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商创业发展的现状?
电商创业发展现状总体而言,中国电子商务行业仍在稳步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完善,各大电商服务商都致力于为平台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从而将交易过程中所需的成本降到最低。此外,随着电商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线下企业选择转型发展,积极走上电商发展之路。虽然中国电商行业仍在稳步发展,但近年来增速有所放缓,这意味着电商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2、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我国电子商务从起步之初到现在,在经历了探索和理性调整后,已经步入了务实发展的轨道,首先,电子商务已经逐步渗透到了我们经济和社会的各个层面, 我国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及消费方式的网络化已经成为常态。其次,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完善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电子认证、电子支付、现代物流、信用、标准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展开,物流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第三,随着全球信息化以及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创新能力也有了不断的提高。基于网络的产品、技术与服务的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自主发展态势日渐显现。在线交易、电子支付、电子认证、现代物流等领域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行业、区域及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等涉足电子商务服务,新型业务模式不断涌现。
我国的电子商务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中国的电子商务是在社会和企业信息化水平普遍不高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硬件和软件的投资规模大大超过应用和管理,具有明显的跨越式特征;二是跨国公司和外资企业领跑中国B2B电子商务,本土企业领跑B2C和C2C电子商务;三是B2C和C2C电子商务依然主导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同时,B2B电子商务逐渐成长;四是电子商务逐步成为中国企业资源整合、跨部门整合的管理技术和操作平台,成为企业和政府实施高效管理的工具。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电子商务的思想认识模糊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还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虚拟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即使已经进行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也没有认识到电子商务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收益,多数企业没有认识到电子商务能给他们带来比大企业更为有利的机遇。
(二)企业自身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电子商务发展需要企业先进的管理水平,这个管理的概念应该涵盖商务管理、技术管理、服务管理等多方面,但是很多企业经营方式相对陈旧,网络意识还很淡薄,信息化管理水平低,没有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信息化以及行业的电子化。
(三)消费市场缺乏“信用消费”概念的支持
中国的消费市场一向缺乏"信用消费"概念的支持,与此相关的就是"货币电子化"进程的缓慢。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呆板和服务意识的淡漠,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画地为牢,迫使那些想尝试信用消费的人必须为此付出额外的精神和财力代价。于是当电子商务这种新型商业模式出现时,众多消费者只能是裹足不前。
(四)缺乏系统、专业的物流配送系统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国内依然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全国性货物配送企业,现有的物流企业呈现分散的多元化格局,导致专业化流通的集约经营优势难以发挥,规模效益难以实现。
三、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研究
(一)国际化趋势日趋明显
随着时代的进步及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必然要与世界接轨,而互联网最大的优势就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经济以及技术、资金交流等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可以刺激对外贸易。因此,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将随着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的规范和完善逐步走向世界。我国企业可以同发达国家企业真正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变我国在市场经济轨道上的后发劣势为后发优势。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区域融合化优势显著
电子商务的区域化趋势是就中国独特的国情条件而言的。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具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因此立足中国国情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是有效扩大网上营销规模和效益的必然途径。目前上网人群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上网人口仍将以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而B2 C电子商务模式的区域性特征非常明显。以B2C模式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规划、配送体系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都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现实,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才能最有效地扩大网上营销的规模和效益。
(三)第三方平台将成为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主体
目前,我国诸如阿里巴巴网站那样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都横跨国内国际市场,使中小企业在其平台上既可进行国内贸易,也可以开拓国际市场。同时,第三方平台横跨多个行业领域,中小企业既是采购商,又是供应商。另外第三方平台横跨多个销售渠道,中小企业既可以开展批发,也可以开展零售。因此,对中小企业来说,与其面对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建设投入大。经营成本高、见效周期长、效果不理想、缺乏标准化的应用系统、软硬件需要不断升级等一系列问题,还不如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来开展电子商务。中小企业也可以利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强大支持把新老客户、上下游利益相关者联合起来,形成更高效的战略联盟,创建、形成新的价值链,共同谋求更大的利益。
(四)电子商务服务业蓬勃发展,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随着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带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服务形成的从低端技术环节到中端支撑环节再到高端应用环节的电子商务服务链在我国结点饱满,一个全新视角的电子商务服务业群正在形成,将成为未来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总之,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以其快捷、方便、高效的优势已经成为各国争先发展的焦点,其发展前景广阔。但是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要清楚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由于起步较晚,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面临着体制、技术、管理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而当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的进程中,企业无论面向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重视自身电子商务的发展,应对信息化技术的挑战,以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
3、电子商务的现状和未来是什么?
电子商务的现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农村地区蓬勃发展,成为半熟练工人、妇女以及其他群体实现就业的有力工具,促进发展中国家就业和包容性增长。
电子商务具有克服市场障碍和将消费者与企业对接的潜力,能够直接创造就业,也能通过物流服务以及更广泛的电商生态系统的其他环节创造就业。电子商务能使农村居民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商品,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并能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和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电子商务的未来是我国网络购物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超过一成,远超欧美发达国家。更有研究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网购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将超过50%。
(3)电子商务的现状2014扩展资料:
电子商务体量不断扩大,部分实体店被取代,实体零售渐成萎缩之势——两种经济形态之争有其现实背景。
专家指出,事实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呈现融合发展态势。据《规划》,“十二五”末,全国开展在线销售的企业比例增至32.6%,电子商务服务业市场规模达到1.98万亿元,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相关从业者达2690万人。电子商务已成为各类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成为全面促进就业的有力支撑。
4、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是怎样的?
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主题,围绕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也在逐步建立起来,所有准备或者正在开展电子商务的工商企业都应当了解其交易的法律环境,采取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交易方式,以便有效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一、电子商务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电子商务(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电子商务是指基于数据(文本、声音、图象)的处理和传输,通过开放的网络(主要是Internet )进行的商业交易。
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活动;广义电子商务涉及到内部网(Intranet)和Internet等领域,它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利用前所未有的网络方式将顾客、销售商、供应商和企业员工联系在一起,将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给需要的人们。
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只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最初只表现为相对少数的大公司通过EDI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并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的局面。从1997年开始,电子商务却发生了质的飞跃,随着Internet的飞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应用的成本大大降低,使它能够超越大公司的应用范围而成为一个全球性新的经济现象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我国电子商务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其立法相对较为滞后,虽然新合同法已正式承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但我国现行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尚无相关的内容和规定。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我国现已进入电子商务的推广和运作阶段。
研究相应的法律对策,加强电子商务立法,以建立复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法律制度,将有助于电子商务正常发挥其效益,有助于保障电子商务用户的合法权益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子商务的成功应用大多是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欧洲。
对于我国来说发展电子商务充满了困难和阻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步入攻坚阶段,传统的计划经济手段正在消减,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各类企业在进入市场的同时,也必须进入电子商务市场,这对中国所有的企业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再有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网络设施、安全保障手段比起其他国家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具有跨度大、安全性低、速度快、技术含量高、发展模式多等特点,本次调查的电子商务企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安全问题。
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交易安全问题只要体现在窃取信息、篡改信息、假冒、恶意破坏、信息保密性、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以及网络故障等,单纯依靠技术不能真正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如何能确保交易安全,相应的法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由于电子商务网站的内容是数字化信息,且属于开放网络,文字、声像等信息容易被窃取和复制,商标容易被误用,这些对知识产权形成了新的挑战。
(三)电子合同问题。
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与客户间发生法律纠纷的一大原因,行业B2B电子商务企业对此问题反映的标记集中。
(四)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
当电子商务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结,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由于虚拟网络中信息具有易变性,锁定或获取侵权证据难度极大,给解诀纠纷,惩治不法行为带来了巨大困难。保证网络环境下信息的稳定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科技和法律的双重课题。
(五)个人隐私的保护。
网络信息呈开放或无序状态,传播范围广,各种木马、恶意程序等网络病毒能够直接涉及并威胁每个消费者的信息,着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在网购C2C电子商务企业中,个人隐私泄露是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之一。
(六)网络高科技犯罪问题。
我们常常听到某某网站被黑,游戏账号、网银账号被盗等是网络高科技犯罪的具体体现。由于网络信息流动常呈现处于无序状态,难以管理和控制,容易对信息安全造成损害,加之软件技术的发展,带动计算机自动化能力的提高,使高技术犯罪日趋严重。
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金融犯罪、盗用商业机密、对加密的内容进行解密等新型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6.2.1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
通过上网搜索和看书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情况进行分析,我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一种亚健康的快速发展状态,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发展快,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达到30%以上,是由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各种负面新闻充斥各种媒体,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不仅抹黑了电子商务的整体形象,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消费者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和信心,这种法律困境引发的亚健康状态成为侵蚀电子商务机体的一大毒瘤。
2、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严重滞后,一方面没有指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以及调整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文件覆盖面狭窄,只能解决某一或某一领域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而且法律层次低尚未真正形成切实有效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电子商务法律环境不容客观。
3、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是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坚强保障。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8亿元,预计2014年将突破20亿元,如此庞大的经济模式以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发展保驾护航,势必将严重扰乱正常的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因此,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迫在眉睫。电子商务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并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要注意和国际接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立足本国,并与国际惯例接轨;跟踪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边制定边完善;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相协调;注重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强执法力度;防止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际脱轨,流于形式;防止过于条条框框、条纹不清,法律调整不具可行性。
防止权衡不均,过分保护一方面利益而忽视另一方面利益;注重法律保障作用,建立相应的监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