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由贸易区与关税的关系
自由复贸易区,是指两个制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或单独关税区组成的区内取消关税和其他非关税限制,区外实行保护贸易的特殊经济区域或经济集团。如北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在该集团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另一方面,各个成员又各自独立地保留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所以,有人把自由贸易区称为半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建立统一的关境,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相互间减让或取消关税,对从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则实行共同的关税税率和外贸政策。关税同盟的主要特征是:成员国相互之间不仅取消了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还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也就是说,关税同盟的成员除相互同意消除彼此的贸易障碍之外,还采取共同对外的关税及贸易政策
它避免了自由贸易区需要以原产地原则作为补充,保持商品正常流动的问题。在这里,代替原产地原则的是筑起共同的“对外壁垒”,从这个意义上看,关税同盟比自由贸易区的排他性更强一些。所以其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也更强!
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内进出口免税的。关税同盟主要对外设立统一税率
2、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零关税的国家有那些?
中国签订自来由贸易零关税的国家源有新西兰、新加坡、秘鲁、东盟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智利、巴基斯坦等国家。另外还有很多税号的商品对所有享受优惠税率和享受特惠税率的国家都是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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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由贸易的好处与坏处 最好是简单的列出几条
好处:
1.保障大型组织贸易;
2.支持大型组织的市场经济。
坏处:
1.减低小型企业的竞争力;
2.引致大型组织垄断市场经济;
3.产生恶性竞争。
自由贸易指政府不采用关税、配额或其他形式来干预国际贸易的政策。 自由贸易(free trade)是指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本国进出口商品各种优待和特权,对进出口商品不加干涉和限制,使商品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市场上自由竞争的贸易政策。
好处:自由贸易可以让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无限制的流通,这样市场上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商品琳琅满目,而且自由贸易下是零关税的,真可谓是物美价廉,能让消费者收益。比如中国香港就是自由贸易港,被称为购物天堂就是这个原因。
坏处:(1)对当地政府来说自由贸易情况下是免关税的,政府收入要减少。(2)对于当地的企业来说,尤其是刚刚起步的民族企业来说是一种灾难,例如中国的汽车产业,如果国家放开汽车产业进口,原装德国、日本、美国这些制造汽车的传统优势强国进入中国市场,那中国的汽车制造商全部都要倒闭,对国民经济的冲击是很大的,所以中国一直保持对进口车征收决的进口关税来保护本国的汽车产业。
自由贸易是根据各国的比较优势自由进行贸易,出口据有优势的产品,进口劣势产品,理论上可以实现福利的最大化,但是各国往往为了保护自己本国工业和保证本国劳动力就业,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或者发放配额,使得进口商品竞争力下降,本国同类产品相对竞争力提高,保证一部分国内市场,进而保护本国相关工业和产业的发展而不被淘汰。
我国大多数商品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的价格优势,质量优势不足,如果进行自由贸易的话我国产品很容易占领国内外低端市场,但是高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会丢失,高端市场才是最终的发展方向,国家必须对本国的高科技产业进行保护,否则国家竞争力会很容易被削弱。
4、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什么关税
法律分析:零关税。
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第二条 第八款 税收制度。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第二十二目 零关税。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第二十三目 低税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第二十四目 简税制。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
5、自由贸易有关税吗
法律分析:自由贸易是在没有进口关税、出口补贴、国内生产补贴、贸易配额或进口许可证等因素限制下进行的贸易或商业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6、自由贸易区对外有一个统一的关税制度吗
没有。
根据试题: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政策。()A.正确,B.错误。答案是B,所以是没有的。
关税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外贸易发达国家中国家税收以及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7、对货物贸易实行什么关税
在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例如,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制定税率的高级税种。
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关税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引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决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抗癌药原料、助听器、婴幼儿奶粉原料等跟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均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