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唐朝到清朝中国的对外政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一是清朝前期对外贸易政策具有闭关性.
二是清朝前期对外贸易政策具有排外性.而正是这种对外国人的排斥性决定了清朝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闭关自守性.
一是鼓励中外平等交往.如唐政府中有鸿胪寺等机构专门接待外国使节和来宾,许多地方设有商馆接待外商,另设有互市监、市舶司等掌管对外贸易,唐政府接受外国的留学生,又将大批的使臣、僧侣派往国外进行回访.
二是尊重外国人员.很多波斯、阿拉伯的商人在中国定居,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都受到应有的尊重,在唐朝的外国人,可以有自己的礼拜寺、专用墓地,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授予相应官职,甚至亡国的波斯国王和王子也得到应有的待遇
2、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重商主义的贾易保护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3、20世纪50年代前期中国对外贸易政策
法律分析:20世纪50年代,中国在外交上贯彻"一边倒"方针,在对外贸易上也形成了对苏新国家贸易总额高、对资贸易总额低的格局。但在政策上,中国不仅从未关上对资贸易的大门,而且从1952年初就开始了对外贸格局的调适,努力发展对资贸易。如成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资本主义国家为工作重点推进民间贸易大对港澳出口并转口东南亚,利用港澳的特殊地位发展对资贸易办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和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建立对资贸易平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第十三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4、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及中国目前的关税政策,希望看见的达人给点资料或者见解
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的国际贸易政策
突出特点是:强制性的保护贸易政策
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国际贸易政策
特点是:英国推行自由贸易主义政策,法国、德国推行保护贸易主义政策。
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国际贸易政策
特点是:各国垄断资产阶级为了垄断国内市场和争夺国外市场,纷纷要求推行超保护贸易主义政策。
我国现阶段的关税政策
2005年是我国履行入世关税减让承诺,大幅度降低关税的最后一年。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我们再次降低了900多个税目的关税税率,关税总水平从2004年的10.4%下降到9.9%。
就不同的进口商品来说,2005年的农产品平均税率由15.6%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税率由9.5%降低到9.0%。其中,水产品平均税率为10.5%,木材、纸及制品平均税率为4.6%,纺织品和服装为11.4%,化工产品为6.9%,交通工具为13.3%,机械产品为8.0%,电子产品为9.1%,信息技术产品等部分产品将降至零关税。同时,还将对200多种商品实行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配额管理,对冻鸡、啤酒、摄像机等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复合税。
就不同的进口产地来说,2005年将对原产于东盟、巴基斯坦、泰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关税税率,同时,还将对原产于老挝、柬埔寨、缅甸、孟加拉国、非洲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就出口产品来说,我国从2005年开始对外衣、裙子等六类纺织品从量征收出口关税,对尿素从量征收3个月的出口关税,对电解铝、铜、镍等部分高耗能产品和资源性产品恢复征收出口关税。
5、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发生的变化和原因?
都是自己写的,可不是粘贴的,要采纳哦。
中国贸易对外开放一直到郑和七下西洋:此时及之前历代王朝都以大国姿态接受周边少数民族国家或政权的朝觐、纳贡、贸易等。
——明朝末年由于倭寇东南沿海骚乱,明末开始闭关锁国,一直到鸦片战争,这段期间对外贸易一律紧闭,但是中国依然是全世界最富有自给自足的国度,吸引无数外国商人偷渡、走私、买卖,赚取中国的白银。
鸦片战争后被迫开放通商口岸,直到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清政府全面对外开放,但是由于关税没有自主权,就是关税实行对外国商人有利,对民族资产阶级不利的关税政策,使得白银大量外流,中国人民愈发贫困落后,此外还要担负大量的税收,用于清政府对外战争赔款以及修建铁路等供外国商人更好地建工厂、榨取中国白银。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全面实行,商品经济基本在大陆消失,也就没有对外贸易交流的基础,中国大陆主要贸易对象是苏联和东欧,而且贸易总额主要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定制、加工、以及出口,贸易灵活性及供需性弹性很差。此外西欧及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流入几乎为零。
改革开放后,恢复了商品经济和大部分市场条件,允许外资企业进驻中国进行投资、生产、销售、赚取中国大陆白银,但同时也引进了先进的技术、经验、高质量的商品供民族资产者学习、运用和实践,此外关税完全自主,由我国政府和人民决定关税的导向。
加入世贸组织后,和世界市场经济更加融入一体,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基本条件就是大幅度降低关税门槛,所以我国也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加入到世界贸易市场大环境下,不再进行贸易保护,大幅降低关税,欢迎世界上各个投资商。缺点就是容易受到世界市场变化的影响,使我国市场经济不稳定,不过还好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从计划经济体制继承来的,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较大,使经济运行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
6、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什么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出口退税,出口补贴,一带一路,自贸区等等,都是为了企业能更好的发展外贸采取的政策措施
7、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
国际贸易的历史演变过程:
1、国贸起源: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商品和劳务等方面进行的交换活动。它是各国(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的。
由于对外贸易是一国与别国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因此,把对外贸易按商品分类和按国家分类结合起来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结合起来,可以查明一国出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去向和进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来源,具有重要意义。
2、资本主义方式准备时期,实行的是保护政是重商主义下的强制性贸易保护政
3、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出现了两种政策,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4、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推行带有垄断性质的超保护贸易政策
5、二战后,出现了两中倾向,一是20世纪50年代带70年代出现了贸易自由化。二是70年代中期以后,出先了新贸易保护主义。
6、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开始推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
7、当前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
(7)中国国际贸易政策的变迁扩展资料:
国际贸易的方式变革:
无纸贸易(简称EDI),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代替传统的纸面单据进行贸易活动,将标准的经济信息通过通讯网络,在商业伙伴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传输和处理,以实现买卖双方交易的目的。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利用EDI,可以大量减少甚至消除在传统贸易过程中的各种纸面文件和单据,避免数据的重复输入,简化工作程序;
这不仅能加快信息的反馈速度,可及时得到大量的商业信息,减少差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便于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还可提供更有利于企业的贸易机会和条件。
无纸贸易始于60年代,但到80年代才逐步扩展到国际贸易领域。从1992年开始,美国的进出口贸易报关都采用EDI;日本结合EDI的应用开发了“战略信息系统(SIS)”;韩国也建立了EDI服务系统――韩国贸易网(KT―NET);
中国政府已成立“中国促进EDI应用协调委员会”,负责推动EDI的应用工作;联合国也提出了应用EDI的贸易服务促进项目――ET2000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正在制定有关EDI应用的国际法,为EDI在全球范围内普及使用创造条件。
8、论述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及其改革
对外贸易政策有自由与保护之分,纵观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历史,基本上都经历了由保护到自由再到保护的过程。中国外贸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也始自保护贸易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特点,理论依据也在不断地更新,具体的贸易措施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的国别和区域政策开始逐渐得到重视。
一、建国后改革开放之前的国家统制型的封闭式保护贸易政策(1949-1978年)
1949年9月通过的政协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是“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明确指出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保护倾向。同时,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封锁和禁运政策,使得自力更生和自给自足成为中国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选择了在资金短缺的经济中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使对外贸易成为调剂余缺的手段,对外贸易政策的目标就是换取进口必要机器设备所必须的外汇,基本上忽略了对外贸易的效率原则。
在这个阶段,中国执行的是国家统制型的封闭式保护贸易政策。具体而言,在对外贸易体制上建立了传统的“高度集中、独家经营、政企合一”的形式,完全由政府来取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在政府的对外贸易管理手段上,基本以行政计划为主,主要靠计划和数量限制来直接干预进出口,不参与世界性的贸易组织,很少进行双边经济贸易合作(除了早期与苏东国家之间的经济来往);同时对外贸易的目的主要是创汇,为满足必须的进口对外汇的需求,而采取人民币币值高估以及外汇管制的汇率政策(从中国对外贸易的数据来分析,人民币币值高估实际上鼓励了进口,抑制了出口,导致建国后20年中出现进口赢利,出口亏损的局面)。
在对外贸易战略方面,中国此时基本上采取的是“进口替代”战略。在1960年之前选择的进口替代行业基本上是重工业,这与中国当时的工业化战略是相辅相成的,随后才开始有计划地引进部分基础工业。但是,与拉美国家的经历相同,完全的进口替代政策也导致国际收支状况日益恶化,外汇收不抵支;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不良;企业缺乏发展的动力,即使是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一段时间后,又成为落后。
在此阶段,政府也采取进行进出口管制、征收关税、海关监管和商品检验等具体的贸易措施。制订关税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国家生产”和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家生产就是用较高的关税税率加重进口商品的成本,以保护中国已有一定基础的手工业和轻工业产品以及其它新兴工业产品的正常生产和发展,不致遭受外来商品的竞争。
二、改革开放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统制型的开放式保护贸易政策(1978-1992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对外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指导思想。由于经济体制从严格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商品经济体制,使得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开始变化。这一阶段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标志有两个,一是1982年1月党中央书记处会议,它为对外经济工作确定了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二是1986年“七五”计划的公开发表,为对外贸易战略设计了明确的蓝图。此外,中国在1986年7月正式向关贸总协定(GATT)递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提请恢复中国在GATT的创始缔约国地位。
根据外贸体制改革的力度,可以把这一阶段区分为1978-1987年、1988-1992年两个时期。前一时期是改革初期,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主要体现在下放对外贸易经营权,开始工贸结合的试点,简化对外贸易计划的内容,并实行出口承包经营责任制度。后一时期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重点则体现在外汇管制制度的放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的建立、开始鼓励发展加工贸易。
对外贸易政策着重体现在奖出限入的政策上:(1)采取出口导向战略,鼓励和扶持出口型的产业,并进口相应的技术设备,实施物资分配、税收和利率等优惠,组建出口生产体系;实行外汇留成和复汇率制度;限制外资企业商品的内销;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建立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等一系列措施。(2)实施较严格的传统进口限制措施,通过关税、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进口商品分类经营管理、国营贸易等措施实施进口限制。(3)鼓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鼓励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引进先进技术。
比较优势理论逐渐成为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中国对外贸易国别结构和进出口的商品结构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主要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与改革开放前相比,这一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更注重奖出与限入的结合,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动态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称此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为国家统制下的开放型保护贸易政策。
三、入世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有贸易自由化倾向的保护贸易政策(1992-2001年)
1992年10月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对外贸易政策开始进行广泛的改革。
中国在进口限制方面的改革包括:(1)对关税政策进行调整,1992年1月1日采用了按照《国际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调整的关税税则,并降低了225个税目的进口税率。其后进行多次的关税下调,到1996年中国的关税总水平已经下降到23%。(2)减少、规范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外汇体制的改革,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大量取消配额许可证和进口控制措施,配额的分配也转向公开招标和规范化分配制度。(3)依据GATT/WTO的规则对中国的涉外法律体系进行完善,其中包括建立了大量的技术法规、反倾销条例等。
在出口促进方面的改革包括:(1)继续执行出口退税政策;(2)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扶持企业的对外出口;(3)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4)成立各类商会和协会,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国际性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等;(5)大力发展出口援助等。
在这个阶段,中国政府干预对外贸易的目的尽管与改革开放前不同,但是依然受到古典重商主义观念的影响,奉行“顺差就是成绩,顺差就是目的”的“顺差至上”的重商主义思想,不遗余力地从事赔本出口创汇。这种观点应该说没有脱离中国的传统经济思想——“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等保守的观念。但是,长期的越来越大的贸易顺差虽然给中国带来了某种程度的“放心”,也为中国“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
这10年中,中国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基本指导理论实际上就是比较优势理论,而且从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开始向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转移。根据静态比较优势理论,或者说是外生比较优势,中国是劳动力丰裕的国家,有数字表明,中国劳动力的年均工资大约为1371美元,是美国劳动力年均工资的2.2%。所以中国大力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并鼓励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自1996年开始中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取代了传统的纺织品成为最主要的出口产品,表面上看中国已经走出了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这个圈子。但是,因为90年代全球经济增长,以及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链的转移,使得中国成为全球生产中的一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主要进行的资源配置就是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这里所说的廉价劳动力不等同于简单劳动力,它包括跨国公司廉价地在中国雇佣高级技术人员和知识人员。这一点表现在两点上:一是中国的出口贸易方式主要是以加工贸易、代工贸易为主,二是三资企业出口比重逐年在上升。
四、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走向(2001年以后)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为履行入世的承诺,以及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出现了大幅度的调整。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已经成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构造有利于经济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实现产业的持续升级,推动中国经济在适度内外均衡基础之上高速发展。由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国别结构以及所处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关系,决定着对外贸易政策的取向。
自1996年开始,机电产品的出口就已经占据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的第一位,但主要的出口方式是加工贸易或代工贸易,而且三资企业在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再加上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仍然不高,所以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应倾向于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或者中国国内产业结构优化。
中国主要的贸易对象是美国、日本、欧盟、东盟和韩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主要来自这些国家或地区,因此,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必须根据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情势的变动而有所变动。例如,在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对中国的汇率制度提出质疑和责难之时,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可能从其他的对外贸易措施上进行协调。
另外,针对国际社会中区域集团化的倾向,中国在近年也开始逐渐通过双边和多边磋商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之中,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和国家环境。例如中国与东盟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区意向协定,积极开展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等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固然能够给中国经济发展和中国企业的成长带来相当大的好处,但是获得好处的同时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就是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成员的承诺。从现有的资料和两年的发展来看,中国议定书中有三方面的内容将对中国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第一是特别产品保障措施条款,印度和美国已经对中国使用过此条款;第二,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等程序时,在中国入世15年内WTO成员依然可以将中国等同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看待;第三,入世后8年内每年对中国的贸易政策进行审议。
这些都意味着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会出现大幅度调整。例如农产品贸易方面的政策,中国入世议定书中规定“中国应该执行中国货物减让和承诺表的规定,以及本‘议定书’中具体谈到的农产品的那些规定。在这方面,中国不得保持或采取对农产品的任何出口补贴。中国应按‘过渡期内审议机制’规定将农业部门的国有企业(不论是国家级还是地方级)与农业部门用作经办国家垄断贸易的其他企业之间,或者上述各企业相互之间的财务或其他转移,做出通知。”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政策已经无法使用,根据WTO农业协定,中国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只能从国内支持上出发,或者说只能采取“绿箱措施”和“黄箱措施”。对于农产品的进口,中国已经约定关税税率和关税配额,但是,根据WTO的若干例外条款——如国家安全例外、环境例外和国际收支例外等,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限制措施,但前提是符合WTO的例外规定。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主要考虑国内的政治经济状况,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各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本国参加的国际或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要求。对于中国来说,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应该是考虑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因素。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纳入了全球生产链、资本链、产品链的环节,中国依靠传统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已经不能维持长久的优势,因为劳动力比较优势极容易为它国取代,或被机器节约。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经验出发,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理论应该从传统的外生比较优势理论转移到内生比较优势,从静态比较优势转移到动态比较优势。
简而言之就是:首先,认识到比较优势不是天生的,而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形成的,所以政府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扶持比较优势产业的形成;其次,比较优势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在整个的生命周期中,产品和技术会从知识密集型转移到资本密集型再到劳动力密集型,所以一国在某种产品和技术的生产上是不可能永远具备比较优势的。这就意味着,每个国家都必须在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与模仿上做文章,而且根据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可以知道,要素越是高级、专业,其带来的竞争优势或比较优势就越持久,企业自身管理和竞争情况也可以带来强大的竞争优势。因此,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就应该围绕培养更持久的竞争优势或比较优势,换句话说,就是斟酌采取某些战略性贸易政策。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开始从自由贸易或贸易自由化倾向逐渐转向“公平贸易”政策的实行。所谓“公平贸易”主要是指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必要时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等一系列的贸易救济措施以恢复市场的可竞争性。WTO的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照了美日欧的这些做法,因此,中国在入世之后的对外贸易政策必须加强这方面政策措施的改进与完善,防止本国产业和企业或产品在遭受类似的损害之时无法可依,在遭遇贸易对象国的指责时无以回应,当然首要的还是《反垄断法》出台。
综合来说,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趋向应该是依据WTO的基本原则以及例外条款,以国内经济发展要求为基础,在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上进行完善,倾向于采取开放型的公平与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