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支持电子商务的最新政策
第一方面是增强外贸履约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文件提出,各地方要强化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方面保障,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要研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险承保条件;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用到位;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外自办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持续提升代参展成效,对外贸企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出国出境参展、商洽业务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扩大即将召开的秋交会,也就是132届广交会线上展参展企业范围,延长广交会线上展示时间等措施。
第二方面是激发创新活力,助力稳外贸。文件提出要增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设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
第三方面是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文件提出要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推介口岸提质增效经验做法;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等具体措施。
2、义乌与兄弟县市共建电子商务园区有哪些
义乌与兄弟县市共建电子商务园区有浙江(义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省小商品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义乌市着力打造高质量的电子商务集聚平台,包括40个网店村、3个淘宝镇和26个电商园区,电商园区建筑面积达150万平方米。
3、最近对跨境电商有什么利好政策?
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前一个阶段的跨境电商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会议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
三年跨了3个万亿门槛
从狭义上讲,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实现商品的交易,并采取快件、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即B2C模式。
从广义上讲,跨境电商还等同于外贸电商。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这个过程可能是B2B,也可能是B2C。
无论是B2B、B2C,还是更早之前的C2C模式,中国人海淘的经历,都有着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探索。
在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前,空姐、留学生海外代购大行其道,但由于受到宣传推广渠道、代购合法性等原因的限制,海淘规模始终较小。
2010年到2013年,跨境电商平台开始起步发展。以C2C代购模式为主的洋码头,跨境电商购物经验分享社区小红书相继成立。
从2014年到2015年初的政策红利期,大量电商平台成立,天猫、亚马逊、网易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入跨境电商行业。
在大量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涌现,与国内消费市场日趋火爆的双重影响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迎来了一轮井喷。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中国跨境电商总体交易规模分别为3.9万亿元、5.1万亿元和6.3万亿元,增速分别达到了34.5%、30.8%与23.5%,远超同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综合示范区,有经验也要能推广
近年来,在中国外贸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下稳外贸增长、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市场主体热情澎湃之际,有关部门也敏锐地意识到跨境电商对于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意义,并主动采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于2015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
此外,为了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在先期开展全国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下一步,一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三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监管不缺位,更不能越位
如果说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是受到消费市场日趋扩大影响的话,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则同时随着这个领域的发展在不断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6年4月7日晚8时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俗称“48”新政。
当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生鲜、液态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妆品受到严格限制。
据统计,受通关单的限制,绝大多数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短期内将无法进口,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总量95%以上的商品受此影响。
考虑到“48”新政对跨境电商领域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过渡期限将延长至2017年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则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会议要求,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据有关统计预测,2017年的中国跨境电商规模将达到7.5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将达到8.8万亿元。在政策鼓励与引导、消费升级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跨境电商大概率保持较快增长。
4、潮州的电子商务园区在哪?
发展最快的是潮州市电子商务园区,潮州市电子商务园区是由潮州市兴业陶瓷投资建设,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溪经济新区内,是潮州市重点打造的现代商贸物流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园区的市场目标是打造潮州及粤东地区的电商核心区和示范区,辐射和带动潮州市乃至粤东地区的特色产业和商贸物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