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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招生

發布時間: 2023-05-29 18:51:36

1、廣東外貿外語大學的招生計劃?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53個本科專業有招生計劃

招生:全國擬招5000人,其中廣東招3955名

廣外今年計劃在全國招生5000人,與去年持平,其中在廣東招生3955名(普通類文科1993名、普通類理科1908名、藝術類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53個本科專業有招生計劃

招生:全國擬招5000人,其中廣東招3955名

廣外今年計劃在全國招生5000人,與去年持平,其中在廣東招生3955名(普通類文科1993名、普通類理科1908名、藝術類54名),佔全部招生計劃約80%。

廣外招生辦公室主任詹文都介紹,截至目前,該校共有56個本科專業,除舞蹈學專業、音樂學專業和新增的印地語專業今年暫不招生外,其餘53個本科專業均有招生計劃,且絕大多數專業為文理兼招。

作為教育部國際化商務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區和廣東省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國際化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廣外今年將開設三類創新班,分別是國際商務、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ACCA國際會計)。

詹文都還提醒說,廣外今年將在管理類和計算機類等部分專業實行招生和培養改革,按學科大類招生,一、二年級打通培養,三年級再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重新確定專業,分專業培養。

54名),佔全部招生計劃約80%。

廣外招生辦公室主任詹文都介紹,截至目前,該校共有56個本科專業,除舞蹈學專業、音樂學專業和新增的印地語專業今年暫不招生外,其餘53個本科專業均有招生計劃,且絕大多數專業為文理兼招。

作為教育部國際化商務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區和廣東省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國際化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廣外今年將開設三類創新班,分別是國際商務、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ACCA國際會計)。

詹文都還提醒說,廣外今年將在管理類和計算機類等部分專業實行招生和培養改革,按學科大類招生,一、二年級打通培養,三年級再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重新確定專業,分專業培養。

2、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簡章?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簡章
今天我們的教務老師給同學來講講以下這些問題,如果你覺得還不錯,可以收藏我們網站哦,我們專注於自學考試教材購買服務網哦,接下來一起來閱讀下面的正文吧!
一、什麼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是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舉辦的一項面向全國招生的非學歷教育項目,旨在為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促進個人發展的需要,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優秀人才。
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對象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對象為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在職人員和其他有意向報考者,不限年齡。
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科目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科目主要有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韓語、漢語、計算機應用、經濟學、管理學、法律、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國際貿易、國際經濟法、文秘、企業管理、工商管理等專業課程。
四、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考試形式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考試形式主要有網上考試和筆試兩種。
網上考試:考試形式為多項選擇題,考試時間為90分鍾,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為60分。
筆試:考試形式主要有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韓語、漢語等語言考試和經濟學、管理學、法律、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國際貿易、國際經濟法、文秘、企業管理、工商管理等專業課程考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為60分。
五、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網進行網上報名,按照報名要求填寫報名表,上傳所需材料,支付報名費,完成報名。
2、現場報名:考生可前往廣東凱指外語外貿大學指定報名點報名,憑有效證件、報名表、報名費等報名材料,現場報名。
六、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考試時間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考試時間為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具體時間以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網公布為准。
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錄取辦法
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將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習能力等情況,綜合給予錄取。
八、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學習形式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學習形式主要有網路教學、視頻教學和考試形式等。
九、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搏信學習費用
廣基孫輪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學習費用包括報名費、教材費、考試費等,具體費用以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網公布為准。
十、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學習期限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自考招生的學習期限為1-3年,具體期限以考生的實際情況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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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MBA研究生招生人數多少


根據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網發布的《2023年廣東外戚清語外貿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MBA研究生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計劃招收全日制MBA40人,非全日制MBA110人,總計劃招生人數為150人。
註:此處僅做參考,具體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最終下達招生指標為准。
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MBA研究生學費多少?
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MBA研究生具體學費標准如下:
1、全日制MBA:7萬元,學費分兩年繳納,每學年收3.5萬元;
2、非全日制MBA:16.8萬元,學費分三年繳納,每學年收5.6萬元。
以上學費均不含教材費,第一學年學費於接到正式通知書後1個月內交納,以後於每學年開學時交繳當年的學費。
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MBA研究生招生方式
初試為全國碩士研究生管理類聯考。復試分為「提前面試」與「正常復試」兩種形式。兩種形式詳細說明如下:
1、提前面試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申請參加提前面試,該成績僅限招生當年有效。
在線報名系統網址(只支持PC):http://gfs.mbachina.net.cn/apply/index
提前面試日程:
備註:面試時間有可能隨招生進程有所變動,最終日期以院校面試前公布的日期為准,如該批次人數達到上枯仔帶限,系統可能會提前關閉。
參加提前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將保留。初試成績達到當年廣外復試分數線要求,將與「正常復試」形式考生一起,根據招生人數按錄取總成績(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60%/3+復試成績×40%)從高到低依序錄取。已參加提前面試且上線的考生,只需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無需再次參加復試面試環節。
2、正常復試
未參加提前面試的考生,若初試成績達到廣外MBA復試分數線要求,其復試形式為正常復試。
正常復試內容包括綜合能力測評、英語能力測評、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
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沒蘆MBA研究生初試科目
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MBA初試聯考科目包括「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與「外國語(英語二、俄語、日語任選一門)」,總分300分。
2023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MBA研究生的入學成績構成
面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70%+英語能力測評×30%;
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10%+面試成績×90%;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60%/3+復試成績×40%。

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84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北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郵政編碼:510420

南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郵政編碼:510006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審議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特殊類招生辦法、普通高考招生錄取結果,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委員會設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督小組。

招生領導小組依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協調處理日常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招生監督小組負責領導對各類襪鉛招生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信訪工作。在高考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批次均為本科第一批[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區、市),按照生源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執行,詳見生源省(區、市)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 保送生的相關招生工作詳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1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分類錄取;高考改革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對廣東考生,其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第二十條 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願,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普通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置專業級差。

對考生投檔總分有排位的省(區、市),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清賣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依次查看該生的告正好後續專業志願;以此類推,依次安排投檔總分排位在其後面的考生的專業志願。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對考生投檔總分無排位或無排位分的省(區、市),根據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依次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以此類推,依次安排投檔總分在其後面的考生的專業志願。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該省(區、市)相關規定,參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該省(區、市)無相關規定,則按以下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1. 文科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

2. 理科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外語、語文。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術科省級統考並合格。

1. 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統考成績/術科統考總分×60+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總分×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2. 對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聲樂、鋼琴、音樂國際傳播三個方向)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3. 對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4. 對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含平面藝術設計、環境與展示設計、信息藝術設計三個方向)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高考改革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科要求按照當地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當地省(區、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學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招生省份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二條 學校本科生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學費、住宿費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參見各省(區、市)招生專業目錄。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措施:

⒈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⒉ 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緩交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臨時出現困難的學生,憑有效證明可以申請一次性困難補助或緩交學費。符合國家減免學費政策要求的建檔立卡困難學生可以申請減免學費。

⒊ 助學金:國家財政撥款在本校設立國家助學金,學校董事單位、校友等熱心公益事業的社會機構、個人在本校設立社會助學金,學校通過自有資金設立出國(境)學習助學金,通過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資助。

⒋ 勤工助學:學校建立了一系列學生自主經營管理的勤工助學和創業實踐基地,每年可為學生提供22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36204310

傳    真:020-3620705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 https://www.gfs.e.cn/

招生網址: https://zsb.gfs.e.cn/

第三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並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甘老師

監督電話:020-36207065

020-36206359(高考錄取期間)

傳    真:020-3647004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學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授權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准。

5、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考研招生人數

1740人。
根據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方顯示,截止到2023年3月13日,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考研招生人數1740人。
廣東型芹外語外貿大學位於廣塵租鎮東省廣州市番禺區,簡稱「廣外」,派粗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

6、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春招分數線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春招分數線440分。根據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網顯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春灶卜輪季招生的文、理科最低分數線均為440分,其中外語專業的要求為480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的要求為460分。廣東外弊迅語外貿大學是一所具有鮮明國際化特色的廣東省屬重點隱信大學,入選國家「2011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教育部來華留學示範基地、廣東省「211工程」、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

7、2021年招生計劃匯編:各省大學招生計劃及學生比例(廣東)

近期,全國已有多所高校公布了2021年的各類招生計劃,我整理了2021年招生計劃匯編,供各位考生及家長們參考。更多高校的招生計劃將陸續公布,鎖定圓夢志願,各省大學招生計劃及學生比例即可快速查看。

一、全國各院校2021年招生計劃

1、廣東省

深圳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面向全國(不含港、澳、台地區)招生80名(含保送運動員)。招生項目包括:

1.2021年招生計劃如下,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2.藝術與科技為2021年擬新增設專業。

3.如生源省份藝術類計劃不分文理,則藝術文理兼招,否則僅招藝術文。術科成績採用各生源省份省統考成績。

4.體檢要求: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5.學制四年。學費(不含書本費)按學分制收費,藝術類專業每學年平均收費情況詳見本校本科招生網,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

廣州松田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計劃

廣東工商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春季招生計劃

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學考、3+證書招生計劃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3+證書擬招生計劃為1765個,擬招生計劃比2019年增長233%,在大擴招的同時,該校還新增了15個專業。

註:最終以省考試院的2021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星海音樂學院

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

廣東南方職業學院

廣東科貿職業學院

我校2021年招生計劃總數9960人。廣東省春季依據學考普通類招生計劃3511人,美術類招生計劃205人,「3+證書」招生計劃2140人,自主招生(面向高中生)招生計劃180人,自主招生(面向中職生)招生計劃428人,高職專業學院自主招生計劃560人,中高職三二分段招生計劃796人;廣東省夏季高考招生計劃1990人,外省招生計劃150人。(2021年各專業招生計劃請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廣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四川省

四川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計劃

註:最終以省考試院公布為准

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

3、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2021年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計劃

注意:

1.音樂表演專業招生不做分省計劃。專業測試結束後,學校可根據實際生源情況調整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並認定合格生,寧缺毋濫。
2.古琴專業由藝術學院與國學院聯合培養,完成既定培養方案的,畢業時可同時獲得藝術學學士學位和文學第二學士學位。
3.報考小提琴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中提琴。

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

4、山西

山西傳媒學院普通類專業招生計劃:

備註:
1.此計劃為意向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公布為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我校招生網和「山傳招生」微信公眾號公布。
2.電影學、虛擬現實技術專業為新申報專業,以審批結果為准。

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備註:

1.此計劃為意向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公布為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學校招生網和「山傳招生」微信公眾號野消發布。
2.所有專業文理兼招,不限制選考科目。
3.戲劇影視導演為新申報專業,以審批結果為准。

5、江蘇省

揚州市職業大學2021年提前招生計劃

崑山杜克大學

崑山杜克大學2021年面向全國22個省、市、自治區計劃招收240名內地學生。22個省、市、自治區分別為: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江西、黑龍江、內蒙古和廣西。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將於高考前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批准後正式對外發布。符頌純知合全國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並參加上述22個省、市、自治區2021年高考的學生均可申請並報考崑山杜克大學。

經教育部批准,崑山杜克大學目前已經開設的本科專業有:

1、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物理學)
2、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數學和計算科學)
3、生物科學(分子生褲李物科學)
4、化學(化學和環境科學)
5、全球健康學
6、環境科學 (環境科學和公共政策)
7、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國際政治經濟學)
8、歷史學(全球化中國研究)
9、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10、經濟學(機構和治理)
11、數字媒體藝術(媒體與藝術)
12、英語(全球文化研究)
13、心理學(行為科學)
1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與設計)

需特別說明的是,鑒於我校採取所有學生入學後自選專業的模式,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中的崑山杜克大學招生專業名稱,僅用於學生高考志願填報,與考生入學後的專業方向沒有直接關聯。為方便考生志願填報,分文理科的省市設置一文一理兩個專業;不分文理的省市設置一個專業。

6、浙江

中國美術學院

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計劃招收本科生1823名(含:高水平運動隊招生10名、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本科生70名,具體見學校另行公布的招生章程),最終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批準的計劃數為准。具體為:

注意:
①各專業(類)中所包含的專業方向詳見第四章的「三、2021年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方向」。
②書法學(書法與篆刻)專業中計劃「+1」指1名2020年招生2021年入學的新疆預科生計劃

嘉應學院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計劃

1. 面向全國(不含港、澳、台)招生80人(不含保送錄取運動員);

2. 招生項目:足球、田徑、羽毛球、乒乓球、網球、高爾夫;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和專業需求制定分項目招生計劃,足球項目招生計劃分守門員和非守門員。

浙江音樂學院

7、湖北省

華中師范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

華中師范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首批列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和國家教師教育「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建設高校。為推動我校學生體育運動的深入開展,提高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競技水平,推進我校體育文化建設,2021年我校高水平運動隊計劃招收高水平運動員25人。具體招生政策如下:

招生項目:游泳、羽毛球;總計劃25人,分項目參考計劃:

說明:
(1)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面向全國招生;
(2)各項目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可在項目、性別間調整,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錄取。

8、山東省

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范圍:2021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包括美術類專業及音樂類專業,美術類專業包括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繪畫專業,音樂類專業包括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包含現代音樂製作、鍵盤)。

招生計劃及范圍:2021年面向投放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擬招收藝術類專業考生260人,統籌考慮,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備註:
1、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2、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山東師范大學平台」成績招生)。

青島大學2021年藝術類專業擬招生計劃

1.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

2.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3.舞蹈學

4.廣播電視編導

5.表演

註:具體招生專業、科類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8、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84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北校區: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郵政編碼:510420

南校區: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郵政編碼:510006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結)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審議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特殊類招生辦法、普通高考招生錄取結果,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委員會設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督小組。

招生領導小組依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協調處理日常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招生監督小組負責領導對各類招生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信訪工作。在高考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師范類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提前批,其他專業錄取批次均為本科第一批(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區、市),按照生源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執行,詳見生源省(區、市)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十六條 保送生的相關招生工作詳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0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本校可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願,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置專業級差。

對考生投檔總分有排位的省(區、市),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依次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以此類推,依次安排投檔總分排位在其後面的考生的專業志願。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對考生投檔總分無排位或無排位分的省(區、市),根據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依次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以此類推,依次安排投檔總分在其後面的考生的專業志願。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1. 文科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

2. 理科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外語、語文。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所在省份如對其所報考的專業有組織術科省級統考,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術科省級統考並合格。

1. 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北京、吉林、廣東考生須參加我校術科校考;山東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術科校級聯考,不參加我校術科校考;江西、湖北、湖南、海南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術科省級統考,不參加我校術科校考。

(1)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北京、吉林、廣東考生,在其術科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校考成績/術科校考總分×60+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總分×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2)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山東考生,在其術科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聯考成績/術科聯考總分×60+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總分×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3)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統考成績/術科統考總分×60+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總分×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2. 對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聲樂、鋼琴、音樂國際傳播三個方向)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3. 對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4. 對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含平面藝術設計、環境與展示設計、信息藝術設計三個方向)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分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七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所屬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科要求按照當地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當地省(區、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本校在江蘇省的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為「先分數後等級」,考生普通類專業選測科目等級為AB,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1合格及以上等級。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九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予以正常錄取。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三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參見各省(區、市)招生專業目錄。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出國(境)學習獎學金和新生獎學金等獎學金項目。

第三十五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措施:

⒈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⒉ 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緩交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臨時出現困難的學生,憑有效證明可以申請一次性困難補助或緩交學費。符合國家減免學費政策要求的建檔立卡困難學生可以申請減免學費。

⒊ 助學金:國家財政撥款在本校設立國家助學金,學校董事單位、校友等熱心公益事業的社會機構、個人在本校設立社會助學金,學校通過自有資金設立出國(境)學習助學金,通過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資助。

⒋ 勤工助學:學校建立了一系列學生自主經營管理的勤工助學和創業實踐基地,每年可為學生提供22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36204310

傳 真:020-3620705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s://www.gfs.e.cn

招生網址:https://zsb.gfs.e.cn

第三十七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並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甘老師

監督電話:020-36207065

020-36206359(高考錄取期間)

傳 真:020-3620706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授權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