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商务有哪些安全要素
(1)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程度,是指为防止由于计算机失效、程序错误、传输错误、硬件故障、系统软件错误、计算机病毒和自然灾害等所产生的潜在威胁,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和预防措施来防止数据信息资源不受到破坏的可靠程度。
(2)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商务活动中交易者身份的真实性,确保交易双方确实是存在的,不是假冒的。网上交易的双方相隔很远,互不了解,要使交易成功,必须互相信任,确认对方是真实的。能否方便而又可靠地确认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是顺利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前提。
(3)机密性
机密性是指交易过程中必须保留信息不会泄露给非授权的人或实体。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直接代表着个人、企业或国家的商业机密。传统的纸面贸易都是通过邮寄封装的信件或通过可靠的通信渠道发送商业报文来保守机密的;而电子商务则建立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上,商业保密就成为电子商务全面推广的重要屏障。因此要预防非法的信息存取和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确保只有合法用户才能看到数据,防止泄密事件。
(4)完整性
完整性是指数据在输入、输出和传输过程中,要求能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防止数据非授权建立、修改和破坏。电子商务简化了贸易过程,减少了认为的干预,但同时也带来了需要维护商业信息完整、统一的问题。由于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或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各方信息的差异。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的丢失、信息重复或信息传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贸易各方信息不相同。信息的完整性将影响到贸易各方的交易和经营策略,保持这种完整性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基础。
(5)有效性
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那么如何保证这种电子形式贸易信息为交易各方共同认可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势,其信息的有效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一旦签订交易后,这项交易就应受到保护,以防止被篡改或伪造。交易的有效性在其价格、期限及数量作为协议一部分时尤为重要。
(6)不可抵赖性
电子商务可能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商业交易,如何确定将要进行的交易方正是所期望的贸易方这一问题,则是保证电子商务顺利进行的关键。在电子商务方式下,通过手写签名和印章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求在交易信息中为参与交易的个人、企业或国家提供可靠的标识,使原发送方在发送数据后不能抵赖;接收方在接收数据后也不能抵赖。
(7)内部网的严密性
企业的内部网一方面有着大量需要保密的信息,另一方面传递着企业内部的大量指令,控制着企业的业务流程。企业内部网一旦被恶意侵入,可能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混乱与损失。保证内部网不被非法侵入,也是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应着重考虑的一个安全问题。
2、电子商务安全通常表现在
电子商务安全主要表现在密码安全、认证技术安全、运行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
3、电子商务安全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电子商务安全,包括的内容有:
备份技术
目的是在数据库系统故障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时,用存储在备份介质中的数据将数据库还原到备份时的状态。
认证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为防止各种假冒攻击安全策略。
当用户对数据库进行访问时,系统会根据用户的级别与权限来判定此操作是允许的或者禁止的,从而达到保护敏感数据不被泄露或者篡改的目的。
审计技术
保证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有两种审计方式:用户审计和系统审计。
加密技术
加密和解密通常是通过对称密码机制的密钥来实现。
4、电子商务安全是指什么
电子商务安全是指:简单说就是计算机网络安全和商务交易安全。
网内络容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它涉及的领域相当广,。这是因为在目前的公用通信网络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和威胁,从广义来说,凡是涉及到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都是网络安全所要研究的领域,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传输安全、应用安全、用户安全。
5、电子商务安全涉及到哪些方面
电子商务的安全主要有两个方面:
(1)系统安全性:指系统的稳定性和抗攻击能力,以及在受到攻击或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后的系统恢复能力。
(2)数据安全性:是指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使用权限的可控制性等。数据安全性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数据的机密性。任何人不能看到其无权看到的信息;其中,比普通加密方式更进一步的是,任何人都不能看到或修改其行政管理概念上的权限无权获得的数据(数据加密),这将更符合实际的要求。
②数据的完整性。对发出的数据只有完整到达,才能被完全确认,否则数据不能被认可。
③不可抵赖性。对任何人已经发出的信息,能够根据信息本身确定数据只能由该人发出,并能确定发出时间等重要信息。
6、电子商务安全包括什么两方面
电子商务的前提是信息的安全性保障,信息安全性的含义主要是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和可靠。因此电商务活动中的信息安全问题团慧丰要体现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和电子商务交易两中橡个方面:
1、网络信息安全方面
(1)安全协议问题。目前安全协议还没有全球性的标准和规范,相对制约了国际性的商务活动。此外,在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隐患,普遍难以抵御黑客的攻击。
(2)防病毒问题。互联网的出现为电脑病毒的传播提供了最好的媒介,不少新病毒直接以网络作为自己的传播途径,在电子商务领域如何有效防范病毒也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3)服务器的安全问题。装有大量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软件和商户信息的系统服务器是电予商务的核心,所以服务器特别容易受到安全的威胁,并且一旦出现安全问题,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
2、电子商务交易方面
(1)身份的不确定问题。由于电子商务的实现需要借助于虚拟的网络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交易双方是不需要见面的,因此带来了交易双方身份的不确定性。攻击者可以通过非法的手段盗窃合法用户的身份信息,仿冒合法用户的身份与他人进行交易。
(2)交易的抵赖问题。电子商务的交易应该同传统的交易一样具有不可抵赖。有些用户可能对自己发出的信息进行恶意的否认,以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3)交易的修改问题。交易文件是不可修改的,否则必然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商业利益。电子商务中的交易文件同样也不能修改,以保证商务交易的严肃和公正。
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塌培答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电子商务有哪些安全隐患
1.电子商务面临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系统是依赖网络实现的商务系统,需要利用Internet基础设施和标准,所以构成电子商务安全框架的底层是网络服务层,它提供信息传送的载体和用户接入的手段,是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为电子商务系统提供了基本、灵活的网络服务。
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部件的不安全因素。
(2)软件不安全因素。
(3)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因素。
(4)自然环境因素。
2.电子商务面临的电子支付系统安全问题
众所周知,基于Internet平台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由于涉及到客户、商家、银行及认证部门等多方机构,以及它们之间可能的资金划拨,所以客户和商家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系统的安全。
目前网上支付中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支付账号和密码等隐私支付信息在网络传送过程中被窃取或盗用。
(2)支付金额被更改。
(3)不能有效验证收款人的身份。
3.电子商务面临的认证系统安全问题
1.信息泄漏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业机密的泄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
三方窃取;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如信用卡的账号和用户名被人获悉,就可能被盗用。
2.篡改
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陪册猜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问题。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或重改,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假如两公司签订了一份由一公司向另一公司供应原料的合同,若赶上原料价格上涨,供货方公司篡改价格将使自己大幅受益,而采购公司将蒙受损失。
3.身份识别
在网络交易中如果不进行身份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以破坏交易、破坏被假冒一方的信誉姿雀或盗取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等,进行身份识别后,交易双方就可防止相互猜疑的情况。
4.蓄意否认事实
由于商情的千变万化,商务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被否认,否则必然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电子商务就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控制要求。
(1)电子商务中面临的法律安全问题。随着国际信息化、网络化进化的不断发展,在电子商务领域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件与日俱增,其犯罪的花样和手段不断翻新。
(2)电子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必须有书面形式的交易单证作为证明交易有效和作为交易的证据;否则,这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关于电子合同能否视为书面合同,并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效力,是各国法律尚未解决的问题,与传统书面文件相比,电子文件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一些来自外界的对计算机网络的干扰,都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损坏、更改。
(3)银行电子化服务的法律问题。银行是电子支付和结算的最终执行者,起着联结买卖双方的纽带作用,但对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来说,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
(4)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问题。电子资金转账的法律是个特殊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数字签名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支付和结算方式。并且支付不可撤消,付款人或第三人不能要求撤消已经完成的电子资金转账。
(5)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的客体及交易的行为经常涉及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
(6)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方式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各种新的维权问题。随着科技进步,新产品的大量出现,消费知识滞后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芦型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