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店电商运营是做什么的
药店电商运营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服务上游厂商企业,中游控销团队和学术推广团队,或者服务商,整合自然人,下游服务医院,药店,诊所等终端,赋能基层医疗,赋能零售终端。
电子商务运营与企业运营存在相似之处,包括调研,产品定位,管理分类,开发规划,运营策划,产品管控,数据分析,分析执行及跟进等。但其执行对象有别于实体产品。电子商务运营的对象是根据企业需要所开发设计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的附属宣传推广产品。
最开始的电子商务其实并不发生在网站上,而是发生在新闻组,以及电子邮件,但是当前电子商务的主战场已经转到网站上。于是网站的推广成为网络营销最主要的内容。网络营销就是研究怎样在网上卖得出去东西。
电子邮件营销是互联网出现最早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营销是网上营销的一种,是借助于因特网完成一系列营销环节,达到营销目标的过程。利用产品包装和灵活的价格策略来诱导用户消费。
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是一样的。都是下面的内容,B2B是企业对企业进行网上交易 B2B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即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电子商务。B2C (Business To Customer)是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分类中的一种,即表示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C2C的意思就是消费者(consumer)与消费者(consumer)之间的电子商务。打个比方,比如一个消费者的有一台旧电脑,通过网上拍卖,把它卖给另外一个消费者,这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C2B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即消费者对企业(customer to business)。最先由美国流行起来的消费者对企业(C2B)模式也许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尝试。C2B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聚合为数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的弱势地位,使之享受到以大批发商的价格买单件商品的利益。
目前国内很少厂家真正完全采用这种模式,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直接销售模式,黄页模式,打折券模式,佣金模式,预定模式,市场模式。
2、医药电商靠不靠谱?
现在,越来茄渗晌越多的医药电商上线运营,除了众药到家、叮当快药这样的专业医药平台,京东、天猫颤锋、饿了么、美团等也纷纷加入了医药电商阵营,开拓医药板块。尽管医药电商发展迅速,但普通老百姓仍旧会有这样的疑问——网上下单买药?这靠谱吗?
网上购买药品是靠谱的。因为这些网上销售药品的平台都是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
1.药品网络销售平台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在网上销售的药品平台,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才有资格在网上销售。
2.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药品的单位,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比如说在天猫上销售药品的这些药品店铺,他们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在平台上喊高销售药品。有很多的天猫上销售药品商家大部分都是实体店铺在网上销售的。
3、第三方平台拟被禁止直接参与药品网售,医药电商要凉了吗?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并不意味着医药电商要凉了,这是更好的规范平台,要求现在的医药电商平台纯粹进行自营药品销售业务,要么纯粹做一个第三方平台。
4、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现状???
2007年6月21-22日,我有幸以一个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由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在北京中苑宾馆主办召开的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会上通过国家药品监管最高部门的政策解读和国内外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相关数据的披露,使我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有了新的看法,并对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发展模式有了深入探究的兴趣。
医药行业是一个国家监管比较严格的行业,药品质量、用药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药品的流通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打破了药品的传统流通渠道限制,药品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流通已经绕过了传统的监管体系,使原有的监管体系在互联网环境下起不到作用,所以互联网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医药行业进行电子商务化。
医药领域引进电子商务,是国际上的大趋势。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在欧洲,药剂师协会下属的药店,90%以上都开展网上药品预订服务。美国有1000多家网上药店,市场规模将近1700亿美元。而在中国,由于网络药品交易刚刚放开,医药企业还处于犹豫不决阶段。但也正是因此,中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中蕴藏了巨大的商机。
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可划分为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互联网进行医药信息的发布和获取;第二个层次,进行药品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的撮合;第三个层次,完整的电子商务,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
市场有了需求,医药电子商务网站也相继诞生。我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输入“网上药店”进行搜索,就能搜到大量的卖药信息,但这是否就是所说的医药电子商务、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呢?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医药网站分类如下:
一、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包括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和非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
二、药品交易服务类网站(包括药品交易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交易服务B2B网站和药品交易服务B2C网站)
在“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会上,从国家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007.6.18,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总共1178家,占申请企业数的50.09%,其中经营性385家,非经营性793家,获得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数前六位省份为:北京、上海、广东、陕西、江苏、浙江。同样截至到2007.6.26,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有9家,其中第三方平台五家:
1: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 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 合肥徽之堂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B2C经营模式四家:
1: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 辽宁盛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4: 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至于B2B经营模式目前还没有企业获得证书,但也有少数企业打算提出申请。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尚属起步阶段。
站在电子商务的角度,我所关心的、并要探究的是关于“第三个层次,完整的电子商务,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从以上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数据截至到2007年6月22日)合法的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网站仅仅9家(第三方交易平台5家,B2C网上药店4家),而且网上药店经营的药品必须是OTC类药品(非处方药),这无论从数量上汉或是从经营范围上,都跟美国形成了巨大的差距,也不符合我国的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我搜到大量的违法网站经营药品,这些网站的存在说明市场存在巨大的需求。
经过分析研究,我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也有了新的看法,本人观点如下:
1.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低。从医药电子商务类网站的数量和经营范围、发展模式来看就知道医药电子商务的价值链条并未得到有效的开发,药品作为一种高度标准化的商品,是最适合从事网上交易的。从药品的生产到流通上市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来执行,所以在药品质量、包装规格、主要成分、主要功能、适用范围等等都可以用具体的量化数据来衡量,消费者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这种透明、开放的环境对比挑选药品,买卖双方信息就比较对称,操作过程也比较透明,可以很好的减少药品流通过程中的暴利行为,给药品最终消费者最大的实惠,也能有效的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医疗改革。
2.监管部门监管手段、水平跟不上互联网技术和市场需求。目前国家药监部门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设置的门槛这么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监管技术跟不上,生怕互联网这种新的形式会带来难以解决新的问题和麻烦,但行业的发展和改革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停滞,所以药监部门也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探索。
3.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正由于目前是新的应用,正因为目前的市场不是很成熟,所以也给了企业很大的发展空间,竞争程度也没有那么激烈,但企业也应认识到,在发展的前期没有成功经验可循,政策的支持也少,反而更多的是限制和门槛,这就需要企业能够有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和周密的市场计划,同时具备在这种环境中开拓市场的能力和决心。
4.医药电子商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就第三方交易平台来说,全国就是5家,而且这些平台主要是用于医疗系统药品及器械的采购招投标,特别是在目前国家对医药电子商务并未完全放开发展的情况下,药监部门的监管和干预必然会比较多,所以完全按照市场为导向恐怕很难做到。
5.政府、企业面临两难境地。政府也想推动医药行业的电子化,企业跟想在医药电子商务进程中赚得一桶金,但由于政策的不完善和发展模式的不成熟不清晰,造成了政府、企业双方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两难境地,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以上是我以电子商务人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所提出的观点,对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问题还需要医药行业更加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深入的分析。(来源:艾瑞网)
5、什么是医药电商?
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是独立于买卖双方的中立服务组织,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所需的各种服务的数字化平台。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95095、八百方为互联网第三方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