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求外貿業務操作流程,要詳細
、外貿業務人員在國外采購商的詢價,做出產品報價前,應了解客戶基本信息,包括是否終端客戶、年采購能力、消費區域,以及產品的用途、規格及質量要求,我公司是否能夠生產等。
2、對於外商的郵件、傳真,原則上在24小時內答復;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及時向外商解釋及大概需要的時間。
3、對於外商的產品報價,原則上按照公司財務部門經核算後的價格表(外銷)執行;公司財務部門根據市場狀況及生產成本,定期進行核算,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
4、對於定單數量較大,外商所能接受的價格低於我公司公布的價格的,業務人員應先上報部門經理批准實施;部門經理不能批復的,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5、對於C&F及CIF報價,需要我方辦理運輸、保險的或需要進行法定檢驗的等事項,業務人員應事先聯系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確定,選擇中介機構應考慮業務熟練、服務效率高及收費合理。
6、對於外商的寄樣要求,原則上要求到付;對於樣品數額較大,原則上對方承擔成本費用。在正式定單後,可以扣除成本及寄樣費用。特殊情況,如關系比較好的老客戶,我方可以預付並免收樣品,報部門經理批准後執行。費用較大的,可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7、對於外商需要打樣的,外貿業務人員應和生產部門協調,確保樣品的質量及規格符合要求;樣品需要部門經理審核後寄出;外商對於產品有包裝或嘜頭要求的,正式包裝或印刷前需經外商確認。
8、付款方式上,原則上考慮前TT全部或部分作為定金,剩餘見提單傳真件付款,及全部短期信用證。收匯銀行和業務員負責對信用證做形式和內容的檢查,發現差異的,應及時通知外商修改。信用證審查無誤後,報部門經理復核。
9、原則上,公司在收到外商的全部貨款、部分定金及信用證經復核無誤後,開始安排生產計劃。
10、在定單生產階段,外貿業務人員應到生產車間會同生產主管對產品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由部門經理協調解決,或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解決。嚴格把握產品的規格、質量、包裝、生產時間符合同外商的約定。
11、 對於C&F、CIF價格條款的,業務人員應在生產結束前一周,安排好貨代,確定定艙事宜;一般在船期前二日,安排裝櫃、運輸。
12、需要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報關、商品法定檢驗、保險的,外貿業務人員應及時准備相關資料交中介機構辦理;辦理過程中,業務人員可以協助。
13、收匯方式為信用證的,外貿人員必須細心操作,謹慎處理,注意單證的一致性,做到安全收匯。
14、全部收匯後,外貿人員請對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將相關單據較財務部門及時外匯局、稅務局辦理核銷、退稅。並注意對外商的售後服務,進行跟蹤,以建立長期的可信賴合作夥伴關系。
2、外貿的基本流程是什麼?
一般流程
1.外貿洽談前期,製作形式發票用於報價、交易參考或客戶申請進口許可等。
2.交易確認以後,製作外貿合同。
3.准備交貨的時候,製作商業發票、裝箱單、核銷單、報關單,申請商檢通關單等報關出口。
4.報關後海關退返核銷單、報關單的收匯聯與核銷聯等。
5.交貨付運後,得到提單(有時是直接做電放提單)。
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證等方式付款, 需要製作、申辦、整理客戶所需的全套單據,如發票、裝箱單、商檢證、產地證、受益人證明等等以收取貨款。
7.憑收匯銀行水單、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等辦理核銷與退稅。
(2)外貿議付操作流程擴展資料:
方式
1 對等貿易:買方承擔向賣方購買同等價值商品或勞務。
2 展賣:在本國舉辦和參加國外舉辦的各種國際性博覽會或集市,集中一段時間進行進出口貿易。
3 加工貿易: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被稱為「三來貿易」
4 補償貿易:我方先以賒購的形式,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和技術等,待投產後,用所生產的產品和勞務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補償貿易和加工貿易結合,通常稱為「三來一補」。
5 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技術引進。
要求:
「五要求」說起來共十個字,操作的時候難度還是不小的,如果真的做到了這十個字,就說明你的制單水平爐火純青、無人能比了。
1.正確/准確(CORRECTNESS)。正確是所有單證工作的前提,要求製作的單據應首先滿足單單、單證一致,其次各種單據應符合國際貿易慣例、各國/行業法律和規則的要求,第三單據還應與所代表的貨物無出入。
2.完整(COMPLETENESS)。從某種意義上講主要指一筆業務所涉及全部單據的完整性。可從以下幾方面理解:第一、內容完整;第二、份數上完整;第三、種類的完整。憑單據買賣的合同/信用證都會明確要求出口方需提交哪些單據、提交幾份、有無正副本要求、需否背書及應在單據上標明的內容,所有這些都必須得到滿足。
3.及時(INTIME;PUNCTUALITY)指單據製作不遲延。具體可以這樣理解:及時制單、及時審單、及時交單、及時收匯。
製作單據是個復雜的工程,多數單據由出口方完成,有些需要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審核應齊抓共管,這樣就可以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把全部合格單據向有關方面提交,及時交單肯定意味著能及時收匯,及時收匯意味著又一個良性業務環節的開始。
4.簡明(CONCISENESS)指所製作的單據簡單、明了。UCP500規定,「為了防止混淆和誤解,銀行應勸阻在信用證或其任何修改書中加註過多的細節內容」,有關專家也指出,單據中不應出現與單據本身無關的內容。
5.整潔(TIDINESS)指單據應清楚、干凈、美觀、大方,單據的格式設計合理、內容排列主次分明、重點內容醒目突出。不應出現塗抹現象,應盡量避免或減少加簽修改。
3、外貿訂單的整個流程是什麼?
1.客戶詢盤:一般在客戶下訂單之前,都會有相關的OrderInquiry給業務部,做一些細節上的了解。
2.報價:業務部及時回復客人查詢,確定貨物品名,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交貨期,付款方式,包裝規格及櫃型等,PerformaInvoice給客戶做正式報價。
3.得到訂單:經過洽談,收到客戶正式的訂單purchaseOrder。
4.下生產訂單:得到客人的訂單確認後,給工廠下訂單,安排生產計劃。
5.業務審批:業務部收到訂單後,首先做出業務審核表。按"出口合同審核表"的項目如實填寫,盡可能將各種預計費用都列明。合同審批需附上客人訂單傳真件,與工廠的收購合同。審核表要由業務員簽名,部門經理審批,再交管理部人員審核後才能執行。如金額較大的,或有預付款和傭金等條款的,要經公司總經理審批才行。合同審批之後,製成銷售訂單,交給部門進程員跟進。
6.下達生產通知:業務部在確定交貨期後,滿足下列情況可下達生產通知,通知工廠按時生產: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戶,通常是在交貨期前1個月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後應業務員和單證員分別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交貨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人改證。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戶,要確認定金已經到賬。6.3:如果是放帳客戶,或通過銀行D/A等方式收匯等,需經理確認。
7.驗貨7.1:在交貨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驗貨員驗貨。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驗貨人員來驗貨的,要在交貨期一周前,約客戶查貨並將查貨日期告知計劃部。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驗貨公司或公正行等驗貨的,要在交貨期兩周前與驗貨公司聯系,預約驗貨時間,確保在交貨期前安排好時間。確定後將驗貨時間通知工廠。
8.制備基本文件。工廠提供的裝箱資料,製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文件(應由業務跟單員製作,交給單證員)。
9.商檢: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產品,在給工廠下訂單時要說明商檢要求,並提供出口合同,發票等商檢所需資料。而且要告訴工廠將來產品的出口口岸,便於工廠辦理商檢。應在發貨一周之前拿到商檢換證憑單/條。
(以下是船務流程)
10.租船訂倉:10.1.如果跟客人簽定的合同是FOBCHINA條款,通常客人會指定運輸代理公司或船公司。應盡早與貨代聯系,告知發貨意向,了解將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況,Q確認工廠的交貨能否早於開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達到客人要求的交貨期。應在交貨期兩周之前向貨運公司發出書面定倉通知(INGORDER),通常在開船一周前可拿到定倉紙。10.2.如果是由賣方支付運費,應盡早向貨運公司或船公司咨詢船期,運價,開船口岸等。經比較,選擇價格優惠,信譽好,船期合適的船公司,並告訴業務員通告給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時要另選客人認可的船公司。開船前兩周書面定倉,程序同上。10.3.如果貨物不夠一個小櫃,需走散貨時,向貨代公司定散貨倉位。拿到入倉紙時,還要了解截關時間,入倉報關要求,等內容。10.4.向運輸公司定倉時,一定要傳真書面定倉紙,註明所定船期,櫃型及數量,目的港等內容,以避免差錯。
11.安排拖櫃:11.1.貨物做好並驗貨通過後,委託拖車公司提櫃,裝櫃。拖車公司應選擇安全可靠,價格合理的公司簽定協議長期合作,以確保安全及准時。要給拖車公司傳真以下資料:定倉確認書/放櫃紙,船公司,定倉號,拖櫃委託書,註明裝櫃時間,櫃型及數量,裝櫃地址,報關行,及裝船口岸等。如果有驗貨公司看裝櫃,要專門聲明,不能晚到。並要求回傳一份上櫃資料,列明櫃號、車牌號、司機及聯系電話等11.2.傳真一份裝車資料給工廠,列明上櫃時間、櫃型、訂倉號、訂單號、車牌號以及司機聯系電話。11.3.要求工廠在貨櫃離開工廠後盡快傳真一份裝貨通知給業務部,列明貨櫃離廠時間、實際裝貨數量等,並記裝箱號碼和封條號碼作為提單的資料。要求工廠裝櫃後一定要記住上封條。
12.委託報關:在拖櫃同時將報關所需資料交給合作報關行,委託出口報關及做商檢通關換單。通常要給報關留出兩天時間(船截關前)。委託報關時,應提供一份裝櫃資料,內容包括所裝貨物及數量,口岸,船公司,定倉號,櫃號,船開截關時間,拖車公司,櫃型及數量,本公司的聯系人和電話等。
13.獲得運輸文件:13.1.最遲在開船後兩天內,要將提單補料內容傳真給船運公司或貨運代理。補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來做,並給出正確的貨物數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隨同提單出的船證明等。13.2.督促船公司盡快出提單樣板及運費帳單。仔細核對樣本無誤後,向船公司書面確認提單內容。如果提單需客人確認的,要先傳真提單樣板給客人,得到確認後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13.3.及時支付運雜費,付款後通知船公司及時取得提單等運輸文件。支付運費應做登記。
14.准備其他文件14.1.商業發票:L/C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對商業發票要求最嚴格。發票的日期要確定在開證日之後,交貨期之前。發票中的貨物描述要與L/C上的完全相同,小寫和大寫金額都要正確無誤。L/C上對發票的條款應顯示出來,要顯示嘜頭。如果發票需辦理對方大使館認證,一般要提前20天辦理。14.2.FORMA原產地證書:FORMA原產地證要在發貨之前到檢驗檢疫局申辦。需注意的是運輸日期要在L/C的交貨期和開船日之前,在發票日期之後。未能在發貨之前辦理的,要辦理後發證書,需提供報關單,提單等文件。經香港轉運的貨物,FORMA證書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國商檢公司辦理加簽,證明未在港對貨物進行再加工。14.3.一般原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可在中國貿易促進會辦理,要求低一些。可在發貨之後不太長的時間內補辦。如果原產地證書要辦理大使館加簽,也和發票一樣要提前20天辦理。14.4.裝運通知:一般是要求在開船後幾天之內,要通知客人發貨的細節,包括船名,航班次,開船日,預計抵港日,貨物及數量,金額,包裝件數,嘜頭,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時L/C要求提供發送證明,如傳真報告書,發函底單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時間內辦理。14.5.裝箱單:裝箱單應清楚地表明貨物裝箱情況。要顯示每箱內裝的數量,每箱的毛重,凈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計算出來的總體積要與標明的總體積相符。要顯示嘜頭和箱號,以便於客人查找。裝箱單的重量,體積要於提單相符。
15.交單:15.1.採用L/C收匯的,應在規定的交單時間內,備齊全部單證,並嚴格審單,確保沒有錯誤,才交銀行議付。15.2.採用T/T收匯的,在取得提單後馬上傳真提單給客人付款,確認受到餘款後再將提單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給客人。15.3.如果T/T收匯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櫃的,要等收款後再安排拖櫃。拿到提單後可立即寄正本提單給客人。
16.業務登記:每單出口業務在完成後要及時做登記,包括電腦登記及書面登記,便於以後查詢,統計等。
17.文件存檔:所有的文件、L/C和議付文件必須留存一整套以備查用。
18.單證員平時應注意收集運價變動,船期,航線,等信息,為業務員報價提供幫助
4、外貿公司進口的具體操作流程是什麼?
1、外貿洽談前期,製作形式發票用於報價、交易參考或客戶申請進口許可等。
2、交易確認以後,製作外貿合同。
3、准備交貨的時候,製作商業發票、裝箱單、核銷單、報關單,申請商檢通關單等報關出口。
4、報關後海關退返核銷單、報關單的收匯聯與核銷聯等。
5、交貨付運後,得到提單(有時是直接做電放提單)。
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證等方式付款, 需要製作、申辦、整理客戶所需的全套單據,如發票、裝箱單、商檢證、產地證、受益人證明等等以收取貨款。
7、憑收匯銀行水單、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等辦理核銷與退稅。
(4)外貿議付操作流程擴展資料
外貿公司的作用:
外貿公司的作用主要集中在諸如營銷、訂單協調、配額安排或者包括融資等方面,通過外匯收益的途徑為改善本國的國際收支平衡作出了貢獻。
藉助外貿公司的好處還有,付款方面風險較小,能避免收匯經過數年,外貿公司通過機能上的多樣化和作為貿易主要渠道在本國的經濟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在一些國家中,外貿公司成功地實施了國家的出口政策,並且在經濟發展中起了主導作用。
外貿公司按照其經營范圍主體具體情況可分為內資外貿公司和外資外貿公司,所以,具體的相關的經營范圍的表述也不一樣。總之,內資外貿公司進出口業務經營范圍表述即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而外資外貿公司需將進出口產品目錄清單列明。
5、外貿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外貿出口流程一般分五步完成,下面對每一步進行詳細分解。
第一步,簽訂外貿合同之前之後的工作
1.簽訂外貿合同之前的業務調研和業務關系建立。.
與異國商人做買賣,由於語言和地域空間上的局限,使得我們要承擔更大的風險,特別是資信風險,此外還有對進口地區法律,風土人情的不了解和運輸航線長等諸多因素都將大大增加不確定因素的發生,從而使風險成本成倍增加.因此,出口調查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我們在做外貿業務之前一定要對出口地市場做一番詳細調查,弄清楚進口商的底細和當地市場的行情,以及航運路線和碼頭的情況.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打無准備的仗.
配合以我們對外商情況的了解去談判,去簽外貿合同,我們的主動性會明顯增加.
然而,一筆業務的成交往往需要供求雙方經過口頭或書面數回合甚至十數回合的詢盤、發盤、還盤,並以最終的接受或確認接受而終止.這些回合之間的往來文件組成了外貿合同的基本條款.然而哪些重要條款是需要我們在簽訂外貿合同之前反復斟酌的呢?這主要有品名、數量、包裝、價格、裝運、支付、保險七項:
a.品名
品名的選擇也有學問,不同品名徵收不同的關稅。品名選擇的好,可以合理地避稅。比如冷凍薯條,我們可以用薯製品代替它,也可以用冷凍蔬菜替代它,以至於我們可以選擇一個關稅較低的品名。
b.數量
數量條款需要注意單位的使用和不同產品溢短裝機動幅度.
c.包裝
要結合工廠的實際經驗和客戶的要求。
d.價格
價格應該是買賣雙方共同關注的焦點.對於出口商來說恰當的報價很重要,不能胡亂報價,這就要掌握一個原則:」不能遺漏費用的計算」.
出口報價通常使用FOB,CFR,CIF這三種報價。對外報價時,應該按如下步驟進行:明確價格構成,確定成本,費用和利潤的計算,然後將各部分合理匯總。
FOB:成本+國內費用+預期利潤
CFR:成本+國內費用+預期利潤+出口運費
CIF:成本+國內費用+預期利潤+出口運費+出口保險費
·核算成本
實際成本=進貨成本--退稅金額(註:退稅金額=進貨成本/(1+增值稅率)X退稅率)
·核算費用
(1)國內費用=包裝費+(運雜費+商檢費+報關費+港雜費+其他費用)+進貨總價X貸款利率/12X貸款月份
(2)銀行手續費=報價X手續費率
(3)客戶傭金=報價X傭金比率
(4)出口運費
(5)出口保險費=報價X110%X保險費率
·核算利潤(利潤=報價X預期利潤率)
關於FOBC3報價的核算:
明佣:FOBC3報價=實際成本+國內費用+客戶傭金+銀行手續費+預期利潤
暗佣:傭金不算在合同價之內.
e.裝運
要注意問題:
(1)船齡
(2)及時發送裝船通知,特別是在FOB,CFR條件下.裝船通知要嚴格按照信用證要求製作(如果是信用證業務).
f.付款
目前國際貿易主要採用三類付款方式:電匯,信用證和托收
·電匯
又分為交貨前電匯和交貨後電匯.
交貨前電匯,主要作為定金,預付款等
交貨後電匯,交貨完成後,電匯全部或部分余額貨款以完成付款.
·信用證
目前信用證一般採用不可撤銷、保兌、跟單信用證.
信用證業務較為復雜,一般套用已有格式根據具體情況稍加改動.在外貿合同簽訂之後,一定要立即敦促進口商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及時合理開立有效信用證.
一拿到有效信用證就立刻備貨或與工廠簽訂國內購貨合同;如果公司出現資金短缺且條件符合,可以拿著有效信用證到銀行打包放款,或者在取得全部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後向銀行申請出口押匯.
·托收
包括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在D/P項下還有遠期付款交單,
在遠期付款交單項下還有信託業務,即進口商憑信託收據從銀行獲得貨運單據,代表銀行去碼頭提貨.
g.保險
需要注意的問題:
(1)保險險種和費率,
(2)保賠地點,
(3)保險金額,視不同情況而定,一般為合同金額的110%投保.
(4)保險日期,應至少為裝船期的前一天或等於裝船日.
2.外貿合同的簽訂後的崔證、審證、改證.
崔證、審證、改證
外貿合同簽訂之後,應立即催促買方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開立有效信用證。接到到買方開來的信用證之後立即組織審證,看看信用證是否符合合同條款,是否有我方做不到的條款,是否附有軟條款陷進等。在收到信用證以後,應立即作如下的檢查:
a.買賣雙方公司的名號和地址寫法是不是和發票上列印的公司名號和地址寫法完全一樣?
b.信用證提到的付款保證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信用證的款項對嗎?
c.信用證的金額總數應與合同相吻合並包括該合同的全部應付費用。
d.付款的條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對某些特定的國家或某些特定的進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遠期信用證條件下,匯票的期限應與合同中所規定的一致。有一種信用證要求開立遠期匯票,但卻可即期支付,這種信用證被稱為「假遠期信用證」,其對受益人所起的作用與即期信用證是一樣的。
e.信用證提到的貿易條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f.是否趕得上在有效期和貨運單據限期內把各項單據送交銀行?
g.能提供所需的貨運單據嗎?
h.有關保險的規定是否與銷售合同條款一致?超過銷售合同中規定投保范圍的任何費用應由申請人負擔。投保金額。絕大多數信用證要求按CIF
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i.貨物說明(包括免費附送的物品)、數量和其他各項寫對了嗎?
如果按上述各條目檢查的時候發現有任何遺漏或差錯,那麼應該就下列各點立即做出決定,採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能更改計劃或單據內容來相應配合?
—是不是應該要求買方修改信用證,修改費用應該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問,可向本單位的聯系銀行或通知行咨詢。但有一點請記住:只有申請人和受益人及有關銀行共同同意,才有權決定修改。
第二步,備貨,托運,報檢
#備貨
1.跟工廠簽訂供貨合同.
2.對供貨質量要根據我方要求嚴格控制.
3.頭程運輸問題,
即從工廠到碼頭的運輸.如果這一段運輸安排不妥善將是一個費用發生點.特別是在以FOB條件成交的情況下,需要提前與指定船公司取得聯系.書面確認好所有費用.最好在合同簽訂之前安排這些事情.如果不能與指定船公司達成書面文件,可與買家協商更換船公司.
#商檢
報檢工作一般由工廠來安排,`
報檢程序:
報驗-交商檢費-商檢局抽樣化驗或技術鑒定-獲得商檢換證憑單-換取出境貨物通關單-(簽發品質證書,如果需要)
報檢所需單據:
報檢委託書、報驗單、發票、箱單、合同和信用證復本、其他證書
#托運
報檢的同時安排托運,向貨運代理發送海運委託書安排租船訂艙.
注意提前與貨運代理取得聯系,安排頭程運輸,使得每個工作環節緊扣,節省時間和費用.同時准備付給船公司運費的外匯,以及時取得提單.
第三步,報關裝船
報關工作一般由貨運代理來完成.
報關程序:報關程序: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結關
報關所需提供的單據:
1.出口貨物報關單(蓋公司章和法人章)
2.裝貨單或運單(蓋長條章)
3.商業法票(蓋長條章)
4.出口收匯核銷單(要記下核銷單號)
5.代理報關委託書(代理報關時用)
(前五項為代理報關時必須單據)
6.購貨合同(不用商檢或採用電子換單的商檢不用提交)
7.各類許可證
8.海關認為必要時應交驗的外貿合同,產地證,和其他有關證明(如保單,信用證復本,商檢通關單等.)
第四步,結匯收款
付完運費後,就能從船公司或貨運代理那兒獲得正本海運提單,核銷單(退稅聯),報關單(退稅證明聯).
拿到提單後,根據不同的付款方式,可以將以下單據直接寄給國外進口商或送交相關銀行:
1.正本提單
2.商業法票
3.箱單
4.原產地證明
5.保險單
6.其他要求單據
一般情況下,寄給國外客戶的文件抬頭非出口人的,出口人要給文件背書.(蓋長條章即可)
#交貨前電匯
將發票和核銷單提交銀行結匯,獲得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以後憑以退稅.
再直接將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原產地證證明書,保險單等寄給客戶清關提貨.這是最安全的收匯方式.
#交貨後電匯
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發票,箱單,產地證,保險單等寄給客戶清關提貨,提完貨,進口商電匯款.出口商收到外匯款項之後,拿著發票和核銷單去銀行結匯.獲得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以後憑以退稅.這是最不安全的收匯方式.
#信用證付款
在信用證業務項下(特別是遠期信用證),拿到正本提單後,如果資金出現短缺,可以拿著提單和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去銀行押匯,或者直接去銀行議付.
一般情況下(根據信用證規定)需提交的單據:
發票,
箱單,
提單,
產地證,
許可證,
跟單匯票,
其他可能還需要受益人證明等.
把上述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送交銀行議付(議付行一般都是通知行),
或者寄全套單據給開證行,——議付行審核通過,議付墊款——議付行再把單據寄往開證行——開證行審核通過後付款.開證行的付款是終極付款,沒有追索權.
#托收(薯條業務)
是賣方憑以匯票和/或其他單據委託當地銀行轉托進口地銀行向買方收款的結算方式.主要有D/A,
D/P兩種.托收屬於商業信用,對買賣雙方都有較大的風險,但較之於直接匯款風險還是較小的.但總的來說,托收對賣方不利.因為賣方的貨物出運後,付款主動權在買方手裡.
一旦價格下跌,匯率波動買方就有可能拒絕付款贖單.因此非資信好的客戶,托收慎用.要做好充分的調查研究.
操作流程:
賣方提交單據和匯票給受託行,受託行轉托進口地往來行作為收款行,進口地收款行根據托收委託書向買方發出進口待收贖單通知書,
買方確認,到期付款或承兌付款,代收行通知出口地托收行款已收訖,托收行付款給賣方.
對於遠期付款交單D/Paftersight,銀行還可以獨立地憑信託收據(TrustReceipt)把單據提前借給進口商去提貨,但此時,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所有.在沒有出口商授權的情款下,代收行承擔信託風險,否則,由出口商承擔.
第五步,核銷退稅
#核銷
銀行收到錢後,通知出口人結匯,並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單專用聯.出口企業拿著以下文件:
1.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專用聯
2.外匯管理局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3.出口收匯報關單證明聯
4.商業法票
5.核銷報告表
去外匯管理局核銷,在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專用聯,出口收匯報關單證明聯上加蓋」已核銷」印章.
#退稅
去國稅局退稅需要提交的文件:
1.報關單(出口退稅證明聯)
2.出口商業法票
3.結匯水單或收貨通知書(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專用聯)
4.產品征稅證明(檄款書)
5.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專用聯)
6.進貨增殖稅發票抵扣聯
7.於出口退稅有關的資料
6、國際貿易中得支付方式有哪幾種,怎麼操作?
一、匯付(remittance)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匯付、托收、信用證。匯付是款人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將貨款匯付給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匯付方式有三種,即信匯、電匯、票匯。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開出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種類。
付款交單(D/P),付款交單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承稅交單(D/A)。
(2)托收的當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當事人有:委託人、托收銀行、代收銀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寫托收書、交銀行托收、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進口商付款、代收銀行將貨款轉托收行、托收銀行將貨款轉給出口商。
(3)托收的特點。
(4)托收的國際慣例。
(5)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問題。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一旦進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進口商的經營作風、信用, 嚴格控制使用。
三、托收保付代理(factoring)方式
托收保付代理業務是代理債務的業務。出口商採用托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貿易「債權」出售給金融機構,此種業務稱「轉移出口融資風險」業務。承擔此項業務的公司,國際上稱托收保付代理公司。
四、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
(1)信用證的含義
信用證(L/C)是銀行應進口商的要求開給出口商的一種保證付款的憑證。信用證支付方式屬於銀行信用。
(2)信用證的特點。
信用證以合同為基礎,信用證是銀行信用,一經開出不受合同約束,信用證嚴格按單證辦事,要求「嚴格相符」原則。
(3)信用證當事人。
開證申請人、開證行、受益人、通知行、議付行、付款行。
(4)信用證支付程序。
進口商申請開證,開證行開立信用證,通知行轉交信用證,出口商審查信用證,出口商發貨,議付行墊付貨款,開證行付款,進口商付款。
(5)信用證的主要內容。
信用證無統一格式,主要內容包括: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議付行;信用證的種類,不可撤銷、即期或遠期、保兌、可轉讓不可轉讓等;信用證條款,匯票種類、匯票付款人;信用證的要求,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價格等;貨幣要求,貨幣名稱、金額;運輸要求,裝運期、有效期、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轉船等;支付單據要求,匯票、發票、提單、保險單等;保險條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證的種類。
不可撤消信用證、跟單信用證、保兌信用證、有無追索權信用證、即期信用證或遠期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循環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對背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等。
(7)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五、銀行保證函
(1)進出口貿易銀行保證函。
(2)貨款銀行保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