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隸屬於哪個政府部門?
原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部
現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商務部管
加快轉變我國對外貿易增長方式的若干政策建議
2005-09-14 08:10 研究院商務信息部
一、營造有利於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宏觀環境
(一)進一步深化外貿體制改革
外貿體制大體上可以細分為管理體制、經營體制和促進體制三個層次。經過多年改革,我國外貿體制中的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已經基本接近國際慣例(除了外貿代理制推進較緩慢外)。但外貿促進體制比之美國、日本及歐盟等貿易大國,仍明顯存在缺陷。
從世界主要貿易大國的對外貿易促進體制情況看,其主要特點有二: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可以實施貿易促進,但側重點和分工各有側重,具體面向企業的促進服務更多的是由地方承擔,地方政府普遍設立有官方或半官方對外貿易促進機構或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服務機構,為本地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促進服務。由於WTO要求各成員國對外貿易政策和管理要全國統一制定並統一實施,因此無論美國還是日本、歐盟國家,基本上其地方政府都沒有設立外貿行政管理部門,外貿管理事務採取由中央政府在主要地區設立直屬派駐機構的體制。二是中央政府外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促進政策,但不直接承擔促進事務,而是由其直屬的「外設機構」(如美國貿易開發署、英國國際投資與貿易署)或相對獨立的「獨立機構」(如美國進出口銀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或「半官方機構」(如日本貿易振興會、大韓貿易振興公社、香港貿發局)等促進機構組織實施。
我國目前表面上看從事貿易促進的機構不少,商務部及所屬貿易發展局等事業機構、各級外經貿管理部門、貿促系統以及進出口商會、協會都在開展貿易促進工作,但其各自的分工和職能定位是不明確甚至是交叉、混亂的。一方面使貿易促進工作不容易落實到位,另一方面又造成資源浪費。最典型的是由於中國貿促會的領導體制未理順,使其所從事的貿易促進未能與商務部的工作形成有機配合。隨著外貿管理體制的改革,目前地方外經貿部門的管理職能已經大大弱化,更多地轉向貿易促進服務,因而與地方貿促分會也存在著大量的職能重疊。
因此,下一步外貿體制改革應主要解決與貿易促進相關的行政管理體制問題。可考慮的政策思路是:
1、商務部負責制定貿易促進政策,但不承擔具體貿易促進事務。按照我國對WTO的承諾,要進一步嚴格對外貿易政策的統一制定及對外貿易管理的統一實施,地方各級政府外經貿部門無權制定涉及外貿管理包括鼓勵本地外貿發展的政策。商務部不再從事辦展、辦會、提供信息等具體的、直接面向企業或中介服務機構的促進服務。
2、商務部貿易發展局及中國貿促會、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信用保險公司等機構承擔需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貿易促進服務。但商務部貿易發展局與中國貿促會的分工要進一步明確。較理想的體制是,參照世界大多數國家的做法,中國貿促會明確劃歸商務部領導或指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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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的部門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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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前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狀況
對外貿易現狀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外貿易保持快速增長,為國民經濟實現平穩較快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看到我國外貿快速增長的同時,還應看到我國外貿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外貿出口「高消耗、高投入、低收益」的現狀,使得我國對外貿易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如何在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下實現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己成為我國的一個重大課題。 一、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現狀 1.我國對外貿易總額高速增長 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國際貿易領域的最大變化應該就是中國以出口大國姿態重返世界市場了。1978年,我國的對外貿易規模只有206.4億美元,占當年世界貿易額的0.78%,名列世界第34位;2006年我國商品進出口總額達到17606.9億美元,世界排名第三,僅次於美國和德國。1978年~2006年,中國進出口總額增長85倍,遠遠超過同期GDP年均增長幅度(見表1)。 另外,中國很多行業和產品國際競爭能力越來越強。如我國紡織品已佔領全球70%的紡織品市場。我國顯然已經成為了世界貿易大國,而貿易大國地位確立只用了16年的時間,這對於許多國家來講,是一件難以想像的事情。 表1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外貿易狀況簡表 (單位:億美元) 資料來源: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網站數據頻道整理 http://www.mofcom.gov.cn/tongjiziliao2.加工貿易出口占據半壁江山 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自1981年以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6年間,加工貿易出口額從10億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5103.7億美元。從占我國出口額的不足5%躍升到52%以上。成為我國對外貿易中的最主要貿易方式,也成為對外貿易增長的最重要的推動因素。 從加工貿易出口增長率與總出口增長率之間的比較來看(如圖所示),在大部分年份當中,加工貿易出口都保持了15%以上的增長率,超過了我國的總出口增長率。由此可見,加工貿易對出口具有非常明顯的拉動作用。 圖 加工貿易出口增長率與總出口增長率 3.外商投資企業促進了我國出口的高速增長 自1979年以來,中國以其改革開放政策和巨大的市場潛力吸引了大量外資,中國已成為世界上引進FDl最多的國家。 在1985年~1990年期間,我國出口增加額絕大部分來自非外資企業。非外資企業對出口增加額的貢獻率超過四分之三,處於主導地位。在1991年~1995年期間,外資企業對出口增加額的貢獻仍處於次要地位,但其重要性已大幅上升。在1996年~2001年期間,外資企業對出口增加額的貢獻率繼續大幅上升,接近四分之三,上升到主導地位,成為我國出口的主導力量(見表2)。外商投資企業出口額佔到了外貿總出口額的58.62%。 表2 外資企業、非外資企業對我國出口增加額的貢獻(1985-2005)(單位:億美元) 資料來源:《中國海關統計年鑒》各期及海關統計資訊網數據整理 4.我國出口市場集中 我國出口商品主要流向美國、香港、日本、歐盟、東盟、韓國、台灣、澳大利亞、加拿大以及俄羅斯等國家或地區。中國的前三大貿易夥伴分別是歐盟、美國和日本,雙邊貿易額合計佔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45%。對這三個市場的出口占出口總額的52%。與前六大貿易夥伴的出口額之和占出口總額的比重達到79.4%,出口市場集中的現象由此可見一斑。 二、制約我國外貿出口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 1.我國出口效益不高 我國出口效益不高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我國出口大部分為加工貿易出口,所得只是一點微薄的加工費而已。盡管近年來我國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異軍突起, 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為一些跨國巨頭所做的貼牌加工,自主品牌產品所佔比重仍低於10%;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缺乏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附加值出口商品,也由於指導思想片面追求出口創匯,競相殺價出口,成為我國出口貿易久治不愈的痼疾。因此,出現了一部分產品貿易量增加多,但貿易值增加少的現象。 2.外貿增長方式以數量型、粗放型擴張為主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對出口創匯的要求,使我國出口實施了「高投入、高消耗、低收益」的數量型發展模式,各種優惠政策使得外貿企業為了擴大出口,一味追求規模和速度,很少考慮考慮環境保護和資源消耗問題,造成了資源的浪費、環境的污染以及發展後勁的削弱。我國出口產品很大部分是對生態和環境影響較大的初級產品以及污染嚴重的中間產品和製成品,這類產品在生產過程中能耗比較大,並且我國單位產出投入的自然資源高於發達國家的水平,並帶來更大的污染。一些外向型企業也盲目開發高污染產品的出口,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外貿增長方式沒有質的改變。
4、求中國的進出口貿易政策(詳細)
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必須要獲得許可,只有獲得對外貿易主管部門的許可,才享有進出口經營權,才能從事對外經營業務,否則必須委託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對外業務。按照進一步深化外貿體制改革的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正逐漸放寬外貿經營權的限制。目前在仍實行審批許可制度的情況下,加快賦予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科研院所和其他(含私營企業)有實力的經濟實體進出口經營權。按照WTO的要求以及中國政府的承諾, 「入世」後要在三年內完成從進出口經營權審批制向登記制的過渡。為此,商務部於二00三年七月三十日發布了關於調整進出口經營資格標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上述通知規定,除對注冊在中西部地區的內資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資格實行優惠條件外,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注冊的所有內資企業在進出口經營資格管理方面實行統一的政策。內資企業的進出口經營資格分為經營各類商品、技術進出口的外貿流通經營資格和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進口業務的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資格兩種。外貿流通經營資格實行核准制,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資格實行登記制。
一、 對外貿易經營者在中國必須是經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許可的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
1. 隸屬於對外經濟貿易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專業外貿公司
2. 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可取得自行進口本企業所需設備、物資、原料的權利以及出口本企業生產產品的權利,不需另行得到批准,但其進口的設備和物資不能在國內市場上銷售,也不能轉賣給其他企業。
3. 有權自營進出口的生產企業
生產企業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才能自營進出口業務,並應承擔相應義務。
4. 對外經營科技產品的科研院所
科研院所必須具備一定條件並經過批准方可取得進出口經營權,並要承擔相應義務。
5. 商業、物資企業
中國現已賦予部分符合一定條件的大中型商業、物資企業進出口經營權。
對外貿易代理制度
只有獲得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單位才能從事進出口業務,其他一切沒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從事對外貿易活動,但可以在國內委託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其經營范圍內代辦其對外貿易業務。
二、 關於出口退稅
(1)出口退稅登記的一般程序:
1. 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 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 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正」
4. 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2)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 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 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 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 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 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自製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 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 產品征稅證明。
8. 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 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三、 海關手續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除海關特准外應當在貨物抵運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二十四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
一般來說,花卉的進出口海關手續需要經過以下程序的運作:
1 准備報關單證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在收到運輸或郵遞公司寄交的「提貨通知單」、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備齊出口貨物後,應當立即准備向海關辦理其貨物的進出口報關手續或委託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同時准備好報關必備的以下單證:
1.1 發票一份
1.2 裝箱單一份
1.3 運單一份(進口)
1.4 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
1.5 海關簽發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1.6 檢驗檢疫、瀕危物種進出口等主管部門簽發的證件
1.7 報關委託書(自理報關不需要)
同時還需要准備好;進出口貿易合同、貨物原產地證明等有關單證備海關核查。
報關單預錄入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准備好上述單證後,到海關報關大廳委託有關報關公司將報關單申報的數據錄入電子計算機後,才可以向海關正式遞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3 海關在接受進出口貨物的申報,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貨物、依法徵收稅費後,對進出口貨物作出結束海關監管的決定,並在有關報關單據上簽蓋「海關放行印章」。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憑此到昆明機場、涼亭貨運站、郵局等海關監管現場辦理提取進口貨物或裝運出口貨物手續。
5、對外貿易戰略有哪些,中國現階段適合哪種戰略,理由是什麼
一、中國對外貿易發展戰略情況
建國至今,我國對外貿易隨著社會的發展不斷轉變,1949年開始主張閉關自守戰略,1972年主張進口替代戰略,1978年主張進口替代戰略與出口導向戰略並存,1994年主張出口導向戰略,2005年主張完全開放戰略。
2010年,商務部發布《後危機時代中國外貿發展戰略研究》,該研究提出要在2030年之前分階段實現貿易強國目標,即2020年之前,鞏固中國的貿易大國地位,並不斷向貿易強國奮進;2030年前後基本實現貿易強國目標。這份研究報告明確指出了中國向貿易強國發展的決心與策略,並指出了相對應的政策;2010年,「第二屆貿易強國論壇」在北京工商大學成功舉辦,該論壇提出要成為貿易強國必須具備六個條件:一是經濟高度發達,二是參與國際分工,三是擁有大規模貨物貿易,四是對外開放力度大,五是可大規模對外直接投資,六是服務產品的貿易額佔有較高比重。
此外,在中國對外貿易發展戰略的相關研究綜述中,有兩個值得重視的高潮階段,一是在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之後,貿易保護主義的大范圍開啟對中國外貿造成了較大影響。當時的外貿戰略研究多圍繞反對貿易保護主義進行,如耿麗萍於2008年提出調整中國對外貿易戰略的急迫性,張連成於2009年探討中國當前宏觀經濟政策應如何選擇,劉芳於2010年指出實施出口導向貿易戰略出現的一系列問題,蘇汾於2010年分析了中國對外貿易中大國效益的影響等;二是在2013年美歐自由貿易區的談判開始之後,中國地區主義的大范圍開啟又再次對中國外貿造成了影響,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如翁愛雲於2013年強調要實施自由貿易戰略與貿易保護主義的前提條件是中央政府享有獨立主權,胡鞍鋼於2013年提出要打造一個能在和平發展的基礎上,互利共贏的戰略。
二、英美對外貿易戰略的回顧及對中國啟發
隨著部分國家資本主義的快速發展,外貿發展愈加迅速,現階段幾乎已經成為了各國之間相互聯系的主要渠道。在資本主義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對外貿易戰略最具代表性的國家有英國與美國。因此,深入研究英美對外貿易戰略對於中國轉變外貿發展策略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與意義。
(一)英國對外貿易戰略回顧
兩百多年前,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後,航海時代隨之開啟,此時歐洲開始流行重商主義,亞當·斯密的《國富論》也是在當時發表。在重商主義的影響下,英國在制定外貿戰略時更加重視出口貿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進口貿易,並且通過外貿管制對外貿活動進行控制。英國漁業與航運業逐漸成為其後備海軍力量,殖民地成為了宗主國的資源被不斷剝削。當時的英國對外貿易戰略不僅將重商主義特點發揮得淋漓盡致,更是全面啟用軍事力量對外貿進行護航。英國逐步穩定了自己在海上霸主的地位,奠定了其在國際貿易中的領導地位。英國工業革命的爆發,預示著其將全面開展自由貿易戰略,將自由貿易作為對外貿易的主要手段。《國富論》中強調了經濟與貿易的自由,亞當·斯密雖然並不支持國家對經濟的干預,但是卻從未對軍事力量保護外貿的行為作出否定。他認為,保護社會安全,防止其他獨立社會的入侵與暴力,是國家政府的主要職責,如果有必要,就必須依靠武力手段進行。由此可見,英國之所以成為了海上霸主,並進一步成為了世界經濟大國,離不開其軍事力量給予外貿戰略的全力支持。
(二)美國對外貿易戰略回顧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美國建國初期制定了相關外貿政策,他認為美國屬於年輕國家,無法直接與實踐經驗豐富的製造業國家競爭,因此十分支持李斯特的貿易保護觀點,主張進口關稅的實施與原材料出口的限制,並且出口企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獲得相應的補貼與贊助。雖然當時美國支持貿易保護主義,但是也具有其鮮明的特點:其一,美國式貿易保護戰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即該保護戰略僅針對英國等老牌製造業國家,而在面對美洲國家時更體現出自由貿易戰略,這一行為帶有濃重的門羅主義色彩,將美洲作為自己的勢力范圍,重視與美洲國家的合作,反對歐洲對美洲事務的干預;其二,在主張貿易保護主義的基礎上,重視「區域合作」與「進口替代」,這一特點並非取決於其經濟情況,而是受到美國的國土面積與地理位置影響;其三,重視軍事力量與法律力量。在這一點上,與英國相同,漢密爾頓十分看重美國的海軍和商船隊。但是同時,他主張利用法律力量為外貿戰略保駕護航。漢密爾頓希望能在西印度群島及周圍海域展示美國海軍力量。雖然最後,這一想法並不是由漢密爾頓親自完成,但是這些思想仍舊在很長一段時間對美國的外貿戰略造成影響,並在極大程度上影響了美國的外交戰略。美國的外貿戰略與外交戰略都將軍事力量與法律力量並重,這不僅是美國的進步,同時也值得作為中國外貿戰略的參考依據。
經過兩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許多城市、人才、工業、農業等都被摧毀,美國幾乎在一瞬間成為了超級大國。之後,美國經濟實力的發展極為快速,不僅將外貿戰略范圍擴大,同時還徹底轉換為自由貿易戰略。美國利用北約在軍事方面對西歐進行控制,利用國際貨幣基金會與世界貿易組織在金融方面對世界經濟進行控制,甚至全球金融體系的建立都將美元作為中心。美國不僅是國際貿易規則的主要制定國家,也是在世界貿易中獲益最大的國家之一。雖然在許多領域美國都主張「自由貿易」,但一旦涉及高科技等與美國利益密切相關的領域,美國又會主張「保護主義」。新世紀以來,美國對外貿易戰略主要有兩個較大的特點:一是轉移自己主導的部分產業及控制產業兩端。受到產業升級等客觀因素的影響,美國為繼續維護自由貿易戰略,主動放棄了電視製造、鍋碗瓢盆、衣褲鞋帽等產業,並將其轉移到中國、日本、東南亞等地區。從中可以發現,美國放棄的主要是製造業,但是對於農業、能源、資源及高科技等產業,美國仍舊掌握在自己手中,因為只要將產業兩端控制好,即使某些產業需要轉移,美國仍舊可以控制整個產業鏈條;二是高度重視利率、匯率等金融手段的運用。美國在1992年採用匯率手段提升了自己的貿易競爭力,在1998年繼續採用金融手段控制了東南亞的經濟命脈,在2008年再次採用一系列金融手段將美國次按危機轉化為歐洲經濟危機。
三、中國的新外貿戰略內涵及政策建議
(一)新外貿戰略內涵
在中國對外貿易發展的歷程中,出口導向型戰略延續時間較長,給中國後續經濟發展帶來了長久的影響。雖然由於受到出口貿易快速增長的推動作用,中國的整體經濟較為繁榮,但是在經過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之後,許多問題被暴露出來。中國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新的戰略目標,在不斷調整與改善貿易條件的過程中,實現國際貿易的利益最大化。中國的新外貿戰略內涵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確定目標。中國外貿戰略的首要目標是「國強民富」,即外貿不僅要促使「國強」,還要惠及到中華13億人民,這兩者之間是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只有使「國強」與「民富」都實現,才能進一步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之夢;其二,選擇方式。在一般情況下,若各國的經濟發展正處於繁榮時期,則貿易戰略會具有較強的自由性,若處於衰退時期或蕭條時期,則貿易戰略會具有較強的保護性。由於中國屬於生產大國,並且中國經濟與全球經濟已經形成相互促進作用,中國經濟離不開全球經濟,全球經濟也由於中國經濟的發展而加速發展。因此,中國應側重於自由貿易戰略,在充分發揮WTO規則的基礎上,反對利用環保、低碳等綠色旗幟實施保護貿易行為;其三,選擇手段。任何一個發達國家、經濟大國在外貿戰略上都會選擇自由貿易戰略,即使一開始會由於條件限制選擇貿易保護戰略,但是隨著經濟的繁榮發展,最終還是會轉變為自由貿易。中國外貿發展在轉變策略的過程中,需要獲得自由貿易政策的支持,將金融力量與法律力量相結合,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
(二)政策建議
首先,應當根據中國的實際經濟情況與外貿情況建立完善、有效地市場經濟體系,以及相關的法律政策;有關部門應摒棄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不合理政策,並進行市場秩序的重新制定,引導產業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得到良好發展;同時地方政府也需對相關產業給予足夠支持,使其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集群,例如美國的矽谷與義大利以機械生產聞名的摩德納,在初始階段由於缺乏政府主導而表現出一定的混亂狀態,經政府引導後恢復積極發展。此外,還應從多方入手進行協調,使產業政策與貿易政策求同存異,達到更好的配合效果。
其次,要重視跨國公司的強大作用,並同時發揮金融作用,通過調控人民幣匯率及相關工具,將外貿戰略從根本上落實。國家有關部門應對銀行及其他資本市場進行科學、合理的優化配置,使企業投資所獲得效率得到顯著提高,並對實力強大跨國公司予以政策支持,鼓勵其在國內積極進行投資活動,以便為對外貿易發展提供更充足的資金來源。
再次,要實現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的均衡發展,營造有利於貿易發展的國內環境。可通過不斷落實加工貿易升級戰略,延長貿易產業鏈,使我國的對外貿易事業並不局限於少數沿海地區,而將其與內陸地區的產業結構改革相結合,講傳統的加工貿易產業向內陸轉移,使沿海地區更側重於產品的優化升級。
最後,重視貿易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性,將對外貿易的競爭優勢落實在技術、質量、品牌及服務等方面。時代的發展使高技術導向產業得到飛速發展,我國對外貿易實現技術革新與品牌創新將進一步促進貿易事業的發展、增大對外貿易量及經濟效益。應通過加大對重要科技的研發、在環境科學、信息科技等基礎學科方面積極應用新技術等策略,為我國對外貿易事業的更好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結語
綜上所述,戰略性貿易對於中國而言是具有可行性的,但是作為一種干預貿易政策,在中國加入WTO的前提下,自由貿易戰略與貿易保護主義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可調和性。現階段,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雖然在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行方面具有必要性,同時也存在許多的制約因素。筆者認為,應結合中國經濟與世界貿易等實際情況,謹慎地選用局部性的戰略性貿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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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國對外貿易現狀和前景
國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外經貿部外資司副司長 孫鵬
各位來賓,
女士們、先生們:
很榮幸能夠藉此機會向各位介紹一下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對外開放伊始,中國服務業的部分領域即開始引入外資。中美合資的建國飯店,即是我國首批批准設立的3家外商投資企業之一。此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領域日益擴大。目前,中國服務業的絕大多數領域,外國投資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投資。截至2001年底,以服務業為中心的第三產業累計合同外資額2680億美元,佔全國合同外資總額的35.97%。2001年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外金額114.11億美元,佔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24.35%。正是由於中國政府積極、合理、有序地引導外商進入中國服務業市場,才促進了中國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下面,我著重介紹一下中國銀行、保險、電信、商業零售以及旅遊等領域吸收外資的一些基本情況及政策。
一、銀行
中國從1982年開始銀行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工作。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銀行吸收外資試點城市由原來的13個擴大到24個,1999年又擴大到全國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國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所有城市開設營業性金融機構,投資形式包括:外資銀行分行、獨資或合資銀行,獨資或合資財務公司、合資投資銀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保險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商投資財務公司7家,代表處233家。1996年12月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截至2000年底,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達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國務院頒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主要修改內容是:允許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全面開展外匯業務;取消現行人民幣業務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設定的業務規模數量指標要求;不再要求合資銀行或財務公司中方合營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對人民幣業務將按入世承諾的時間和地域逐步放開,直至5年內將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
二、保險
1992年,中國開始有條件地開放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機構在上海試點舉辦保險分公司和合資保險公司。1995年又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44家營業性機構。最近,加拿大的合資保險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分別在天津和北京正式開業。外資保險機構在我國主要開展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財產保險及與此相關的信用險和責任險、外國個人付費人身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等業務。去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外商向保險業投資的資格條件、設立程序、業務范圍、法律責任。保險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嚴格按照中國在入世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的承諾在入世2-3年內逐步實施。
三、電信
加入WTO前,電信經營業務屬於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入世後,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電信業開始有步驟、有限制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並在入世後的5年內逐步放寬地域、外資比例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為此,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信息產業部和外經貿部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外商投資設立電信企業的條件、程序,並在2002年4月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取消了外商投資於電信運營業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國AT&T公司和上海市電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我國第一家電信運營企業--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開業。相信中國的電業將在外資的推動下獲得更大的發展。
四、商業零售
1992年國務院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連、廣州、青島及5個經濟特區各試辦1-2家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之後又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試辦2家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在內地試辦幾家與台商合資的商業零售企業。1999年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下發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將試點地域擴大到了所有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並對中外方資格條件、中外方股權比例等予以了明確規定,同時國家正式開始了外商投資於批發業的試點。
目前為止,經國家批準的合營商業零售企業共計49家,商業批發企業1家。上述49家企業共設立分店482家,項目總投資29.38億美元,累計注冊資本總額6.03億美元,其中外方累計注冊資本總額5.14億美元。歐美著名的跨國連鎖企業,如沃爾瑪、麥德龍、歐尚、百安居等均已在華投資設店,開展連鎖經營,其中美國沃爾瑪已在華設立了13家分店,德國麥德龍設立了15家分店,法國歐尚設立了4家分店,英國百安居設立了12家分店。
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對地方自行批準的27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業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國內商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國內市場建設,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商業領域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有關部門正著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久即將公布。新辦法擬將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工作由試點轉為正常開放,並將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條件。
五、外貿
中國政府規定,外商可以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深圳福田、沙頭角、汕頭、廈門、海口、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外高橋、寧波、福州、廣州等保稅區內成立貿易企業,在保稅區內從事轉口貿易和為保稅區內企業代理生產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進口及產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允許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經濟特區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經營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從而開始了我國外貿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
目前,經批准可以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和部分外貿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外商投資外貿公司
共計批准設立了5家合資外貿公司。近期外經貿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資設立外貿公司的試點辦法,擬放寬設立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有關修改方案現已上報國務院。
2、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外經貿部1995年頒布的《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及1999年和2001年頒布的兩個補充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並可以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許投資性公司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但所購買的系統集成配套產品的價值不應超過系統集成所需全部產品價值的50%。同時,在投資性公司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經批准,可允許投資性公司從其母公司進口少量與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的產品在國內試銷。
3、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
根據外經貿部2001年下發的《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經批准可以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並可以參加自產產品的出口配額招標。據統計,目前,出口額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073家,出口總金額為857.82億美元,占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1332.35億美元)的64.4%。
此外,根據現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也可以從事國內產品的采購出口和自營商品的進出口業務;根據《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並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
六、旅遊
1998年以前,中國只允許在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內設立中外合資的旅行社。按此規定,中國政府批准設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資旅行社---雲南力天旅遊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經貿部與國家旅遊局聯合頒布了《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旅行社的對外開放,改變了過去外商只能在12個國家級旅遊度假區設立合資旅行社的狀況。2002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進一步降低了合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金標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400萬元),取消了一家外國投資者只能設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雙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條件,即可申請設立合資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與此同時外經貿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准備提前在部分地區試點,允許外資設立獨資旅行社。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資旅行社。
七、運輸及國際貨運代理
在道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700多家中外合營道路運輸企業。外經貿部與交通部與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公司(客運與貨運)的設立條件,審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確規定。
在水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了60多家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60多家從事國際海運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國務院於2002年底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對外商投資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業務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在航空運輸領域,日前國家公布了《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暫行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外資從事民用航空業的條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業投資累計達4.2億美元,共設立企業64家。
在國際貨運代理領域,2001年底,外經貿部公布了《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按此規定,外商可在中國境內設立合營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並按入世承諾三年內允許設立獨資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目前,我國已批准設立了約300多家外商投資國際貨代企業,這些企業在國內其它城市設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會計服務
為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發展,縮小我國會計、審計行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從1992年起,我國開始有條件地允許國際知名的會計公司與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舉辦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我國已經批准設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可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為國內外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此外,我國還允許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投資設立了6家成員所,4家發展聯系所。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允許獲得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外籍會計師與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設立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並准備制定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規定,明確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審批程序,規范此領域的外商投資。我們將積極引進國外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入我國會計服務市場,以促進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與國外的接軌。
九、法律服務
目前中國尚不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律師事務所,但經批准,外國和香港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國內設立代表處,開展不包括中國法律事務的相關業務。此類代表處現已設立110家。
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務院於2001年頒布了《外國律師事物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按入世承諾取消了原有代表處設立的地域限制和數量限制,允許外國律師事物所在境內設立多個代表機構。
除上述服務領域以外,資產評估、出版、印刷、建築、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音像製品、餐飲及娛樂、維修、咨詢、廣告、醫療、教育、租賃、商檢、工程設計等領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開放,而且凡是對外資准入有限制的領域均已制定相應法規,中國已建立起服務業外資准入的法規體系。由此可見,中國服務業的對外開放已由過去的個別領域、少數部門發展到了多領域、多部門,基本形成了整體開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間,我們將按照「發展現代服務業,改組改造傳統服務業」的原則,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繼續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服務業的整體對外開放。要把吸收外資與我國服務業的結構調整相結合;要鼓勵並正確引導外商投資從事現代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積極推進旅遊業的對外開放;放寬外商投資會計、法律、管理咨詢、工程咨詢等中介服務的限制;探索並試行吸收外資發展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審慎推進金融、保險、電信、證券的對外開放。開放中,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服務領域外資市場准入的法規體系,使服務業的開放公開、公正地健康發展.
中國的投市場日益受到世界各國和地區投資者的廣泛關注,未來的幾年裡,中國服務業更將成為投資者的聚焦點,我們相信,致力於中國服務業的外國投資者必將與中國的服務業獲得共同發展。
這篇文章應該對你有幫助,我是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