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if是什么贸易术语?
成本加运保费价格(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保险和运费价,英文缩写CIF)。
卖方安排并支付到指定港口的运输费用。卖方交付货物,清关出口,装上船。一旦货物装上船,即在主要运输开始之前,风险就会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还为运往指定港口的货物安排并支付保险费。
卖方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卖方的责任自货物越过在目的港的船舷时起转移给购买方。
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与“运费和保险费支付给”一样,该规则只要求最低限度的保险,这在商业上可能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可能需要在商业协议的其他地方解决覆盖水平。
术语使用
作为 Incoterm,CIF 与 CFR 术语大致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必须在运输途中为货物购买保险。CIF 要求卖方根据伦敦保险商协会的协会货运条款 (A)(这是对 Incoterms 2010 的更改,最低为协会货运条款 (C)),或任何类似的一套条款,除非双方特别同意。
保单应与合同使用相同的货币。卖方还必须向买方移交必要的文件,以便从承运人处获得货物或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文件包括(至少)发票、保险单和提单. 这三个单据分别代表CIF的成本、保险和运费。
当文件移交给买方时,卖方的义务即告结束。然后,买方必须按商定的价格付款。另一点需要考虑的是,CIF 应仅用于非集装箱海运;对于所有其他运输方式,应该用 CIP 代替。
2、什么叫CIF?
CIF贸易术语简介:
1、 定义:CIF是COST,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ROT OF DESTINATION)三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组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贸易国(货物最终运抵的海港或河港)。
3、 关键点:风险点、交货点在启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至目的港港口船上。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装船通知。
B、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原产地、商检证书等)
C、 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海运费。
D、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E、 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已装船提单等。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 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概念上的误区:CIF和FOB,术语中交货点及风险点都是在装运港的船上,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到船上即完成卖方义务,装运后货物可能发生的风险,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卖方将保险单、提单等交由买方,风险索赔等就由买方去办理。
B、 订舱配载:CIF条件下卖方自主订船,选择船公司货代,自付运费,码头费等,一般不接受买方指定的货代/船公司等,实际业务中客户会选择国外服务较好的马士基、APL等知名船运公司,一般在和买方确认好运费,船期后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可以由买方指定的货代出运。
C、 卖方在装运港办理保险,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适用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选择协会或中国保险条款,保险单银行交单时要背书转让给买方。
D、 卸货费用:码头作业费等,CIF中一般用PORT TO PORT即港至港条款,启运港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E、 装船通知以及货物的中转、到港日期等。
1、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取得海运提单并将主要货运单据给银行或自行交由买方,承保保险取得保险单支付海运费以及装运港杂费后即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2、 卖方在装船后给买方充分的已装船通知。
3、 卖方无保证货物必然到达以及确保何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
4、 卖方无货物装船后的损害、受潮、灭失等承担责任。
5、 若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损坏或灭失,买方仍须凭单付款,买方可凭提单向船公司/船代,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损坏赔偿而不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
6、 实际业务中买方以货物在中转港,未按时中转、掉箱,货物在途中两次或叁次中转延误到港日期影响其成衣/成品交货索赔误工费、空运费等是不合理的,如何避免应在订立贸易合同时就注明卖方无装船后保证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以及无法保证何日中转的义务。
*根据个人工作经验,CIF多用在进口~
3、国际贸易术语FOB,CFR,CIF,FCA,CPT,CIP各个的涵义是什么?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货交承运人(指定装运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 保险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 (指定目的港)
CIP: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运保费付至
一、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是船公司;而FCA、CPT、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海洋、内河、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等,也适用多式联运,其承运人是船公司、铁路和公路部门和航空公司或海运船公司及多式联运经营人。
二、货物运输区间不同。FOB、CFR、CIF等贸易术语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所以货物运输区间是从装运港至目的港,属于“港口交货”。而FCA、CPT、CIP贸易术语适用各种运输方式和多式联运,货物运输区间是卖方内陆任何地点至买方内陆任何地点,扩大了运输区间,可以实行“门到门交货”。
三、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FOB、CFR、CIF交货地点是装运港,将货物装到指定的船上。风险划分均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在卖方所在地点,也可以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或其他收货地点。风险划分是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时,即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运输单据不同。在FOB、CFR、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它是物权凭证,可以质押和背书转让。而在FCA、CPT、CIP条件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运输方式而定。除使用海运外,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等都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背书转让和用以提货。
五、装卸费用负担不同。FOB、CFR和CIF贸易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作业,各港口的习惯做法又不尽相同,所以在使用程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船费由何方负担。而在FCA、CPT和CIP的条件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程租船时,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对所支付的运费,或FCA术语由买方支付的运费,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船费和在目的港的卸货费。这样,在FCA合同中的装船费的负担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的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
4、CIF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CIF …指定目的港 CIF+指定目的港:成本、运费加保险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回运期内在装运港将答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5、外贸术语:FOB,CIF,C&F,CFR分别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FOB、CIF、C&F、CFR有3点不同:
一、四者的概述不同:
1、FOB的概述: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2、CIF的概述: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3、C&F的概述: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目的港。
4、CFR的概述:CFR是Cost and Freigh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二、四者的相关规定:
1、FOB的相关规定: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CIF的相关规定: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3、C&F的相关规定: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4、CFR的相关规定: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三、四者的注意事项不同:
1、FOB的注意事项:
(1)我国外贸企业应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2)国外代收行最好不由进口人指定,若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
(3)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在使用D/P方式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2、CIF的注意事项:
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被装上承运人船舶时即完成交货。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3、C&F的注意事项:
在CFR术语下,一定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NCOTERMS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4、CFR的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6、CIF是什么意思
cif
交易的一种方式,英文全称为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 保险加运费),又称到岸价。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C&F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目的港。
C&F通常是指FOB+运费。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IP术语。
A卖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b)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按照B5和B4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即110%),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A3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按照A3b)规定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及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B6费用划分
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7、cif贸易术语是什么?
CIF的英文全称为 COST INSURANCE AND FRIGH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又称到岸价。它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主要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8、cif贸易术语的含义是什么?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8)日语国际贸易术语cif扩展资料:
其他贸易术语:
FAS: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
FOB: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
CFR: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9、CIF是什么意思?
CIF是COST,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三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组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
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FR中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9)日语国际贸易术语cif扩展资料:
CIF和FOB,术语中交货点及风险点都是在装运港的船上,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到船上即完成卖方义务,装运后货物可能发生的风险,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卖方将保险单、提单等交由买方,风险索赔等就由买方去办理。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取得海运提单并将主要货运单据给银行或自行交由买方,承保保险取得保险单支付海运费以及装运港杂费后即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卖方在装运港办理保险,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适用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选择协会或中国保险条款,保险单银行交单时要背书转让给买方。
卖方无保证货物必然到达以及确保何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卖方无货物装船后的损害、受潮、灭失等承担责任。
10、cif贸易术语
CIF贸易术语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的缩写,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按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CIF贸易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
按CIF贸易术语成交,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