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代公司的部门设置有哪些啊,具体点最好,各部门的职责
行政部
财务部
操作部
业务部
A,海运部,B,空运部。C。海外部(商务部)做FOB的 D,报关业务部 E,进口部
报关部
2、(1)国际货代公司的货代业务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这个岗位涵盖的职责和内容较多,一般大公司都把业务岗位分开给几个人来负责,具体内容有:
换单(压箱),制单,报检,报关,结费,客服,调度。都是业务岗位
3、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怕,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三、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岁姿,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五、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六、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轮陆作业。
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八、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九、组织全部门安全检查,落腊雀顷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十、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十一、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项目部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4、货代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货代岗位职责:
为了完成货代任务,需要几个环节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接单部分
接单工作原则上应该成为日常中“最优先”的工作环节,一般要求接单必须快捷、 高效,在第一时间内用最短时间确认业务的可操作性并予以安排。
接单人员一般要求自接到委托书后15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确认。
1、审核客户委托内容和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1)接单人员必须预先审核客户的委托内容。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
运价条款与运价、托运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2)接单人员必须预先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普通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预付订舱、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等。
到/预付订舱确认即对(1)内容的确认;
对于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的服务要求,必须同时确认货物和单证备齐时间、服务要求时间等,注明在客户订舱单上。
特殊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务外其他的附加服务。
对于特殊服务要求,必须得到部门主管和/或者其他相关职能的核批后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运价核对、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必须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进行确认。
(1) 对来自销售部的业务,须与销售员核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是否正确,并由销售员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注)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销售员确认, 待销售员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
(2) 对于公司业务,须与市场相关人员或航线主管人员及时确认后再安排订舱。
3、舱位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根据客户委托,确认反馈符合要求的舱位。
二、订舱部分
一般要求预定开航日7天前必须安排订舱,对可以提前接受委托的船公司应争取头批订舱,旺季时候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前;
1、新建委托 (订舱操作员)
订舱操作员必须及时在操作系统内创建业务编号、新建业务档案,输入业务有
关数据。输入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此:业务各属性、发收通信息、服务要求、提单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开航日期、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货名与数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订舱过程(订舱操作员)
订舱过程包括以下环节:膳制与发送订舱单、订舱号或提单号确认、预配和报关舱单发送确认、中转港代码确认和场站收据制作等,任何其中一环节未完成均视做订舱未完成。
订舱完毕后,应及时将配舱信息输入操作系统,输入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订舱号或者海单号、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的核对。
3、舱位通知 (订舱操作员)
无论是否需要我司代为提供当地各项服务的业务,订舱确认单或者配船通知单等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确保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如有问题,积极配合客户跟踪处理预配和海关舱单等方面问题。
三、拖车/内装(调度)
客户委托的拖车、内装和/或者报关等要求,必须根据船公司、码头、货物性质和
市场环境等情况予以预先审核,对于存在隐患的不合理安排尽量同客户协商调整并告知理由和风险。
1、拖车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拖车时间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安排拖车前,根据前期约定的拖车服务时间要求,提前2工作日与客户再次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4) 同客户确认时间要求后,在同一工作日及时把信息通知拖车行进行服务要求
预约
(5) 向拖车行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提供拖车服务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拖车行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已经空箱状况确认);
对于特种箱业务,必须同船公司确认空箱状况,必要情况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时间。
(6) 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注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协议费用等
(7) 必要情况下,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9) 其他注意事项
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进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对于客户业务退关,需要确认是否发生安排拖车的前期费用。若有发生预配打单费等,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2、内装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装箱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根据前期约定的到货时间,提前1工作日与客户再次核实送货时间和预计到达时间
(4) 向仓库做内装委托,需向仓库发出书面委托。
清晰显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货物数据(包括件数、毛重、体积)、 协议费用等
(5) 向仓库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预约货物装箱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仓库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空箱状况确认)
(6) 向仓库委托时,必要情况下应注明提空柜的时间要求
(7) 跟踪到货物情况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四、报关部分(操作员)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航线和货物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报关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最迟在同客户约定报关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户确认报关资料的发送情况
(4) 收到报关资料后的第一时间对报关资料进行预审,有问题立即处理
(5) 在约定的报关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报关资料送报关行
(6) 对于报关资料,要求复印留底;对于重要报关资料如核销单等,必须在做登
记
(7) 跟踪反馈报关结果
五、文件部分
1、提单确认 (文件员)
(1)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要及时,一般预定开航日2个工作日前必须发送
(2) 催促提单确认件
一般预定开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须从客户获取完整、正确的提单确认件
5、什么是国际货代?国际货代主要工作是什么?责任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国际货代是国际货运代理人的简称。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
主要工作: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
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
从国际货运代理的传统地位讲,作为代理人,负责代发货人或货主订舱、保管和安排货物运输、包装、保险等,并代他们支付运费、保险费、包装费、海关税等,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通常是整个费用的一个百分点)。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将由)客户承担,其中包括国际货运代理因货物的运送、保管、保险、报关、签证、办理汇票的承兑和为其服务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国际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客户只有在提货之前全部付清上述费用,才能取得提货的权利。否则,国际赏运代理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其所应收取的费用。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纯粹的代理人,通常应对其本人及其雇员的过错承担责任,其错误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货物;尽管得到指示,办理保险仍然出现疏忽;报关有误;运送错误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进口)货物退税;未取得收货人的货款而交付货物。国际货运代理还应对其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财产灭失或损坏或人身伤亡承担责任。如果国际货运代理能够证明他对第三人的选择作到了合理的谨慎,那么他一般不承担因第三入的行为或不行为引起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系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是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对其履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一般而言,他与客户接洽的是服务的价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续费。
目前,各国法律对贷运代理所下的定义及其业务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责任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第二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第三种情况,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例如FIATA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属于其本身或其雇员所造成的过失负责。如其在选择第三人时已恪尽职责,则对于该第三人的行为或疏忽不负责任。如能证明他未做到恪尽职责,其责任应不超过与其订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责任。正是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要求国际货运代理所承担的责任就大 不相同了。
也有的国家将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具体划分为:
1,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只对其本身(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过失及其雇员的过失负责,一般不对如运输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为、疏忽负贵,除非他们对第三人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2、国际货运代理对海关的责任。有报关权的国际货运代理在替客户报关时应遵守海关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当局及时、正确、如实地申报货物的价值、数量和性质,以免政府遭受税收损失。同时,如报关有误,国际债运代理将会遭到罚款,并难以从客户那里得到此项罚款的补偿。
3、国际货运代理对第三人的责任,多指对装卸公司、港口当局等参与货运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赔承担的责任。这类索赔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第三人财产的灭失或损坏,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是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当事人,国际赏运代理不仅对其本身和雇员的过失负责,而且应对在履行与客户所签合同的过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务的过失负责。其责任为:(1)对客户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大部分情况属于对货物的灭失或残损的责任。其二,因职业过失,尽管既非出于故意也非由于粗心,但给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例如不按要求运输,不按要求对货物投保,报关有误造成延误,运货至错误的目的地;未能代表客户履行对运输公司、仓储公司及其他代理人的义务,未收回提单而放货,未履行必要的退税手续再出口,未通知收货人,未收取现金费用而交货,向错误的收货人交货。其三,迟延交货。尽管按惯例货运代理一般不确保货物到达日期,也不对迟延交货负责,但目前的趋势是对过分的延误要承担适当的责任,此责任限于被延误货物的运费或两倍的运费。(2)对海关的责任(见上述第二款)。(3)对第三人的责任(见上述第三款)。
6、安全生产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括的内容有: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爱护梁启姿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橡绝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旁备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7、国际货代中商务部的作用及职责
商务部中与国际货代相关的大概是此项部门中该部分职责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
职能:
3. 起草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规和海关管理法规,并贯彻执行;
4. 领导海关工作,不断加强货物监管和政治经济保卫工作;
5. 制定国营对外贸易企业进口、出口、运输、包装业务程序,管理并监督执行;
6. 签发进口、出口和过境贸易的许可证;
7. 研究拟订商品检验制度;
8、安全生产部门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部门岗位职责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岗位职责的重要性,岗位职责是一个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将其归类于不同职位类型范畴。制定岗位职责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部门岗位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部门岗位职责1
1、负责组织执行生产计划的产前准备并及时下达到各工序;
2、负责对生产计划的进度进行跟进、检查、反馈及异常处理;
3、负责对生产过程的质量进行首件检查、巡检并及时对异常的处置和改进;
4、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维护计划的执行;
5、负责对设备维修与调试及调试后的产品验证;
6、负责组织对样品的制作并填写试样结果报告;
7、负责监督检查车间相关设备点检表和关键工序的控制点检;
8、负责定期对作业指导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培训和指导;
9、负责对车间各工序的产能平衡和人员的合理安排;
10、负责对车间的早会的召开及制度的宣贯、培训;
11、负责组织对5S及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改善;
12、负责对车间多能工的技能培训和激励考核;
13、负责对车间员工的绩效考核及工资的核算、分配;
14、负责编制车间的生产日报表;
15、定期对车间的产量、效率、损耗、质量及现场5S与安全进行总结和改善;
1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部门岗位职责2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6、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三、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定期检查分管项目部、管理处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分管项目部、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2、在公司领导的组织下,对各项目部、管理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业性、季节性、重大活动前与节假日前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指导帮助。纠正员工在工作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3、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操作培训,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参加上级单位对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对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五、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为该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2、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分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并服从行业安全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的监督、检查、指导。
3、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义消抢险队员及员工学习抢险、灭火、自救知识并组织演练,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责任追究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做到每一个层面,责任落实到个人。若行业法律法规发生了改变或根据部门实际需求,需变更《应急处置预案》的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4、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限期整改,不留后患。
5、各部门、管理处要有计划地对部门、管理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将对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和培训纳入各单位培训工作,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要教育员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部门安全生产文化的建设。制定本部门及管理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制度,制作标识标牌、制度上墙。
6、安全事故控制目标:杜绝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不发生一次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责任事故及其它事故;避免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重伤率不得超过1.5%; ·因工轻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过15%.
7、发生事故要尽快施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的规定,做到“四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汇报。
六、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在所属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部门和属地管理处负责。
2、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工作,积极配合管理处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3、积极参与部门、管理处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4、发现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和控制,能力范围内无法消除的要向直接上级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程序。
6、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7、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8、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有责任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部门岗位职责31、根据生产计划通知单监督和指导车间人员配置,确保生产计划及时完成,按生产计划向仓库限额领用原辅材料;
2、每天对车间各道工序的生产过程,原辅材消耗进行有效控制,并做好各项记录;
3、分解生产计划,并制订日计划给相关工序或工段;严格实施5S现场管理,做到车间生产条理清楚、井然有序;
4、监督班组员工准确填写生产数据和各种统计表格;
5、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加强对员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不违章操作;
7、加强对生产成本控制,杜绝浪费;
;9、货代、船代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规章
2、置换后本公司下属企业拥有资格认证证书如下:
物流公司拥有外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外代公司拥有交通部颁发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和外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等。
七、东渡分公司、理货公司、物流公司、外代公司、船务公司、国内船代和鹭榕水铁的服务质量控制情况
本次拟置入资产在服务质量控制方面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的规章制度,其中:
东渡分公司在散货、件杂货和内贸集装箱装卸和堆存作业中一直非常重视服务质量,制定了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如《装卸技术和质量标准》、《岗位工作质量标准》等。东渡分公司目标是建立一套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便于操作且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尽早通过相关质量认证体系。
理货公司自1997年导入ISO9002:1994质量标准后,建立健全了服务质量保证体系。2001年4月,理货公司将原来的ISO9002转换成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在该质量管理体系中,理货公司详细规定了服务质量控制标准,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和服务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并先后制定了《质量手册》、《质量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规章制度。
物流公司于2002年11月份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物流公司以“服务无止境,物流更畅通”为质量方针,针对生产服务特点制定以下质量目标:集装箱机械设备完好率达到90%,运输及时率95%,提箱作业时间平均每自然箱低于30分钟、卸箱低于30分钟,安全质量指标达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货/箱损率控制在万分之四以下,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确保以上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物流公司ISO体系分别制定了服务提供程序、客户满意评估及不合格控制过程等严格的规章制度。
外代公司在1996年建立了符合ISO9002标注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CCIB质量体系认证;1998年配合外代系统整体认证,通过国际权威机构英国标准局(BSI)的复审,取得BSI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为规范服务标准,预防和控制不合格服务,外代公司先后制定了《厦门外代服务标准》、《外勤现场服务规范》、《顾客满意度的测量程序》、《客户投诉处理程序》、《不合格服务的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等规章制度。
船务公司在1998年引入了符合ISO9000:2000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2002年2月取得了国际认证证书;为规范服务标准,船务公司先后制定了《拖轮服务控制程序》、《船舶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程序》、《轮机部操作安全注意事项》、《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
八、东渡分公司、理货公司、物流公司、外代公司、船务公司、国内船代和鹭榕水铁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主要客户情况
(1)东渡分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户合计占东渡分公司2003年度营业收入的16.58%;
(2)理货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户合计占理货公司2003年度营业收入的23.46%;
(3)物流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户合计占物流公司2003年度营业收入的48%;
(4)外代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户合计占外代公司2003年度船舶代理营业收入的32.07%;
(5)船务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户合计占船务公司2003年度营业收入的27%;
(6)国内船代2003年度前五名客户合计占国内船代2003年度营业收入的96.5%;
(7)鹭榕水铁2003年度前五名客户合计占鹭榕水铁2003年度营业收入的98.69%。
2.主要供应商情况
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主要提供港口综合物流业务和货物的空间位移等相关服务,与产品生产型企业相比,本公司对原材料需求较少,主要为能源和外购件(成套设备或配件)的供应。其中,东渡分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2003年度采购总额的34.19%。而物流公司、理货公司、外代公司、船务公司、国内船代和鹭榕水铁等公司作为完全的服务性企业,没有固定的供应商。
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
1.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本次拟置入资产都实行较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促进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各家公司执行的安全管理类内部规章制度介绍如下:
东渡分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精神,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考核,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下:《港区安全规则》、《港区共同安全守则》、《港口装卸安全技术操作守则》、《装卸机械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石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安全操作规程》、《港区供电管理制度》、《防台防汛预案》、《事故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港区交通管理规定》、《装卸作业工艺标准》、《危险化学品溢漏应急计划》等。
理货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勤和奖罚管理规定》以及质量程序文件中的《生产环境》等。
物流公司:为适应安全生产要求,保证各项业务的安全有序进行,减少安全事故,物流公司制定了以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试行)》,《集装箱安全操作规程(试行)》,《小叉车安全操作规程(试行)》,《正面吊安全操作规程(试行)》。
外代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目标及其考核办法,并与下属部门和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步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安全规则(如现场工作安全规则、登轮安全注意事项等)。
船务公司:制定了安全质量手册,明确了安全质量方针:即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安全的、无污染的和符合法规要求的拖轮服务,全面满足约定的顾客要求,履行全面承诺,并通过建立和保持符合ISO9000标准和ISM规则的体系,加强船舶管理、提高人员技能、不断改进体系来持续改进拖轮安全服务质量,使服务质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环保情况
本次纳入置入资产的均为服务性企业,对环境影响较少。东渡分公司主要从事散货、件杂货和内贸集装箱的装卸和堆存作业。作业过程中有少量污染,但源强不大,对海域水质影响不大,噪声及大气污染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为更好地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东渡分公司采取了绿化工程建设、污水和污油处理、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治理及回收利用、建设环保码头和集中供热等多项措施。经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函》核查认定,本次纳入资产置换的企业近三年来,遵守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其经营活动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达到环保要求。
十、对置入资产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情况
目前,东渡分公司、理货公司、物流公司、外代公司、船务公司、国内船代和鹭榕水铁均没有可以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
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资产置换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资产置换前,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大桥经营、维护和管理,控股股东路桥总公司持有本公司16262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5.13%。路桥总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承担国内外大中型桥梁、中高等级公(道)路,隧道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经营管理等。本公司与控股股东路桥总公司同属交通运输辅助业,均以国内外大中型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为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为了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在本公司股份制改制上市时,路桥总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从而避免了双方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资产置换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由大桥经营、维护和管理转变为以港口为依托的综合物流业务及件散杂货、内贸集装箱的装卸、堆存、仓储、运输和助轮船*离泊服务等业务,与现控股股东路桥总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鉴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路桥总公司已经与厦门港务集团就路桥总公司代为持有的本公司55.13%的国家股划转事宜签订了《国有股权划转协议(草案)》并已报请国资委审批,故厦门港务集团属于本公司的潜在控股股东。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除保留路桥建材95%的股权外,还将拥有东渡分公司全部净资产以及理货公司100%、物流公司95%、外代公司60%、船务公司90%、国内船代80%和鹭榕水铁48%的权益性资产。其中:
东渡分公司主要从事散货、件杂货和内贸集装箱的装卸、堆存和仓储等业务。东渡分公司与厦门港务集团下属从事港口装卸业务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单位 港区和泊位 主要用途 2002年吞吐量厦 厦门海天集装箱有限公 东渡港区 外贸集装箱 919.27万吨门 司 5#——11# (折合92.19万TEU)港 厦门海沧港务公司 海沧港区 外贸集装箱 321.39万吨务 2#、3# 件杂货 (其中36.13万TEU)集 厦门高崎港务公司 高崎港区 件杂货 31.24万吨团 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东渡港区19#煤 煤炭、铁矿砂 77.96万吨 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 同安刘五店码 件杂货 15.94万吨 头本 东渡分公司 东渡港区1# 内贸集装箱 94.93万吨 (折合8.36万TEU)公 东渡港区2# 粮食等 67.46万吨司 东渡港区3# 化肥等 90.25万吨 东渡港区4# 件杂货 63.76万吨 所属单位 2003年吞吐量厦 厦门海天集装箱有限公 1030.81万吨门 司 (折合103.26万TEU)港 厦门海沧港务公司 484.40万吨务 (其中57.99万TEU)集 厦门高崎港务公司 30.81万吨团 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78.27万吨 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 16.58万吨本 东渡分公司 145.31万吨(折 合15.04万TEU)公 120.07万吨司 110.47万吨 70.27万吨 资料来源:厦门港务集团提供。
根据我国海关的有关规定,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和从事外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必须完全分开。因此,除东渡分公司从事内贸集装箱装卸业务外,厦门港务集团下属企业均未从事该类业务,所以在内贸集装箱业务方面,厦门港务集团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在散货、件杂货装卸业务方面:东渡分公司2#、3#泊位从事的粮食和化肥装卸由于需要粮食装卸和化肥灌包等专用设备,厦门港务集团下属企业目前均未有这种专用设备,因此在粮食、化肥该类货种装卸方面,厦门港务集团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厦门港务集团下属的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和铁矿砂的装卸业务,并拥有煤炭装卸专用码头一座,东渡分公司目前无法从事该类货种的装卸,由于装卸货种上的差异,因此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厦门高崎港务公司和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虽也从事件杂货装卸业务,但基于以下原因,它们与本公司下属东渡分公司不构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厦门高崎港务公司所在的高崎港区定位为以散货、件杂货中转为主的小泊位港区,拥有2个千吨级泊位,码头前沿水深-4.4米,只能停*千吨级船舶,而东渡分公司2#-4#散杂货泊位都为万吨级以上泊位,码头前沿水深达到-11.7米,最大可*泊5万吨以上的散杂货船舶,堆存面积约30万平方米,码头仓储能力为40万吨。因此,从码头泊位条件和业务量方面而言,厦门高崎港务公司无法对东渡分公司构成实质上的竞争。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距东渡分公司约70公里,较为偏远,仅拥有1个千吨级泊位,码头前沿水深-4.8米,只能停*千吨级船舶,主要为同安及其周边地区提供件杂货的装卸,服务客户和辐射区域仅限于同安及其周边地区。从码头泊位条件、业务量、服务客户和辐射区域等方面,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无法对东渡分公司构成实质上的竞争。
厦门港务集团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55”)共同出资成立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并分别持有其70%和30%的权益。而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与和黄港口厦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柜码头”)并分别持有其51%和49%的权益,根据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安排,国际货柜码头由股东双方共同控制。国际货柜码头主要从事外贸集装箱和件杂货装卸业务,该公司主业定位于外贸集装箱的装卸、堆存,件杂货装卸业务量占其整个业务量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国际货柜码头2002年件杂货吞吐量为69.5万吨,占该公司总吞吐量的比重由2001年的25.89%下降为20.51%,东渡公司同期为221.47万吨;国际货柜码头2003年件杂货吞吐量为63.3万吨,占该公司总吞吐量的比重下降至13.08%,东渡公司同期为300.81万吨。而国际货柜码头外贸集装箱业务量则逐年快速增长,2002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较2001年增幅为32.06%,2003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较去年同期增幅达到60.48%,占总吞吐量的比重为86.92%。但鉴于其目前仍从事部分件杂货装卸业务,与东渡分公司仍构成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厦门港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未有从事于船舶(货物)代理、货物运输、集装箱疏运、理货、建材及混凝土制品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基于上述事实,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在散货、件杂货装卸业务方面,厦门港务集团下属的厦门海沧港务公司与本公司拥有的东渡分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除此之外,厦门港务集团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三、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
尽管在装卸货种、码头泊位条件、业务量、服务客户和辐射区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高崎港务公司、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与置换后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但厦门港务集团仍作出承诺:厦门高崎港务公司和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只经营千吨级小型船舶散杂货装卸业务,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只经营煤炭及铁矿砂装卸业务;另外,在上述三家公司经营件杂货装卸业务情况下,只要置换后本公司提出要求,厦门港务集团将以公允价格向本公司转让上述三家公司的经营性资产。
对于目前与厦门海沧港务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由于厦门海沧港务公司拥有的国际货柜码头主业定位于外贸集装箱码头,虽然目前从事一部分件杂货装卸业务,但由于外贸集装箱业务相比件杂货业务在装卸费率上高出许多,随着厦门港外贸集装箱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在同等条件下,国际货柜码头必定会优先发展外贸集装箱业务,因此件杂货业务将会逐步自然减少和萎缩。同时,厦门港务集团已承诺:将利用厦门海沧港务公司在国际货柜码头董事会中的影响,促进国际货柜码头以外贸集装箱为主业,逐步退出件杂货装卸业务。
厦门港务集团并承诺:现有的散货、件杂货码头的经营不采取任何压价或变相压价等方式与本公司开展竞争。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新的同业竞争,厦门港务集团承诺,在完成本次资产置换并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后,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出具了不与置换后本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四、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厦门路桥同业竞争的意见
本次资产置换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资产置换完成且厦门港务集团成为厦门路桥的控股股东后,除在件杂货装卸业务方面与厦门路桥构成一定的同业竞争外,厦门港务集团与厦门路桥不构成其他的同业竞争,在厦门港务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得到切实履行的情形下,将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同业竞争。”
本次资产置换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厦门港务集团与厦门路桥在散货、件杂货装卸业务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关系,厦门港务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有助于保护厦门路桥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