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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進料加工業務會計核算解析

發布時間: 2023-06-03 07:33:13

1、貿易公司的會計問題

一、自營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
一、國內貨物采購業務的帳務處理
根據《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國內購進用於銷售或出口的貨物的進貨原價為采購成本,購進貨物所發生的進貨費用,包括貨物到達交貨地車站碼頭以前支付的各項費用和手續費,計入經營費用。
1、購進貨物驗收入庫,同時支付貨款時,
⑴採用支票、銀行匯票等票據結算的,
借:商品采購
經營費用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記帳)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
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貸:商品采購
⑵採用商品匯票等結算方式的,
借:商品采購
經營費用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交貨費用)
應付票據(商品進價+進項稅額)
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貸:商品采購
2、購進商品的溢余和補缺
⑴購進商品發生溢余時,
借:庫存商品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A.屬於自然溢余,抵減「經營費用」
借:租正州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經營費用-商品溢余
B.屬於供貨單位多發商品,本企業同意補作購進,補付貨款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C.屬於供貨單位多發商品,本企業不同意補作購進,應按溢余金額減少庫存,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同時將溢余的商品作為代管商品處理。
⑵購進貨物發生短缺與損耗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商品采購 (進價)
查明原因後,分別處理:
A.屬於正常損耗,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B.屬於應由供貨單位、運輸部門、保險公司或其他過失人負責賠償的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C.屬於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經批准後列作「經營費用」)
借:經營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D.屬於自然災害或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應將扣除殘值和保險公司賠款後的凈損失轉作「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銀行存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二、銷售出口貨物業務的帳務處理
1、商品托運出口
⑴出庫待運時,
出口企業儲運及業務部門根據分工按出口合約或信用證規定,做好包裝等工作,並備妥發票、裝箱單以及其他出口單證後,應即開具出庫單交由對外運輸單位,辦理出口待運手續。財會部門應根據出庫憑證,作會計分錄。
借:待運和發出清答商品-××商品
貸:庫存商品
⑵出口交單時,
出口商品已經裝船裝車並取得已裝船提單或鐵路運單時,儲運部門應即根據信用證或出口合同規定,將全套出口單證向銀行辦理交單手續,同時將出口發票註明交單日期,送財會部門據以作銷售處理。
借:應收外匯帳款-有(無)證出口-美元
-人民幣
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人民幣
⑶結轉銷售進價,
對已裝運出口的商品在向銀行交單轉銷售收入時,應即結轉銷售進價。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商品類別
貸:待運和發出商品
或 貸:庫存商品
或 貸:應付帳款-供貨單位(貸款部門)
或 貸:加工商品-加工單位-××商品
⑷出口收匯時,
銀行收到出口企業全套出口單證經審核無誤後,即按規定向國外銀行辦理收匯或托收手續。銀行在收妥外匯後,即按當日現匯買入價折人民幣,開具結匯水單將人民幣轉入出口企業帳戶,出口企業據以作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貸:應收外匯帳款-有(無)證出口-美元
-人民幣
2、支付國外費用
⑴國外運費
商品裝運出口後,出口企業收到對外運輸單位收取外幣運費單據時,應向外匯銀行申請外匯劃撥收款單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銀行存款
⑵國外保險費
出口企業收到保險公司送來出口運輸保險單或發票以及保險費結算清單時,即應作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銀行存款
⑶國外弊蔽傭金
國外傭金是根據出口合同規定的傭金率為付佣方式進行支付的。付佣方式一般有三種:
A.明佣。它是根據成交的價格在出口發票上註明的內扣傭金。在會計上可按出口發票所列貨款的凈額作「自營出口收入」
B.暗佣。它又稱發票外傭金,是指不走出口發票上列明的傭金,而是在買賣合同中規定傭金率和支付方法。這種傭金一般是支付給中間商或代理商的。支付方法有兩種,一是議付傭金,另一種是出口方收妥全部貨款後,將傭金另行匯往國外。財會部門收到業務部門送交的有關單據時,分別支付方法,作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採用議付傭金的,由於銀行已代扣應付傭金,在收匯時已將議付的傭金在「應收外匯帳款」中直接扣減,當時收匯時作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貸:應收外匯帳款-有(無)證出口
採用匯付傭金的,在收妥貨款後對外支付,並作會計分錄,
借: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貸:銀行存款
C.累計傭金。它是指出口企業對包銷、代理客戶簽訂合約,規定在一定時間內推銷一定數量(或金額)以上的某種商品後,按其累計銷貨金額和傭金率支付給客戶的傭金。支付時,作會計分錄:
借:經營費用-累計傭金
貸:銀行存款
⑷預估國外費用
季度預估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其他應付款-預估國外運保費
季度預估後,次季實際支付運保費時,可先沖轉原分錄,再按以上規定作會計分錄。
3、支付國內費用
出口商品在托運以後,發生的出倉運輸、裝船等費用,包括有關商品自所在地發運至邊境、口岸的各項運雜費,均應憑各項原始單據支付,並按費用不同性質,分別以有關經營費用、管理費用科目處理,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經營費用
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4、出口銷售退回
商品出口銷售後,如因各種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退回原貨或另換新貨,或退貨後轉內銷處理,出口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財務處理:
⑴對已同意全部退回的商品,業務部門在收到對方裝運提單時,應即交由儲運部門辦理接貨及驗收、入庫等手續,財會部門應憑退貨通知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應收外匯帳款
或 貸:應付外匯帳款
同時沖銷原銷售進價,即作:
借:庫存商品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到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補交應退稅款。補交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消費稅)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
銀行存款
⑵如退回調換商品,不論部分或全部,除應先按上述①作沖轉銷售成本分錄外,在重新發貨時,應按自營出口同樣作銷售收入及成本的帳務處理。有時如調換的出口貨物不變更品種、數量,對原銷售進價影響不大,也可以簡化帳務處理。
對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到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補交應退稅款,會計分錄同上。更換的貨物重新報關出口後,再按規定辦理申報退稅手續。
⑶如退回的出口貨物轉作內銷處理,出口企業除按①作沖轉銷售成本分錄外,對已申報退稅的應按規定持有關證明到其主管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補交應退稅款,同時申請《出口轉內銷證明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補交應退的稅款時,會計分錄同上。
出口企業取得《出口轉內銷證明單》後,按有關金額計算內銷貨物的進項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出口退稅 (按退稅率計算)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
三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帳務處理
出口企業將出口貨物的退稅憑證(主要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發票、收匯核銷單、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等,下同)收齊,並按要求裝訂成冊,填列《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後,按期向其主管的稅務機關申報退稅。
1、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應根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或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金額和出口貨物的退稅率計算申報的應退增值稅,根據《出口貨物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稅款確定應退的消費稅後,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消費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指消費稅)
2、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稅手續後,應根據出口貨物購進金額和出口貨物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計算出口貨物不得退稅的稅額,同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實際收到退稅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消費稅
4、對不符退稅規定、退稅憑證不全或其他原因造成無法退稅的,應調整出口銷售成本,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5、對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實際收到出口退稅如與原申報退稅數不相符時,應調整差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消費稅
6、對已辦理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如發生退關或退貨的,出口企業應按規定到其主管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根據其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應補交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消費稅)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不予退稅)
(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
銀行存款
對出口企業尚未申報退稅的退關退貨,不應補交稅款,也不作上述會計分錄。

[例1]外貿企業自營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
1、某進出口公司,購進商品已驗收入庫,貨款採用銀行匯票支付,取得准予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份,註明的金額30萬元,註明的稅額5.1萬元,支付經營費用10萬元,財會部門根據有關票據,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商品采購 300,000.00
經營費用 10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000.00
貸:銀行存款 451,000.00
商品驗收入庫,作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300,000.00
貸:商品采購 300,000.00
2、根據合約規定出口上述外購待運×商品-批計10,000打,成本單價每打人民幣30元(不含增值稅),財會部門應根據收到的出庫憑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 300,000.00
貸:庫存商品—×商品 300,000.00
3、上述出口商品發票金額為USD50,000.00(CIF)價,財會部門應根據出口發票所列收款原幣金額及當日或前一天銀行現匯買入價(注1美元=人民幣8.28元)摺合人民幣,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外匯帳款—客戶名稱 USD50,000 414,000.00
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 414,000.00
4、結轉上述出口商品銷售進價,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商品 300,000.00
貸: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 300,000.00
5、銀行在收妥外匯後,即按當日現匯買入價(注1美元=人民幣8.26元)摺合人民幣,開具結匯水單將人民幣轉入該公司帳戶,計算匯兌損益,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匯兌損益 1,000.00
銀行存款 413,000.00
貸:應收外匯帳款—客戶名稱 USD50,000.00
414,000.00
6、上述出口商品支付海運費港幣25000.00元(當日港元銀行賣出價1港元=人民幣1.11元),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 27,750.00
貸:銀行存款 27,750.00
7、上述出口商品支付海運保險費USD500.00(當日銀行賣出價1美元=人民幣8.27元),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 4,135.00
貸:銀行存款 4,135.00
8、上述出口商品應付國外中間商2%傭金(按出口交單日轉售時銀行買入價1美元=人民幣8.27元),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 8,270.00
貸:應付外匯帳款—客戶名稱 USD1000.00
8,270.00
9、上述出口商品支付市內運雜費人民幣5,200.0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經營費用—運雜費 5,200.00
貸:銀行存款 5,200.00
10、上述出口商品申報退稅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45,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5,000.00
同時結轉出口貨物不得退稅的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不予退稅) 6,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000.00
11、由於種種原因,經雙方協商,上述出口商品同意全部退回,財會部門應憑退貨通知單,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 414,000.00
貸:應付外匯帳款—客戶名稱 USD50,000.00
414,000.00
同時沖銷原銷售進價,即作:
借:庫存商品 300,000.00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300,000.00
如退回的出口貨物已申報退稅,應補交退稅款(設退稅率為15%),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1,000.00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不予退稅) 6,000.00
銀行存款 45,000.00
12、實際收到退稅款40,000.0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40,000.00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40,000.00
13、經稅務機關審核,對已申報上述出口貨物應退稅款中,其中5,000.00元,屬企業計算有誤,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5,000.00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5,000.00
14、企業出口另外一批商品,由於退稅憑證不齊,造成無法退稅,計應退稅款30,000.00元,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30,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0,000.00
下面用「丁」字式欄反映外資企業自營出口業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會計科目核算的全過程。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借方 貸方
①51,000.00 ⑩45,000.00⑩6000
¡51,000.00 ∑51,000.00
二、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
進料加工是指出口企業自行(或委託其他單位)進口原輔料件,通過自行加工或以委託、作價形式加工成品後再行復出口的業務。進料加工實際上經歷三個過程,即:進口、加工及復出口。在會計核算上,復出口的會計處理同自營出口貨物,對其進口、加工過程及申報退稅,按以下進行帳務處理:
一進口原輔料件業務的帳務處理
1、報關進口
出口企業應根據進口合約規定,憑全套進口單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商品采購-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貸:應付外匯帳款(或銀行存款)
支付上述進口原輔料件的各項目內直接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商品采購-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貸:銀行存款

2、進料加工貿易的詳細流程怎麼樣,財務需要注意那些問題?

一、來料加工企業的會計處理來料加工企業的主要原材料、大部分輔料及生產用的機械設備、辦公設備,一般都是由外商提供的,對於這部分資產不必進行會計核算,只要按時間先後登記進出口數量和結餘量,作為備查賬即可。另外,來料加工企業沒有注冊資金,也不用進行實收資本的核算。因此,來料加工企業會計核算相對比較簡單,只要把相關的費用、工繳費收入、往來款等內容搞清楚就可以了。(一)收入的核算首先,根據財政部1998年頒布的收入確認原則,來料加工企業在報關出口後就應確認收入。因為此時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外方,加工企業對商品已不擁有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不再對已出口的商品實施控制,同時與交易相關的加工費收入已轉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已能夠可靠地計量。其次,對內外加工業務收入應分別核算。目前,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往往採取多種經營方式,可能既做進出口貿易,又做生產、加工業務。這就要求企業要分清業務的主次,主營業務在「營業收入」中核算,而兼營業務則在「其他業務收入」中核算。來料加工企業也有類似問題,比如來料加工企業為了充分利用現有設備,既從事對外加工業務,又搞國內加工,這時就應分別核算對內、對外加工業務。外加工費收入免徵增值稅,而內加工費收入則要征稅,如果劃分不清,就不能享受免稅待遇。另外,企業出售廢料的收入,應在「營業外收入」中核算,因為它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第三,境外委託方代支的費用應如實計入收入。目前,國內來料加工企業加工費收入定得普遍較低,境外委託方往往與國內來料加工企業簽訂某些協議,代支部分費用(如廠租、報關費等大額支出),例如某制衣廠,1997、1998年兩年虧損總額高達899萬元,其中1998年的加工費收入為72萬元,費用成本總額為445萬元,收入僅占費用的16%,而僅工資一項開支就達312萬元。該廠付出312萬元的工資卻只取得72萬元的收入,且該廠成立10年來,一直處於這種狀況,卻能經營下去。究其原因,原來境外委託方經常付給該廠現金(是人民幣而非外匯)以供日常開支,這部分現金則掛在「其他應付款」賬上,而不在收入科目中反映,這就變相轉移了企業加工費收入,從而轉移利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同時由於加工費收入過低,也減少了國家外匯收入。對於外商代支的此類費用可理解為價外補貼收入,應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二)費用的核算首先,費用核算應細化。一般地,大的來料加工企業可將費用分為「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用於生產方面的費用計入「製造費用」,用於辦公管理方面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而對於小的來料加工企業來講,也可將所有費用都計入「管理費用」。對於出口方面的費用,如監管費、商檢費、衛檢費、打單費、場檢費、招待費、補助費等,大部分企業都把它們放入「報關費」。其實,這樣做不利於企業進行財務分析,最好的辦法是分項單列。比如說,有的來料加工企業每月報關費有幾十萬元,但具體是什麼開支卻不清楚,而分開列記就不存在上述問題。同時,衛檢費、場檢費等是按車次收取的,監管費、商檢費是按材料價值來計算的,如果實際支出金額偏差較大,就可檢查是否有不正常開支,從而促進企業做好財務分析。其次,購進原材料和輔料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應單獨核算並計入成本費用。來料加工企業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輔料是通過海關進口的,也有小部分輔料是從國內采購的。在國內采購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也不能抵扣,而只能計入成本費用。這是因為,按照現行稅收政策,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一律實行「出口免稅」管理辦法,即進項稅額(包括進口料件和國產料件的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最後生產加工環節不征稅,出口也不退稅。這與進料加工貿易不同,進料加工企業使用的國產料件可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對從事來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出口企業,為生產或加工復出口的免稅貨物而購進的已稅原材料、輔料等,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和辦理退稅,而應單獨核算並轉入來料加工經營成本中。若不能單獨核算應稅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的,按銷售比例分攤其耗用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二、來料加工企業的稅收優惠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後,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貨物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持此證明向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徵其加工或委託加工貨物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應憑來料加工出口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匯憑證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核銷手續,對逾期未核銷的,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將會同海關和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及時予以補稅和處罰。從以上規定我們知道,承接來料加工業務的出口企業在料件進口後,可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而無須等來料加工手冊核銷後再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3、外貿企業的會計賬務怎麼做?

1、采購貨物

采購商品時:

借:商品采購

經營費用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記帳)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

2、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貸:商品采購

3、出口單據收齊且信息齊全申報成功,稅局審核完畢,退回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3)外貿企業進料加工業務會計核算解析擴展資料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轉內銷處理如下:

1、退稅部門發現外貿企業需要出口轉內銷處理,應填制《關於出口貨物未按規定期限申報視同內銷征稅的通知》兩份(企業一份、徵收分局一份);企業自行發現出口轉內銷,應填制《出口貨物未按規定期限申報視同內銷征稅申報明細表》三份(退稅部門一份、企業收分局一份);

2、企業還應按「(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法定增值稅稅率)」計算填稅申報表的應稅貨物銷售額,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第4欄「未開具發票「欄藍字列,同時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在「附表一」第17欄用紅字沖減已申的「免稅貨物銷售額」。匯率出口當日的匯率計算。

3、企業按以上規定進行調整後,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提供帳務調整帳頁和記帳憑證復件,並加具「此件與原件相符」的意見並加蓋企業公章,同時填報《出口貨物未按規定期限申報視同內銷征稅申報明細表》一式三份給主管徵收分局,主管徵收經確認蓋章後自留份,退回兩份給企業,企業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業辦理退稅申報時報送退稅部門;

4、對企業視同內銷征稅的出口貨物,其進項稅額可予以抵扣。若企業已辦理退稅貨物轉內銷征稅,將已退稅款返納後,該筆貨物原用於退稅的憑證不能退還企業,企業應填制《出口已退稅貨物轉內銷征稅進項稅額抵扣表》一式三份(徵收分局、企業、退稅部門各一份)

經退稅部門加具意見後,作為抵扣依據,並將表中所列專用發票復印加具「此件與原件符」意見後,加蓋企業公章。一張專用發票部分貨物需視同內銷征稅時,企業也應填制《出口已退稅貨物轉內銷征稅進項稅額抵扣表》處理。

4、來料加工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你這個問題,分成兩部分理解,如果是客戶提供了原材料,你生產完成後,賣回給客戶,但價格中不含有材料的價格,這樣可以視同委託加工,你只收取加工費,在加工費裡麵包含了你自己購買輔助材料的部分價款。具體的會計分錄為:1.收到受洞穗托加工的材料時,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領用時作相應的附註說明,不必做會計分錄。 2.對於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
借:生斗伍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製造費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託方時: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同時,在備查簿中將受託加工物資注銷,與第一步相適應,相匹配。
問題二,賣出去的價格含有客戶提供的材料價格,對於這種情況,不能是委託加工的行為了,這種情況,你只能作為,購進材料-生產產品-銷售產品,視同的是你們自己購進材料,然後銷售產成品的情況了。分錄如此做:客戶提供材料時,你必然將這部分材料款先預付或者怎麼處理給客戶方,要不然,你賣產成品給對方時,產品中不可能含有材料的價款,因納銷卜為對方不是傻子。不會白給你這部分材料的。所以: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現金)生產時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借: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銷售時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外貿企業來料加工帳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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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急,外貿進出口公司會計做什麼

外貿會計主要是進出口退稅的,包括一般貿易進出口退稅業務,來料加工業務進出口業務實操,進料加工業務進出口業務實操, 深加工方式下進出口業務操作,配套相關理論知識與注意事項,除了這些,還涉及到報關、商檢、核銷、電子口岸、軟體操作、免抵退稅申報等相關知識。

外貿會計工作流程

1、報關並經海關簽證後退回出口企業兩聯—出口結匯聯(白色)和退稅證明聯(黃色)。報關單須在90天內申報出口退稅,否則會計賬務上按出口轉內銷處理。

2、核銷單向外匯管理局取得,「出口收匯核銷單」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核銷單為一張三聯式,核銷單左第一聯存根外匯管理局存,中第二聯核銷後企業留存,右第三聯核銷後撕下來做出口退稅聯報稅務局使用。

出口單位和受託行及解付行填寫,海關憑此受理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此核銷收匯的有順序編號的憑證(核銷單附有存根)。先進入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申領成功後,去外管局領取紙質核銷單。

領完核銷單進入出口收匯/口岸備案中進行口岸備案,備案成功後去海關報關,貨物出口海關列印出報關單後進入出口收匯/企業交單中輸入核銷單號碼查找出該核銷單及對應的報關單,然後進行交單,交單成功後5天左右去外管局核銷,交單同時也可以進入出口退稅/數據報送中做報送,報送成功後5天左右可以去國稅辦退稅。

3、出口貨物退稅的流程,出口貨物的退稅申請。

出口貨物在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做銷售處理以及經過退稅機關的退稅鑒定的基礎上,出口企業按退稅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要求生成《出口貨物退稅進貨憑證申報表》、《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並填寫《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連同有關退稅憑證及申報數據,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退稅。

(6)外貿企業進料加工業務會計核算解析擴展資料: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依據方法

1、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稅額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1)對出口貨物單獨設立庫存帳和銷售帳記載的,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對庫存和銷售均採用加權平均價核算的,可按適用不同退稅率的貨物分別確定:退稅依據=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退稅率或徵收率(從一般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退稅率,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徵收率)

(2)對出口企業委託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後報關出口的,退稅依據為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貨物的工繳費等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

原輔材料應退稅額=購進原輔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原輔材料的退稅率

加工費應退稅額=加工費發票所列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合計應退稅額=原輔材料應退稅額+加工費應退稅額

2、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消費稅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凡屬於從價定率計征的貨物應依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時徵收消費稅的價格為依據;凡屬於從量定額計征的貨物應依據購進和報關出口的數量為依據。

應退消費稅稅款=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出口數量)×稅率(單位稅額)

7、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


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
在發出加工時,憑業務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記的出庫單,按原材料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某來料加工廠
貸:原材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稱
加工廠交成品時,按合約價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規定的加工費,根據業務部門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指野工"戳記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
貸:應收賬款--某來料加工廠(按規定應耗用的原料成本)
應收賬款--某來料加工廠(加工費,如外幣按入庫日匯率)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
應付外匯賬款(合同約定進口價格,匯率按原作價時中間價)
貸:主營業務收入--來料加工(原輔料款和加工費)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
進料加工與來料加工的區別
(一)相同點
一是兩種加工貿易都經歷了"進口-加工-出口"三個環節.
二是兩者具有共同監管方式,即對用於加工製造出口產品的進口料件實行海關保稅監管,在進口時進行監管登記,免徵關稅和增值稅,產品出口時由海關核銷進口料件.
(二)不同點
一是原材料、零部件和產品的所有權不同.來料加工是由外商免費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產加工的產品完全歸外商所有,由外商支配;而在進料加工中,經營單位對原輔料和生產加工出來的成品擁有所有權.
二是兩者的貿易性質不同.在來料加工業務中,外商與經營單位是委託與被委託關系,經營拆絕單位接受外商委託並要按外商的要求進行生產加工,收取工繳費,純屬加工貿易性質;而在進料加工業務中,經營單位是自主經營,與銷售料唯御喊件的外商和購買我成品的外商均是買賣關系,經營單位從中賺取銷售成品與進口原材料之間的差價,使外匯增值,屬於一般國際貿易性質.
三是產品的銷售方式不同.在來料加工業務中,生產加工出來的產品由外商負責運出我國境外後自行銷售,銷售的好壞與我方毫無關系;而在進料加工業務中,經營單位在產品生產加工出來後要自己負責對外推銷,產品銷售情況的好壞與自己密切相關.
四是稅收政策規定不同,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實行退稅(或免抵退稅),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實行免稅.
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怎麼做?通過小編老師講解的相關資料後,大家對此外貿公司的來料加工會計處理應該都是有所熟悉,其實來料加工的處理主要還是通過應收賬款和庫存商品類的科目計算,當然在這里還有很多相關的資料都是可以免費學習的,歡迎你們來這里進行免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