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境外支付勞務費需要繳納哪些稅?
財稅[2009]111號文第四點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屬於條例第一條所稱在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上述勞務的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根據上述原則,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1)外貿企業收勞務費擴展資料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關於境外稅額直接抵免和第二十四條關於境外稅額間接抵免的規定,居民企業(包括按境外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被判定為中國稅收居民的企業)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繳納和間接負擔的境外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進行抵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非居民企業(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可以就其取得的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直接繳納的境外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進行抵免。
2、對外支付勞務費需要代扣代繳所得稅
法律主觀:問:向境外企業租用了倉庫,需要代扣代繳該境外企業的 企業所得稅 嗎?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三條的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七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六)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因此,該所得為非居民企業來源於境內的所得,應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問:國內的一家 公司 付給 香港 的公司咨詢服務費,業務完全在境外發生的,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跡銀纖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轉讓財產所得,搏纖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六)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因此,業務完全發生在國外,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客觀:《中華姿仿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3、向境外支付勞務費需要繳納哪些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運洞跡務發生地確定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境外企業在提供勞務時,到貴公司考察了解,是否需要扣繳所得稅,首先需要根據境外企業在境內工作時間,根據稅收協定判斷是否在境內構成常設機構。如果對方所在國與我國沒有簽訂稅收協定,或則根據稅收協定構成常設機構,境外企業取得的所得應作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對非居民企業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的,應當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所稱收入全額旁並,是指非居民企業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直接支付給客戶的美元差旅費,應扣繳所得顫弊稅。
4、公司支付給境外外國公司的勞務費的企業所得稅涉及哪些法律法規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因而,按照上述規定,你單位應當按照提供勞務代扣代繳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因此,境外公司為境內公司在國外提供勞務,境內公司支付境外企業勞務傭金,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那麼上述境外企業因在境外提供勞務而從境內取得的勞務傭金收入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應征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征企業所得稅。
5、對外貿易項下,如果發生國外傭金,支付境外個人?是否代扣個人所得稅?稅率多少?
對外貿易項下,如果發生國外傭金,支付境外個人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按勞務費計算。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其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稅率表:
級數 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不超過20000元的 20 0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6、匯往國外的認證費、勞務費、傭金等需要向地稅局繳稅嗎?交多少?稅率?
按照新營業稅法規定,提供或者接受勞岩頌顫務的一方在中國境內的就應該代扣營業稅,你這種情況應該按照5%的營業稅稅率代扣對方營業稅以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稅率取決你所在地規定),(地稅)
如果對方是在中國境內提供的服務取得的上述收入,還應該按照所櫻慎得稅法代扣10%的粗敗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國稅)
7、外企銷售設備並提供安裝勞務的怎樣繳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取得收入計算征稅斗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7號)規定,外國企業與我國企業簽訂機器設備銷售合同,同時提供設備安裝、裝配、技術培訓、指導、監督服務等勞務的,其取得的勞務費收入,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納稅。如有關銷售合同中空早敬未列明上述勞務費金額,或者作價不合理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以不低於合同總價款的5%為原則,確定外國企業的勞務費收入並計算徵收營睜迅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因此,你單位應在按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不低於合同總價款5%的金額作為營業額扣繳營業稅。12366財稅網
8、誰知道外資公司支付在境外發生的勞務費應納什麼稅
問: 一外資公司與香港某設計公司簽訂設計勞務協議,所有的勞務均在境外完成,該設計公司在國內沒有分支機構,請問國內公司支付該勞務費時須繳哪些稅?稅率多少? 答復如下:1、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9年第19號)第二十條規定:「非居民在中國境內發生營業稅或增值稅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立經營機構的,以代理人為營業稅或增值稅的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發包方、勞務受讓方或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因此,該項設計勞務如果香港公司是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應按「服務業」稅目繳納5%營業稅。香港公司如果符合上述第二十條規定,外資公司為扣繳義務人。如果不是在境內發生的,因接受方在境內,也應繳納營業稅,但新的條例對此沒有代扣代繳義務人的規定,因此,是否還會有後續的文件規定目前尚不可知。2、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規定: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十八條 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規定: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因此,境外公司為境內公司在國外提供勞務,境內公司支付境外企業勞務費用,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那麼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9、企業收到勞務費發票需要交哪些稅
法律主觀:勞務費發票是提供勞務的公司或個人,開具給接受勞務一方的憑證。接受勞務一方可憑此計入成本或費用,抵扣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勞務公司以及用工公司都可以開具勞務費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擾純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鏈李跡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棚並。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10、出國勞務費需要多少錢
到2020年1月10日,境外勞務費用大致在2萬~ 9萬元,具體需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通過對氏晌州海外勞務市場的走訪可以發現,海外勞務報酬多少並沒有明確的標准和說法。很多勞務派遣公司的成本少則兩三萬,多則六七萬,其中不乏缺乏資質的小公司。
勞務公司收費不透明是當前海外勞務市場存在的問題之一,許多農民工權益因此受損。在此背景下,廣大農民工對規范勞務的需求更加迫殲蔽切。
境外勞務輸出又稱勞務輸出,是指勞務輸出國(輸出國)為謀求經濟利益,獲取外匯收入,向勞務輸入國(進口國)提供勞務或服務。出國勞務可以說是一種隱形的勞務貿易。
出國勞務包括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建築工程、服務業、計算機和電信、保險、銀行、旅遊觀光、租賃、廣告咨詢等管理和服務。
外派勞務人員沒有統一的范圍。只要勞務輸入國需要,並且勞務輸出國擁有的勞務,都可以納入境外勞務的行列。以中國為例,輸出人員主要有:建築工人、工程技術人員、海員、廚師、醫務工作者、文謹首學工作者、農業種植者、手工業工作者、工藝美術工作者、外貿工作者、翻譯、教育工作者和從事家務勞動的保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