费用,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提出正式函件,注明运单号码、发站、到站、货物名称、件数、重量、承运日期、已付款额和要求退还款额等。此时,发货人可不提出运单副本,但收货人仍需提出运单正本和货物到达通知单。
发货人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请求时,除需提交运单正本和货物到达通知单或运单副本外,有时还应添附商务记录、证明货物灭失或毁损的价格的文件,以及能作为赔偿请求依据的其他文件。
③赔偿请求的时效
发货人或收货人根据运输合同向铁路提出赔偿请求,以及铁路对发货人或收货人关于支付运送费用、罚款和赔偿损失的要求,可在9个月期间内提出;货物运到逾期的赔偿请求,应在2个月期间内提出。上述期限按如下方法计算:
关于货物部分灭失、毁损、重量不足、腐坏或由于其他原因降低质量以及运到逾期的赔偿请求,自货物交付之日起算;
关于货物全部灭失的赔偿请求,自货物运到期限期满后30天起算;
关于补充支付运费、杂费、罚款的赔偿请求,或关于退还上述款额的赔偿请求,或由于运价适用不当以及费用计算错误所发生的订正清算的赔偿请求,自付款之日起算。如未付款时,从货物交付之日起算;
关于支付变卖货物的余款的赔偿请求,自变卖货物之日起算;
④赔偿金额的确定与支付
a、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的赔偿额
铁路对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的损失赔偿应按外国售货者帐单中所列的价格,或按从该帐单中摘录的价格计算。如不能按上述办法确定全部或部分灭失货物的价格,则货物的价格应由国家鉴定机关确定。
声明价格的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时,铁路应按声明价格,或相当于货物灭失部分的声明价格的款额给予赔偿。
除货物灭失的赔偿外,灭失货物或其灭失部分的运送费用、海关费用以及与运输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未纳入货物价格内,则均应予以偿还。但同运输合同无关的费用和损失则不予赔偿。
b、货物毁损、腐坏或由于其他原因降低质量的赔偿额
货物毁损、腐坏或由于其他原因降低质量时,铁路应支付相当于货物价格减低额的款额,但不赔偿其他损失。
声明价格的货物毁损、腐坏或由于其他原因降低质量时,铁路应按照相当于货物由于毁损、腐坏或由于其他原因降低质量而减低价格的百分数,支付声明价格的部分赔偿。
c、货物运到逾期的赔偿额
货物运到逾期时,铁路应按照造成逾期铁路的运费,向收货人支付罚款(参见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方法)。
以上各项赔偿额,均以支付这些款项的铁路所属国的货币支付。如用某一国货币表示的款额,在另一国支付,则该项款额应按付款地、付款当日的牌价,折合为支付路国家的货币支付。
如从接到赔偿请求之日起,经过180天后,才对赔偿请求给予答复,此时铁路对应付的款额加算年利4%的利息。
(3)诉讼与司法管理
①诉讼的提出
凡有权向铁路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即有权根据运输合同提起诉讼。但诉讼的提出仅限于特定的情况,一是铁路自赔偿请求提出之日(以发信邮局戳记或铁路在收到直接提出的赔偿请求书时出具的收据为凭)起180天内未给予答复;二是铁路在180天内已将全部或部分拒绝赔偿请求一事通知请求人。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有起诉权的人才可对受理赔偿请求的铁路提起诉讼。
②诉讼时效
发货人或收货人根据运输合同向铁路提出诉讼,与赔偿请求时效一样,可在9个月期间内提出;但货物运到逾期的诉讼,应在2个月期间内提出。
从发货人或收货人向铁路提出赔偿请求书之时起,时效期间即行中止。但从铁路将关于全部或部分拒绝赔偿请求一事已通知请求人之日(以发信邮局戳记上注明的日期或赔偿请求人收到拒绝赔偿通知书的日期)起,时效期间仍然继续。时效期间已过的赔偿请求和要求,不得以诉讼形式提出。
③受理诉讼的法院
只能在受理赔偿请求铁路的国家的适当法院提出诉讼。

9、货代操作流程

货代操作流程如下:

1、委托,指的是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将详细的发货人,收货人等相关信息反映在提单上。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进行订舱,告知所定的具体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等信息。

3、送货,出口商根据所收到的下货纸内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

4、提单确认,货代公司与出口商确认货物提单上面所显示的信息,最后提交给船舶运输公司。

5、报关,报关企业向海关系统报关所需提交单据,等待海关审核及放行。

6、签单,由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拿着代表物权凭证的提单去提货。

货代

货代指在流通领域专门为货物运输需求和运力供给者提供各种运输服务业务的总称,是货主和运力供给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从工作内容来看,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环节,涉及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间接的找货代来完成,以节省资本。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