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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争端的著名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1-17 01:15:17

1、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甲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无理,本人理解:"中国法院对于由于在中国境内的合作经营版企业合同引起的权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句中中国法院是相对外国法院而言。就本案中,甲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事项的解决应该在北京进行仲裁”,而本规定也未与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中国法院对于由于在中国境内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引起的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冲突,并且双方约定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优先使用仲裁。

2、中国水产品遭国际反倾销案原因分析

[摘 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我国一些产业遭到了反倾销诉讼。本文通过对中美水产反倾销第一案的回顾,分析了中国遭到反倾销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入世后我国应对反倾销的策略,以更好的应对反倾销诉讼,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关键词] WTO;反倾销;非市场经济国;应诉;一、反倾销,中美水产第一案的背景介绍 2003年12月31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正式致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对亚洲和拉美几个国家的冷冻虾和罐装虾征收25.76%到63.68%的反倾销关税,称“由于外国虾养殖业者不公平的贸易竞争,美国捕虾者和虾加工者已不能维持基本的生产,正处于全行业亏损的境地。”2004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冷冻或罐装暖水虾做出反倾销初裁:除中国的湛江国联水产品有限公司外,中国倾销幅度为7.67%~112.81%。 2004年11月30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做出反倾销终裁:除鲜虾、冷水虾和干虾以外的各类暖水虾,包括捕捞、养殖,去头、去尾或去皮的暖水虾均在被调查之列。涉案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27.89%-112.81%。2005年1月26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此前做出反倾销终裁结果并发布反倾销征税令,没有将罐装暖水虾包含在征税范围之内。 案例至此已经全部明朗。在被调查的6个国家中,印度与泰国很可能将被取消立案。巴西与厄瓜多尔的大多数企业仍然可以向美国出口冷冻对虾。越南有4家企业可以向美国出口对虾。中国有1家企业可以向美国出口对虾。美国对中国与越南基本关闭了对虾市场的大门。中国是这次反倾销受到伤害最严重的国家。二、中国遭到反倾销的原因一 关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标准认定的问题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第15条规定,中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份加入WTO,加入世贸组织后15年内,外国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仍可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标准。所以,欧美国家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本案例中我国32家未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的原因是,美认为,这些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的企业,而是有很多政府背景的企业,虽然这些企业更多的是民营企业。或者是,没有按照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办事的企业。二 国际反倾销事件的起因一般讲,并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企业行为。 正是由于我国被认定是非市场化的国家,所以,我国企业受到的伤害最大,该事件被披上了政治色彩。市场化的企业是确立起现代公司制度的企业,就是民营化的企业,是完全靠市场生存,而不是靠政府生存的企业。企业在所有的商业行为中,应该刻意营造商人的光环,而不是政府的光环。行业要有自己的组织,企业要有自己的组织,但是这种组织不是政府的组织或政府的某一个部门控制的组织,而是市场化的,自己说了算的组织。比如:美国南方虾业联盟那样的组织。三 中国企业的自身行为和素质 一方面,我国企业不积极应诉,实施反倾销调查并不意味着倾销成立,而拒绝应诉无疑等于默认倾销的事实。面对反倾销调查,我国企业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反倾销危害的认识不足,怀疑外国法律的公正性等不愿应诉。另一方面,出口秩序混乱引发低价竞销,一些企业为了增加出口, 竞相压价, 争抢定单, 甚至不惜“自相残杀”。但没有注意避免恶性的低价竞销, 没有维护良好的出口秩序,导致我国出口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很容易成为外国提起反倾销指控的借口。四单一产品、单一市场、单一客户的公司都是经营性风险极高的公司。 这样的公司,一旦市场发生变化,企业随时都会面临绝境。这次对虾事件中,南方有一家公司因为仅仅有对虾一个产品,而且生产线只能生产出口产品,市场也只有美国一个市场,结果在2004年6月,不得不全面停产。2003年9月新建流水线刚刚投产,损失惨重。三、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对策一 政府应采取的措施⒈ 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我国政府应加强对外宣传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促使其他WTO成员承认中国的市场地位,以争取在反倾销诉讼中的主动权,避免发达国家施压。中国已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在今后的多边谈判中,要充分行使成员方的权利,制定公正合理的反倾销程序,防止一些发达国家借反倾销规则而实行贸易保护。⒉ 组建行业进出口商会, 建立有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 由于国际市场行情受政治、经济、自然方面的因素影响很大, 因此组建行业进出口商会, 建立一个反倾销的预警机制是很有必要的。通过这个预警机制不但可以协调各生产厂家适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还能对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变化有可能被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商品价格和数量进行追踪调整,防患于未然。⒊ 建立专门的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政府机构及培养专业人才 由于反倾销的牵涉广泛,对一国的经济和发展有很深的影响,因此,为协调和解决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 应建立一个由国际贸易专家、国际法专家和律师组成的专门的政府机构, 其职责是代表我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违反WTO有关协定的行为进行申诉和抗争, 以及执行WTO有关机构已执行的裁决。同时加入WTO后,要从战略高度出发,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商务活动的专业人才,为反倾销应诉的胜利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二 企业应采取的措施⒈ 积极应诉,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 积极应诉是出口企业对待反倾销的基本态度, 也是争取主动的前提。有一些企业对反倾销调查不理不睬, 结果招致高额反倾销税。近年来, 有些企业积极参加诉讼,组织有力抗辩, 获得有利的裁决结果。同时《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中国企业拥有了诉讼进口国外产品倾销的权利和法律依据,不能在国际反倾销案例中一味充当被告,应积极利用《条例》规定,反对外国产品倾销,保护我国民族工业。⒉ 制定灵活价格策略,合理定价 着重研究产品能够进入国际市场,占领国际市场,却又不致引起倾销指控的具体的、多元的应变价格体系。由于反倾销主要是针对产品的低价而言,中国企业应努力走出低质低价、通过压低价格增强竞争力的误区,自觉抵制低价出口行为,减少国外反倾销的诱因,防止授人以柄。⒊ 改进产品策略,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 要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增加产品的品种花色,提高产品的质量,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建立品牌,加大产品的附加值, 增强产品的吸引力,从而提高产品售价,依靠非价格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⒋ 制定多元渠道策略,变市场集中化为市场多元化 要实施全球化的经营战略,没有销售渠道的保证是不行的。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应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以多渠道策略来避免经销商反控制而陷入反倾销的陷阱。四、结论 虽然,近几年来中国企业的发展遭遇到了瓶颈,但总体上,加入WTO后我国企业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要我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我国政府和企业在WTO 框架内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的应诉等,就可以成功地应对反倾销,形成良好、健康的市场交易环境。参考文献:【1】 朴永目.WTO规则与对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2年【2】 周启良.国外对华反倾销特点发展、趋势及中国企业的应对策略.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二期这个更好!

3、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

1、美终裁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美国商务部2012年10月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2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2、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2006年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最终裁定将由欧委会提交欧盟理事会通过,于10月8日前公布。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到2008年1月31日止。

2006年10月24日,由于成员国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钼铁的市场价格过高等因素,欧盟委员会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暂停9个月。欧盟委员会在此次公告中称,由于成员国内市场并未好转,因此决定继续暂停该反倾销措施。

3、加拿大申请对我油气套管进行调查

加拿大TenarisAlgomaTubes (TAT)公司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制油气套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TAT公司称,2001年以来,由于存在大量补贴,中国企业得以长期低价向加拿大市场倾销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要求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就中国政府对涉案产业的各种补贴进行反补贴调查。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于8月13日前就是否立案作出决定。

加拿大对我铜管件作出复审裁决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管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中国应诉企业天力管件有限公司、诸暨市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的补贴率为零;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2%,补贴率为17.73元/千克。

4、武钢成功打赢巴西涂镀板卷反倾销官司

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反倾销调查结果公布,此次反倾销调查以零税率结案,这个历时一年半的反倾销案件以武钢获胜圆满结束,此次胜诉为武钢减少惩罚性关税1400万美元,

此次巴西涂镀产品反倾销应诉获得无税结案,为武钢进一步开拓南美市场,扩大钢铁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武钢的行业地位,并为将来我国应对其他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案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1年4月,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公告,对2010年全年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由于武钢出口数量和金额居国内各钢厂之首,中钢协决定由武钢负责牵头此次反倾销应诉工作,宝钢、鞍钢、邯钢和唐钢等单位协助配合。

在案件调查中,巴西调查机关将武钢涂镀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韩国企业数据测算,高出武钢出口价格30%。如果本次反倾销应诉不成功,武钢将会面临较高的反倾销税率。

为确保应诉取得胜利,武钢成立了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在国内外反倾销应诉领域有较强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和抗辩工作。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中钢协在行业的影响力,联合多家钢铁企业多次前往外交部和商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府部门支持。

5、巴西对我曲轴连杆举行听证会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参赞处,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举行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整体曲轴连杆的反倾销终裁听证会。

根据巴西法律规定,并不强迫参加听证会,欲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有关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8月13日前,向贸易保护局提交书面抗辩材料。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

巴西对我纤维毯发放调查问卷

日前,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毯进行反倾销调查。在召开终裁听证会前,有关代表可要求巴西贸易保护局组织更多利害关系方参加会议,以便讨论案件进程并发表意见。

有关利害关系方须书面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其指定的应诉代表,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由该代表签字。如指定境外代表,须通过巴西驻该国外交机构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确认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

4、2.中国历史上哪些事件与国际贸易相关

1792年英国人曾派出一个贸易代表团(马嘎尔尼使团)访问中国,马嘎尔尼使团访华的目的就是今天我们讨论WTO时耳熟能详的八个字:“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但是,当时的太上皇乾隆帝拒绝了这八个字,原因是外夷不肯行双膝下跪大礼。
天朝体系(或称纳贡体系)和英国人要搞的条约体系,是当时东西方两个不同的“世界体系”。英国来华商谈贸易自由,协定关税,清朝皇帝却认为“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这就是所谓的鸡同鸭讲,云里雾里。后来马嘎尔尼退让,但只能以单腿下跪为限,不知道是少跪了哪一条腿,总之是铩羽而归,而中国则与当时正处于雏形的“区域经贸协定”失之交臂。

5、求一个国际贸易中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

2004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又一个快速增长年, 在2002年增长2118%、2003年增长3711%的基础上, 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了3517%。进出口总额首次超过10000亿美元, 达到11548亿美元, 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从2003 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年度进出口增量在2002 年超过1000 亿美元、2003年超过2000亿美元的基础上, 超过了300O亿美元。

知识产权保护业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似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目的不是保护知识产权本身, 而是激励创新, 维护社会公平, 进而推动社会经济全面进步。恰恰是在达到上述目的方面, 片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可能步入误区, 反而不利于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

以上数据反映了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态势, 但同时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消息此起彼伏, 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焦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日益密切。因此, 各国在大力鼓励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 十分关注出口商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在一些企业看来已成为不可触摸的禁区, 而在一般民众眼里, 则成为一种垄断, 一种现代文明下的“弱肉强食”。但是, 不管怎样, 国内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蒙受经济、名誉双重损失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重视“知识产权”的警钟已在我们耳边敲响。

当中国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 知识产权危机却给我们亮起了红灯。2005 年1 月, 中国步入WTO后保护期不久, 国际巨头英特尔起诉中国某企业生产的语音卡侵犯其专利, 间隔不久日本三洋开始了与深圳比亚迪关于电池专利的纠纷。在2 月, 美国电子娱乐协会( ESA) 向美国商务代表提交了一份来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International IntelllectualProperly A lliance简称IIPA) 的报告指出: 中国与马来西亚、俄罗斯一道成为全球游戏软件盗版最为严重的三个国家。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伪正版制造地, 消费国和输出国。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 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专利大国的知识产权压力已经对中国构筑了一道高高的门槛。通过知识产权来打压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 使中国企业进入一种国际化的怪圈循环: 生产———跨国公司专利限制———巨额专利许可费以及侵权费的支付———再生产。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影响中国企业全球化过程, 是因为中国企业缺乏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必须支付的巨额专利费用, 或者因为知识产权诉讼所产生的巨额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各种成本, 使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降低,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生产也受到影响。在微观层面, 知识产权壁垒通过企业付出巨额专利使用费以及侵权费用, 降低其产品市场竞争力, 减少市场份额并压缩了利润空间, 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短期效应; 而从长期来看, 由于企业利润降低而减少的资本积累将导致企业对技术研发投入的不足, 无法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 这在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将使企业不可避免地走上绝境。在宏观层面, 整个相关产业将会因为知识产权壁垒而在短期内减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在以市场为命脉的营销时代, 该产业将无法抵制因为市场缩小而导致的产业萎缩, 如果这种局面持续较长时间, 产业将最终在竞争中消亡。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国际经济主权以及未来中国科技的世界地位问题都产生重大影响。毫无疑问, 在全球经济进入产业结构重构的时代, 缺乏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将无力改变自己处在产业链末端和价值链下游的不利局面, 在全球化中受制于别人。

6、近几年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的案例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中埃贸易纠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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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09.03.16 来源:驻埃及经商参处子站
近年来,驻埃及使馆商务处积极贯彻落实部党组指示,全力促进中埃经贸关系的发展,促进我对埃出口的增加,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双边经贸额连续6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8年达到62.4亿美元。与此同时,两国企业交往过程中产生的贸易纠纷数量也有所上升。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多,风险加大。现将我处整理的近期典型案例列出,供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企业参考,请企业对埃出口过程中加强风险意识,确保交易安全,有效保护自身利益。驻埃使馆商务处将继续积极推动我企业对埃出口,并努力协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各种贸易纠纷。

案例一:与新客户的首次交易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

2008年底,国内A公司通过网站结识埃及X公司,并约定向该公司出售一批石材,付款方式为见提单附件付货款的70%,尾款以D/P方式支付。A公司随后将货装船运往埃及亚历山大港。货物发出后,X公司以各种理由强调经济困难,要求减价,并更改付款方式为风险度很高的银行汇票。X公司的行为导致我出口方进退两难。如同意对方做法,则一方面利润大幅缩减甚至无利可图,并且有可能完全无法收回货款,如不同意对方做法,由于货物已在埃港口,则须支付巨额的码头及相关费用。

案例二:不能确保收汇安全

2008年初,国内B公司以FOB方式向埃Y公司出售金属制品。合同约定买方支付25%预付款,余款于货物出港前支付。提单正本签发给买方。2008年2月收到预付款后,B公司即组织货源运至港口,但经Y公司多次解释付款困难,并保证尽快付款,B公司在余款未收到的情况下同意货物装船运往埃及。2008年5月,B公司发觉货物已被Y公司提走,但余款至今未付,并拒绝与B公司联系。

案例三:埃及船公司无单放货

2008年9月,埃Z公司以FOB方式向我国C公司定购一批钢材,提单正本签发给卖方。合同约定买方支付30%预付款,余款见到提单COPY付清。货到埃及港口后,Z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2009年1月,C公司得知货已被提走,余款迄今难以追索。

1.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扩展对外贸易有相应的策略。一些专家学者撰文立著,从古典政治学先驱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到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引经据典的论证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国际贸易是自由贸易,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却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理论。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责问美国和欧盟:“200年前欧洲人就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今天,当中国工人生产的价廉物美的纺织品运往他们的市场时,为什么这些自由贸易的鼻祖们摇头说‘NO’呢?”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资本竞争。国际贸易的实践和马克思的理论揭示告诉我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在本质上是为资本服务的,认“利”不认“理”,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自由贸易理论是为资本谋取最大利益服务的,有利可图就讲“自由”,无利可图就不给你“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在对外贸易的不合理设限时,既要据理力争,又要从最坏处考虑,善于在“不自由”、“不合理”的处境中扩展对外贸易,要有相应的策略。
2.在应对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中,各级政府必须负担起引导、调控、保护和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实,世界上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完全自由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假设。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正确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要被其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自己都不相信、不去付诸实践的不科学理论观点所误导。我国还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生产力水平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和发展不足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能该管的也不去管。 3.继续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加深,企业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联系和来往更加密切,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需求也愈来愈多。仅就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就不仅仅是要求有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实际上需要一系列社会服务,才有条件应对各种名目的贸易纠纷。
4.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结构升级,错位发展。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所占比重不高。我国出口的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是由外资完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转变增长方式。在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
5.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突破“非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更多实例。由于中国经济地位上升,周边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兴趣越来越大,只要我们运作得当,通过推进区域一体化逐渐消除不利条款的影响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WTO规则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要善于利用WTO规则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要善于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