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第一環節:商務局(廳)去商務局(廳)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簡稱備案登記表,這是第一個環節,以下的各個環節都需要備案登記表的原件或復印件。所需材料:1、按要求填寫的《備案登記表》(如是變更,則下載空白登記表在電腦上填寫);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5、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6、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自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流通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7、如是變更,還需要提供源進出口資格證書(或備案登記表)。8、如是變更,還需要提供變更報告。
第二環節:海關向海關申辦《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所需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3、企業章程原件及復印件;4、稅務局《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國稅地稅;5、《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6、《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7、《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這兩個表向海關要空白表格填寫即可。8、身份證:包括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經辦人,財務負責人的。
第三個環節:外匯管理局有了備案登記表,有了海關注冊登記證書,就可以去外匯管理局申請備案了。申請備案是申領核銷單的前提。所需材料:1、申請變更報告;2、《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4、重新填制的《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5、身份證:包括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經辦人,財務負責人的。
第四個環節:商檢局,這一環節是與第三個環節並列的,有了備案登記表和海關注冊登記書,就可以去辦理了。具體辦理的辦法是,先在網上填表申請。所需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和復印件;3、海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4、商務部門《備案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現在的商檢證書是立等可取的,也不需要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八條 本法所稱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二、遵守與進出口貿易相關的海關、外匯、稅務、檢驗檢疫、環保、知識產權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法律、法規、規章。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核、生物、化學、導彈等各類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管製法規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不從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四、不偽造、變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五、在備案登記表中所填寫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確的、真實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確的、合法的。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上填寫的任何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到原備案登記機關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變更手續。
以上如有違反,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對外貿易經營者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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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備案登記表中「組織機構代碼」一欄,由企業、組織和取得組織機構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填寫。
2.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承擔有限/無限責任。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承擔無限責任。
3.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中,如經營范圍不包括進口商品的分銷業務,備案登記機關應在備注欄中註明「無進口商品分銷業務」。第七條 備案登記機關在完成備案登記手續的同時,應當完整准確地記錄和保存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依法建立備案登記檔案。第八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登記表》自動失效。第九條 《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比照本辦法第五條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在30日內辦理《登記表》的變更手續,逾期未辦理變更手續的,其《登記表》自動失效。
備案登記機關收到對外貿易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後,應當即時予以辦理變更手續。第十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已在工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自營業執照注銷或被吊銷之日起,《登記表》自動失效。
根據《外貿法》的相關規定,商務部決定禁止有關對外貿易經營者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內從事有關貨物或者技術的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備案登記機關應當撤銷其《登記表》;處罰期滿後,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依據本辦法重新辦理備案登記。第十一條 備案登記機關應當在對外貿易經營者撤銷備案登記後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第十二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不得偽造、變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和出賣《登記表》。第十三條 備案登記機關在辦理備案登記或變更備案登記時,不得變相收取費用。第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依法取得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經營資格、且僅在原核准經營范圍內從事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對外貿易經營者,不再需要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對外貿易經營者如超出原核准經營范圍從事進出口經營活動,仍需按照本辦法辦理備案登記。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備案登記表編號: 進出口企業代碼:
經營者中文名稱 經營者英文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經營者類型
(由備案登記機關填寫)
住所 經營場所(中文) 經營場所(英文)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工商登記
注冊日期
工商登記
注冊號
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還須填寫以下內容
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證件號注冊資金(折美元)
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還須填寫以下內容
企業法定代表人/
個體工商負責人姓名
有效證件號 企業資產/個人財產(折美元)
備註:
填表前請認真閱讀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備案登記機關
簽 章
年 月 日
本對外貿易經營者作如下保證: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去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首先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的增項手續(經營范圍須包含進出口字樣);企業通過網路登錄官網,在線填寫並提交成功後,在列印出的《登記表》上蓋章;攜帶以下相關資料到商務局進行現場備案,3-5個工作日後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十一條 國家可以對部分貨物的進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實行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務只能由經授權的企業經營;但是,國家允許部分數量的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務由非授權企業經營的除外。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和經授權經營企業的目錄,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調整並公布。
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擅自進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的,海關不予放行。
第十二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託,在經營范圍內代為辦理對外貿易業務。
第十三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法作出的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交與其對外貿易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及資料。有關部門應當為提供者保守商業秘密。
4、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在哪裡辦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在商務局(廳)辦,商務局(廳)去商務局(廳)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簡稱備案登記表,這是第一個環節,以下的各個環節都需要備案登記表的原件或復印件。
企業在進行網上申報後,需先攜帶以上書面材料到企業所在區市外經貿主管部門進行初步審核,並開據受理憑證,市級外經貿局對外貿易處對符合條件者,在一定期限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備案登記印章。
企業可通過網上申報時所填電子郵箱來接收辦理結果通知。也可通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系統查詢,已獲准備案登記的對外貿易經營者,請攜帶區市外經貿局開據的受理憑證和單位介紹信到市級外經貿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第一次辦理的具體辦法:
一、登錄商務部主頁網上政務-政務大廳-外貿司-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系統-備案登記-在網上申報材料。
二、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每頁加蓋公章)。
1、按要求填寫的《備案登記表》(如是變更,則下載空白登記表在電腦上填寫);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6、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自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流通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7、如是變更,還需要提供源進出口資格證書(或備案登記表)。
8、如是變更,還需要提供變更報告。
備齊以上資料之後,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目前只有部分城市的商務局有備案的權利,其他城市的企業經過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蓋章後,還需要向省(區)商務廳提交材料。一般商務廳會在收到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列印出正本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這個過程一般是不需要花錢的。
法律依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5、對外貿易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登記表》。
(二)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三)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二款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5、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5)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擴展資料: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填寫提示
1、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備案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內容不許塗改。
3、《備案登記表》中「組織機構代碼」一欄,由企業、組織和取得組織機構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填寫。
4、《備案登記表》上的「住所」須填寫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法定地址。
5、「經營者英文名稱」須由企業中文名稱翻譯而來,企業中文名稱有「廈門」等字樣的所在地名,「經營者英文名稱」中也必須有相對應的翻譯,並且「經營者英文名稱」須大寫。
6、「聯系電話」應為本企業的聯系電話,並須與《備案登記表》上的企業法定地址(即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與《備案登記表》上的經營場所相一致。
7、「經營者類型」不填寫,在提交備案登記材料時口頭告知經辦人員。
8、「電子郵箱」必須填寫企業的電子郵箱。
9、「工商登記注冊日期」系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成立日期。
10、依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屬分公司、辦事處的不予辦理備案登記。
6、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在哪裡辦理
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辦理。
1.系統提交申請
企業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進入「對外經營者備案」填寫相關信息,並向商務部提交申請。
點擊「對外經營者備案「——點擊「備案登記」——根據企業情況選擇「備案機關」——選擇好備案機關後,進入企業相關信息填寫,填寫完成後點擊「上報」。
上報成功後,列印出「備案登記申請表」,准備相關材料,到選擇的備案機關提交材料,一般現場就可以拿到《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現場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備案登記申請表》;
法律依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九條
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備案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放手續。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第四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實行全國聯網和屬地化管理。商務部委託符合條件的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登記機關)負責辦理本地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
辦事指南
7、如何到商務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1、填寫《登記表》,並在網上將登記內容碧悉進行提交;
2、企業向窗口(或市悔頌乎經貿局)遞交登記資料,初審並形成呈報受理表;
3、企業向窗口遞交登記資料,初審並形成呈報受理表;
4、主管局長審批;
5、局貿管科印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6、向申請人發放《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7)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擴展資料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實行全國聯網和屬地化管理。商務部委託符合條件的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登記機關)負責辦理本地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受委託的備案登記機關不櫻轎得自行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備案登記。
備案登記機關必須具備辦理備案登記所必需的固定的辦公場所,管理、錄入、技術支持、維護的專職人員以及連接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網路系統(以下簡稱「備案登記網路」)的相關設備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