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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如何申請外貿經營權

發布時間: 2023-06-10 21:54:42

1、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就是外貿企業嗎??

外貿企業是指企業有從事對外貿易(進出口)的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注冊企業的相關領域內,這些企業對合法產品有進出口經營權。它的業務往來重點在國外,通過市場的調研,把國外商品進口到國內來銷售,或者收購國內商品銷售到國外,從中賺取差價。

外貿企業也有國企,私企。 同時有進出口權的企業也可以做內銷,甚至很多企業主要是國內業務。

所以有進出口經營權只是成為外貿企業的一個必要條件,不是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都能稱之為外貿企業

2、外貿是做什麼的,是私企還是國企

需要看企業的性質
外貿就是做出口貿易的
一般私企會多一些

3、1.我國貨物貿易當中存在哪些問題2、我國應該如何調整進出口貨物貿易戰略?

隨著美國次貸危機演變為全球金融危機,世界經濟增長可能繼續減緩,今年後幾個月中國外貿發展的外部環境將進一步趨緊。根據目前情況預計,2008年全年中國商品進出口總額將達到2.6萬億美元,增長20%左右。

一、中國對外貿易所存在的問題

(一)中國的對外貿易存在著非市場化的問題

1.國內企業要出口產品必須得到政府的批准,大多數生產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出口產品。

雖然我國對傳統的貿易體制不斷進行改革,如賦予若干生產企業 進出口 自營權,但是,獲得進出口自營權的僅僅只是少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包括少數科研機構),而且其進出口自營權仍然受到很久的約束,經營范圍受到嚴格的限制,擁有進出口自營權的生產企業實際上並不能真正完全自主地經營進出口業務。此外,雖然我國也允許私營企業獲得進出口自營權,但進入門檻很高,數量極其有限。總之,我國的外貿經營權仍然是由國家控制的,(註:政府對外貿經營權的管制實際上是一種非關稅壁壘。)只有少數生產企業有權可以直接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大多數企業並不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出口產品。這些沒有進出口自營權的企業要出口產品,就只能通過國有外貿公司代理。這意味著,對於大多數沒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來說,它們並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而同國際市場之間實際上仍然存在著「隔層」。(註: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國政府曾提出了「工貿結合」的改革思路,但是,由於我國的國有外貿公司和國有生產企業都沒有獨立的財產,因此,我國外貿公司同生產企業之間的「工貿結合」大多是在政府的策劃下採取行政合並的方法進行的,而不是通過產權交易組合而成的,這不但起不到優勢互補的作用,反而導致企業內部管理及協調成本過高,形成邊際成本高於平均成本的「規模不經濟」局面。總之,我國生產企業同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問題並沒有真正徹底地解決。)

由於外貿經營權由政府行政審批,哪些生產企業能進入國際市場完全由政府指定,因此,在缺乏市場競爭和篩選、淘汰機制的情況下,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並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率的企業,這樣就必然會造成對外貿易的低效率。同時,由於國內大多數生產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此,國內許多生產企業就不可能完全自由靈活地根據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及時生產出完全符合國際市場需求的產品,從而最大限度地擴大我國的出口,這就人為地壓抑了我國的出口供給彈性。

更重要的是,由於我國的私營企業(註:「私營企業」是我國的一種特殊提法,事實上,企業只存在因其所承擔的財產責任或民事責任的不同(既有限責任或無限責任)而出現企業組織形態不同的問題,而不存在因所有者身份不同而導致企業性質不同的問題。)在沒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下並不能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此,這就不利於使我國持續涌現出更多的完全自負盈虧,因而真正具有內在動力和壓力在比較優勢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出口的市場主體,從而極大地阻礙了中國人均出口額的不斷增長。(註:目前中國雖然躋身於世界第七大貿易實體,但與我國龐大的人口數量相比則顯得人均貿易額或出口額並不高,如人口只有五千多萬的英國和法國1999年卻分別佔世界進出口總額的第四和第五位。)可見,對私營企業的出口限制實際上是對中國出口擴張能力的人為限制。

此外,雖然我國的外貿公司在政府的保護下壟斷了我國的進出口,但我國的國有外貿公司卻因規模小而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而且,由於這些國有外貿企業並不承擔經營虧損的最終財產責任,因此,各國有外貿企業為了擴大出口,而往往不負責任地對內抬價收購、對外低價競銷。國有外貿企業相互之間這種沒有內在約束的無序競爭,不但造成出口秩序混亂、而且增加了我國的出口換匯成本,降低了我國的貿易利得(Gains)。

2.我國在進口方面存在著事實上的政府管制,進口的市場化或自由化程度更低

雖然我國自1992年以來不斷降低關稅,但我國降低關稅的 政策 意圖實際上是側重在緩解我國過大的國際收支順差,同時擴大資本品或技術設備的進口(中國進口中的80%以上是資本品),以提高國內企業的生產率,而並不是著眼於通過實現進口的自由化,以引入國際市場的競爭機制。而且,雖然我國不斷削減非關稅壁壘,但實際上我國對一些已經取消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口商品仍然存在著不同名目的數量限制,一些需要進口品的投資項目需要事先得到政府的立項批准或政府部門的 政策 性指導。同時,中國在進口的程序上也存在著一些事實上的管制(如需要若干個政府部門的蓋章認可,進口手續過於繁瑣等)。此外,在政府對進口進行嚴格管制的同時,我國對許多產品(如原油、成品油、農產品等)的進口仍實行國家壟斷,這種進口壟斷實際上也是一種非關稅壁壘。

我國對進口進行管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國內某些行業或企業(特別是保護了國有企業),但卻因減弱了進口產品的競爭壓力,同時使國內企業得不到低成本的生產投入品,從而降低了國內企業的生產效率。

(二)中國在對外貿易中缺乏規模經濟的內在動力

按照新貿易理論中的基本觀點,企業參與國際貿易是為了通過進入國際市場,以擴大產品的市場銷售,使企業能在擴大市場份額的基礎上生產更多的產品,從而降低產品的平均生產成本,從而有利於降低產品的價格,這樣就能大大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競爭力,以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但我國的絕大多數企業並沒有真正實現規模經濟,許多企業完全只是為了出口而出口,為了創匯而出口,而並不一定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或創造利潤而出口。由於我國企業(包括外貿企業)的規模普遍偏小,因此,我國企業的生產成本普遍較高,生產率普遍較低,這樣,我國出口產品的換匯成本也就自然很高。

(三)我國的出口結構仍存在著技術檔次及附加價值低的問題

中國出口競爭力強的工業產品主要是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其中 紡織 、 服裝 、鞋帽、玩具及日用消費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占很大比重),這些產品的產品鏈條短,附加價值低。目前,中國出口量最大的10類產品中有9類是勞動力密集型製造業產品(如鞋、玩具和運動用品,以及布料和 服裝 等)。

目前,我國的機電產品出口增長雖快,但主要依靠 加工貿易 和外商投資企業,而且我國機電產品一般檔次較低,技術含量和附加價值不高,缺乏有後勁的支柱產品,支柱產業的出口能力尚未形成規模。同時,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特別是已擁有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占出口總額的比例很小,只有15%(世界十大出口國平均為40%左右),且多數還是由外資企業實現的。此外,中國的服務貿易(包括銀行、保險、電信、法律、會計、資訊行業等)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十分薄弱,出口創匯能力不強。

還必須指出的是,我國出口商品結構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 加工貿易 的發展。在加工貿易中,只要加工產品本身是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型產品,那麼,反映在統計中就是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但實際上國內大量加工過程比較短暫,附加價值並不高。可見,建立在加工貿易基礎上的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增長還不能說明我國的出口結構已真正實現了高級化。

二、中國對外貿易中的產權問題

根據產權經濟學的觀點,市場交易的實質是產權的交易。如果將這一觀點引進到國際貿易理論之中,則我們就可得出這樣一個新理論觀點:國際貿易的實質實際上是產權在國際間的交易。既然如此,本文就從產權這個角度來剖析中國的對外貿易問題,以便進行理論上的創新,並為中國的對外貿易提供正確的發展思路。

(一)中國貿易非市場化的根源是傳統的國有產權 制度

既然國際貿易的實質實際上是產權在國際間的交易,因此,國際貿易市場化或自由化的實質則是產權在國際間的自由交易。這意味著,一國要真正實現對外貿易的自由化,最根本的是本國的微觀經濟主體不但完全有權在國內外獨立地獲得或擁有財產,而且還能在國內外自由地進行產權交易。可見, 貿易自由化 的 制度 前提是財產權分散化的產權制度。

而我國目前的產權制度特徵是:(1)絕大多數生產要素(包括土地、資本及企業家才能等)的產權仍然掌握在國家手中,且國家的財產權利是凌駕在其他一切財產權利之上的特殊的財產權利。(2)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外貿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即對企業的凈資產沒有所有權)。(3)私營企業的財產權沒有真正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護。

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由於國家(事實上是政府)仍然掌握著大部分生產要素的產權,且國家的財產權利是凌駕於其他一切財產權利之上的特殊的財產權利,因此,政府就自然仍是最主要的經濟決策者或經濟活動組織者,在這種情況下,進出口經營權也就自然控制在政府手中,這意味著,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微觀經濟主體是很難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

事實上,在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外貿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因而無法真正獨立地承擔經營虧損(包括進出口虧損)財產責任的情況下,也不能讓國有企業掌握完全的進出口自營權。因為,如果讓這些不承擔進出口虧損責任,因而沒有內在的自我約束機制的企業都可以完全自由地從事對外貿易,則有可能導致不計成本的對外惡性競爭現象,從而既會導致我國對外貿易秩序的混亂,同時又會大大降低我國的貿易利得。顯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政府也不得不對外貿經營權實行審批制。

此外,由於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私營企業的財產權沒有真正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護,因此,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就很難被視為是私營企業的一項天賦權利或自然權利。私營企業要獲得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權利,就只能由政府批准賦予。

(二)傳統的產權制度人為地限制了我國企業規模的擴張

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由於國家為保護自己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及控制權,並不鼓勵其他財產所有者對國有企業投資入股,而且,由於國有企業的經理人員和職工對企業凈財產並沒有所有權,因此,國有企業的經理人員和職工也沒有內在的動力不斷擴充企業的凈資產,這就導致國有企業缺乏內在的規模擴張機制。同時,由於國有企業並不是擁有獨立財產的產權主體或市場主體,國有企業對其所佔用的財產並不享有所有權,因此,國有企業之間不可能進行真正的會發生所有權轉移(所有權永遠掌握在國家手中)的兼並或收購活動,這又使得我國的國有企業缺乏外在的規模擴張機制。此外,由於私營企業的財產沒有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護,因此,私營業主對其財產所有權的長期歸屬也缺乏信心,這樣,我國的私營業主也沒有內在的動力不斷擴大企業的規模,等等。總之,由於我國的企業缺乏內在和外在的規模擴張機制,因此,這就根本上 決定 了中國在對外貿易活動中缺乏規模經濟的內在動力。

(三)中國出口品技術檔次低下的根源是制度的限制

由於在傳統的國有產權制度中,國有企業之間不可能有真正激烈的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且國有企業因沒有獨立的財產而不可能真正承擔經營風險或虧損的財產責任,同時國有企業的經理人員及職工對採用先進技術所形成的企業財產並不擁有所有權,技術並不能通過企業的剩餘索取權變成有回報的投資(楊小凱,1998),因此導致國有企業既沒有外在的壓力,同時又沒有內在的動力和壓力不斷地開發和採用更先進的技術。這一切都從根本上 決定 了國有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的能力、動力及壓力,從而自然會導致我國出口品的技術檔次低下。

(四)在本國企業競爭力低下的情況下,政府也難以完全實現進口的自由化。

由於傳統的產權制度導致國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競爭力低下,產品生產成本過高且質量較差,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實現進口貿易的自由化,則國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就有可能因無法同國外企業競爭而面臨破產倒閉的命運。這樣,政府就不得不對進口實行事實上的管制政策,以保護國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可見,中國對進口進行管制的實質是為了保護國內的國有企業,保護傳統的產權制度。

總之,以上分析充分證明:阻礙中國對外 貿易自由化 及真正成為世界貿易強國的根本原因是傳統產權制度的限制。

三、產權改革與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根據以上分析,為真正實現中國對外貿易的自由化並使中國真正成為世界貿易強國,我們應進行實現財產權分散化的制度改革,從而使我國的微觀經濟主體都成為真正擁有獨立財產的所有者或產權主體,並 規定 各所有者的財產權利一律平等。

進行這種實現財產權分散化,並 規定 各所有者財產權利一律平等的制度改革,將會自然創造出眾多真正擁有完全財產權利(包括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和對外投資活動的財產權利)及經濟決策權的市場主體或企業,(註:在產權改革的基礎上,企業組織形式將不再按所有者身份或性質的不同而劃分為國有企業或私營企業,而只按所有者對企業經管所承擔的財產責任的不同而劃分為獨資,合夥企業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且所有的企業都將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自由競爭。在這個基礎上,就不會再存在什麼「私營企業」的特殊問題。)這樣,我國的所有企業都完全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按照自己的意願或自己所認為的合適方式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自由投資。(註:這意味著,我國的企業是否應成為集科研開發、生產、投資、貿易、 金融 為一身的綜合商社或大型企業集團應完全由企業根據國內外市場狀況由自己決定,政府不應人為地代替市場主體設計企業發展模式。)同時,由於產權改革將創造所有市場主體的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制度環境,因此,以保護人們的財產權不受侵犯為基本職責的政府未經法律授權就不能對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隨意進行人為的干預,否則就是侵犯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利。這意味著,在產權改革的基礎上,政府將不能再運用行政權力直接組織或壟斷經濟活動(包括進出口貿易活動)。可見,進行財產權分散化的產權改革將會自然實現我國對外貿易的市場化或自由化,並實現國內貿易與對外貿易的一體化經營(即國內企業可以同時自由地從事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

實現對外貿易的自由化,使我國的所有企業都可以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這就意味著將自動撤除國內生產企業同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從而使我國的所有企業都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以便靈敏地根據國際市場的供求狀況,及時生產出完全符合國際市場需求的產品。而且,由於我國的所有企業都是完全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我國的企業既必須完全獨立地承擔出口虧損的財產責任,同時又可以完全獨立地獲得出口盈利所帶來的好處,顯然,這種完全自負盈虧的企業將真正具有內在的自我激勵和自我約束機制,在生產及進出口貿易活動中力求做出最佳的生產經營或進出口決策,以便根據國內外市場狀況和自己的比較優勢出口機會成本最低的產品,而進口機會成本最高的產品,即為發揮本國的比較優勢而出口,為利用別國的比較優勢而進口,從而在全球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實現成本最小化和利潤最大化。而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國的企業會真正具有內在的動力和壓力完全根據國內外價格體系的差異以及國際市場價格的波動,不斷地比較產品的生產成本及國際市場上的消費者願意支付或能夠支付的價格,並根據比較優勢原則盡力以最低的機會成本生產國際市場最需要,因而價格及質量最高的產品,從而使我國的產品真正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

可見,產權改革基礎上的貿易自由化,不但不會出現能在國際市場上盈利的產品難以出口,而不盈利或虧損的產品又大量出口,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企業相互之間因進行沒有成本約束的無序競爭,導致出口秩序混亂和出口換匯成本不斷上升等「一放就亂」的現象,反而會通過市場的篩選、競爭及淘汰機制最終使得只有那些真正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產品真正有競爭力的企業才能大量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而那些低效率的,產品根本沒有競爭力的企業就自然被市場所淘汰,這樣就能根本消除出口秩序混亂和出口換匯成本不斷上升等「一放就亂」的現象,從而大大地提高我國的出口創匯能力及對外貿易的效率。而且,由於產權改革將不斷創造出更多的完全在自負盈虧的基礎上根據國際市場的需求不斷擴大出口的高效率的企業,因此,這就能極大地推動我國人均出口額的不斷增長。

同時,在合理的產權制度中,由於企業成立的首要前提是擁有獨立的財產,因此,這就將從根本上奠定企業規模擴張的市場機制。而且,由於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財產擁有真正的永久性所有權,因此,企業的所有者及經理人員也會有真正的內在動力和壓力為獲得更多的所有者權益而不斷擴充企業的凈資產,以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及抵禦經營風險的能力,這就自然形成企業規模的內在擴張機制。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的企業對其凈資產享有所有權,因此,企業之間就真正發生為爭奪所有權而進行的市場兼並或收購活動,從而真正形成企業規模的外在擴張機制。可見,產權改革將真正有利於使規模經濟成為推動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市場動力。

此外,由於產權改革將使我國的所有企業必須真正由自己承擔虧損的財產責任,這樣,我國的所有企業就會有真正的內在壓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經營成本,以避免虧損。另一方面,由於產權改革將創造出眾多相互公平競爭的企業,這樣,我國的企業就自然有外在的市場壓力通過不斷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以通過降低產品的價格來擴大市場份額,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而且,在產權改革的基礎上,人們對開發技術所形成的財產擁有所有權,這樣,人們也會有真正的內在動力為積累財富而不斷地開發和採用更先進的技術。在這個基礎上,我國的技術就自然會不斷進步,這樣,我國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產品出口就自然會不斷增長,從而將根本改變我國出口品的技術檔次較低的問題。

最後,由於產權改革將使我國微觀經濟主體的國際競爭實力不斷提高,因此,這就為我國真正實現進口自由化奠定基礎。而進口的自由化將有利於直接引進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機制,打破壟斷,同時這還有利於直接引進能反映國際供求關系的國際市物價格,使國際市物價格信號成為國內資源配置的指示器,從而改善國內的資源配置效率。

總之,只有產權改革才能真正實現中國對外貿易的自由化,才能使中國人均出口額得到最大限度的增長,並真正提高中國出口品的技術檔次,從而最終真正使中國成為世界貿易及經濟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