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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大學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發布時間: 2023-06-02 12:07:58

1、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地址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大學城校區
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廣州大學城(南校區)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北校區)

2、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新生入學指南考試時間入學手冊和軍訓注意事項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新生入學指南考試時間入學手冊和軍訓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與地點

時間:詳見新生錄取通知書

地點:

①英語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商務英語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高級翻譯學院的新生報到地點: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北校區;

②經濟貿易學院、金融學院、商學院、會計學院、法學院、英語教育學院、思科信息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藝術學院的新生報到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廣州大學城 廣東外判裂語外貿大學 南校區學生公寓。

二、根據學校校區布局,除英語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商務英語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和高級翻譯學院的新生安排在北校區(白雲山校區)外,其它專業的新生全部進駐南校區(大學城校區)。新生必告沖世須持我校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報到聯(內頁蓋有我校招生辦公室公章)按時來校報到,不得提前。《錄取通知書》請務必妥善保管,一旦遺失將無法補發,後果自負。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致函(電)各學院輔導員辦公室請假(具體電話可在學校主頁「服務導航」中的「校內電話」查詢),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而逾期報到者,以曠課論處。曠課超過兩周,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不能私自調換;學校不統一配置新生床上用品,學生可以自帶(或在校內外的商業網點選購)。北校區新生宿舍(一般6人/間),南校區新生宿舍(一般4人/間),南北校區學生宿舍床的規格均為92×193cm,不要攜帶過大的旅行箱。

四、入學報到時,應准備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0張(黑白、彩色均可),帶齊必備的學習和生活用品。

五、黨員學生必須攜帶縣級以上組織部門開具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外省考生的介紹信抬頭寫:廣東省委教育工委組織處;廣東考生的介紹信抬頭寫: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黨委組織部)和《入黨志願書》等黨員材料於報到後統一交到所在學院黨委(黨總支部),學院黨委(黨總支部)收齊後交由組織部統一辦理(《入黨志願書》等黨員材料已歸入考生個人檔案的只須持《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團員學生的團籍檔案材料統一存進考生的檔案袋。不集中郵寄紙介檔案的省份,考生收到我校的錄取通知書後,憑錄取通知書回學校或當地招生辦公室辦理檔案的移交手續。檔案應該由學校貼好封口並加蓋公章後由學生自帶來校,報到後由各學院通知學生移交檔案的時間和具體辦法,在此期間請各位同學務必注意妥善保管好個人的檔案,團組織關系的接轉和團員注冊手續按有關規定另行安排。

六、戶口關系的辦理:詳見《2014級新生辦理戶口遷移須知及有關問題的說明》。

七、收費事項:詳見《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2014級新生入學繳費辦法》。

八、體檢: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衛生廳粵招【2011】3號文件關於「在新生入學後要嚴格按照體檢標准對新生進行身體復檢」的規定,新生體檢安排在新生入學報到後,襪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醫療保險: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將大學生及中職技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80號)規定,在校學生必須全部納入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學校統一組織參保。目前居民醫保費金額為120元/人·年(具體繳費標准以當時政策為准),由學生自行登錄校園網支付平台繳交。醫療保險待遇按《印發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1】24號)執行。在參加居民醫保的基礎上,鼓勵學生參加商業醫療保險作為醫療保險的補充。國家、省、市、學校如實施新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根據粵府[2002]93號文件的規定,我校所有2014級本科新生(港澳台華僑學生除外)入學後第一周起應參加為期兩周的軍事技能訓練,軍訓期間全天均安排有訓練和學習項目(含周六和周日),學生應繳納約65元(以實際中標價格為准)的軍訓服裝及軍訓用品費用(報到後現場購買時繳交,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其它有關具體事宜在軍訓前再另行通知。

十一、根據《兵役法》的規定,廣東省內各高等院校在大一男生入學後要查驗廣東省籍18至24周歲適齡男性公民的《兵役登記證明》。請符合條件者在報到當天到報到現場保衛處的「接受戶口辦理點」進行查驗並提交復印件1份(A4紙復印)。

十二、港澳台華僑學生辦好報到手續後,如自願參加軍訓的可以留下參加軍訓(成績將計入學分),不參加軍訓的必須到教務處和校武裝部辦理「免修《軍訓與軍事理論》課程申請」,經批復同意後,需向輔導員請假,經准假後,可自行留在學校或回家自習,待軍訓結束後於9月29日返校參加由各學院組織的新生專業教育。

十三、如符合我校新生獎學金條例(具體內容參見《2014級新生獎學金和濟困助學措施》)規定的新生,請准備好獲獎證書原件或當地縣級以上招生辦公室開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進校後可申請2014級新生獎學金,具體的申請時間和辦法由招生辦公室通知各學院。

十四、數字迎新:新生接到入學錄取通知後,即可登錄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迎新網站:http://yx.gfs.e.cn,按網站說明進入迎新系統,可對系統中本人個人信息進行修改、補充、確認,並可將自己來校報到的具體時間、乘坐何種交通工具、到達地點等內容進行登記。以便學校提前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十五、新生接待:為方便新生報到,學校於報到當天的7:30—19:00在廣州火車站、廣州火車東站、廣州火車南站和省汽車客運站出口處設立新生接待站。如新生提前抵達,請耐心等待我校的接待人員,我校新生接待人員均帶有明顯的標識(統一服裝或佩戴綬帶),請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切勿輕信他人。

十六、隨身攜帶的行李、財物要注意安全,小心保管,謹防被盜或丟失;我們為每位新生准備了行李標簽,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出,為方便新生接待,請把該標簽貼在行李上。

十七、暑假期間招生辦公室人員的值班時間為7月14日~7月18日,7月21日~7月25日,7月28日~8月1日三周時間的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為方便外地新生來校報到後與家人的聯絡,中國移動為每位新生准備了一張手機電話卡寄給各位新生,新生可自由選擇是否使用。

考慮到新生報到時有家長送小孩來校,我校北校區招待所(電話:36206469、36207373)和南校區(大學城)學術交流中心(電話:39328328)均有一定數量的床位供有需要的家長住宿,其中南校區學術交流中心有雙人房、商務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

廣州市區通往我校南北校區(北校區為「外語學院站」,南校區為「廣外站」)的公交線路,請登陸廣州公交網(http://www.gz-bus.com/)查看相關交通線路信息。自駕車到北校區報到的新生家長,可經廣園快速轉白雲大道直達北校區,或從機場高速黃石路站下,轉黃石東路可直達北校區;

自駕車到大學城報到的新生家長,可經科韻路進入南沙港快線,在廣州大學城出口進入大學城,沿中環路即可到達我校南校區;或經科韻路進入侖頭隧道、經官洲隧道進入大學城沿外環路可達我校南校區。

最後,祝各位新同學假期愉快,一路順利!

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地址 用英文怎麼寫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Guangzhou Higher Ecation Mega Center, Panyu District, Guangzhou, China
這樣應該可以的了, 加上郵編510006
PS我就是廣外的~~

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校區郵編

510006。學院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廣州大學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校區)。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位於廣東省廣州市,簡稱「廣外」,是一所具有鮮明國際化特色的廣東省屬重點大學,入選國家「2011計劃」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是華南地區國際化人才培養和外國語言文化、對外經濟貿易、國際戰略研究的重要基地。

師資力量:

截止2021年12月,學校現有教職工總數2188人,專任教師137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比例達到54.64%,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比例達到95.50%。教師隊伍中,教育部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4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55人(其中在職6人)。

入選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3人,入選中宣部2019年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入選「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2人,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5、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1846

第五條學校地址:

北校區: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郵政編碼:510420

南校區: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郵政編碼:510006

根據學校校區布局,2014級新生安排在北校區就讀的有:英語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商務英語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高級翻譯學院;安排在南校區就讀的有: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國際工商管理學院、財經學院、法學院、英語教育學院、思科信息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藝術學院。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根據國家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條錄取批次:各專業均為本科第一批。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級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級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非平行志願的省份,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10%,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本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對廣東考生,專業錄取按“分段清”的原則,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將所有出檔考生按高考成績每5-10分劃分為若干分數段,在同一分數段內按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擇優錄取,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總分相當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對外省考生,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將所有出檔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擇優錄取,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總分相當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四條加試及外語語種要求:

報考外語類專業和外交學、國際商務、教育學(英語教育)、翻譯、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國際教育、法學(國際經濟法)、法學(知識產權法)、國際政治等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不組織英語口試的除外)。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⒈沒有特別說明的專業其文化課和術科成績執行各省劃定的分數線。

⒉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只錄取參加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根據生源情況,調節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⒊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在其校考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⒋對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在其統考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⒌對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考生,在其統考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70%、文化課成績×30%的比例合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一批本科層次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音樂類、美術類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七條對省級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級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八條江蘇省考生普通類專業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錄取。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九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條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要求發音、呼吸器官無疾病,請有相關疾病的考生慎重報考;報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要求無色盲;報考外語類專業要求發音、聽力器官無缺陷。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三十二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參見招生專業目錄。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獎金額最高為免繳四年在校學費。

第三十四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措施:

⒈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⒉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緩交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臨時出現困難的學生,憑有效證明可以申請一次性困難補助或緩交學費。符合國家減免學費政策要求的地震災區受災學生等可以申請減免學費。

⒊助學金:國家財政撥款在我校設立國家助學金,學校董事單位、校友等熱心公益事業的社會機構、個人在我校設立社會助學金,通過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資助。

⒋勤工助學:學校建立了一系列學生自主經營管理的勤工助學和創業實踐基地,每年可為學生提供25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委、監察處,聯系人:甘老師

監督電話:020-36207052

傳真:020-3620706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六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6204310

傳真:020-3620705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gfs.e.cn

招生網址:http://zsb.gfs.e.cn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於3月17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後逐年修訂。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授權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生源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省的規定為准。

6、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地址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各校區地址如下:

北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郵政編碼:510420

南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郵政編碼:510006

大朗校區:廣州市大朗

知識城校區:中新廣州知識城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國商學院是一所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舉辦、國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國商學院目前設有英語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教育學院、計算機學院、新媒體與國際傳播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大學英語教學部、體育部等13個學院(教學部)。

其中開設的41個本科專業中有12個外語專業,10個外語語種,是廣東省外語語種最多的獨立學院。外語專業教學質量高,其中英語專業四級考試一次性通過率連續5年超過全國普通高校平均通過率;日語專業連續3年有學生在日語N2考試中考取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