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代操作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什么?
货代操作主要分空运,海运,快递。三者之间稍有些区别,但总的来讲操作职能大致如下:
一、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二、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三、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四、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2、货代财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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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国际货代公司的货代业务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这个岗位涵盖的职责和内容较多,一般大公司都把业务岗位分开给几个人来负责,具体内容有:
换单(压箱),制单,报检,报关,结费,客服,调度。都是业务岗位
4、货代的工作职责/任务?
一般货运代理公司的各部门职责与考核办法近来,随着市场逐渐转向货方市场,越来越多的国内货代企业,开始注意修炼内功,采取各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的运做效率,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个人也非常赞同这种做法,现将本公司的海运业务的各部门职责与考核办法列举出来,以期大家共勉,也欢迎各同行朋友给出宝贵意见: (1)、海运销售部 本部门为海运销售部。以下就部门的本职、职责与工作任务、部门的权力、工作协调关系及考核指标这几个方面做一个简要说明。 一、本职 负责海运进出口航线、客户的开发、洽谈及维护。 负责航线价格的采集,确定对外报价。 分析市场发展动态、分析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开发经济增长点。 二、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 海运出口销售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十三项: 1、负责整箱、拼箱及海空联运业务的销售及客户维护。 2、负责船公司航线、价格、舱位的销售及维护。 3、负责与船公司航线销售建立协作关系,获取航线最底价格。 4、根据船公司的航线价格,建立对外《海运整箱报价表》。 5、根据《海运整箱报价表》及《委托书》,对外报价及确认价格。 6、了解并向市场拓展部反馈船公司的价格、实力规模、船名航次的舱位、共用舱位、航程时间、船公司间的竞争能力等信息,为客户合理选择船公司提供信息。 7、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通过《委托书》或其他书面通知,提出特别价格或特别服务策略,报总经理室海运经理批准后实施。 8、协助信息技术部建立和完善海运、内陆、仓储的对外报价系统。 9、根据市场拓展部对我司市场占有率、市场发展动态的分析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寻找国家或企业的工程项目等货源。 10、定期向总经理室海运经理汇报销售结果,制定海运出口销售方向与指标。 11、开发新航线或服务项目、了解客户需求,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12、向市场拓展部提供新销售客户名单,为编制三字代码提供条件。 13、掌握客户丢失情况,定期分析原因并负责拜访活动,争取客户。 (二) 海运进口销售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九项: 1、负责整箱、分拨及转关业务的销售及客户维护。 2、负责与客户建立协作关系。 3、协助信息技术部建立和完善定额、代收代付、费用详细栏目的对外报价系统。 4、根据市场拓展部对我司市场占有率、市场发展动态的分析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寻找国家或企业的工程项目等货源。 5、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通过《委托书》或其他书面通知,提出特别价格或特别服务策略,报总经理室海运经理批准实施。 6、定期向总经理室海运经理汇报销售结果,制定海运进口销售方向与指标。 7、开发新航线或服务项目、了解客户需求,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8、向市场拓展部提供新销售客户名单,为编制三字代码提供条件。 9、掌握客户丢失情况,定期分析原因并负责拜访询问,争取客户。 三、本部门的权力 有权获取船公司对我司的各航线底价及我司对外报价等信息。 有权获取公司客户档案、价格等信息。 有权获得与业务有关的各类操作信息。 有权向业务部门经理推荐海运、内陆(河)运输公司。 针对特别客户,有权提出特殊服务建议,并指导操作部门实施。 有权对本部门员工的素质,工作能力提出要求或进行考核。 有权根据业务操作状况,提出资源配置建议。 有权对上下部门的差错提出批评并提出限期改进要求。 四、工作协调关系 内部协调关系:协调业务操作部门、管理部门关系; 外部协调关系:协调船公司销售部门关系; 协调企业销售管理部门关系。 五、考核指标 1、熟悉各船公司、航线的价格。 2、了解同行采集的航线最底价格及原因。 3、了解同行的货源、拼箱或整箱的操作方式、销售方式、航线、货量。 4、了解同行的利润状况。 5、客户投诉率小于/月0.04%。 6、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海运操作部本部门为海运操作部,以下就部门的本职、职责与工作任务、部门的权力、工作协调关系及考核指标这几个方面做一个简要说明。 一、本职 1、 负责制作与船公司(船代)有关的业务单证。 2、 负责与船公司(船代)的业务联系。 3、 负责与车队、仓库的业务联系。 4、 接受业务咨询、业务委托。 5、 负责《委托书》的合同评审。 6、 建立业务委托、更改、帐单的网络信息。 二、职责与工作任务(一)出口订舱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五项: 1、 根据《委托书》中船公司(船代)、航线要求,发放订舱“提单号”。 2、 负责与船公司(船代)建立业务协作关系,提高订舱预配速度。 3、 根据我司与船公司的直接订舱协议,负责在《配舱回单》场站收据联盖船公司章、船代联盖我司业务章。 4、 根据《配舱回单》制作部分船公司需要的订舱《预配清单》。 5、 负责将直接订舱的《配舱回单》船代及三四联、或非直接订舱的全套《配舱回单》与《预配清单》一起送船公司(船代)订舱。 6、 全套《配舱回单》与《预配清单》一起送船公司(船代)订舱。 7、 负责建立订舱网络信息。 (二)出口制单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五项: 1、 根据《委托书》制作《配舱回单》。 2、 负责审核《配舱回单》与《委托书》内容是否相符。 3、 负责将《配舱回单》货主联与《委托书》一起返回客户服务作为计划单证。 4、 负责将《配舱回单》其余各联交出口订舱。 5、 负责建立制单网络信息。 (三)客户服务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十一项: 1、 根据海运出口报价系统、操作系统及服务项目,接受客户咨询。 2、 负责接受业务委托、报关单证及业务更改。 3、 根据海关、检验检疫、港务局的规定,及航线、船期、运价形式、到预付、陆运方式等重要项目,对客户《委托书》的各项委托内容、特殊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4、 负责将客户委托、更改信息输入网络系统。 5、 根据业务内容,负责对订舱、装箱运输、计划、商检、报关查验、现场跟踪、提单签发、报关退单下达操作、更改或特殊操作指令。 6、 根据业务委托,负责了解各业务环节的操作状况,了解、解决突发事件并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操作现状;确认各类更改。 7、 负责制作非直接订舱的《配舱回单》及订舱工作。 8、 负责在报关前确认进港箱号并输入网络系统,并负责输入报关《配舱回单》联。 9、 了解各操作环节可能发生的各类额外费用,并负责与客户确认。 10、 负责按规定时效开具包括额外费用的应收帐单。 11、 任何帐单更改都必须经过总经理室、海运部经理的批准。 (四)海外代理客户服务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三项: 1、 根据海运报价系统、操作系统及服务项目,接受海外代理咨询。 2、 负责接受业务委托、根据整箱或拼箱业务,将委托业务、单证移交相关客户服务操作。 3、 负责与海外代理的操作、更改、额外费用、帐单确认。 (五)计划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七项: 1、 根据《配舱回单》货主联与《委托书》内装或门-门要求,制作相应的《预配清单》及《装箱单》。 2、负责了解车队、仓库的装卸、仓储能力及服务质量,并定期向部门主管汇报。 3、根据《配舱回单》货主联与《委托书》门-门要求制作《门-门运输计划及提箱/装箱跟踪清单》并传真至相应车队,作为操作指令。 4、将门-门《装箱单》交口岸办事处转相应车队。 5、根据《配舱回单》货主联与《委托书》内装要求,将相应《装箱单》传真至内装仓库,作为操作指令。 6、负责督促和接受门-门车队或仓库的进港《装箱单》传真件,负责将集装箱号输入操作系统。 7、负责建立计划网络信息。 (六)口岸报关查验职责。工作任务有以下九项: 1、 负责海关查验、查验单证放行、退税及更改工作。 2、 负责与口岸海关、检验检疫建立业务协作关系,提高查验、通关速度。 3、 负责检验检疫的查验工作。 4、 负责出口加急报关单证的申报、放行、退税及更改工作。 5、 协助客户服务、港区解决查验、报关的疑难问题。 6、 负责定期向领导反馈报关单证发生的质量问题。 7、 负责建立口岸申报、查验、退税等业务台帐。 8、 负责向客户服务、财务室反馈查验等额外费用。 9、 负责建立报关、查验、额外费用的网络信息。 三、本部门的权力 1、 有权获取船期等业务信息。 2、 有权获得与部门业务有关的各类操作信息。 3、 有权对本部门的操作系统提出改进建议。 4、 有权对本部门员工的素质,工作能力提出要求或进行考核。 5、 有权根据业务操作状况,提出资源配置建议。 6、 有权对上下部门的差错提出批评并提出限期改进要求。 四、工作协调关系 1、 内部协调关系:协调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关系; 2、 外部协调关系:协调客户、车队、仓库关系。协调船公司(船代)关系。 五、考核指标 1、 当日订舱率100%,差错率低于0.1%。 2、 当日制单率100%,差错率低于1.8%。 3、 当日计划率100%,差错率低于0.12% 4、 接到客户确认件的半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提单》更改。 5、 开船三天内将《提单》交于客户。
5、国际货代主要干什么?
国际货代是国际货运代理人的简称。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
主要工作: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
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
从国际货运代理的传统地位讲,作为代理人,负责代发货人或货主订舱、保管和安排货物运输、包装、保险等,并代他们支付运费、保险费、包装费、海关税等,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通常是整个费用的一个百分点)。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将由)客户承担,其中包括国际货运代理因货物的运送、保管、保险、报关、签证、办理汇票的承兑和为其服务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国际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客户只有在提货之前全部付清上述费用,才能取得提货的权利。否则,国际赏运代理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其所应收取的费用。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纯粹的代理人,通常应对其本人及其雇员的过错承担责任,其错误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货物;尽管得到指示,办理保险仍然出现疏忽;报关有误;运送错误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进口)货物退税;未取得收货人的货款而交付货物。国际货运代理还应对其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财产灭失或损坏或人身伤亡承担责任。如果国际货运代理能够证明他对第三人的选择作到了合理的谨慎,那么他一般不承担因第三入的行为或不行为引起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系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是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对其履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一般而言,他与客户接洽的是服务的价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续费。
目前,各国法律对贷运代理所下的定义及其业务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责任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第二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第三种情况,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例如FIATA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属于其本身或其雇员所造成的过失负责。如其在选择第三人时已恪尽职责,则对于该第三人的行为或疏忽不负责任。如能证明他未做到恪尽职责,其责任应不超过与其订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责任。正是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要求国际货运代理所承担的责任就大 不相同了。
也有的国家将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具体划分为:
1,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只对其本身(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过失及其雇员的过失负责,一般不对如运输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为、疏忽负贵,除非他们对第三人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2、国际货运代理对海关的责任。有报关权的国际货运代理在替客户报关时应遵守海关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当局及时、正确、如实地申报货物的价值、数量和性质,以免政府遭受税收损失。同时,如报关有误,国际债运代理将会遭到罚款,并难以从客户那里得到此项罚款的补偿。
3、国际货运代理对第三人的责任,多指对装卸公司、港口当局等参与货运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赔承担的责任。这类索赔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第三人财产的灭失或损坏,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是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当事人,国际赏运代理不仅对其本身和雇员的过失负责,而且应对在履行与客户所签合同的过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务的过失负责。其责任为:(1)对客户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大部分情况属于对货物的灭失或残损的责任。其二,因职业过失,尽管既非出于故意也非由于粗心,但给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例如不按要求运输,不按要求对货物投保,报关有误造成延误,运货至错误的目的地;未能代表客户履行对运输公司、仓储公司及其他代理人的义务,未收回提单而放货,未履行必要的退税手续再出口,未通知收货人,未收取现金费用而交货,向错误的收货人交货。其三,迟延交货。尽管按惯例货运代理一般不确保货物到达日期,也不对迟延交货负责,但目前的趋势是对过分的延误要承担适当的责任,此责任限于被延误货物的运费或两倍的运费。(2)对海关的责任(见上述第二款)。(3)对第三人的责任(见上述第三款)。
6、货代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货代岗位职责:
为了完成货代任务,需要几个环节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接单部分
接单工作原则上应该成为日常中“最优先”的工作环节,一般要求接单必须快捷、 高效,在第一时间内用最短时间确认业务的可操作性并予以安排。
接单人员一般要求自接到委托书后15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确认。
1、审核客户委托内容和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1)接单人员必须预先审核客户的委托内容。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
运价条款与运价、托运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2)接单人员必须预先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普通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预付订舱、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等。
到/预付订舱确认即对(1)内容的确认;
对于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的服务要求,必须同时确认货物和单证备齐时间、服务要求时间等,注明在客户订舱单上。
特殊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务外其他的附加服务。
对于特殊服务要求,必须得到部门主管和/或者其他相关职能的核批后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运价核对、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必须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进行确认。
(1) 对来自销售部的业务,须与销售员核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是否正确,并由销售员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注)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销售员确认, 待销售员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
(2) 对于公司业务,须与市场相关人员或航线主管人员及时确认后再安排订舱。
3、舱位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根据客户委托,确认反馈符合要求的舱位。
二、订舱部分
一般要求预定开航日7天前必须安排订舱,对可以提前接受委托的船公司应争取头批订舱,旺季时候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前;
1、新建委托 (订舱操作员)
订舱操作员必须及时在操作系统内创建业务编号、新建业务档案,输入业务有
关数据。输入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此:业务各属性、发收通信息、服务要求、提单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开航日期、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货名与数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订舱过程(订舱操作员)
订舱过程包括以下环节:膳制与发送订舱单、订舱号或提单号确认、预配和报关舱单发送确认、中转港代码确认和场站收据制作等,任何其中一环节未完成均视做订舱未完成。
订舱完毕后,应及时将配舱信息输入操作系统,输入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订舱号或者海单号、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的核对。
3、舱位通知 (订舱操作员)
无论是否需要我司代为提供当地各项服务的业务,订舱确认单或者配船通知单等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确保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如有问题,积极配合客户跟踪处理预配和海关舱单等方面问题。
三、拖车/内装(调度)
客户委托的拖车、内装和/或者报关等要求,必须根据船公司、码头、货物性质和
市场环境等情况予以预先审核,对于存在隐患的不合理安排尽量同客户协商调整并告知理由和风险。
1、拖车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拖车时间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安排拖车前,根据前期约定的拖车服务时间要求,提前2工作日与客户再次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4) 同客户确认时间要求后,在同一工作日及时把信息通知拖车行进行服务要求
预约
(5) 向拖车行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提供拖车服务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拖车行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已经空箱状况确认);
对于特种箱业务,必须同船公司确认空箱状况,必要情况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时间。
(6) 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注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协议费用等
(7) 必要情况下,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9) 其他注意事项
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进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对于客户业务退关,需要确认是否发生安排拖车的前期费用。若有发生预配打单费等,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2、内装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装箱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根据前期约定的到货时间,提前1工作日与客户再次核实送货时间和预计到达时间
(4) 向仓库做内装委托,需向仓库发出书面委托。
清晰显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货物数据(包括件数、毛重、体积)、 协议费用等
(5) 向仓库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预约货物装箱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仓库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空箱状况确认)
(6) 向仓库委托时,必要情况下应注明提空柜的时间要求
(7) 跟踪到货物情况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四、报关部分(操作员)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航线和货物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报关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最迟在同客户约定报关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户确认报关资料的发送情况
(4) 收到报关资料后的第一时间对报关资料进行预审,有问题立即处理
(5) 在约定的报关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报关资料送报关行
(6) 对于报关资料,要求复印留底;对于重要报关资料如核销单等,必须在做登
记
(7) 跟踪反馈报关结果
五、文件部分
1、提单确认 (文件员)
(1)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要及时,一般预定开航日2个工作日前必须发送
(2) 催促提单确认件
一般预定开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须从客户获取完整、正确的提单确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