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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遵循一條原則

發布時間: 2023-05-27 03:59:09

1、《對外貿易法》的首要原則

實行全國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原則。根據查詢銷差段華律網得知:《對外貿易法》實行慶行全國統一的對虧譽外貿易制度的原則實行一致對外貿易制度,《對外貿易法》是指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制度。

2、我國對外貿易的基本原則?

我國對外貿易的基本原則
1、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則
①含義:獨立自主是指自己擁有處理本國事務的權力,不受任何外來的干涉;自力更生是指主要依靠本國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利用本國資源發展本國經濟。
②原因:只有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才能自主地掌握本國的經濟命脈,逐步建立起獨立的、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實現社會主義的經濟獨立,進而保證政治獨立;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才能在發展對外經濟關系中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保護國家的經濟安全。
③正確處理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與對外開放的關系: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絕不是閉關鎖國、固步自封,排斥同國外進行經濟貿易合作。自力更生與發展對外經濟關系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是實行對外開放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才能以平等的地位與其它國家發展對外貿易,提高我國在經濟交往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充分發揮自身潛力,不斷發展我國經濟,創造出豐富的物質財富,為對外貿易提供物質條件;對外開放是增強自力更生能力的重要途徑,通過發展對外經濟關系,可以吸收和借鑒世界各國的文明成果,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和綜合國力的提高,增強自力更生的能力。
2、 堅持平等互利的原則
平等互利就是國家不分大小、不分貧富與強弱,無論社會制度與意識形態有何差異,都應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對方的主權和選擇自己發展道路的意願,使雙方都能獲得各自的利益。這是市場經濟的普遍原則,也是各國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前提。它要求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要符合對等的原則,在貿易協定中不能有損害一方主權的要求,不允許不等價交換的發生等
3、發展對外貿易與保護民族工業相輔相成,不能分割,更不能對立。
貿易自由絕不等於進口失控,特別是一些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與國外存在較大差距時,更要對進口嚴格控制,以保護國內工業正常發展。在發展對外貿易時,面對國外採取傾銷手段,直接打擊我國相似產品的產業的不公平競爭,我國也應採取反傾銷措施。
4、正確對待資本主義國家的東西
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既有對立的一面,又有繼承的一面。在發展對外經濟關系中,既要大膽吸收和借鑒當今世界包括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一切有益的東西,又要堅決抵制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蝕,決不允許資本主義腐朽的東西在中國泛濫。

3、我國對外貿易政策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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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外貿易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實行全國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的原則。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制度。對外貿易政策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能自行制定。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包括:方針、政策的統一;法律、法規的統一;各項外貿管理措施、制度的統一。(二)維護公平、自由對外貿易秩序。但是,自由並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應建立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公平競爭的基礎之上。任何在中國境內從事對外貿易的經營者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三)貨物與技術的自由進出口。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口的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對進出口設置、維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

第十四條 國家准許貨物與技術的自由進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國際貿易慣例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一)國際貿易慣例
國際貨物貿易領域國際慣例:
1.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2.《華沙—牛津規則》
3.《1941年修訂的美國對外貿易定義》

在國際貿易支付領域國際慣例:
1.《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2.《托收統一規則》

在國際保險領域國際慣例:
1.《約克-安特衛普規則》
2.《倫敦保險協會保險條款》

在國際運輸領域國際慣例:
1.《巴黎規則》(《巴黎規則》不是國際條約,只具有習慣或慣例的性質)
2.《維斯比規則》
3.《漢堡規則》

(二)國際貨物貿易條約
關於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的條約:
1.《國際貨物貿易統一法公約》
2.《國際貨物貿易合同成立統一法公約》
3.《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4.《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時效期間公約》

關於國際貨物運輸的條約:
1.《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
2.《1968年布魯塞爾議定書》
3.《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
4.《關於鐵路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
5.《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
6.《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
7.《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
8.《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

關於國際支付的條約:
1.《統一匯票本票法公約》和《統一支票法公約》
2.《國際匯票與國際本票公約》

(三)國際貨物貿易國內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民法通則》中的有關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
6.《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

6、中國對外經濟關系的基本原則

為了更好地貫徹對外開放這一基本國策,我國發展對外經濟關系,必須始終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一、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則
(1)獨立自主是指自己擁有處理本國事務(包括經濟事務)的權力,不受任何外來的干涉;自力更生是指主要依靠本國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利用本國資源發展本國經濟。這就是說,我國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必須把立足點放在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從本國的實際出發,主要依靠本國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充分發揮自身的潛力和優勢來發展自己。
(2)只有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才能自主地掌握本國的經濟命脈,逐步建立起獨立的、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實現社會主義的經濟獨立,進而保障政治獨立。只有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只有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才能在發展對外經濟關系中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保護國家的經濟安全。
(3)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與發展對外經濟關系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一方面,自力更生是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前提和基礎。另一方面,發展對外經濟關系是增強自力更生能力的重要途徑。
二、平等互利原則
(1)平等互利就是國家不分大小,不分貧富與強弱,無論社會制度及意識形態有何差異,都應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對方的主權和選擇自己發展道路的意願,使雙方都能獲得各自的利益。由於對外經濟貿易關系是主權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所以這種經濟交流必須是平等的、互利的。
(2)平等互利要體現貿易雙方的地位平等和權利相同。不論國家強弱、大小,在發展經濟貿易關系時,雙方都具有獨立自主的權利。因此,在貿易協定中不能有損害一方主權的要求。
(3)貿易協定合同要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來簽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符合對等原則,交易商品價格也應在國際市場價格水平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不允許不等價交換的發生。

7、外銷員之對外貿易法:對外貿易法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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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國際貿易實務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國際貨物買賣遵循的原則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許多國家國內法規定,在國際貨物買賣中, 交易雙方應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本著「契約自由」和誠實信用等原則,依法訂立合同、履 行合同和處理爭議。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履行合同和處理合同糾紛時, 應當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一)平等原則
訂立、履行合同和承擔違約責任時,當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同等的法 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也不允許在適用法律上有所區別。
(二)自願原則
訂立合同應當遵循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即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違背 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同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應強調指出,實行合同自願的原則, 並不意味著當事人可以隨心所欲地訂立合同而不受任何限制和約束,當事人必須在法律規定 的范圍內訂立和履行合同。
(三)公平原則
合同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在訂立、履行和終止合同 時遵循公平的原則,不得顯失公平,要做到公正、公允和合情合理,不允許偏向任何一方。
(四)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此項 原則將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融合為一體,並兼有法律調節與道德調節雙重功能。在這里,需 要強調指出,誠實信用原則是一項強制性規范,不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其適用,任何違反誠 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五)合法原則
只有依法訂立的合同,才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是一種 法律行為,有效的合同是一項法律文件。因此,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尊 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否則,合同就失去法律效力,就 得不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