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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电商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6-16 04:03:26

1、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现状???

2007年6月21-22日,我有幸以一个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由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在北京中苑宾馆主办召开的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会上通过国家药品监管最高部门的政策解读和国内外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相关数据的披露,使我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有了新的看法,并对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发展模式有了深入探究的兴趣。

医药行业是一个国家监管比较严格的行业,药品质量、用药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药品的流通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打破了药品的传统流通渠道限制,药品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流通已经绕过了传统的监管体系,使原有的监管体系在互联网环境下起不到作用,所以互联网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医药行业进行电子商务化。

医药领域引进电子商务,是国际上的大趋势。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在欧洲,药剂师协会下属的药店,90%以上都开展网上药品预订服务。美国有1000多家网上药店,市场规模将近1700亿美元。而在中国,由于网络药品交易刚刚放开,医药企业还处于犹豫不决阶段。但也正是因此,中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中蕴藏了巨大的商机。

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可划分为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互联网进行医药信息的发布和获取;第二个层次,进行药品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的撮合;第三个层次,完整的电子商务,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

市场有了需求,医药电子商务网站也相继诞生。我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输入“网上药店”进行搜索,就能搜到大量的卖药信息,但这是否就是所说的医药电子商务、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呢?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医药网站分类如下:

一、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包括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和非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

二、药品交易服务类网站(包括药品交易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交易服务B2B网站和药品交易服务B2C网站)

在“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会上,从国家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007.6.18,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总共1178家,占申请企业数的50.09%,其中经营性385家,非经营性793家,获得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数前六位省份为:北京、上海、广东、陕西、江苏、浙江。同样截至到2007.6.26,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有9家,其中第三方平台五家:

1: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 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 合肥徽之堂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B2C经营模式四家:

1: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 辽宁盛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4: 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至于B2B经营模式目前还没有企业获得证书,但也有少数企业打算提出申请。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尚属起步阶段。

站在电子商务的角度,我所关心的、并要探究的是关于“第三个层次,完整的电子商务,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从以上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数据截至到2007年6月22日)合法的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网站仅仅9家(第三方交易平台5家,B2C网上药店4家),而且网上药店经营的药品必须是OTC类药品(非处方药),这无论从数量上汉或是从经营范围上,都跟美国形成了巨大的差距,也不符合我国的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我搜到大量的违法网站经营药品,这些网站的存在说明市场存在巨大的需求。

经过分析研究,我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也有了新的看法,本人观点如下:

1.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低。从医药电子商务类网站的数量和经营范围、发展模式来看就知道医药电子商务的价值链条并未得到有效的开发,药品作为一种高度标准化的商品,是最适合从事网上交易的。从药品的生产到流通上市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来执行,所以在药品质量、包装规格、主要成分、主要功能、适用范围等等都可以用具体的量化数据来衡量,消费者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这种透明、开放的环境对比挑选药品,买卖双方信息就比较对称,操作过程也比较透明,可以很好的减少药品流通过程中的暴利行为,给药品最终消费者最大的实惠,也能有效的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医疗改革。

2.监管部门监管手段、水平跟不上互联网技术和市场需求。目前国家药监部门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设置的门槛这么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监管技术跟不上,生怕互联网这种新的形式会带来难以解决新的问题和麻烦,但行业的发展和改革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停滞,所以药监部门也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探索。

3.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正由于目前是新的应用,正因为目前的市场不是很成熟,所以也给了企业很大的发展空间,竞争程度也没有那么激烈,但企业也应认识到,在发展的前期没有成功经验可循,政策的支持也少,反而更多的是限制和门槛,这就需要企业能够有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和周密的市场计划,同时具备在这种环境中开拓市场的能力和决心。

4.医药电子商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就第三方交易平台来说,全国就是5家,而且这些平台主要是用于医疗系统药品及器械的采购招投标,特别是在目前国家对医药电子商务并未完全放开发展的情况下,药监部门的监管和干预必然会比较多,所以完全按照市场为导向恐怕很难做到。

5.政府、企业面临两难境地。政府也想推动医药行业的电子化,企业跟想在医药电子商务进程中赚得一桶金,但由于政策的不完善和发展模式的不成熟不清晰,造成了政府、企业双方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两难境地,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以上是我以电子商务人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所提出的观点,对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问题还需要医药行业更加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深入的分析。(来源:艾瑞网)

2、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什么?

医药虚拟市场的推广从医院的采购入手,才能真正影响药品交易的模式,使医药虚拟市场的应用一步步走向深入。

医药电子商务主要特点:

鉴于我国的国情,包括医药行业产业结构情况、市场化建设现状、法律法规环境等方面,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也呈现出了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包括:

①总体上电子商务应用分散,发展水平不高,从业公司规模偏小。

②从应用深度上,主要还是停留在信息服务层面,少有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

③从商业模式上,网上药店发展受限制,网上批发业务成为电子商务应用的主流。

3、医药电商发展现状?

2020年3月9日,全球知名的新经济产业第三方数据挖掘和分析机构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 发布《2020-2021年中国医疗电商行业发展趋势及标杆企业分析报告》。报告根据艾媒数据中心、艾媒咨询商业情报数据库、艾媒商情舆情数据监测系统基础数据,对2020年中国医疗电商产业发展进行分析。本报告主要通过医药电商和家用医疗器械两方面,对医疗电商产业上下游深入探究运行模式,并对鱼跃集团、平安好医生、爱康多等典型企业进行案例分析,以此对中国医疗电商行业发展进行趋势预判。2019年中国医药电商行业发展规模继续增大,涌现出许多新型零售方式。越来越多医药企业涌入B2B主流市场,B2C市场规模也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网购消费习惯的固定而得到较大发展;越来越多药企也开始开展O2O业务。以药到医、“医+药”发展的模式也受到普遍认可。特别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医疗电商以其独特的互联网优势在抗击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契机下,医疗电商行业将在2020年迎来重大普及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2020年中国医疗电商行业发展驱动力:网购消费

随着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提高,中国网购用户数量、网购渗透率、网购交易金额每年均稳定增长。根据预测,2020年中国网购用户数量将达6.59亿人,网购渗透率将达79.5%,交易金额将达6.82万亿元。随着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向着更加成熟的高质量发展迈进,医疗电商行业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020中国医疗电商发展驱动力:慢性病患者增加

2018年,中国慢性病患者超过3亿人,其中60岁以上患者占比60%。在各项疾病中,患高血压疾病的群体占比最高(94.24%)。

中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不含A 证)自2015年开始迅速增长,2019年中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不含A 证)突破1000亿元。中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额(不含A证)将以约17%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预计2021年将接近1400亿元。

4、我国医药电商发展现状如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各行业的深度结合,我国网上销售药品的限制逐步减少,中国医药电商的到了巨大发展。2018年全国医药电商规模(含第三方即A证)达到2315亿元,其中B2B业务规模达到931亿元,维持着30%以上的行业增速,B2C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未来,我国网售处方药有望解禁,将给我国医药电商带来更大的增长动力,行业整体发展向好。

医药电商规模整体扩大,B2B业务发展迅速

随着国家相继取消互联网药品A、B、C证的审批制度,改为监管制度,我国医药电商进一步放开,促进了我国医药电商规模的壮大。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我国医药电商销售总额612亿元,2017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到736亿元(不含A证),同比增长20.26%,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3.7%。

2018年,我国医药电商A、B、C证已经取消审批,同时第三方医药B2C模式发展迅速,如美团等在平台上开放药店接口,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可以将自身网上店铺接入美团,扩大营业收入,进而推动了我国医药电商交易规模的扩大。2018年,受审批制度改为监管制度的影响,政策放松下,我国医药电商交易规模迅速扩大,2018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不含A证,即不含第三方交易平台)销售额为978亿元,同比增长32.88%;而包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在内的销售总额达到2315亿元。

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前瞻认为在本轮医改中,医药分开、优化医疗体系效率将成为政策推进的重点之一,医药电商有望成为监管层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目前处方药网络销售依然存在着一定的政策壁垒,但未来有望解禁。

同时,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提出,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网络销售药品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为处方药的互联网销售实践探索留有空间。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对中国医药行业的机遇挑战与应对策略专项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