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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货运单证

发布时间: 2023-05-07 13:29:54

1、重要单证主要包括什么

如下:

1、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2、合同: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或消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而达成的协议。

3、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4、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常见的外贸单证有:

1、资金单据:汇票、本票和支票、信用证。

2、商业单据:商业发票、海关发票。

3、货运单据:海运提单、租船提单、多式运输单据、空运单等。

4、保险单据。

5、其他单证:商检单证、原产地证书、其他单据(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龄证明等)。

2、说明班轮运输中的杂货运输主要货运单证流程

杂货班轮货运单证流程 1.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营业所)提出 货物装运申请 单,递交托运单(Booking note),填写装货联单; 2.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其代理人指定船名,核对S/O误后,签发S/O,将留底联留下后退还 给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及时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3. 托运人持S/O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 关在S/O上加盖放行图章后,货物准予装船出口;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船舶及理货 公司、装卸公司 5.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计划(cargo plan)交代理人分送理货、装卸 公司等按计划装船; 6.托运人将经过检验及检量的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7.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S/O交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S/O并签发收 货单(M/R); 8.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给托运人; 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 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10.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11.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取得 得款,议付向行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12.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编妥出口载货清单(M/F) >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P交船随带,船舶启航; 13.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B/L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 清单(F/M)连同B/I副本、M/R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 要的单证寄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 14.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 日期,做好提货准备; 15.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16.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 编进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 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工作; 17.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手续,船舶 靠泊后即开始卸货; 18.收货人持正本B/L向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 应付的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D/O); 19.收货人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支付进口关税;收货人持D/O到码头仓库 或船边提取货物。 *************************************************** 1.货运安排,包括揽货与订舱 揽货: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经营的班轮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及货源腹地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刊登船期表;通过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来争取货源。 订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综合考虑各标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及尺码等因素,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2.接货装船 按规定通常都由托运人将其托运的货物送至船边,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对于特殊的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货物等,采取现装或直接装船的方式。对普通货物,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理人在指定地点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将货物集中整理后按次序装船。 3.卸船交货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 对于普通货物,通常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货人交付的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 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3、内贸货运单证有哪些

一、货运单证的必要性

在杂货班轮运输中,从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开始,到货物装船、卸船、直至货物交付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在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除了一些集装箱运输使用的专门的单证外,也使用这些单证,只不过是在单证中另外加上有关集装箱运输的内容而已。

二、国际上通用的主要单证

(一)在装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国内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o

2.装货联单

(1)装货联单的提交

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下各联所组成:托运单Booking Note,B/N及其留底(Counterfoil);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收货单(mate's receipt,M/R)等。

在杂货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如果以口头形式预订舱位,而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则运输合同关系即告建立,这种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也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国际航运界的通常做法则是由托运人向船公司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的装货联单。原则上,托运人应先将托运单交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在托运单上签章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但是,实务中,通常却是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而货运代理人填写装货联单的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内容以及货运委托书或货物明细表等。

(2)装货单的签发

签发装货单时,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会按不同港口分别编装货单号,装货单号不会重复,也不会混港编号。签发装货单后,船、货、港等方面都需要有一段时间来编制装货清单、积载计划、办理货物报关、查验放行、货物集中等装船的难备工作。因此,对每一航次在装货开始前一定时间应截止签发装货单。若在截止签发装货单日(closing date)之后,再次签发装货单,则称之为“加载”。通常只要还没有最后编妥积载计划,或积载计划虽已编妥,但船舶的舱位尚有剩余,并且不影响原积载计划的执行时,船方都会设法安排“加载”。不过,在确定截单日或安排“加载”时,船方和货方都应注意中国海关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装货的24h以前,向海关申报。

4、海运中常用的货运单证有哪一些

根据海运365上货运知识一栏的解释,希望能帮上您:
托运单(BOOKING NOTE)
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 ORDER)
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 RECEIPT)
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G LIST)
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舱单(MANIFEST)
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货物积载图(CARGO PLAN)
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5、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主要单证

集装箱货物运输单证,在80年代我国各口岸基本上采用的是传统的货运单证。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交通部于1989年在上海口岸主持了“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于1991年完成并通过国家鉴定验收。1990年12月5日,国务院第68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又于1992年6月9日以第35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上述的规定和实施细则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从此以后,我国各口岸的集装箱货物运输主要单证基本上统一起来。它们与传统的货运单证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差异。在集装箱货物进出口业务中,除采用了与传统的散杂货运输中相同的商务单证外,在船务单证中根据集装箱运输的特点,采用了空箱提交单、设备交接单、集装箱装箱单、场站收据、提货通知书、到货通知书、交货记录、卸货报告和待提集装箱报告等。现分别介绍如下: (Equipment Despatch Order)
空箱提交单又称集装箱发放通知单(Container Release Order),俗你提箱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集装箱堆场将空集装箱及其他设备提交给本单持有人的书面凭证。
在集装箱运输中,发货人如使用船公司的集装箱,并为了要把预定的货物装在箱内,就要向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租借空箱,通常是由船公司提供空集装箱,借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要对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发出交箱指示,但是由于空集装箱是一个售价较高的设备,因此不能只靠简单的口头指示,还要向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空箱提交单,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只对持有本单证的人提交空集装箱,以确保交接安全。
集装箱的空箱提交单一式3份,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订舱委托书,接受订舱委托后,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除自留一联备查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存箱的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各执一联。 (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简称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R),是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和特殊集装箱及其设备的凭证;是拥有和管理集装箱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与利用集装箱运输的陆运人签订有关设备交接基本条件的协议(Equipment lnterchange Agreement)。
设备交接单分出场(港)设备交接单和进场(港)设备交接单两种,各有三联,分别为管箱单位(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留底联;码头、堆场联;用箱人、运箱人联。
设备交接单位的各栏分别由管箱单位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堆场的经办人填写。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写的栏目有:用箱人/运箱人、船名/航次、集装箱的类型及尺寸、集装箱状态(空、重箱)、免费使用期限和进(出)场目的等。由用箱人、运箱人填写的栏目有:运输工具的车号;如果是进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来自地点、集装箱号、提单号、铅封号等栏目。由码头、堆场填写的栏目有:集装箱进、出场日期、检查记录,如果是出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所提集装箱号和提箱地点等栏目。 (Container Load Plan)
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的单证,对于特殊货物还应加注特定要求,比如对冷藏货物要注明对箱内温度的要求等。它是集装箱运输的辅助货物舱单,其用途很广,主要用途有以下几方面:
1.是发货人向承运人提供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清单;
2.在装箱地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的单据,也是集装箱船舶进出口报关时向海关提交的载货清单的补充资料;
3.作为发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之间的货物交接单;
4.是集装箱装、卸两港编制装、卸船计划的依据;
5.是集装箱船舶计算船舶吃水和稳性的基本数据来源;
6.在卸箱地作为办理集装箱保税运输手续和拆箱作业的重要单证;
7.当发生货损时,是处理索赔事故的原始依据之一。
集装箱装箱单每一个集装箱一份,一式五联,其中:码头、船代、承运人各一联,发货人、装箱人两联。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由装箱的货运站缮制;由发货人装箱时,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装箱货运站缮制。
发货人或货运站将货物装箱,缮制装箱单一式五联后,连同装箱货物一起送至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的业务人员在五联单上签收后,留下码头联、船代联和承运人联,将发货人、装箱人联退还给送交集装箱的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联除自留一份备查外,将另一份寄交给收货人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供拆箱时使用。
对于集装箱堆场留下的三联装箱单,除集装箱堆场自留码头联,据此编制装船计划外,还须将船代联及承运人联分送船舶代理人和船公司,据此缮制积载计划和处理货运事故。
有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对动植物检疫有严格的特别要求,在装箱单上就须附有申请卫生检疫机关检验申请联。在申请联的申请检验事项中,与货运有关的内容包括货物本身及其包装用料是否使用了木材,如木板、木箱、货板、垫板。如使用了,是否已经经过防虫处理的说明。如果已经经过处理,则就货物本身应由发货人将发票、海运单证和熏蒸证书一并寄交收货人;就集装箱而言,则应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连同集装箱适航证书一并寄交卸货港的船公司的代理人。
该项申请联由发货人和船公司或他们的代理人分别签署。
总之,集装箱装箱单的内容记载得准确与否,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安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DockRecipt,D/R)
场站收据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编制,是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船公司已从发货人处接收了货物,并证明当时货物状态,船公司对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的凭证,托运人据此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待装提单或装船提单。它相当于传统的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一整套单据,共有十联(有的口岸有七联),其中: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二联:第一联,货主留底,第二联,船代留底;运费通知二联:第三联,运费通知(1)和第四联运费通知(2);第五联,装货单,即场站收据副本(1),包括缴纳出口港务费申请书附页;第六联,大副联,即场站收据副本(2);第七联,场站收据正本;第八联,货代留底,第九联、第十联,配舱回单(1)和(2)。
1、场站收据十联单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填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即场站收据一式十联,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托运手续;
(2)货运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若能接受委托,将货主留底联(第一联)退还托运人备查;
(3)货运代理人持剩余的九联单到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处办理托运词“舱手续;
(4)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同意接收托运,在第五联即装货单上盖签单章,确认订舱承运货物,并加填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留下第二至第四联共三联后,将余下的第五至第十共六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
(5)货运代理人留存第八联货代留底,缮制货物流向单及今后查询;将第九、十联退托运人作配舱回执;
(6)货运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退回的各联缮制提单和其他货运单证;
(7)货运代理人持第五至第七共三联:装货单、大副联和场站收据正本,随同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有关货物出口单证至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
(8)海关审核有关报关单证后,同意出口,在场站收据副本(1)即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货运代理人;
(9)货运代理人将此三联送交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据此验收集装箱或货物;
(10)若集装箱在港口堆场装箱,集装箱装箱后,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若集装箱在货运站装箱,集装箱人港后,港口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和大副收据联,并签发场站收据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11)集装箱装船后,港口场站留下装货单用作结算费用及以后查询,大副联交理货部门送大副留存;
(12)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持场站签收的正本场站收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办理换取提单手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回场站收据,签发提单。在集装箱装船前可换取船舶代理签发的待装提单,或在装船后换取船公司或船舶代理签发的装船提单。
2、场站收据七联单及其流转程序
有的口岸像大连口岸使用了七联单: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第二联,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第三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第四联,场站收据正本;第五联,装箱理货留底;第六联,货代留底,第七联,配舱回单。 (Delivery Notice)
提货通知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往往是收货人的货运代理人)发出的船舶预计到港时间的通知。它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根据掌握的船舶动态和装箱港的代理人寄来的提单副本或其他货运单证、资料编制的。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提货通知书的目的在于要求收货人事先做好提货准备,以便集装箱货物抵港后能尽快疏运出港,避免货物在港口、堆场积压,使集装箱堆场能更充分地发挥其中转、换装作用,使集装箱更快地周转,而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提货通知书只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为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而发出的单证,对于这个通知发出得是否及时,以及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能收到,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并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承运人并不对此通知承担责任风险。作为进口商的货运代理人,为了保证进口货物代理的服务质量,也应主动与船公司的代理人联系,及早获取进口货物提货通知书,便于提前做好接卸进口货物的准备。 (Delivery Record)
交货记录共五联:到货通知书一联;提货单一联,费用账单二联,交货记录一联。
1.交货记录的流转程序
(1)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根据装货港航寄或传真得到的舱单或提单副本后,制作交货记录一式五联;
(2)在集装箱卸船并做好交货准备后,由船舶代理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出到货通知书;
(3)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向船舶代理换取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对运费到付的进口货物结清费用,船舶代理核对正本提单后,在提货单上盖专用章;
(4)收货人持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随同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起送海关报关,海关核准后,在提货单上盖放行章,收货人持上述四联送场站业务员;
(5)场站核单后,留下提货单联作为放货依据,费用账单由场站凭此结算费用,交货记录由场站盖章后退收货人;
(6)收货人凭交货记录提货,提货完毕时,交货记录由收货人签收后交场站留存。
2.交货记录的填制要求
交货记录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依据舱单、提单副本等卸船资料预先制作。到货通知书除进库日期外,所有栏目由船舶代理填制,其余四联相对应的栏目同时填制完成。提货单盖章位置由责任单位负责盖章,费用账单剩余项目由场站、港区填制,交货记录出库情况由场站、港区的发货员填制,并由发货人、提货人签名。
3.各单据的作用
(1)到货通知书(Arrival Notice)
(2)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负责保管货物的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的经营人,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非流通性单据。
(3)交货记录(Deliverv Record)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双方共同签署的,证明双方间已进行货物交接和载明其交接状态的单据叫交货记录。
(4)费用账单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结算港口费用,提取货物。 1.卸货报告(Outturn Report)
2.待提集装箱(货物)报告(Report of Undelivery Container(Cargo))

6、货代涉及的单证有哪些

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 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SU
装货单 Shipping Order S/O
大副收据 Mate's Receipt M/R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 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EIR
集装箱装箱单 Container Loading Plan CLP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海运单 Sea Waybill SWB
提货单 Delivery Order D/O
载货清单 Cargo Manifest MFST
装货清单 Loading List L/L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 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CB/L
拼辑装货清单 ConSolidated Cargo Manifest CM/F
货物收据 Cargo Receipt C/R
航空总运单 MasterAirWaybill MAWB
航空分运单 House Air Waybill HAWB
交付凭证 Proof ofDelivery POD
货物运费更改通知单 Cargo Changes Correction Advice 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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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班轮运输主要货运单证有哪些?

出口
十联单包括:
1、2、托运单(B/N)二联(货主留底、船代留底)
3、4、运费通知二版联
5、装货单(S/O)
6、场站收据副权本[D/R(c)]
7、场站收据(D/R)
8、货代留底联
9、10、配舱回单二联

进口
提货通知书
到货通知书
提货单
费用帐单一、二
交货记录
B/L

8、外贸业务的主要单证

外贸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的州带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外贸因其特殊性,需要不同于一般的单据,主要是运输单据,包脊裤括提单、商业发票、汇册野芦票、装箱单、产地证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单据和支付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主要单证:

资金单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商业单据:商业发票、海关发票。货运单据:海运提单、租船提单、多式运输单据、空运单等。保险单据。其他单证:商检单证、原产地证书、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