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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對外貿易促進協會

發布時間: 2023-06-04 23:32:52

1、當前國際上主要的國際貿易組織有哪些?

當前國際上主要的國際貿易組織有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國際商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等。

1、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是國際民間經濟組織。它是由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參加的經濟聯合會,包括商會、工業、商業、銀行、交通、運輸等行業協會。它也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一級咨詢機構。

2、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是世界銀行集團的簡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通稱;也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世界銀行成立於1945年,1946年6月開始營業,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國際金融公司、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五個成員機構組成。

3、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於1952年,是全國性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

4、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縮寫:IMF),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於1945年12月27日成立,由189個國家組成,總部設置於美國華盛頓特區。

5、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縮寫:WTO)是一個獨立於聯合國的永久性國際組織,負責監督成員經濟體之間各種貿易協議得到執行的一個國際組織。世貿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萊蒙湖畔。

2、貿促會的待遇怎麼樣?

貿促會的待遇:貿促會的待遇很可觀。

1、貿促會屬於國家公務員,工資根據每個省份和城市劃分會有不同,但屬於公務員事業單位,有五險一金,五險一金的比例也會屬於中上等標准。

2、貿促會享有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等。

3、如果是事業編制,則相對較舒服,工資待遇可以,假期也有。如果是聘用制,則不享受五險一金等待遇。

4、國家對於各省市的補貼津貼等,公務員統一享有。

5、貿促會是全國性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通常和對外貿易及進出口公司打交道,偶爾也需要去國外的展會考察,有機會出國交流學習。

3、CCPIT什麼意思?

CCPIT是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中國貿促會,是全國性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成立於1952年。

主要職責:

1、落實國家有關重大發展戰略,促進對外貿易、雙向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

2、推進與境外對口機構機制化合作;接待境外高層次經貿代表團來訪,組織中國經貿代表團出訪;

3、管理全國出國舉辦經貿展覽會,負責中國參加國際展覽局和世界博覽會事務;

4、舉辦和組織企業參加經貿展覽會、論壇、洽談會及有關國際會議;

5、在外經貿領域代言工商,參與經貿政策法規制定、對外經貿談判和國際商事規則制定;

6、開展法律顧問、商事調解、經貿和海事仲裁等工作,簽發和出具出口商品原產地證明書、對外貿易有關文件和單證,提供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訴訟維權等知識產權服務;

7、組織產業和企業應對經貿摩擦;提供經貿信息、經貿培訓等服務。

(3)法國對外貿易促進協會擴展資料:

歷史沿革:

中國貿促會成立於1952年5月,當時正值西方國家對新中國實行經濟封鎖和禁運,中國貿促會同世界各國的民間貿易團體積極開展雙邊和多邊交往,為發展國際間的正常經濟貿易關系而努力。

至六十年代中期,中國貿促會已同日本、英國、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加拿大等許多當時尚未同中國建交的國家,建立和發展了民間貿易聯系,並先後同日本、聯邦德國、法國、奧地利等國的有關團體簽訂了民間貿易 或經濟關系的協定。

1994年,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先後頒布了《對外貿易法》和《仲裁法》,在《對外貿易法》中,明確了中國貿促會作為貿易促進組織所應具備的職能和承擔的任務;在《仲裁法》中,明確了中國的涉外仲裁機構由中國國際商會設立,從而確立了中國國際商會涉外仲裁機構的法律地位。

1986年,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國家委員會名議申請加入國際商會,經過8年多的談判和努力,1994年11月,國際商會第168次理事會正式通過決議,同意中國加入國際商會並組建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會。

1995年1月1日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包括中國國際商會在內的 171家工商組織、經貿團體及企業作為創始會員,中國國際商會作為主席單位。

4、貿促會是什麼單位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於1952年,是全國性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

截至2017年7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設有17個行業分會,48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擁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組織體系

機構設置

最高權力機構

全國委員會(簡稱「全會」)是中國貿促會的咨詢議事機構,由對外經濟貿易有關的人士、企業和團體代表組成。

全會由在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領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代表組成,人員可從相關國家政府部門、商協會組織、社會團體和企業推舉產生。

全會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法律和中國企業的需求,對中國貿促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二)聘請特邀顧問;

(三)審議並批准會長的工作報告;

(四)審定年度財務計劃、收支決算;

(五)決定工作機構的設置、變更和撤銷;

(六)指導和協調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國貿促會章程;

(八)參加中國貿促會的相關活動。 [4] 

機構發展

截至2017年7月,中國貿促會在1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駐外代表處。在中國國內,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48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還在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農業、汽車、石化、商業、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產業、供銷合作、建設、糧食等部門建立了17個行業分會,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貿促會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研究部、國際聯絡部(外事辦公室)、 貿易投資促進部(展覽管理辦公室、2019年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組委會聯絡小組辦公室)、 法律事務部、人事部、財務部、直屬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國際商會內設機構:綜合部、會員部、會展部、合作發展部、國際商會事務部(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秘書局)

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商事法律服務中心、貿易推廣交流中心、培訓中心、專利商標事務所、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中國貿易報社

駐外代表處:駐香港代表處、駐日本代表處、駐韓國代表處、駐海外地區代表處、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駐美國代表處、駐墨西哥代表處、駐加拿大代表處、駐德國代表處、駐法國代表處、駐英國代表處、駐義大利代表處、駐比利時代表處、駐俄羅斯代表處、駐新加坡代表處、駐哥斯大黎加代表處、駐巴西代表處(籌備)

主管社團:中國國際商會、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中國對外服務工作行業協會

附設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調解中心、中國海商法協會秘書處、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中國分會秘書處、國際許可貿易工作者協會秘書處、海峽兩岸經貿協調會

會管企業:貿易促進中心、投資促進中心、企業權益保護中心、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台港澳企業服務中心、中貿促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貿促會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中國國際經濟合作投資公司、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中展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環球商務國際旅行社

仲裁和調解機構

(一)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經濟貿易仲裁案件。

(二)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受理海事仲裁案件。

(三) 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調解中心,受理民商事、海事調解案件。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設立地方委員會,其委員由該地方或行業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機構和團體組成。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系獨立的法人,可依照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的規定獨立開展業務,對外簽訂有關促進經濟貿易的協議、議定書和其他文件。

地方、行業貿促機構有自己的財務計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獲得財產,承擔有關義務。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設立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業單位。

5、求:世界三大經濟貿易組織是哪三個啊?

世界三大經濟貿易組織是哪三個指的是:

1、世界貿易組織:制定監督,管理和執行共同構成世貿組織的多邊及諸邊貿易協定;作為多邊貿易談判的講壇。

2、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規定各會員國匯率、資金移動和其他外匯管制措施:會員國的國際收支,除非發生基本不均衡,否則不得任意調整其本國貨幣的平價。

3、世界銀行(WB):世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和贈款,用於支持對教育、衛生、公共管理、基礎設施、金融和私營部門發展、農業以及環境和自然資源管理等諸多領域的投資。

(5)法國對外貿易促進協會擴展資料

1995年7月11日,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會議決定接納中國為該組織的觀察員。中國自1986年申請重返關貿總協定以來,為復關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進行了長達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成為其第143個成員。2015年12月17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50餘個成員國達成近20年來規模最大的關稅減讓協議,取消了對201項IT產品1.3萬億美元貿易的限制。

6、法國對外貿易規定

法律客觀:

《對外貿易法》第差畝消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 《對外貿易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虛知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耐廳區域經濟組織。

7、關貿總協定和世貿組織建立的背景、職能、影響分別是什麼?

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世界的經濟危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使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進一步激化,西方國家的貨幣信用制度危機與國際收支危機加深,希望有更強大的全球性的國際金融組織來提供長、短期貸款,以期恢復經濟和發展生產。同時,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西方資本主義強國為爭奪世界市場而導致的「貿易戰」對各國恢復經濟的阻礙越來越大,各國對貿易自由化的呼聲越來越高。而美國憑借其在戰爭中膨脹起來的雄厚實力,對外擴張的慾望極為強烈,試圖建立一個以美國為主導的、穩定的、多邊的國際貿易和金融秩序。另一方面,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新獨立的國家,急需大量資金發展民族經濟,平衡國際收支,但對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援助」存有戒心,希望通過國際經濟組織的貸款來獲得所需資金。此外,國際經濟組織的出現還有賴於世界經濟內在發展所提供的基礎,由於生產和資本國際化的不斷發展,需要各國共同干預經濟活動,並進而產生了要求經濟一體化、貿易自由化和金融一體化的傾向,使國際經濟組織應運而生。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1944年7月,美國、英國、法國和蘇聯等44國參加了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召開的布雷頓森林會議,建立了旨在穩定國際金融、改善國際貿易環境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即世界銀行)。此後,美國又提出《擴大世界貿易與就業方案》,建議建立國際貿易組織,以補充布雷頓森林會議,該建議得到許多國家的普遍贊同,並於1947年最終形成了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這樣,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95年後發展為世界貿易組織),就發展成為戰後世界經濟體系的三大支柱和世界市場的三大國際協調組織。(1)世界銀行。世界銀行(WorldBank)的全稱是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簡稱世行。它是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產物。世界銀行於1945年12月宣告成立,並於1946年6月25日開始正式運營,1947年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一。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同屬聯合國專門機構,在國際金融領域緊密聯系,相互配合,對穩定各會員國貨幣、促進各國經濟穩定增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世界銀行的宗旨是:對各會員國用於生產目的的投資提供便利,協助會員國的復興與開發,並鼓勵欠發達國家進行生產與資源開發;通過參與私人貸款和私人投資方式,或對私人部門進行上述活動提供擔保等方式,促進私人對外投資;通過鼓勵國際投資以開發會員國生產資源的方式,促進國際貿易長期、均衡發展,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在提供貸款擔保時,世行積極尋求其他國際金融機構和國際銀行的合作。20世紀90年代以來,世行開始有計劃地參與了各會員國國際支付和金融危機的救援工作,發揮了有益作用。世界銀行從其誕生之後不久,通過組織國際上各種來源的資金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優惠貸款和投資,援助那些對受援國經濟發展有特別重要意義的項目和行業,以支持發展中國家經濟的增長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從而也保證了發達國家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世界銀行的這種作用突出地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在債務問題上,世界銀行較好地發揮了它在南北之間的「斡旋」作用。通過提供調整貸款和技術援助等方式來幫助債務國實施以緊縮為特點的經濟調整計劃;以促進經濟增長為核心向債務國提供新貸款;敦促發達國家通過多種方式減輕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負擔;承擔為債務國還本付息提供資助;以及為低收入債務國建立減債基金等。其次,蘇聯解體後,世行接納了蘇聯15個加盟共和國為世行成員國,並向它們提供美元支持,幫助它們實現經濟的順利轉軌,以確保世界經濟和政治的穩定。最後,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世行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一起為危機爆發的國家提供經濟援助,在穩定亞太金融市場、平息亞洲金融風暴以及緩和各國金融危機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世行從戰略的高度履行著它維持和穩定現行國際貨幣體系以及國際經濟秩序的職能。但是,作為世行主要業務活動的貸款在政策引導上存在著一定的缺陷。例如,就結構調整貸款而言,隨著20世紀90年代世界經濟格局的變化,結構調整貸款的重點轉向了支持和幫助發展中國家以市場經濟為目標的改革。為此,世行要求借款國政府必須與之「對話」,承諾並制定結構調整計劃,內容包括調整進出口政策、修改國家投資計劃以及改革機構體制等,並要說明長期目標和短期措施,確定時間表,接受世行的定期檢查。這種調控盡管有效地幫助借款國從經濟結構上扭轉國際收支的嚴重逆差,但卻有干涉內政之嫌。此外,由於世行的領導權基本上由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所掌握,因而世行的業務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國所左右。但發展中國家的壯大及經濟崛起,正在改變、影響著美國的絕對統治及影響。(2)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IMF),簡稱基金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根據1944年7月布雷頓森林會議擬定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建立的。它於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運作,同年11月5日成為聯合國專營國際金融業務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在巴黎和日內瓦設有代表處。該基金組織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間金融機構之一,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貨幣體系的核心。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是:為會員國在國際貨幣問題上進行磋商和協作提供所需要的機構,促進國際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均衡發展,藉以提高會員國的就業和實際收入水平,並增強會員國的生產能力;促進匯率穩定和會員國間有條不紊的匯率安排,避免競爭性的貨幣貶值;為會員國經常性交易建立一個多邊支付和匯兌制度,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發展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向會員國提供臨時融資,使它們在無需採取有損於本國和國際經濟繁榮措施的情況下,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衡;爭取縮短會員國國際收支失衡的持續時間,並減輕其程度。總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根本任務是,通過對會員國提供短期信用來減緩各國由於國際收支危機所引起的貨幣貶值競爭和外匯管制的加強,以維持匯率的穩定,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提高就業水平和增加國民收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自1947年成立以來,在加強國際貨幣合作、建立多邊支付體系、穩定各成員國貨幣匯率波動、促進國際收支調整、維持貨幣制度的運行、促進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的發展等方面,均發揮了不同程度的作用。基金組織通過建立各種貸款基金幫助發展中國家克服「外部沖擊」和「內在因素」所造成的困難,如創立「緩沖庫存貸款」,幫助發展中國家穩定初級產品出口價格,從而穩定國民收入;通過直接融資或間接融資,幫助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國進行經濟調整,一度使20世紀80年代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有所緩和;在1994年底到1995年初的墨西哥金融危機、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等歷次金融危機中,通常以低息貸款的形式幫助有關國家克服貨幣、金融危機。但是,由於基金組織的貸款是按份額分配的,因而主要發達國家占據了份額的絕大部分,但實際上,目前貸款的主要需求者均為發展中國家。經過九次增資後,發展中國家的份額在總份額中的比重不但沒有上升,反而普遍有所下降。這種狀況長此以往顯然不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同時,基金組織貸款的某些附加條件也不符合受款國的國情。由於基金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一些發展中國家國際收支失衡的原因分析不夠准確和全面,無論對哪個國家提供貸款,均開出幾乎同一付「葯方」,這給受款國的經濟帶來了不少消極影響。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後,不少受援國對基金組織提出的幾乎蠻橫的附加條件紛紛表示不滿,馬來西亞等國甚至拒絕同基金組織進行借款談判。近年來,基金組織先後對有關貸款條件作了修改,但它們並未從根本上解決貸款附加條件的缺陷。此外,由於基金組織的領導權掌握在西方發達國家手中,美國又憑借其經濟實力,掌握了基金組織的控制權,再加之基金組織的管理法與投票權的規定,使得基金組織的一切大政方針的確定受美國金融資本所支配,在一定程度上,基金組織成了美國實行擴張的一個工具。盡管如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仍然無疑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金融史上最為成功的國際金融組織之一。可以預見,它仍將在21世紀的國際金融領域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及影響。(3)世界貿易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簡稱世貿組織。它的前身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關貿總協定,GATT)。世界貿易組織是根據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達成的《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於1995年1月1日建立,取代原關貿總協定,並按照烏拉圭回合多邊談判達成的最後文件所形成的一整套協定和協議的條款作為國際法律准則,對各成員之間經濟貿易關系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監督、管理和履行的正式國際經濟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的總部設在瑞士的日內瓦。為了便於工作交接,世貿組織和關貿總協定在1995年曾並行一年。從1996年1月1日開始,世貿組織完全取代了關貿總協定,成為國際多邊貿易體製得以運轉的基礎和法律載體。至2000年初,世界貿易組織共有成員135個。中國於2001年12月正式加入該組織。根據1994年4月15日在馬拉喀什部長級會議上簽署的《世界貿易組織協議》,世界貿易組織建立的宗旨是:協議的成員方承認其貿易和經濟關系的發展,應旨在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和大幅度穩步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和貿易,為可持續發展之目的擴大對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保護和維護環境,並根據它們的各自需求和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情況加強採取相應的措施;同時,有必要作出積極的努力,以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應的份額和利益;通過互惠和互利的安排,從實質上減少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並消除在國際貿易中的歧視性待遇;通過建立一個一體化的、更為可行的、持久的、包括關貿總協定以往貿易自由化的成果以及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成果在內的多邊貿易體系,保持這些基本原則並進一步推進這一多邊貿易體系。建立世界貿易組織這一正式國際經濟機構的目的,是為了處理世貿組織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關系。為此,世貿組織的主要職能具體包括:組織實施世貿組織負責管轄的各項貿易協定或協議,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努力實現各項協定或協議的目標,並對所轄的不屬於「一攬子」協議項下的諸邊貿易協議如《政府采購協議》、《民用航空器貿易協議》等的執行、管理和運作提供組織體系;為成員提供處理各協定、協議有關事務的談判場所,並為世貿組織發動多邊貿易談判提供場所、談判准備和框架草案;解決各成員之間發生的貿易爭端,負責管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協議;對各成員的貿易政策、法規進行定期審評;協調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經濟組織的關系,以保障全球經濟決策的凝聚力和一致性,避免政策沖突;組織編寫年度世界貿易報告和舉世界經濟與貿易研討會,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技術援助。世界貿易組織的誕生,是國際貿易體制發展的新階段,也是貿易政策國際協調的重大發展。從世貿組織的運行實踐來看,以世貿組織替代關貿總協定是可取的,它給世界經濟帶來了積極的效應。這種積極效應主要表現在:世貿組織擴大了世界各國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的交流,擴大了國際投資的領域,使世界經濟貿易進一步走向國際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貿易保護主義的重新抬頭,加快了世界逐步實行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健全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抑制了一些發達國家利用國內法來干擾公認的多邊貿易規則;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維護。但是,在世貿組織的運行中,也出現了一些值得重視的消極現象。首先,對區域集團和某些雙邊安排的排他性和歧視性做法,仍未建立有效的監督和協調機制。其次,在實施各項協議時,存在不平衡的發展狀況,發達國家大力推行那些與自身利益攸關的協議的執行,而對那些事關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協議,如紡織品協議的實施,則採取拖延態度,這勢必損害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再次,大國操縱世貿組織一些重要決策的現象未得到改善,它們硬要把一些與貿易無關的問題納入多邊貿易體制。同時,一些發達國家從自身利益出發,有選擇地擴大貿易自由化的范圍,或者要求制定一些新的國際規則,迫使發展中國家接受,使發展中國家貿易自由化進程脫離其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損害了這些國家經濟的發展。最後,接納成員的進程因政治因素和撈取經濟實惠的策略而放慢,加入談判的內容與世貿組織協議的規定出現脫節,把一些與世貿組織規則無關的雙邊經貿問題納入談判中來,致使談判拖延不決,影響著多邊貿易體制的進程及發展。

8、國際貿易促進會是干什麼的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是由中國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組成的全國民間對外經貿組織,成立於1952年5月。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中國貿促會;英文名稱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縮寫為 CCPIT。
中國貿促會的宗旨是: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開展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及各種形式的中外經濟技術合作等活動,促進中國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貿易和經濟關系的發展,增進中國同世界各國人民以及經貿界之間的了解與友誼。
經中國政府批准,中國貿促會1988年6月組建了中國國際商會(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英文縮寫為CCOIC)。
目前,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已同世界上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工商企業界建立了廣泛的經貿聯系,與300多個對口組織簽訂了合作協議,並同一些國家的商會建立了聯合商會;同時,中國貿促會還在16個國家和地區設有駐外代表處。在國內,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50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還在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農業、汽車、石化、商業、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產業、供銷合作、建設、糧食、礦業、煤炭、物流等部門建立了20個行業分會,並對中國對外服務工作行業協會予以指導,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及其所屬業務部門已經加入了許多國際組織,其中包括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國際許可證貿易工作者協會、國際海事委員會、國際博覽會聯盟、國際商事仲裁機構聯合會、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國際商會等。

9、貿促會是做什麼的?

貿促會是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於1952年,是全國性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

截至2021年7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設有17個行業分會,48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擁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成就: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作為經國務院批准、海關總署授權的ATA單證冊制度的國家擔保和出證商會,承擔《關於貨物暫准進口的ATA單證冊海關公約》及其相關公約。

《貨物暫准進口公約》及其附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規下的擔保和出證工作,對中國ATA單證冊實施統一管理,中國貿促會法律事務部是擔保和出證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行使管理職能。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貿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