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各专业介绍及排名 就业情况。
中山大学翻译学院(SIS ,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是中山大学麾下的第一级学院,学院下设翻译系、商务外语系、对外汉语系(与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合办)、国际事务系、西班牙语系、阿拉伯语系、朝鲜语系和俄语系。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学科排名不如同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翻译学院毕业生就业良好,主要是因为中山大学品牌的绝对影响力。
1、英语(翻译方向)
目前翻译系在全国帅先开设了机助人译课程,更是全国唯一为本科生提供FGD同声传译训练的高等院校。
精品课程:连传、笔译、专题口译、国际会议同传、翻译理论与实践、新闻阅读与翻译、词汇学等。
2、英语(商务外语方向)
该专业方向旨在培养能直接参与国际商务活动的双语精英,在强化英语教育和翻译训练同时,有针对性地开设国际商务、贸易、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实务课程训练,使学生以熟练的口笔译能力,参与涉外商务活动。
精品课程:现代商务理论与实务、市场学、国际贸易、经济学、职业规划和综合素质培养、商务写作、商务口译、商务笔译等。
3、英语(对外汉语方向,与中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合办)
翻译学院为全国现在唯一将对外汉语方向设于英语专业中开办的高等院校。
目前全球稀缺能以外语教授中文的汉语教师,结合该就业形势,该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外语文化修养且能以外语为工作语言的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师,为旅游和各类涉外部门培养导游和翻译人才。中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的汉语培训专家将提供相应的专业协助。
4、英语(国际事务方向)
国际事务系成立于2012年,注重以国家战略利益需求为基础、以全球化与区域化互动格局为参照,培养通晓两门外国语言(英语+另一门外语)、熟知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历史与现实、胜任相关政治、经济、商务、外交、新闻传媒、跨文化教学与交流等事务的宽口径、双外语、实用型人才;同时也为人文、社会各相关学科提供优秀硕士生人选。
中山大学大学外语学院全国排名是23位。
在最近一次(2012年)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山大学翻译学院排第17位。
2、世界十大顶级户外品牌分别是哪些品牌?
世界十大顶级户外品牌都有 :ARC' TERYX始祖鸟、MAMMUT、Norrona、HAGLOFS
火柴棍、PATAGONIA巴塔哥尼亚、MARMOT土拨鼠、 Mountain Hardwear山浩(螺母)、KLATTERMUSEN
攀山鼠、Black DIAMOND(黑钻)、 Fjallraven(北极狐)。
1、Mammut
始于1862年瑞士,距今已超过 150多年的历史;由Kaspar
Tanner在作坊里开创了Mammut运动集团的雏形。当时,他所生产的绳索主要用于农业耕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合成纤维制成的绳索首次用于登山、帆船和其他运动。如今拥有高山攀登,攀岩,滑雪,越野跑,远足徒步5个系列,产品线涵盖羽绒,棉服,硬壳,软壳,速干,背包,鞋,睡袋,登山滑雪配件。
2、Norrona
来自北欧的顶级户外品牌,是挪威国宝级品牌;该品牌于1929年在挪威创立,由于logo的老人形状,中文名“老人头”,是一家真正欧洲老字号,在欧洲乃至全球都是公认领导型户外奢侈品牌。其产品主要涉足于冰雪运动、攀登、徒步、休闲户外等运动领域。
3、Haglofs
中文火柴棍,欧洲领先的户外高端品牌,于1914年在瑞典的Dalarna镇上由Victor
Haglof所创立。Haglofs火柴棍在创立之初是以生产背包为主。100多年过去了,Haglofs火柴棍现在已经成长为瑞典最大的户外品牌,同时也是北欧地区最大的户外产品制造商和提供商。
3、世界第二大美元资产国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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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TO的由来和发展,中国参加WTO的史实
WTO的由来和发展
WTO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缩写!W-WorldT-TradeO-Organization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总部设在日内瓦。其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服务;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截止1999年12月底,该组织由成员135个,现任总干事是新西兰的迈克尔.肯尼思.穆尔。
WTO作为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他的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定原有的组织实施多边贸易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所和作为一个论坛之外,还负责定期审议其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处理成员之间产生的贸易争端,并负责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以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WTO协议的范围包括从农业到纺织品与服装,从服务业到政府采购,从原产地规则到知识产权等多项内容。
WTO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预算两个委员会。总理事会还下设贸易政策核查机构,他监督各个委员会并负责起草国家政策评估报告。对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每两年起草一份政策评估报告,对最发达的16个国家每4年一次,对发展中国家每6年一次。上诉法庭负责成员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
与其前身关贸总协定相比,WTO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知识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1948-1994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宗旨,是通过实现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削减乃至取消成员国关税和其他非关税贸易壁垒而促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
经过关贸总协定前七轮谈判,已经对世界贸易产生越来越深广的影响。因此,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中不仅包括了传统的货物贸易问题,还涉及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以及环境等新议题。
原本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中并未包括关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化建设和完善问题,只是设立了一个关于修改和完善总协定体制职能的谈判小组。但关贸总协定丰富的新议题使“如何有效贯彻和执行乌拉圭回合形成的各项协议”变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早在1990年初,时为欧共体轮值主席国的意大利首先提出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倡议,同年7月,欧共体把这一倡议以12个成员国的名义向乌拉圭回合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正式提出,随后得到加拿大、美国的支持。1990年12月布鲁塞尔部长会议正式作出决定,责成体制职能小级负责多边贸易组织协议的谈判。经过三年的谈判,1993年11月形成了"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议",并根据美国的动议,把多边贸易组织改名为"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获得通过,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了这项协议。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1995年1月1日起"世界贸易组织"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世贸组织举行成立大会,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中国参加WTO的史实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利弊分析 利:①它有利于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分工,促进经济发展; ②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并在平等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 ③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④有利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 ⑥也有利于直接参与21世纪国际贸易规则的决策过程,摆脱别人制定规则而中国被动接受的不利状况,从而维护合法权益。 弊: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弱势产业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如过不加快改革的步伐,这些产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关税的大幅度减让,外国产品、服务和投资有可能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一些产品、企业和产业免不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总结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利有弊,但总体上是利大于弊。
5、亚洲发达国家有哪些?
亚洲的发达国家有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以色列。
1、日本经济高度发达,国民拥有很高的生活水平。2014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9731美元,是世界第17位。若以购买力平价计算,国内生产总值位居世界第3位(仅次于美国和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世界第23位。
2、20世纪60年代,韩国经济开始起步。70年代以来,持续高速增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1962年的87美元增至1996年的10548美元,创造了“汉江奇迹”。
1996年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同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创始国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经济进入中速增长期。
3、据2018年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报告,新加坡是全球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
4、以色列是中东地区唯一的发达国家。以色列的高新技术产业举世闻名,其在军事科技、电子、通讯、计算机软件、医疗器械、生物技术工程、农业、航空等领域具有先进的技术水平。其电子监控系统和无人飞机十分先进,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很高的口碑。
(5)穆朗国际贸易扩展资料:
亚洲地势起伏很大,中部高,四围低。东部有一列纵长的花彩状岛弧。平均海拔约950米,是除南极洲外世界上地势最高的一洲。山地、高原和丘陵约占总面积的3/4,其中有1/3的地区海拔在1000米以上。世界上海拔8000米以上的高峰,全分布在喀喇昆仑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地带。平原占总面积的1/4,计1000多万平方千米。
全洲大致以帕米尔高原为中心,一系列高大山脉向四方辐射伸延到大陆边缘。主要有天山山脉、昆仑山脉、喜马拉雅山脉、阿尔泰山脉、兴都库什山脉、厄尔布尔士山脉、托罗斯山脉和扎格罗斯山脉等。
在以上主干山脉之间有青藏高原、蒙古高原、伊朗高原、安纳托利亚高原、德干高原、阿拉伯高原、中西伯利亚高原和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柴达木盆地等。
在山地、高原的外侧分布着面积广大的平原,主要有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印度河平原、恒河平原、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西西伯利亚平原等。亚洲既有世界上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山脉和山峰(珠穆朗玛峰,海拔8848.86米),又有世界上著名的平原(西西伯利亚平原)和洼地(死海)。
亚洲不仅陆上起伏极端,且大陆东缘的弧形列岛与太平洋的海底部分也同样表现出起伏极端,列岛上的山脉与极深的海沟伴生。亚洲最高峰与邻近海域最深海沟高低相差约20千米。
6、四大文明古国,特别是古巴比伦的对外交流情况??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乌尔第三王朝的灭亡标志着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政治舞台上的终结。此后相当一段时间里,美索不达米亚处于多国林立的列国时期。在这些国家中,最重要的有南部的伊新和拉尔萨,北部的埃什努那、马里和亚述,它们共存达二个世纪之久。伊新王朝建于公元前2017年,创立者是伊什比·伊拉;拉尔萨王朝建于公元前2025年,创立者纳波拉努,是第一个在巴比伦尼亚建立统治的阿摩利人。
在拉尔萨国王苏姆·埃尔统治的第一年即公元前1894年,阿摩利人的首领之一苏姆·阿布建立了另一个重要王国。他选择位于基什以西几英里、幼发拉底河左岸的一个城市作为都城,该城在美索不达米亚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它就是后来闻名世界的巴比伦城。①他建立的王国史称古巴比伦王国,或称巴比伦第一王朝。伊新和拉尔萨的长期征战,客观上为古巴比伦王国的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巴比伦的前五位国王花了将近六十年的时光积蓄力量,逐渐地控制了整个阿卡德地区。公元前1792年,巴比伦出现了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1750年)。
汉谟拉比从他父亲辛·穆巴里特手中接过的只是大约80英里长、20英里宽的小国,领土只限于西帕尔和马拉德之间,周围强敌林立。他首先致力于巩固内部、发展经济,积蓄了一定的力量后,才开始对外扩张。他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先承认亚述的统治,而与北方的马里和南方的拉尔萨结盟,灭亡了南方的近邻伊新。随后继续与马里修好,准备进攻拉尔萨。他帮助马里摆脱了亚述的控制,又于公元前1764年击败了马里的劲敌、经常入侵马里的埃什努那。次年,汉谟拉比打败了拉尔萨,之后,他立即挥师北上,征服马里,并于公元前1757年把马里这座一度繁荣的城市夷为平地。此时汉谟拉比的强敌只剩下亚述和埃什努那。他多次战胜亚述及其盟军,并占领其南部疆土,但未能征服之。在他统治的第38年,灭亡了埃什努那。至此,汉谟拉比创建了一个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奴隶制大国,两河流域得到了空前的统一。汉谟拉比自称“强大之王,巴比伦之王,阿穆鲁全国之王,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
二、汉谟拉比的统治
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国王具有绝对的权威,事无巨细他都要亲自过问。在享有一定程度自治权的城市,国王则通过城市行政机关贯彻自己的意志,中央政府通过与地方行政长官的书信往来及派遣王室官员或国王的私人代表与城市保持联系。汉谟拉比拥有一套高效率的官僚体系,各种官吏由国王本人任免。各行省和城市总督(现存材料较多的是涉及拉尔萨总督沙马什·哈西尔和另一职位比他高的名叫辛·伊丁纳姆的人的书信)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管理王室土地;对合法占有的土地给予保护,对非法占有的土地予以没收;①出租王室土地,征收各种租税。例如在给沙马什·哈西尔的一封信中,汉谟拉比这样写道:“你先前获取的、现在仍在你手中的恩利尔·沙杜舒的土地……如果你尚未全部出租,请记录下他先前的俸禄田20布尔,并通知我……如果你已全部出租出去,记录下你手中现有的20布尔灌溉田,并通知我。”又如,汉谟拉比命令辛·伊丁纳姆把两个商人头领送到巴比伦,每个带去所欠的1000库尔大麦和若干银子。另外,他们还负责挖掘、修复和疏通运河,以确保灌溉顺利进行。汉谟拉比和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实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国王的信使遍及全国,及时把各地情况上报国王和中央政府。地方官员如有不轨之举,受害者可直接上诉中央政府甚至国王本人。例如,一位叫伊什米阿尼的人写信给汉谟拉比,状告沙马什·哈西尔剥夺了他传自父亲的田产,并给了另一人。汉谟拉比立即写信责问沙马什·哈西尔:“曾几何时可以没收永久性财产?核查此事,如田产确系伊什米阿尼得自其父,应把土地还给他!”汉谟拉比的中央政府组织情况,目前所知甚少。从材料看,汉谟拉比身边有一些官居要职(具体职位不详)之人,他们构成中央政府的核心。其中较著名的是鲁·尼努尔塔。他不仅掌管王室事务,也负责公社事务,不单单是执行国王的命令,而且在某些方面有独立决定权。如果有人在地方蒙冤,可直接上书鲁·尼努尔塔,他有时直接做出最后裁决,有时移交给地方行政机关,后者根据他的指示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告给他。地方总督直接听命于他(例如,他经常写信批评沙马什·哈西尔工作中的过失);他参与国王政策的制定,汉谟拉比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经常征求并采纳他的意见。无论是王室依附民还是自由的公社成员,如遭受不公,都可直接上书国王或中央政府(如鲁·尼努尔塔),求得公正解决。上诉到国王的案子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其一,国王(或国王的法官)亲自审理并做出最后裁决,一般情况下证人要前往巴比伦出庭;其二,国王做出指示,然后移交地方当局执行,国王要听取最后的处理结果;其三,国王将整个案子全权交由地方法官办理,最后听取结果。国王或中央政府对地方法庭实行监督和控制。
汉谟拉比建立了严格的军事制度,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称将军(VGVLA.MARTU),由国王任命。阿摩利人是其军队的核心。汉谟拉比实行份地与军事义务相关联的兵役制度,即王室为所有服兵役之人提供相应的土地(包括田园、房屋等),军人的财产受到保护。汉谟拉比亲自掌管军队大权,他可以任意调拨军队。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把他所控制的一支240人的军队并入另一人统领的军队,不得延误。”在另一封给辛·伊丁那姆的信中,汉谟拉比命令他“从乌尔城一带的部队中抽出90人”,派到一只船上去。
汉谟拉比还加强对国内经济的控制。他把神庙经济完全纳入王室经济,使其成为王室经济的一部分。在汉谟拉比以前,神庙官员自称为“神庙仆从”,或某位神人仆从。从汉谟拉比开始,他们改称“国王的仆从”。汉谟拉比还控制地方神庙的收入。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催促一些神庙官员迅速到巴比伦向国王报帐。灌溉农业在两河流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汉谟拉比非常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汉谟拉比在位的第8、9、24、33年都是开凿运河之年、兴修水利之年,尤其是第33年重凿的“安努与恩利尔所宠爱的汉谟拉比”运河。汉谟拉比控制着大量劳动力,从事公共工程的建设,他经常写信给辛·伊丁那姆,让他组织劳动力。
汉谟拉比竭力神化自己。他自称为“天神安努与地神恩利尔所宠爱之人”,“恩利尔所任命的牧者”,“战神萨巴巴的堂兄弟”及“众神之王”,其权力得自享有统治全人类大权的马尔都克的神授。为适应中央集权制的需要,他将巴比伦城主神马尔都克的地位提高到众神之上,同时为各城之神修建或重建庙宇,以求得被征服地区居民在精神上的归附。
三.汉谟拉比法典及其反映的社会
法典概况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很早就有立法传统,汉谟拉比在统一了两河流域之后,便效仿其前辈,制定了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的石碑是1901年12月至1902年1月由丁·摩尔根率领的法国考古队在埃兰古都苏萨遗址发现的。石碑由三块黑色玄武岩合成,高2.25米,上部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石碑上部刻有太阳神、正义之神沙马什授予汉谟拉比王权标的浮雕,下部是用阿卡德语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石碑现存巴黎卢浮宫。
汉谟拉比法典由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前言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其一,神化王权,宣扬其权力来自神授;其二,炫耀他的伟大业绩,其三,表明他的立法目的,即“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凌弱。”在结语中,汉谟拉比主要宣扬他的法典之“公平”与“正义”,希望垂之后世,并诅咒敢于破坏其法典之人。正文共282条,内容涉及诉讼程序、盗窃处理、土地管理、租佃、雇佣、高利贷、债务、买卖奴隶、合伙经商、婚姻家庭、继承以及行医、建筑等技术性劳动。
土地制度 汉谟拉比时代土地制度的最基本格局是王室土地和私人占有土地并存。汉谟拉比在征服过程中,不断地把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划归王室所有,因此王室占有大量的土地。王室土地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第一类是王室直接享用的土地(eqlut ekallim或eqlumsaresekallim ukallu),包括王室庄园和皇家牧场、花园等。
第二类是分配给为王室服务的人员的土地,称为“服役田”(ilkum—land)或“供养田”(eqlum Kurumatum或sukūsum)。凡为王室负担某种义务之人,均可享有与其所负义务相当的一份土地,作为其报酬。这些人包括祭司、商人、军人、官吏和各种以技能为王室服务之人,如书吏、占卜者、歌手、金银细工、碑铭刻工、宝石工、木工、石工、纺织工、轿夫、渔人、牧人和厨师等。这类土地的所有权归王室,服役之人具有使用权和支配权。一般说来,服役的内容和期限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享有土地的份额,均有明确规定。只要坚持负担义务,服役者可长期享用其份地,甚至20年或40年。这类土地又分两种情况。一种土地可以有条件地转让和出卖,包括祭司和商人等的份地,条件是买者在买得土地的同时,必须承担附着在土地上的相应的义务(见法典第40条)。另一种禁止买卖和转让的土地是士兵(red um和’rum)的份地。士兵不得将与其所负义务相关的田园房屋出卖、遗赠给其妻女及抵偿债务,但自行买得的田园房屋不受此限制(参见法典第36—39条)。如果士兵在战争中被俘,其子能代父服役,他就可以继承其父的那块土地;如其子年幼不能代父服兵役,就只留三分之一的土地给其妻,让她养育幼子。接替被俘者服役之人可以享用其土地,被俘者回来后仍可领回土地;如果士兵自己离开职守而放弃土地,他人占用其地并代其服役超过3年,即使他再回来也不能领回原来的土地(见法典27—31条)。
第三类为出租地(eqel biltim)。王室将这类土地出租出去,以收取租税,这是王室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领取和租种这类土地之人被称为纳贡人(nā i biltim)。这类土地同样不能买卖和转让。通常纳贡人要将所租种土地收成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交给王室,自己则留下另一半或剩余的三分之二。这类土地直接归王室管理,王室负责组织和安排这类土地的耕种。
古巴比伦时期私人占有土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从汉谟拉比法典中可以看出,一般的公民(城市公社成员)都拥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转让、抵押和买卖(参见法典第39、49、50、137、150、165、198等)。这时期有关买卖土地的文书相当多,反映出私有经济比较活跃。国家承认私人土地的买卖和转让,并给予保护。例如,在一件土地纠纷中,一人声称从另一人手中买得了一块土地,汉谟拉比命令沙马什·哈西尔调查此事,把土地判给买者。
等级制度从汉谟拉比法典中可以看出,古巴比伦社会的居民明显地划分为三个等级:阿维鲁(Awilum)、穆什钦努(Mu kēnum)和奴隶(男奴为Warm,女奴为Amatum)。一般认为,①阿维鲁是在公社中占有土地并享有全部权利、处于公社司法管辖之下的全权公民。在公社中拥有土地是保持公民身份和地位的必要前提,一旦丧失公社土地,也就丧失了阿维鲁身份或公民地位。阿维鲁中的上层为少数的王族、大官吏、高级祭司和大商人等,下层主要为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土地所有者、自耕农以及自由的小手工业者。商人塔木卡和高级祭司无疑属于阿维鲁,在许多材料中,塔木卡被直接称为“某某城市的阿维鲁”,如“西帕尔城的阿维鲁”等。
穆什钦努是没有公民权的自由民,他们自己没有土地、靠为王室服务获得王室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他们内部也有贫富之别。穆什钦努中的少数富有者有一定的私人经济,甚至拥有奴隶,大部分人则很贫穷,地位不断恶化。阿维鲁的上层和穆什钦努的上层构成统治阶级,下层则成为被统治、被剥削阶级。奴隶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同牲畜一样被视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任意买卖、转让、交换、租借和赠送。据汉谟拉比法典,奴隶的价格一般为20舍克勒。奴隶大多数控制在王室、神庙、大官吏和大商人手中,一般自由民拥有的数量在三、五个左右,不超过十几个。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显然不同。例如,伤害了阿维鲁的眼睛或骨头,必须受到同样的惩罚;伤害了穆什钦努的眼睛或骨头,只需赔偿一明那银子(合505克);伤害了奴隶的眼睛或骨头则只需向奴隶主赔偿奴隶身价的一半。
社会经济的发展 古巴比伦时期的社会经济与以前相比,得到了巨大发展。在农业方面,青铜工具已广泛使用,农业工具除巴狄勒犁和淑金犁以外,还有修整土地的窄斧、镐及平整土地的耙等。灌溉技术也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灌溉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国家的立法之中。这时期,农人已懂得总结长期以来的农耕经验,出现了一部用苏美尔语写成的农人历书,这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农人历书。历书记述了从灌溉、耕作到收获的过程,并提出了各环节应注意的问题。王室的手工工场和私人手工作坊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发展,仅汉谟拉比法典中提及的工匠就达十几种,例如制砖工、织麻工、刻石工、珠宝匠、冶金工、皮革工、木工、造船工和建筑工等。
这时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除国家和神庙控制和组织的商业贸易外,私人的商业活动也十分活跃。出现了一些商业中心,如巴比伦、乌尔、西帕尔,和拉尔萨等,其中以巴比伦和乌尔最为著名。许多商船云集在巴比伦的码头,这里成为商贸的集散地,这些商业活动多半是属于私人性质的。古巴比伦时期的对外贸易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商人在生意结束后往往向神庙和国家交税;其二,商人常常采用合伙经营的方式。①其三,商业资本多半来自私人,一般的借贷契约都有5—8位证人,并有证人的印章;最后,这时期出现了专营某种商品的大商人。
汉谟拉比法典中提到了两种主要商人,一是“大商人”( AB.GAL)塔木卡(Tamkārum),一是“小商人”( AB.TUR)沙马鲁( arnall m)。塔木卡的活动包括:从事商业贸易、高利贷(法典中有30多条涉及到塔木卡的借贷活动)、贩卖奴隶、为国家征收租税,塔木卡因此享有王室份地。①沙马鲁既是塔木卡的代理人,也是其商业伙伴(参见法典第100—107条),他所从事的商业活动有的是为塔木卡推销商品,塔木卡付给其工资;有的则是与塔木卡合伙经营,参加分成。沙马鲁在社会经济地位上虽比不上塔木卡,但也可能比较富有,基本是独立的私商,而不是王室官员。
汉谟拉比法典是现知古代世界一部相当完备的法典。法典在法律上肯定了自乌尔第三王朝灭亡以来两河流域在社会经济方面出现的新秩序,从而有利于巩固奴隶制经济的基础,促进私有制和奴隶制经济的迅速发展。
四 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古巴比伦王国的鼎盛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汉谟拉比的强权,其内部根基并不稳固。公元前1750年汉谟拉比死后,其子萨姆苏伊鲁纳继位(公元前1749—1712年),王国开始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在其统治早期,埃兰边界地区发生暴动,领导者自称里姆辛(拉尔萨王朝末代王之名),坚持战斗了两年多,最后被镇压。公元前1740年左右,一位名叫伊鲁玛·伊鲁的人在苏美尔举起独立的旗帜,他假称伊新王朝末代国王之后代,成为尼普尔以南整个地区的主人,建立了所谓的巴比伦第三王朝或海国王朝。萨姆苏伊鲁纳在应付内部反叛的同时,还面临着外敌入侵的压力。在其统治的第九年,东北部山区的喀喜特人开始入侵巴比伦,这一次虽然被打退,但他们以后逐渐对巴比伦构成威胁。在他统治末年,其父所开拓的疆土已丧失殆尽,王国的领土又缩回到汉谟拉比以前的疆域,即仅限于阿卡德地区。
萨姆苏伊鲁纳的四位后继者又勉强维持了约一个世纪。在这时期,巴比伦社会内部矛盾异常尖锐,抗租抗债问题非常严重。巴比伦国王不得不经常写信给地方城市官员,命令他们催交拖欠的租税,包括谷物、牲畜和税银等;与此同时,不断发布“米沙鲁姆”法令(mi arum),即所谓的“巴比伦解负令”,宣布减免债务。
外部威胁也有增无已。萨姆苏伊鲁纳之子阿比舒统治时期(公元前1711—1684年),喀喜特人向巴比伦发动了第二次进攻。这次进攻虽然和第一次进攻一样遭到了失败,但许多喀喜特人却在巴比伦尼亚定居下来,成为耕种土地的农民。不仅如此,喀喜特人的首领卡什提利什一世还在仅距巴比伦城200英里远的幼发拉底河畔的哈纳建立了立脚点。阿比舒还试图赶走统治苏美尔的海国王朝,但遭到了失败。公元前1595年,赫梯入侵巴比伦尼亚,巴比伦城惨遭洗劫,主神马尔都克及其妻子的雕像作为战利品被入侵者带走,古巴比伦王国灭亡。赫梯人退去后,喀喜特人开始统治美索不达米亚。
公元4300年前,苏美尔人在两河流域下游的沼泽地带(今天的巴士拉周围)就开始了农耕。公元前3500年左右出现国家,并逐渐有了城防建筑。各城邦之间经常发生激烈的争霸战。到公元前24世纪中期,北方塞姆人建立的阿卡德王国统一了两河流域南部。它那时就已经拥有一支5400人的常备军,发动了数十次远征。
公元前2191年,东北山区的游牧部落库提人攻入两河流域的南部,一举灭亡了阿卡德王国。一个世纪后,库提人被乌鲁克国王赶走,而乌鲁克人又很快被强盛起来的乌尔人打败。乌尔王朝历经五代,四处用兵,终于在公元前2006年国王伊比辛被埃兰(波斯的前身)的军队俘获,王朝灭亡。
公元前2000年,古巴比伦时代开始。公元前1763年,汉谟拉比国王征服了整个苏美尔,结束了两百年来群雄纷争的局面,建立起一个东起波斯湾,西至地中海东岸的巴比伦王国。“巴比伦”意为“群神之门”,位于幼发拉底河中游东岸,在今天的巴格达城南约90公里。
公元前1595年,来自北方的赫梯人占领了巴比伦,他们拥有世界上最早使用铁制兵器及战车、战马的军队。之后,加喜特人又以武力成为这里的主人,直至公元前13世纪末灭亡。
尽管巴比伦统治者频繁更替,但是,他们对数学知识的传播和使用,从远古时代起到亚历山大时代却始终没有间断.
一百多年前,人们发现巴比伦人是用楔形文字来记数的.他们是用头部呈三角形的木笔把字刻写在软泥板上,然后,用火烧或晒干使它坚韧如石,以便保存下来进行知识交流.由于字的形状象楔子,所以人们称为楔形文字.由于泥版书需要靠太阳或火烧烘干,遇到风吹雨淋,难于保存原样,所以流传到现在的泥版书并不多见,并且楔形文字的书写也阻碍了长篇论著的编制.
巴比伦人从远古时代开始,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数学知识,并能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从数学本身看,他们的数学知识也只是观察和经验所得,没有综合结论和证明.
在算术方面,他们对整数和分数有了较系统的写法,在记数中,已经有了位值制的观念,从而把算术推进到一定的高度,并用之于解决许多实际问题,特别是天文方面的问题.
在代数方面,巴比伦人用特殊的名称和记号来表示未知量,采用了少数运算记号,解出了含有一个或较多个未知量的几种形式的方程,特别是解出了二次方程,这些都是代数的开端.
在几何方面,巴比伦人认识到了关于平行线间的比例关系和初步的毕达哥拉斯定理,会求出简单几何图形的面积和体积.并建立了在特定情况下的底面是正方形的棱台体积公式.
7、世界历史上的十大帝国,有哪些
第一名:中华帝国(前221--1279,1368--1912){中国}
第二名:大英帝国(1707--1997){英国}
第三名:蒙古帝国(1206--1635){蒙古}
第四名:罗马帝国(前27--1453){意大利}
第五名:阿拉伯帝国(632--1258){伊拉克,沙特}
第六名:西班牙帝国(1402--1975){西班牙}
第七名:俄罗斯帝国(1721--1917){俄罗斯}
第八名:波斯帝国(前550--前330,224--651,874--1935){伊朗}
第九名:奥斯曼帝国(1299--1922){土耳其}
第十名: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德国}
8、什么是关贸总协定
关贸总协定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简称,英文为GATT。它是1947年10月30日由23个国家所签订的于1948年1月1日生效的临时性的政府协定,其主要目的的是协调缔经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加强世界贸易环境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关贸总协定在发展中已成为一个国际贸易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并列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
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为125个,其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90%。它已举行了七个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1986年9月以来正在组织第八回合(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谈判的范围涉及到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其通过的关税减让与其它协议对世界和平缔约方的经贸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将对世界经贸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