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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与国际贸易有关事件有

发布时间: 2023-01-24 02:58:48

1、求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热门话题

跨国收购就现在国际贸易的一个热点

2、国际贸易发展代表事件

简史国际贸易是在国际分工和商品交换基础上形成的。在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交通不便,商品流通量不大,国际贸易很有限,交易的商品主要是奴隶和供奴隶主消费的奢侈品。在封建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也有所发展。这一时期,中国与欧亚各国通过丝绸之路进行国际贸易活动,地中海、波罗的海、北海和黑海沿岸各国之间也有贸易往来。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当时参与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和供封建主消费的奢侈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特别是产业革命以后,由于生产力迅速提高,商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并开始具有世界规模。从17世纪到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额不断上升。英国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当时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工业原料和机器设备。19世纪末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后,形成了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经济体系和世界市场。

此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和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遭到很大破坏,世界贸易额锐减并停滞不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美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头号大国。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空前活跃并带有许多新的特点,贸易中的制成品已超过初级产品而占据主导地位,新产品不断涌现,交易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当代国际贸易以发达国家为主,美国仍是世界最大的贸易国,但地位有所下降;德、日等国的对外贸易有极大发展;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不大,但与自身相比,对外贸易也有了很大发展,成为国际贸易中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国际贸易在当代国际事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各国自身的经济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理论国际贸易的理论是研究国际间商品流通规律的理论。它要阐明一系列基本问题,例如,各国间为什么会发生商品交换;各个历史时期国际贸易的性质和特征由什么决定等等。广义的国际贸易理论还应包括国际价值理论和国际收支理论。

实务国际贸易的实务指完成一笔进口出口交易所进行的一系列业务活动。大体上可分3个阶段:①交易前的准备工作。②交易的磋商和合同的订立。③合同的履行。

对外贸易统计,各国不尽相同。有的国家以国境划分进出口,凡进入国境的商品即列入进口,称总进口;凡运出国境的商品即为出口,称总出口,其中包括复出口即进口商品未经加工又再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即一国总贸易额。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有的国家以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虽进入国境但未进入关境的商品不算进口,只有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入进口,称专门进口;国内产品运出关境和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列入出口,称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即专门贸易额。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上述两种方法都不把过境商品列入外贸额。各国的进出口通常是不相等的,一定时期内进出口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出口大于进口叫出超、贸易顺差或贸易盈余,出口小于进口叫入超、贸易逆差或贸易赤字;进出口相等称为贸易平衡。

国际贸易规模用世界贸易额表示。为避免重复计算,只统计各国的出口或进口,以世界出口额或进口额作世界贸易额。由于各国的贸易额是进出口总额,故世界贸易额不等于各国贸易额的加总。由于各国一般都以离岸价格计算出口、到岸价格计算进口,故世界进口额总是大于世界出口额。世界贸易额通常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计算。现实贸易额受价格变动影响,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贸易额的变化,因此世界贸易额要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来计算,这样才能衡量出国际贸易量的变化情况。

国际贸易的方式有多种:①按货物的运输方式,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购贸易。国际贸易中多数货物是通过海路运输的。②按贸易过程中是否有第三者介入,可分为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两大类。前者即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贸易;后者则是在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有第三国中间商介入,具体形式又有多种。一种是商品虽由生产国直接运往消费国,但两方不直接发生买卖关系,而是通过第三国中间商成交的;另一种是生产国先把产品运往第三国,由中间商再把产品销往消费国。此外,一国由外贸厂商经营的外贸也属间接贸易。③按参加交易过程的国家数量,可分为双边贸易与多边贸易。双边贸易即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进行的交易。但一国的产品往往不全能适应对方的需要,这样就会产生贸易差额,造成贸易不平衡和支付困难,这就需要其他国家的介入。多边贸易即在多国之间、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的交易,它容易使各交易国各得所需并达到贸易平衡。④按清偿方式,可分为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现汇贸易即以货币直接支付进口货款,现代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手段为美元、德国马克、日元等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易货贸易即双方均以货物计价进行清偿,这样做可以弥补外汇不足的困难,并能推动本国产品的出口。因直接换货有一定难度,故往往采用一种形式更加灵活的广义的易货贸易,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用几种货物进行交换,分别结算、综合平衡。⑤按交易中进口与出口的关系,可分为单边进口、单边出口和对等贸易。前两种指一国对他国出口同从该国进口无关,是独立进行的,后一种指要求两国间的进出口交易要对等。现代国际贸易多采用前两种形式

3、2.中国历史上哪些事件与国际贸易相关

1792年英国人曾派出一个贸易代表团(马嘎尔尼使团)访问中国,马嘎尔尼使团访华的目的就是今天我们讨论WTO时耳熟能详的八个字:“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但是,当时的太上皇乾隆帝拒绝了这八个字,原因是外夷不肯行双膝下跪大礼。
天朝体系(或称纳贡体系)和英国人要搞的条约体系,是当时东西方两个不同的“世界体系”。英国来华商谈贸易自由,协定关税,清朝皇帝却认为“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这就是所谓的鸡同鸭讲,云里雾里。后来马嘎尔尼退让,但只能以单腿下跪为限,不知道是少跪了哪一条腿,总之是铩羽而归,而中国则与当时正处于雏形的“区域经贸协定”失之交臂。

4、谁帮我收集一下最近的国内与国际的大新闻?

经济全球化经过调整后,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持续深入发展,全球经济依存性不断上升。全球资本与生产技术要素的全球化重新配置,带来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有七个特点。
(一)世界经济迅速增长,美国、欧元区国家、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使世界经济得以继续维持较高增速,发展中国家经济呈相互带动、梯次发展的态势。

2007年世界经济仍将保持近4%的增速。美国经济稳中有落,2006年美出口额被德超越,信息化指标不及北欧,次贷危机使美经济优势不断被侵蚀和分解,其负面影响还在扩大。主要西方国家面临工业化以来最强烈的外部竞争。欧亚大陆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舞台。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欧亚大陆经济总量占全球的62%,累积财富总量是美国的一倍,2006年“新欧洲”国家国内生产总值较2003年增加近一倍。同时,占世界人口80%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进入较快增长期,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分工体系中地位得到加强,对世界经济影响力进一步增大,改变了世界经济的增长格局。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占全球的20%左右,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升到30%。

(二)随着金融创新,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发和推广,金融一体化程度提高,全球金融业呈“爆炸式增长”。

巨额国际资本的无序流动和投机,不仅给发展中国家经济造成很大损害,发达国家也难独善其身。据美国麦肯锡公司的最新报告,全球金融业的核心资产总额已达140万亿美元。资本市场进一步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主体。银行资产占全球金融资产总额的比重由1980年的42%下降到2005年的27%,金融资产进一步向发达国家集中。发达国家的金融资产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已平均跃升至330%。“经济金融化”趋势一方面促进了全球资源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投机性和风险性。

(三)国际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流动性增强,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形成全球市场。

国际资本市场更加成熟,资本流动形式也在增多。全球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日益提高。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未来10年,发展中国家将有7亿人口进入全球劳工市场。全球产业链的形成和资源配置中合理及不合理的部分进一步显现,不均衡的全球增长模式正在塑造新全球经济格局。从总体看,国际贸易、投资金融市场的自由化进程使生产要素流动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最佳配置”。从国别看,全球化的收益分配和社会成本分布严重失衡,穷国与富国的差距在扩大,输家与赢家的两极分化加剧。资本回报连创新高,劳动回报则越来越低,导致国家间不平等。发达国家主导当前的国际贸易、投资、金融和国际分工体系,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人口占世界3/4,经济总量只占1/4。黑非洲至少要到2047年才能成功脱贫。在北方阵营,美欧日是国际经济三大支柱,但由于美国奉行经济单边主义,企图垄断国际经济决策,三方经济利益摩擦时有发生。南方阵营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拉大,对经济发展问题的基本诉求和利益关注点发生重大分化,多元化现象明显,南南合作呈现高度复杂性。

(四)新兴市场经济体日益具体,加快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为经济全球化注入新活力。

一大批新兴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体系日趋成熟,东亚、拉美、独联体国家经济全面提速,非洲、中东地区国家经济开始起飞,这些国家的国内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对外资的依赖明显下降,对自身能源、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意识强化,一些出口导向型发展中国家逐步实现贸易结构多元化。“金砖四国”、“新钻11国”等新兴发展中国家继续引领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成为未来最为强劲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影响全球化的发展。按汇率计算,今年,印度、俄罗斯、巴西国内生产总值总量均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晋升世界经济12强。2001年~2007年,中、俄、印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出口、引资、外汇储备和股市总值排行榜上的名次平均跃升四个位次。亚洲国家对美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已从1993年的25.5%减少到目前的16.5%。

值得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持续增大。发展中国家相互投资迅速增长,主要表现在亚洲内部以及亚洲对非洲的投资。目前,世界外汇储备总额高达5.4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掌握在发展中国家手中。近来,发展中国家开始将部分外汇储备以“主权财富基金”的形式对外投资,金额可能高达1.5万亿美元,投资的主要方向是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和跨国并购,有关动向将对国际资本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五)南北国家有关发展模式的交融与交叉增多,经济领域多边协调渐成趋势,新兴大国加速崛起,经济力量加速“多极化”。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互利用,南北关系呈繁芜交织的状态。俄罗斯迅速复兴和印度加快振兴,打破了冷战后中国一枝独秀的局面,初步形成了新兴大国崛起的第一梯队。一批发展中国家迈入或走近经济次大国行列,对维护世界经济体系的稳定及贸易自由化的需要不断增强,与发达国家的共同利益有所增多,双方相互依存有所加深,在经济、金融等领域开展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增。“G8(八国集团)+5”成为促进南北对话的重要高端平台。G20(20国集团)涵盖当前世界上最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强的“南北”代表性,近年来在协调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世界经济金融稳定发展等的立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拿大倡议在G20框架内成立“全球首脑论坛”,进一步反映出国际社会加强多边对话协调的趋势。

(六)各种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安排发展迅速,国际贸易、跨国投资重趋活跃,自贸区谈判方兴未艾,通过自贸协定等形式,新兴力量与传统大国结成经济联盟成为时尚。

区域经济合作既是各国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产物,也是有关国家以区域发展为依托,为减缓经济全球化无序冲击而采取的合理选择。区域经济合作、区域集团化趋势与经济全球化发展并行不悖。这种总体上良性的经贸互动推动了政治上的良性发展,大国重启战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东亚、拉美、非洲等地区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体的区域合作蓬勃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之间区域合作势头加强,成为联系不同地区之间合作网络的重要纽带。巴西、印度、南非已建立三国合作框架,亚洲与非洲,亚洲与拉美,拉美与中东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各国均试图通过强强联合、强弱互补的模式加快区域集团建设,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谋求在新的世界经济格局中占据优势地位。美国全面推动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欧盟借东扩之机加快区内金融、服务一体化进程,拉美两大经济组织南方共同市场和安第斯共同体宣布加快自由贸易谈判,东亚10+3和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亚洲两个支柱性机制深入发展。未来国际经济关系将逐渐由国家之间的较量和竞争转向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角逐,围绕全球经贸政策、金融体制的斗争与协调将主要在经济集团之间展开。

(七)国际能源、资源价格大幅上涨,国际能源格局调整步伐加快,对能源等战略资源的争夺成为影响国际经济关系的最大不确定因素。

一些资源大国特别是油气资源富集的国家把握了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的良机,不仅从中获取巨额收益,同时提升了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近年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伊朗、委内瑞拉和阿联酋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总量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排序中平均前移了三个位次。一些石油生产国加强了对国内石油资源的控制,减少了发达国家对其石油资源的掌控。伊朗、委内瑞拉等产油国将能源作为国际斗争的主要筹码,公开向美“叫板”。美国目前控制着中亚、中东、西非和北美的世界近70%的石油资源。全球能源战略格局明显向美倾斜,但在世界能源市场格局方面,俄罗斯影响举足轻重,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战略影响不可低估。日本努力稳定传统石油来源,并积极拓展新渠道。欧盟等国积极增加石油战略储备,并寻求能源合作。随着世界经济的强劲复苏和繁荣,各方对能源的依赖将与日俱增。围绕油气资源、运输管道和市场价格等,美、欧、日等大国还将展开激烈的国际能源争夺战。同时,随着新兴发展中大国对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及对能源安全的追求,相关能源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打破了发达国家企业在国际能源产业中的垄断地位

5、中国对外贸易现状与发展

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迅速向全国蔓延,举国上下共同抗击疫情,为避免人口大规模流动和聚集,采取了居家隔离、延长春节假期等防控措施。《国际卫生条例》宣布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国内、国外均高度关注这一疫情,全球贸易和中国对外贸易均面临变局。

结合恒大研究院任泽平等人的《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与政策建议》研究中的两大研究结论,其一,由于反应更快、抗击疫情力度更强,因此此次疫情影响更大、时间更短,乐观估计影响主要在一季度,乐观估计全年GDP增速约5.4%;其二,疫情应对措施的三大政策组合: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度的改革开放。不禁引人思考,在这样的经济形势背景下,如何“开放”以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对外贸易行业该如何化挑战为机遇?



本文立足于2019年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及呈现出的各种特征,结合全球对疫情的态度,展开我国贸易进出口如何化挑战为机遇的分析。

2019年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2019年,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政治形势下,中国对外贸易仍保持较好发展态势。无论从贸易量上来看,还是从贸易效率上看,中国贸易格局在保持全球地位的同时也呈现出新的格局,如东盟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名营企业首次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从贸易效率上看,近年来,海关大力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2019年,我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比2018年分别压缩42.3%、42.4%,时间分别为41.4小时和4小时。



——外贸总额创历史新高,国际地位提升

2019年以来,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从中美贸易问题到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问题,中国进出口贸易情况面临多重挑战。与此同时,有关政府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进贸易结构优化,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也积极主动扩大进口,共同稳步推进中国贸易高质量发展。

贸易规模、国际市场份额双双迈上新台阶。从中国全年进出口总额来看,2013-2019年进出口总额波动变化,2019年中国外贸总额创历史新高,达31.5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3.4%。其中,出口17.23万亿元,进口14.31万亿元,进出口、出口、进口规模均创历史新高。从国际地位来看,中国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根据世贸组织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出口增速较全球高2.8个百分点,国际市场份额较2018年提高0.3个百分点至13.1%。





——外贸总额逐季攀升

2019年,中国进出口规模逐季攀升。2019年一季度进出口值为7.03万亿元、二季度7.68万亿元、三季度8.26万亿元、四季度达到8.59万亿元。



——贸易顺差大幅回升

2019年我国贸易顺差扩大25.4%,贸易顺差大幅回升。我国经济拥有强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空间,这种韧性在外贸领域同样具备。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国家,拥有完备的工业体系,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位居世界首位,完善的工业门类和制造业基础为外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中国出口面形势较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贸易出口17.23万亿元,增长5%;进口14.31万亿元,增长1.6%;出口额增速远高于进口额增速。2019年,中国贸易顺差2.92万亿元,扩大25.4%。



——东盟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

中国主要贸易伙伴位次发生变化,东盟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19年,第一大贸易伙伴仍然是欧盟,对欧盟进出口4.86万亿元,增长8%;对东盟进出口4.43万亿元,增长14.1%;对美国进出口3.73万亿元,下降10.7%;第四大贸易伙伴是日本,对日本进出口2.17万亿元,增长0.4%。此外,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9.27万亿元,增长10.8%,高出整体增速7.4个百分点。



——民营企业首次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

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海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减负增效。拓展担保方式,引入保险公司参与海关税收担保,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减轻负担。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口有关科研和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中国海关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支持民营企业享受当地海关提供的各项便利措施,服务企业“走出去”。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13.48万亿元,增长11.4%,占中国外贸总值的42.7%,比2018年提升3.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9万亿元,增长13%;进口4.58万亿元,增长8.4%。



2019年,民营企业首次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2.7%;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2.57万亿元,占中国外贸总值的39.9%,低于民营企业进出口额比重;国有企业进出口5.32万亿元,占16.9%。



此外,2019年中国贸易方式结构进一步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2019年,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8.61万亿元,增长5.6%,占我国外贸总值的59%,比2018年提升1.2个百分点。出口商品以机电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机电产品所占比重接近六成;2019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10.06万亿元,增长4.4%,占出口总值的58.4%。

全球对中国此次疫情的反应和措施

世卫组织态度:理性客观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宣布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但高度肯定中国的防控工作,认为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人员流动和国际贸易的措施,将于3个月后重新评估,若届时疫情得到控制,将撤销认定。WHO宣布PHEIC后,仍可能对中国主要疫情发生地湖北定义为受染地区(俗称“疫区”,非国家概念,而是对部分省市)。

世卫组织明确肯定中国的努力以及信息的透明程度,认为该决定不是因为世卫组织对中国没有信心,而是因为他国,尤其是卫生系统较弱且准备不足的国家。世卫组织同时宣布七条临时建议,具体如下。



多数国家:积极采取人道主义援助

从正面支持看,多数国家和地区援助中国抵抗肺炎疫情,如俄罗斯、韩国、日本、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等,其中包括捐赠物资、组织医疗团队和提供技术支持援助中国。



部分国家/地区:采取一系列的反面封锁措施

为防止病毒蔓延,多数国家和地区采取边境封锁措施,主要手段有撤侨、缩减航班、加强中国游客入境审查、限制签证和限制旅行五个方面等。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统计,截至1月31日,已有62个国家针对中国公民采取入境管制措施,包括朝鲜、菲律宾、马来西亚、日本、韩国、新西兰等等。其中,6个国家对中国公民采取了签证收紧措施,4个国家采取入境限制措施,5个国家对护照签发地为“湖北”及有“湖北”旅行经历的人员进行重点入境管控,47个国家则对入境的中国公民采取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申报等措施。



疫情对中国对外贸易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有限

根据本文一开始的分析,中国经济整体势必受影响,但冲击主要局限在一季度。乐观估计下,此次防控及时得力,疫情持续时间较短,对经济的冲击也主要局限在2020年一季度,疫情高峰出现在2月中旬,此后逐步下降,3-4月结束,四个季度的GDP增速预计为4%、6%、5.8%和5.6%,2020全年在5.4%。在整体经济大环境受损这一背景下,2020年中国进出口总额势必也会受影响。

结合全球对此次疫情的态度来看,各国海关暂未发布任何对中国贸易进出口采取强制、激烈的措施,目前措施主要集中在人口出入境控制。如2020年1月30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副部长表示,虽然中国正在经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马来西亚与中国的进口和出口活动不会受到影响;截至目前,两国的贸易活动并没有因为疫情而暂停。

此外,世卫组织将此次疫情认定为PHEIC,但同时也表示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人员流动和国际贸易的措施,世卫组织不建议限制贸易和人员流动。需要澄清的一点是,此次并非将中国列为疫区国,WHO定义疫区以“省/市”为单位、而非国家,且不同省市定义和解除“疫区”的时间不同。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次疫情被认定为PHEIC会对中国外贸有一定影响,但程度和方式上并不如外界所担忧的严重。从短期来看,即便世卫组织不宣布,每个国家也会根据疫情发展决定是否与中国进行外贸,世卫组织宣布之后相当于是一个加强的提醒。



基于以上的结论背景,要保持中国外贸在全球的格局,力争将疫情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降到最小,化挑战为机遇,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和考虑:



——更多数据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对外贸易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6、近期有哪些国际贸易案例?

案例: 1994年A.B.进出口公司向S.M.有限公司出口一笔大麻籽。对方开来信用证主要条款规定:“... Credit available by the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pay to The Standard Bank,Ltd. only. ... Covering 150 M/Tons of Hempseeds, Admixture and moisture must be identical with the contract No. DHF94308 stipulated. ... A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beneficiary and countersigned by buyer''s representative Mr. Smith, his signature must be verified by opening bank, certifying the quality to conform to sample submitted on 15th July,1994."(……由受益人开具的即期汇票,只限付给标准银行……150公吨大麻籽,杂质及水份必须与第DHF94308号合同规定一致。……受益人出具证明并由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会签,其签字须由开证行核实,证明品质符合1994年7月15日提供的样品。)A.B.进出口公司审查信用证后,认为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相符。在货物备妥后即邀请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检验货物。买方代表看货后亦认为货物符合样品和合同的要求,表示同意装船。A.B.进出口公司即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证书,证明所装运货物品质符合1994年7月15日提供的样品,并由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会签。A.B.进出口公司在装运后,于9月13日将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向议付行交单议付。于9月29日开证行却提出如下单证不符:"1. 我信用证规定: " …The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pay to The Standard Bank,Ltd. only..." (只限付给标准银行),你方提交的汇票收款人却只表示: "pay to The Stardard Bank,Ltd." (付给标准银行),漏"only",违背了信用证规定。2、我信用证规定货的杂质(Admixture和水份(Moisture)必须与第DHF94308号合同规定一致。从你方发票和其它有关单据上都无法确定杂质及水份的含量已符合上述合同规定。3、你方出具的证书虽然已由史密斯先生会签,但其签字并非真实的,经与申请人事先向我行备案的签字存样对照,差别很大,故该证书无法生效。以上三点与证不符,经联系申请人亦不同意接受单据。速告处理意见,我行暂代保管单据。"A.B·进出口公司对开证行所提的三项不符点,经研究认为对方是无理挑剔。于10月4日即作出如下反驳意见:"1. 汇票收款人名称有三种惯例填法,即记名式抬头、指示式抬头和来人式抬头。记名式抬头即直接指定某某人为收款人。你信用证所规定和我提交的汇票均属于记名式标准银行,有无"only",其作用没有很大的差别,均以标准银行为该汇票的收款人。我们认为我汇票的收款人缮制方法已符合你信用证要求,应认为单证一致。2. 对货物规格含量问题,信用证规定杂质和水份必须与第DHF94308号合同规定一致。该合同规定杂质最高3%,水份最高12%8我发货票上亦同样记载杂质最高3%,水份最高12%。两者均相同,完全符合第DHF94308号合同规定,怎能说单证不符?3. 关于我们出具的证书,证明货物品质符号1994年7月15日提供的样品问题。该证书己经由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在检验货物后亲自会签,并非第三者签字,如何能说签字不真实? 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出具证书,我们按信用证要求的内容出具了;信用证要求由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会签,我们也已由其本人亲自签字了。史密斯先生只有一个人,怎能出现不同的签字? 因此我们完全不同意你行的意见,你行应该接受单证一致的单据,按时付款。"A.B.进出口公司信心十足地向开证行提出上述反驳意见,认为开证行这次无理可驳了。未料于10月9日又接到开证行的异议,其电文如下, "你10月4日电悉。1. 我信用证对汇票收款人明确规定: ''只限付给标准银行''其意思即禁止第三者参与本汇票的流通,不得背书转让。你实际汇票的收款人没有限制,即无''only'',则可以背书转让给第三者,其性质已改变,怎能说两者制法的作用无差别? 所以它已违背我信用证要求,这是单证不符之一。2. 信用证规定杂质及水份必须与第DHF94308号合同规定一致。虽然你10月4日电中解释发货票上所表明的杂质含量最高3%,水份最高12%,实际与合同规定一致。但我银行处理的仅仅是单据,单据上表现不出与合同相符的记载文句,你再次解释也无用。根据UCP500第4条规定: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所以我银行不能去查找你合同或对照你合同规定是否相符。总而言之,只要单据单纯相符,就是单证相符;单据表面上表现不出来信用证要求,就是单证不符。我银行不管你实际货物情况或合同如何规定。3.对于品质符合样品的证书由买方代表签字问题。银行不管其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但提请你方注意: 我信用证规定,''…His signature must be verified by opening bank''(他的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核实),申请人开立信用证时曾提供其签字的样本存案在我行。你方既已接受信用证该条款,则你方提交证书的会签人签字必须与我样本相符,其证书才能生效。而你方所提供会签人的签字完全与我行存案的签字不符,因此我行无法表示你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上所述,以上三项确实单证不符。我们已再次联系开证申请人,对方亦不同意接受单据。速告单据处理意见。"A.B.进出口公司根据开证行的意见,邀请有关行家研究,意欲再次反驳对方。经研究结果认为开证行意见并非无理挑剔,我方已无法反驳对方。但第3项不符点关于签字不符的问题,A,B.进出口公司即找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却早已离开回国了。A.B.进出口公司又直接向买方提出,并责问对方,我单据由你方代表史密斯先生亲自签字,为何与你向开证行备案的签字不符? 但对方一直不答复。开证行又再三催促处理单据意见。最终A.B.进出口公司只好委托其它代理商就地处理货物,以免货物遭到更大的损失。 提示:外贸企业的结算单据应由有一定业务水平和经验的人员专职审查把关。有条件者尽量在每个单据做到互相相复核,以后再经过专职人员审查,保证错误单据不出门。如以下案例汇票收款人漏: "only一词,发票有证明杂质和水份与合同规定一致,这些都是缮制单据失误。如果能由有经验的人员审查把关,就不致于发生以下案例的事故。"有关外贸企业应引起警惕! 分析: A.B.进出口公司没有充分理解估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信用证结算方式有二个最大特点,其一,信用证走一个独立自足的文件,它不依附于买卖双方的合同,不受合同约束。所以UCP5O0第3条规定“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走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毫不相关,并不受其约末。因此,一家银行作出付款、承兑和支付汇票和/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式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提出的索赔或抗辩的约束。” 其二,信用证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开证行只单纯凭单据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决定是否付款。所以在UCP5O0第4条又规定: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A.B.进出口公司在接受信用证时就没有严格地审查信用证条款。在装运后缮制信用证项下单据时又没有严格要求单据表面上做到符合信用证条款。这是造成本案例事故的主要原因。让我们再看看本案例的信用证条款,信用证规定:“由受益人出具证明并由买方代表史密斯先生会签,其签字须由开证行核实……”。这样的条款对受益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其签字须由开证行证实,是否符合所备案的签字样,受益人无法掌握,开证行可以说相符,也可以说不相符,受益人都毫无依据,只能单凭开证行所说的为准。这样的条款无形中失去了开证行保证付款的作用,也失去了信用证的性质。又如买方代表是否按时到达装运港验货? 即使验货后又不接受等等,却会给卖方造成无法按时装运、收汇的事故。类似这样条款又如: 要求受益人提交目的港收货人提货确认书,即货物装运后必须等待买方在目的港提货完毕,寄来提货确认书才能结汇。受益人一旦接受这样的条款,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所以审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走关系到安全收汇的大问题,即使成交一笔条件非常优越的交易,如在审证工作中出了漏洞,则功亏一篑,最后收不回货款,甚至银货两空。信用证规定杂质和水份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银行不管实际货物的杂质和水份到底与合同规定走否一致,银行只管单据是否表现了信用证规定的字句,即在单据上表示,"杂质和水份与第DHF94308号合同规定一致。" 有了上述这句的表示,即使实际货物杂质和水份与合同不一致,仍然算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履行其承诺,保证付款。A.B.进出口公司虽然在发单上表示了杂质最高3%、水份最高12%与合同等量的详细记载,而没有表明与第DHF94308号合同规定一致的文句,仍然不符合信用证要求。国际贸易结算,单据是主要的依据,即使托收方式也是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单据有问题,付款人有权拒收单据,拒付货款。信用证方式更是如此。所以UCP5O0第14条规定,银行的付款凭表面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当收到单据时必须仅以单据为依据,确定是否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银行可以拒收单据。本案例的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具汇票的收款人做成 "只限(only)付给标准银行A.B.", A.B.进出口公司所提交的汇票在收款人栏虽然只漏"only"一词,但其性质却不同。A.B.进出口公司在反驳开证行电文中认为有无"onIy"都属于记名式抬头。但更确切地说,"Pay to xxx Co. onIy" 应该是限制记名式,这样记名式限制付款人只能将票款付给该抬头人,不得转让。这种方式多由于出票人不便该单据流入第三者,限制该债权关系在收款人手里,这是本抬头方式的主要目的。所以 "Pay to xxx Co. only" 就等于"Pay to xxx Co. not transferable" (付给xxx公司,不得转让)。"Pay to xxx Co. 没有"onIy",虽然也是记名式,也却属于非限制式,其收款人可以自己再背书转让。所以两者是有所区别的。开证行认为该汇票不符信用证要求是有一定道理的。通过A.B.进出口公司这次事故,我们该吸取二点教训:在接受信用证之前一定要严格审查信用证条软,逐条、逐句、逐字地一一审查。尤其带有冒险的条款,如本案例的买方代表签字须由开证行核实,均应全面考虑。原合同没有这样条款,卖方有权利拒绝接受,托出修改信用证; 合同有这样条款,也不应该接受签订。

7、最近有哪些国际贸易热点新闻

一、经济合作领域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1)的合作研究
1)、合作动因(互补性分析)
2)、合作机制
3)、比较研究——与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等成熟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对比
4)、前景分析——与10+3机制可能性研究。
2、亚太经济合作的路径选择

1)、APEC与次区域合作的关系

2)、东亚区域合作的福利分析
3、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对亚太经济合作的借鉴意义
4、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关系分析

二、WTO问题
1、绿色贸易壁垒问题
2、WTO发展回合谈判举步维艰的原因研究
3、发展中国家在未来贸易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4、新一轮谈判形式展望
5、我国入世三年对国内的各产业的影响

三、贸易政策问题
1、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
2、开放与发展的关系问题——实证

四、中国问题
1、从产业组织理论角度看中国的贸易政策选择
2、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3、中美双边贸易额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相关度分析
4、贸易与FDI的实证关系——替代OR
互补
5、中国参与东亚经济合作的各种方案(三个10+1、10+3等)的福利比较
6、我国2004年进出口形势综述以及对2005的预测
7、影响我国贸易条件的因素
8、对我国外汇储备增长的认识

五、贸易争端问题
1、围绕三种主要的争端形式展开——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2、我国对外经济摩擦的特点及对策研究

六、产业研究
1、服务贸易
2、农产品、纺织品贸易
3、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方向

七、地方经贸
1、天津市出口贸易的发展战略
2、区域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政策研究

8、有什么2015年至今的关于国际贸易案例吗。专业的或者喜欢时事的推荐一下。

2015-1-13编辑:ouhaihong 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 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 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1) 题中②、④、⑤属共同海损,①、③属单独海损。..5分
(2)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某些额外费用。而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承担。..10分
2003年,美国某出口商与韩国某出口商签订了一份CFR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小麦2000公吨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5000公吨。卖方准备在船抵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2000公吨给买方。但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而使小麦变质,共损失2500公吨,其余2500公吨安全抵港。卖方在船抵达目的港后称出售给买方的2000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已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合同CFR合同,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买方,因此卖方不需负担2000公吨小麦的损失。买方则要求卖方执行合同,交付2000公吨的小麦。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请求仲裁解决。 仲裁机构经过取证,最后裁决:卖方不应推卸自己的责任,货物在途中的损失不能转嫁到买方。
案情分析
本案例是涉及国际货物买卖风险转移的典型案例。双方签订的是CFR合同。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CFR合同下当事人的风险转移界线是装运港船舷。本案中的货物是在运输途中遭受的风险,表面上似乎应由买方承担。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卖方在装船时是将5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海运途中,买方的2000公吨货物并未从买方的其他货物中划拨出来(即货物未特定化),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已在装运港越过了船舷,但风
险扔不发生转移,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损失仍由卖方承担。
由本案可以看出,国际货物买卖中因货物风险转移发生争议时,当事人一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生搬硬套相关条文规定。本案例中因卖方并没有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特定化(划拨),所以没有形成一般CFR合同风险转移的前提,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引用CFR合同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进行抗辩是没有合法的理论依据的。
案例2我某公司按CIP条件进口10公吨化肥,先经过海洋运输,抵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之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 卖方的要求不合理。理由:按照CIP条件成交,卖方要承担货物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而不仅仅是海洋运输,应该是全程运输的费用。
案例3
我某公司以CPT条件出口一批服装,公司按期将货物交给货物指定承运人,但运输途中由于天气原因延迟了一个月,错过了销售季节,买方由此向该公司提出索赔。问:此项琐事由谁承担?
评析: 此项琐事应由买方来承担。理由是以CPT条件成交时,风险转移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即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风险就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案例4
甲公司以FAS条件向某国出口卡车500辆。这500辆中有40辆是卖给某国乙公司,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发。在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0辆卡车被冲入大海,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中全部损失,并且因为这批损失是发生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不承担责任,而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其赔偿损失。问:是否应由甲公司来承担损失?
评析: 不应该由甲公司来承担损失。 理由:在FAS贸易条件下,风险的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边为界限的,这就是说卖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至买方指定船边之前的费用与风险,而此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货物是可以区分开来的,而且承运人是由买方指派,装船时货物是可以特定化,因此,货物损失应由乙方或乙方和另一买方共同承担。
案例5灵活选用适当贸易术语的重要性
案情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干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