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贸易实务合同中规定货物中品质的方法有哪些?
在国际贸易中,表示合同货物品质的方法大致可分为凭样品表示与凭文字说明表示方法。对于一些难以用文字描述其品质的出口产品如工艺品、服装、铸铁件等产品通常采用凭样品来表示其品质,即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具体又可按其性质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s by seller‘s sample)和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s by buyer’s sample)两种方法。凭样品买卖的合同看似简单,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却经常出现复杂的问题。在贸易实践中,因样品问题产生纠纷的合同并不少见,所以说,凭样品成交的合同可能存在诸多方面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某国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
1.向出口方索赔。是货物质量原因。
2.向承运人索赔。提单显示数量符合合同规定,说明出口方交货数量正确,责任在于承运人
3.向出口方索赔。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说明装船前货物就已经短少,责任在于出口方。
3、国际贸易实务中:质量,数量,包装,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分别是什么
商品质量指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品质的综合。
数量指以一定度量衡表示的重量,个数,长度,体积,面积,容量等。
包装是指商品的容器或包装物及设计装潢。
4、国际贸易实务什么是良好平均品质
良好平均品质 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由同业公会或检验机构从一定时期或季节的各批货物中分别进行版实物抽权样,以这些样品的平均质量水平作为该季节同类商品的质量标准。 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商品的平均品质水平。 所谓“良好平均品质”,一般是指中等货,大体上有几种解释: 1.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 2.指每一年度或每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商品的“平均品质”。 3.指大路货,是和“精品货”相对而言的。
5、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1、贸易术语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2、良好平均品质
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3、 象征性交货
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4、中性包装
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5、OCP条款
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