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4.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2、重磅!2022年中国及31省市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全)跨境电商综试区将达到132个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安克创新(300866);跨境通(002640);天泽信息(300209);ST华鼎(601113);联络互动(002280);广博股份(002103);兰亭集势(LITB);新维国际控股(08086.HK)等核心数据:国家层面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地方层面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国家层面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目标解读
1、政策历程图
跨境电商政策和规范的建立,以及开放程度的规定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发展经历了三大阶段:政策起步期(2004-2007年)、政策发展期(2008-2012年)和政策爆发期(2013年至今)。2020年受疫情影响,跨境电商作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突破口,政策也不断加持跨境电商的发展。
2、国家层面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
——国家层面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
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在相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试点布局进一步扩大。2022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同意在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是自2015年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来的第六批综试区。二是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指导综试区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新增17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探索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业务。三是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
——扩大跨境电商试点政策解读
自2015年杭州获批中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以来,我国跨境电商依托综试区建设,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形成了众多可供国内外借鉴的成熟做法,为跨境电商的高速、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2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此之前,我国已分5批设立10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加上此次获批的27个城市和地区,国内跨境电商综试区将达到132个。
——跨境电商减税政策解读
为推动跨境电商贸易的便利化,国家政策不断扩大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对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推进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2018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对税收进行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调整至2.6万元,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二是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日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通过跨境电冲拿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我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燃判告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会议指出将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要求落实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即“无票免税”政策)。“无票免税”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只要同时满足公告(财税〔2018〕103号)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税务上的免税政策。
——国家层面跨境电商发展目标解读
加力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跨境电商在“十四五”时期开启了重要战略机遇期。《“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明确要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开展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规则和标准建设专项皮明行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等,到2025年,使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外贸占比提升至10%。
2021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对外公布,其中提出要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范围;到2025年,力争培育100家左右的优秀海外仓企业,并依托海外仓建立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网络。
3、各省市层面的政策汇总及解读
——31省市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
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各省市也纷纷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31省市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目标解读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模式,鼓励建设海外仓,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目前,全国各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有关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规划汇总如下:
3、2022年国家扶持跨境电商政策
一、正文回答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扶持政策免税优惠政策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该项政策扶持可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节省30%到40%税赋成本。销售额补贴政策相关跨境电商平台给予店铺卖家10%销售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二、分析
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国家在政策层面不断发力支持。自2014年起,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会提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内容,从扩大试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到降低关税、支持海外仓建设等。在此基础上,政府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具体政策不断出台。进入2022年,国家在政策层面进一步加大了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持。2022年年初,相关部门批准了新设27个跨境电商综试区,这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七年时间里的第六次扩围。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达到132家。
三、跨境电商是什么?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是将传统国际贸易加以网络化、电子化,以电子技术和物流为主要手段,以商务为核心,把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移到网上,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因其能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等优势,在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
4、国家对跨境电商有什么政策支持
政策一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政策
我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将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这也意味着从检验检疫这块已经为进口电商打开了一道“口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政策二
扩容跨境电商综试区,监管过渡期再延一年
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扩围到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等,都在利好出口跨境电商的发展。近年来,针对出口跨境电商政策方方面面,大到总体制度、环境建设,例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小到跨境电商的具体环节,例如税收、支付、通关、海外仓等方面,为出口跨境电商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推动其快速发展。随着政策的持续推动,中国与海外相关国家间国际运输日益快捷,海外仓建设不断推进,海关进出日趋“阳光、透明”,跨境电商有望成为21世纪连通全球的新经贸纽带,实现沿线多边共赢。
政策三
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本次降低的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通过降税,使得通过一般贸易进来的商品价格上有优势,将直接减少从国外直接海淘或者人肉代购这种行为。这样的话能够实现交易消费在国内,税收在国内,数据在国内,品质也能够更有把控,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内的消费外流。如之前的海外代购等方式,被曝光出来的各类造假的商品,很难监管。而通过进口跨境电商通道进来的商品,从报关、质检、仓储等都更加安全、放心。
随着关税的下降,势必将有更多的国外商品进入国内,这对国内的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在商品价格上更加趋于或者接近中国商品的前提下,国内商品要想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就必须提供给消费者更有价格优势、质量优势的商品。有助于中国品牌能够真正崛起,更好的推动供给侧改革重塑“中国制造”。近几年,我们也发现像格力、小米等中国品牌,甚至还有很多的互联网品牌企业也在积极努力做大做强,逐渐成为中国新消费的一股重要力量,当然也包括像网易严选这样的ODM模式。中国制造和品牌的打造,只有自己品牌强大了才能使中国企业在国际企业中更有竞争力。
政策四
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
意见表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做法已成熟可面向全国复制推广,供各地借鉴参考。还请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新经验,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为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发挥更大作用。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商务部、海关总署14部门联合发函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将极大的助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经过几年的行业沉浮,中国跨境电商行业链条日臻完善,行业格局日渐稳固。此次各部委要求各地复制推广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等六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等两平台的经验做法。这是国家对杭州综试区最为认可的两点经验,也是杭州综试区的核心架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认为:从2012年开始至今,跨境电商政策红利逐渐从单一城市不断向全国蔓延。此次14部门发函要求各地方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足以表明该模式已经得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的验证。该措施将更加有利于跨境出口电商的快速发展,政策将给跨境电商行业带来更多机遇。
政策五
2018年起新增5座城市适用跨境电商过渡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曹磊表示,政策的“松绑”代表了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和认可,对行业发展是利好。但是,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并不能因此放松,在过渡期内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练好内功是长远发展之道。新政多次调整是为了让中小进口跨境电商有更充足的调整时间,让企业静下心来潜心打造企业品牌及增加商品的品类,提高自身竞争力,避免受到较大冲击。对于企业来讲,如何在这种“死缓”之下如何转危为安才是根本性命题。
行业补贴
前面谈了很多扶持政策,那目前常规针对跨境电商政府给出的资助、补贴有哪些呢?不同地区的补贴方向和适用范围不同,这里我们以深圳为例。
2018年深圳市跨境电商补贴资助项目
一、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支持领域:
对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以B2B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海外仓”综合配套服务,以及完善海外运营中心服务设施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二、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支持重点:
1.跨境电商供应链综合管理系统及配套海外仓运营管理系统建设、升级及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2.海外仓经营网络建设及运营管理和服务项目;
3.海外仓自动化、智能化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
三、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申报数量及资助方式
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财政部、商务部下达的年度资金预算执行;
资助方式:贷款贴息,对申报单位与境内外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实际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
四、申报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依法在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投入运营的“海外仓”(海外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设施)数量不少于5个,总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能够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国家仓储物流服务的同时,还能提供如下所列明3项以上内容的服务,包括:境外营销推广、国际贸易代理、境外通关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对接、售后维修服务、其他企业所需便利化服务;
3.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其中2015年2016年服务企业开拓市场的数量不少于1000家;
4.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影响力,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辐射10个以上国家和地区。
5.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当前无进入司法、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未有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统计数据。
(二)资助标准
1.对申报单位2015年2016年开展以上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其中: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资金申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外币贷款贴息率按照3%计算,实际贷款利率不超过3%的,以实际利率为准。
2.资助金额:贴息总额为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每家企业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三年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五、申请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材料:
(一) 登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海外仓建设、运营及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海外仓财务数据:2015年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2.海外仓建设情况:投资规模、营业收入、海外仓数量、面积、海外仓人员、软硬件设施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程度等;3.海外仓运营情况及成效:服务区域、服务企业数量、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盈利模式、处理货物能力和货值、服务优势、品牌影响力及下一步发展规划等;4.项目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商业模式,技术架构、技术路线、形成的知识产权,对海外仓的作用、建设团队等。
除了深圳以外,还有很多城市都设置了不同的项目补助计划,如北京、杭州、青岛、长沙、成都等地都纷纷提出电商/跨境电商建设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给予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大家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审核企业是否符合政策补助要求,有效利用各方资源优势来提升企业竞争力,我们相信未来跨境电商行业的扶持补贴的政策会越来越多,惠泽更多卖家!
5、跨境电商国家扶持政策
跨境电商可申请12类扶持补贴。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3、中央外经贸跨境电商类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4、两化融合贯标试.
5、电子商务示范奖励点企业。
6、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模奖励。
7、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奖励。
8、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冷链配送系统建设项目资助)。
9、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
10、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资助)。
11、技术改造投资补贴。
12、人才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6、跨境电商国家有什么扶持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扶持跨境电商政策有:
1、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经营主体可在网上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并在货物实际出散扰境后,按照外汇和税务部门要求,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将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海关统计。
2、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3、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允许经营主体申请设立外汇账户,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加强对银行和经营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的监管。
4、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支付机构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应分别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执行。完善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
5、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冲租旦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6、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严肃查处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不断型缓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国务院有关B2B平台发展的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B2B平台持支持鼓励的态度,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优势,推进互联网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及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行动计划,促进业务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先发优势,在工业领域加快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行动计划,培育虚笑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一是加速培育工业互联网新产品。开展面向重点领域的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物联网创新应用试点,培育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升绝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服务新方式。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间(B2B)电子商务平台、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发展,推广普及移动电子商务。加快构建“大数据、大支撑、大安全”安全生产平台,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动态化、实时化,以及事故预判和风差岁险防控自动化、智能化。二是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研究制定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积极发展在线监控诊断、远程维护、融资租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务。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排污权交易、碳交易等专业服务发展。三是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工业互联网整体网络架构方案,超前部署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的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搭建连接多地、多方参与、安全可靠的工业互联网试验网络,为工业互联网领域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提供验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