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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号电子商务税收调整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5-08 16:20:22

1、你还不知道每人每年有26000元的跨境商品免税额度?

了解云尚环球的朋友们都知道,云尚优品荟是一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台,以“保税跨境电商”、“海外直购进口”两种商品类型为主。
      但是,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还不太了解,我国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鼓励所有人都去体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利好旁亏政策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自2019年1月1日开始:
      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羡核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兄启掘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项请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了调整,将另行公布。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29日

2、2019年解读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

近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之前传言的监管部门将为4月8日起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设立的“一年缓冲期”正式落地。

从比较委婉地迅速调整“正面清单”,到直接正式对海淘新迹启戚政按下“暂停键”——左右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此前的5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开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被称为“让电商好日子到头”的新税制正式实施。

税制改革自然有改革的道理。因为据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城市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问题相当严重。不过,起码眼下来看,新政在理论上对税收的贡献PK不过政策对进出口贸易的“误伤”。有消息称,因跨境电商平台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而大量商品无法进口,各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进口单量出现锐减。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一言蔽之,今日所谓“暂缓”,等于间接承认了海淘新政对于电商及实体经济的“杀伤力”。

“一年缓冲期”,确实是新政的最佳伴侣。就像跨境电商举例说的,比如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要拿到许可审批——先得送样去食药监总局指定的机构检测,平均耗时2个月,然后送食药监总局药化司化妆品处进入备案流程,平均耗时6个月;加上排队时间,全套流程不下一年。那么,有了这个“一年缓冲期”,跨境电商总不至于青黄不接地靠零星库存过日子。当然,更重要的是,“一年缓冲期”也为电商转型升级提供了必要的“窗口期”:比如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布线仓储物流,又或者根据“清单”重新打造“新爆款”,再比如还可以在跨境、保税、直邮、海淘等不同贸易方式间权衡选择。总之,对于经营者来说,措手不及的尴尬没了,自由掉头的可能多了。

客观地说,面对新经济形态,监管通过试错与校准等手段,不断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与水平,这是裨益公益的好事。据说此前的一个月,包括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别在多地召开了有跨境电商企业参加的调研会议,“一方面是听数据,另一方面就是听建议,主要都是在听企业说”。而今海淘新政按下“暂停键”,无非说明两点:一是面对新业态的时候,不管不行,但下手不能太狠;二是管理智慧不在于“死扛”,而要真正因时而动、因地制宜。继续摸底,多听呼声,既捍卫最大化的公共利益,又把新政的痛感降低到最低线,那么,博弈或者对垒、让步或者坚持,旁卜才能最为接近公平与正义。

财政部谈海淘新政过渡期:取消免税政策继续实施

针对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设定的一年过渡期中,并未松绑税改政策。财政部重申了这一点。

5月25日晚间,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改新政继续实施,并不受过渡期的影响。

4月8日启动实施的税改新政的核心内容,就是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不再参照行邮税计征,而是与一般贸易一样征收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但财政部为之又设定了一定的税收减免。

这也意味着,原本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中有关“税额50元以内免征”的优惠姿陵政策,被彻底取消。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税收优势大大减少。不过,直邮进口仍可按行邮税计征。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财政部而言,这次跨境电商进口新政的核心,是取消免税,增加税收,这一点,并没有过渡期。

今年4月8日启动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新政,配套出台的还有正面清单和通关单新政。相对来说,这两项政策受争议更大。不少商家甚至断言,如果按此执行,大量保税区的跨境电商进口将遭遇熔断。

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近日宣布,2017年5月11日前,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通关单新政能否缓行?

由于跨境电商新政的实施,不少热销的境外商品面临更严格的单据手续,跨境电商平台纷纷观望:有的将保税业务改成了一般贸易,有的暂停了相关商品进口,还有的悄然提高了商品价格,更多的是在期待新政可能的调整。针对跨境电商上周末再传消息:新政可能暂缓一年实施。对此,包括跨境通等在内的沪上多家跨境电商企业表示,没有接到通知,还按照新政执行,但新政暂缓的可能性相当大。

跨境电商新政又被业内人士简称为“四八新政”,主要指在今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以及在之后公布的两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税收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正面清单”则规定了可以进口的品类要求,两批正面清单都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

5月15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主要有两条内容:第一条是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第二条内容中,质检总局指出,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一张通关单,意味着所有进入保税区的商品都得按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到一系列繁琐的单据证明。而保税区的进口产品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采购的数量、对象都不确定,部分企业甚至是直接从批发商拿货,没有品牌方渠道,很难拿到原产地证书这样的材料。

如今,“四八新政”实施已一个多月,一些跨境电商就面临了库存耗完后没东西可卖的尴尬境地。

昨天,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透露,近一个月以来,尽管上海跨境电商销售量一直在增加,但潜在担忧仍在蔓延。多家电商透露,比起销售量来说,进口量大幅下滑,几乎腰斩,库存已岌岌可危。

“海淘主要有直邮和保税两种模式,而且保税是最主要的。在新政下,新的电商就开始犹豫了。与其在自贸区内保税,还不如一般贸易进口呢。”该人士透露,通关单制度使得很多货物即使以保税模式进口,也必须提交完整的单据,与一般贸易的手续几乎没有区别。而一般贸易是可以做批发的,失去了便利的通关条件,不少电商索性改变进货渠道,由跨境保税改为比较保险的一般贸易。

而一些首次进入中国的商品,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做过检验检疫等单证,面临无法继续销售的困境。“目前只能依靠存货,一旦卖完了就无法补充,受到影响的商品包括母婴商品、化妆品、保健品等,这也是国内电商平台很多企业主要经营的商品。”上海一大型跨境电商负责人透露。

不过,从上周末开始,一条传闻在业内广泛传播:“跨境电商新政中‘通关单新政’ 将在上海等10个跨境试点城市暂缓,其他税率及正面清单政策保持不变。”而上海跨境通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暂缓可能性不大,否则质检总局何必周日发文呢。”不过,也有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上海一跨境电商公司负责人透露:“质检总局只是解释一下‘四八新政’,并不是新文件。而电商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目前保税商品无法进货的窘境,估计新政会被暂缓,正在等待通知,但目前还在按照新政执行。”

3、如何看待4月8日实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作者:春晓de税悟
链接:https://www.hu.com/question/41749303/answer/94770747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

今日,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行邮税也同步调整。据财关税〔2016〕18号,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同时进行调整。同时,4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濒管办、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缘由

4月8日之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不同于传统非贸易性的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交易具有贸易属性,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新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基本概念

1.纳税义务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3.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宏戚帆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4.新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一)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电商企业未能接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交易,快递企业不能提供三单信息的交蔽雹易,以及个人海淘,都还可以以行邮税的方式计征。



新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细则

针对保税进口和直邮进口,税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限值,单笔交易限值从1000元提升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则提高到20000元。

第二部分是税率的调整,行邮税不再适用于跨境电商通道,而是改成进口跨境电商综合税形式,即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就是说,新税制不再由行邮税代替关税和增值税。

关税方面,新税制改革之后,具体来看,在限值之内(2000元以下),跨境电商关税税率暂设为0。如果超过限值,则对超过部分按照一般贸易方式缴纳关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以奢侈品为代表)限额的,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面,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增值税纳税额为17%×70%=11.9%,消费税为30%×70%=21%。

这就意味着,新税制将取消50元免税额,将现行的行邮税制改为按一般贸易的70%征收增值税,或者说是在一般贸易基础税率上打7折。

跟行邮税政策比对,新政策将单次交易仔改限值从1000元提高到了2000元;但把单个不可分割商品限值额从5000元,下调到了2000元。

按照调整后计税方式,不同产品税率有升有降。

4、如何看待 2016 年 4 月 8 日起实行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

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弊培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数让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推薯卜局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立轩老师

5、哪些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不受税收新政策的影响

4月8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实施。没想到,一个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却掀起了阵阵涟漪,各种说法瞬间刷爆“朋友圈”。微信和网络上流传的一些个人出境购物的说法靠谱吗?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不变,超过部分按新行邮税标准征税
“今天竟然被税了,海关告诉我领队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块钱东西也要缴税。”9日,微信“朋友圈”里这条消息被广泛转发,发布者表示,饼干、面膜、口红等随身携带的商品清点下来,货值6000元被缴税1916元。由于发布者以“亲身经历”叙述事情经过,令很多人深信不疑。
“有缺化妆品的吗?去机场航站楼捡吧,现在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新规实施的首日,网上还曝出了有人在入境时扔化妆品的事件,而且“有图有真相”。这些传言,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心:以后出国还要不要买买买?回国入境时会不会被高额征税?
那么,4月8日以后是不是个人出境购物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元钱的东西真的也要缴税?
“这个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无论是到境外旅游、出差还是探亲访友,回国时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并没有变化。”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的主要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如购买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则对超出部分按行邮税征税。”这位人士解释说,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收。
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四档10%、20%、30%、50%调成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60%。15%这档税率,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30%这档税率,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
由此来看,按照那位“发布者”情况,随身物品6000元,如果个人自用、数量合理,扣除5000元免税额剩下1000元才需缴税,税款肯定到不了1916元。还有,化妆品中的护肤品行邮税税率30%,也是按随身携带物品5000元以上才征税。几百元一瓶的护肤品“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的说法,可信度也不是很高。
当然,如果这位“发布者”携带大量不是自用的化妆品入境,可能也要面临高额缴税。去年10月,就有媒体拍到中国游客在韩国机场购买大量化妆品的照片,照片中化妆品成堆地放在地上,旁边还摆放着不少包装箱和包装袋,数量之大令人咋舌。这显然已经超过了“自用”范围,如果像现在海关查得这么严,当事人需缴的税款不是个小数。
跨境电商单次交易限额2000元、个人全年2万元,可享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打七折
还有传言说,“居民旅客回国携带行李单次2000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这个可能是以讹传讹,把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跟个人入境的税收政策“混为一谈”了。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征收,而是在购物限值内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二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新政实施后,市场影响有多大?
记者调查发现,这两天不少跨境电商的促销手段,已经开始从以前的“包邮”扩展到了“包税”,力图在新一轮税收政策调整面前吸引顾客、抢得先机。
在新政实施之前,很多跨境电商平台都借此大打“税收牌”进行促销,吸引消费者提前囤货,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铺纷纷打出“再不买就涨价了”等“甩货”标语。
蜜芽宝贝是一家专门从事母婴用品的综合性跨境电商平台,4月8日蜜芽宣布从上午10点起,平台上所有在售的跨境品牌奶粉将全部上线,且推出“奶粉包税专场”“纸尿裤包税专场”“服装满199减60”等促销政策,吸引消费者购买。另一家跨境电商波罗蜜也在8日宣布对用户提供过渡期补贴政策,所有用户通过保税区下单后即可获得一张“包税券”,该券可对税金进行全额减免,且单笔减免金额不设上限。
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海购,则在首页推出了专门针对奶粉的“考拉不涨价”活动,针对不同品牌的奶粉发放不同额度的“省税补贴券”,如在海外版的美赞臣专场,用户可领取“满299减40”和“满399减50”的补贴券,一些销售更火爆的奶粉品牌如爱他美等,没有提供补贴券,却明确标明“本商品价格已含税”,同时要求“单次限购2件”。
不过,虽然4月8日后不少网站宣传有“包税”的政策,但商品价格还是出现了一定的上涨,有些商品价格虽然没变,但原有的优惠券等促销手段不能再用了。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杨女士平时主要在网上购买母婴用品,奶粉和纸尿裤是她主要的采购商品。“4月1号,我给宝宝买的日本产花王纸尿裤3包一件的价格是309元,9号到网上一看,虽然不用缴税,但价格变成了330元。幸好上个月提前买了15包纸尿裤,够孩子用上几个月了。”
“当前我国对一般进口消费品只征收17%的增值税,打七折后的最终税率等于11.9%,略高于之前10%的行邮税税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认为,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不会给消费者增加太大负担。但由于取消了免征税额, 500元以下的商品税负有所增加。像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等,增加的税负是体现在价格上,还是会被跨境电商自行消化,仍有待观察。
也有一些“剁手党”可能觉得额度不够用:个人年度交易限值才2万元,买一个包包就好几万元,“超标”了怎么办?实际上,超过这个限额消费者仍可以购买,只不过要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缴税,不能再享七折优惠。

6、个人跨境购物限额提升至2.6万元个人跨境购物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最近国家对境外购物的政策有着不断的更新,最近更是对个人购物的限额有了新的改变,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中国对于个人跨境购物的限额的规定,以及对个人跨境购物的优惠政策是怎么样的吧!

个人跨境购物限额提升至2.6万元

根据2018年11月2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个人跨境购物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个人购买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实行有条件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实行税收优惠限额管理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对个人购买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享受税收优惠实行“双限”制度。

1.目前的限额规定:

一是实行单次限额。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

二是实行年度限额。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2.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限额规定:

根据2018年11月2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3.限额的查询

如果你是购买人,想要知道自己当年度剩余的限额,则可以登陆统一网址,查询个人购买额度和缴税记录。

网址:

http://ceb2pub.chinaport.gov.cn/limit/outIndex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在限值以内购买的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关税:

关税税率暂设为0%,即限额内实施零关税。

2.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这里需要注意,与缓大乱行邮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同,这里没有免税额,而行邮税有免税额。

(三)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形

对于以下三种情形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不予税收优惠:

1.单次限额:

单次购买中超过单次限值的,全额征税。

2.年度限额:

购买的当次虽然没有超过限额,但是年度仿游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则从该单次交易起本年度内全额征税。

3.单价限额:

购买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其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明年起5000元)限值的,全额征税。

相关事宜

(一)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限制

为防止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保持对企业进口货物的税收政策的一致,对跨境零售进口商品进行了限制,实行清单管理。

截止目前,列入清单的有1142+151=1293个税目商品。明年开始将新增63个税目商品。因此,个人购买的商品品种将更多。

但需要注意的是与个人进境物品的清单存在一定的不同,当需要购买的商品不在跨境零售进口商品名单,但在个人进境物品适用行邮税清单之内的,可以考虑改变购买方式。

(二)退货和限额调整

购买商品不符合订货的要求,给予退货是很多见的事,但需要注意时限规定:

允许电子扰档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申请退货,退回的商品应当在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场所,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跨年度的不予调整)。

但,据笔者了解,在实务中因种种原因,退货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一些电子商务企业改变了经营模式,采用了在监管区域开设体验馆直接选购的办法,大大减少退货的可能性。对于购买者,这样的体验也是比较舒畅。

(三)个人限额使用将更规范

自2019年1月1日起,海关将实行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包括订单号、商品名称、交易金额、币制、收款人相关信息、商品展示链接地址、支付交易流水号、验核机构、交易成功时间以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数据。

这虽然是对电商企业的规范要求,防止违规“刷单”行为,但也有可能存在个人额度被盗用的可能。

正常情况下,海关提供“三单”审核,较少发生这样的事,但是,如果确实发现个人额度被盗用的,根据目前海关的管理,可以通过拨打010-12360进行反映并申诉。

申诉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申诉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年度购买明细截图;疑似被盗用的相关订单号和清单号截图;实名认证手机号码;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其他相关资料。

好了,大家明白了吗?其实限额的扩大对大家还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大家可以买更多的东西了!

7、2019年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解读

5月25日晚间,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改新政继续实施,并不受过渡期的影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新政实施以来,聚美优品整体出区量和订单量下降幅度都在60%左右。蜜芽宝贝、网易考拉等区内企业的出区单量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以网易考拉为例,其4月8日至4月11日的出区单量为2.31万包,参照新政尺败前平均业务量,订单下降比例达到47%。

按照跨境电商新政规定,4月8日以后发运的商品,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要求提供通关单,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监总局注册备案。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看来,正是因为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导致大量商品无法进口。

在一些跨境电商人士看来,“征税、清单都不是关键问题,关键问题是,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要求,货根本进不了关。”据了解,由于跨境的电商企业供应渠道较为复杂和分散,很多并不是直接由生产商供货,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原产地证明等一系列资质。大部分商品无法入关,也就无法补充存货。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行业讨论最多的,就是把境内的保税仓迁移到境外,或者直接寻找周围国家和地区的仓库,例如越南、中国香港、韩国等。目前,上述区域的仓库价格已经“水涨船高”。此外,一些跨境电商企业现在也在寻求和一般贸易企业的合作机会。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新政明确设1年过渡期

有消息称,海关总署日前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据悉,过渡期政策的有效期截至2017年5月11日。

据介绍,这份《通知》中明确,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和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中,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通知》还特别提及,在过渡期内,直购模式同样可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化妆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备案等要求。

我国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自4月8日实施以来,引发电商企业大反弹。其中,争议最大的并非取消“免税”,而是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春神以及“正面清单”备注中,针对化妆品、配方奶粉、保健品等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的相关要求。

随后有解读称,“通关单”新政让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监管退回到一般贸易的水平;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备案的要求,则被解读为断了中小商家的生机。

如今,新政过渡期暂停了上述两项争议措施,让诸多商家心里有了底。不少跨境电商人士表示,《通知》的下发,让大家心中的大石落了地,“至少现在生意是可以做了,一年之后会怎么样,暂时还不好说”。

据悉,《通知》中没有明确,一年暂缓期到期后是否会重新执行4月8日的新政,对此,一名业内人士认为,将来暂缓期政策到期后,相关部门应该会综合评估这一年的调整效果,再看监管政策该怎么调整。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策或暂缓贸易全球化业务利好

近日,速途网络研究院出炉一季陵森颤度海淘市场报告。报告指出,中国海淘一族更注重商品质量,价格其次,因此刚刚满月的税收新政并未阻挡海淘大潮。

虽然海淘市场进入发展爱扬道,但从调查来看,海淘用户大部分每季度都会购买1-2次,一季度内金额不超过1000元,可见消费者仍然较为理智。

海购一族首要考虑质量

这份报告提出,在网购人群中,43%有过跨境网购。海淘用户大部分每季度都会购买1-2次,在一季度内消费金额不超过1000元。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预测,2018年中国的海淘人数将达到3560万,海淘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将约占中国电商整体规模的1/6。

与此同时,跨境零售电商们迎来春天,目前市场属于百花争鸣。国外巨头有亚马逊、乐天大型电商开通中国业务,也有国内新兴企业网易考拉、蜜芽宝贝、洋码头、贝贝、宝贝格子等后秀崛起。同样在传统电商行业中,以跨境电商作为自己的附属频道也很卖座。

速途网络研究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海淘一族不少认为境外的商品质量更好,这些消费者主要是化妆品和保健品族;同时由于地域局限性,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境外商品的种类多而且选择空间大。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可能暂缓

正是因为价格并非中国消费者海淘的首要考虑因素,速途研究院认为,即便是税收新政,也阻挡不了海淘的大潮。

据《2015-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了解,4月8日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实施,在取消了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免税优惠”的同时,还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范围,以正面清单的方式作出限制。同时,针对保税进口的监管,也恢复到接近一般贸易的水平。

这一度引来跨境电商一片哀嚎,不过,这份报告指出,税制新政之后,相对于进口商品的其他流通渠道,海购平台的价格优势依然明显,虽然会对部分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产生影响,但海淘电商整体价格竞争力并没有改变。

同时,此次新税政策无疑减少了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拆单利用免税额避税,以降低售价来争夺市场的不良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市场也有传闻:经过多部委对新政效果的调研,跨境电商政策或将进入缓冲期,通关单新政和针对部分首次进口商品的许可制度可能会暂停实施。

记者了解到,在网易刚刚举办的财报电话会议上,面对各路分析师的提问,CEO丁磊也透露,4月8号到5月10号这段时间的政策调整,的确对一些小的、新型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巨大,负面的影响,网易也调整了一些策略。

但从最近发布的一些政策来看,政府又把政策调整回到4月8号之前,过渡期是一年,“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未来的政策,也相信贸易的全球化对网易跨境电商业务是利好,也是未来的方向。”

8、我国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是什么时候

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现行监管条件,暂时将能够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