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變更
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
1.擬從事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和個人,應先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或工商登記注冊手續後(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須包含「貨物進出口」或「技術進出口」業務)。
2.對外貿易經營者先行上網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登錄資料,在線填寫《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提交保存成功後,系統給出系統編號,記錄此編號並在列印時輸入。在列印出的《登記表》第二頁蓋企業公章、法人代表簽字。填寫《登記表》說明:
(1)表內「進出口企業代碼」無需填寫,系統自動生成。
(2)組織機構代碼證上顯示為「12345678—9」,則填寫為「123456789」。
(3)表內「住所」為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
(4)表內「經營場所」為辦公地點。
(5)表內「有效證件號」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號碼;外資企業填法定代表人有效護照號碼。
(6)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企業公章。
3、上網登錄後,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書面材料:
(1)以上「2、」項所填寫並列印的《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表》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國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7)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原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須提交經所在國(地區)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原件)。
以上「3、」所列材料一式壹份,統一使用A4紙復印,蓋企業公章,並須帶原件核對。
4、業務受理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5、對外貿易經營者於提交上述書面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後領取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在表格背面簽字、蓋章。
6、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在30個工作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登記表》自動失效。
經營者備案登記>或。
業務范圍:在雲南省工商局、臨滄市、怒江州和迪慶州工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在雲南省商務廳(外貿處)辦理,其他企業在注冊地商務局辦理。
省商務廳在受理變更申請後,將在2個工作日內核發新的《登記表》。企業憑《登記表》在30個工作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管、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2004年商務部令第14號)第四條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實行全國聯網和屬地化管理。商務部委託符合條件的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登記機關)負責辦理本地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受委託的備案登記機關不得自行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備案登記。備案登記機關必須具備辦理備案登記所必需的固定的辦公場所,管理、錄入、技術支持、維護的專職人員以及連接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網路系統(以下簡稱「備案登記網路」)的相關設備等條件。對於符合上述條件的備案登記機關,商務部可出具書面委託函,發放由商務部統一監制的備案登記印章,並對外公布。備案登記機關憑商務部的書面委託函和備案登記印章,通過商務部備案登記網路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對於情況發生變化、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以及未按本辦法第六、七條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備案登記機關,商務部可收回對其委託。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我們去變更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前,必須要先變更營業執照,比如要變更公司名稱,則必須先變更營業執照上的名稱才行,營業執照變更好後,復印一份備用。最後,列印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後,攜帶公章、營業執照原件、舊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列印的《企業信息表》、在網上填寫後列印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鉛宴備案登記表》,前往商務部辦理變更即可,變更後,商務部就會發放新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法律依據:《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 第五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程序 對外貿易經營者在本地區備案登記機關辦理備案登記。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賀激隱載,或到所在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登記表》。(二)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三)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1、按本條第二款要求填寫的《登記表》;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4、對外禪廳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如何變更
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變更程序: 《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持我局頒發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及下列文件: 1、此事項立等可取。
經辦人需帶以下材料: A 、如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需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B 、或受託領證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該企業委託書(固定格式見本頁面最下方「相關下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公司名稱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及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准通知函復印件。
3、公司地址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4、公司法人代表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公司注冊資金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6、其他項目變更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7、原資格證書經營范圍變更應提交(僅指原自營出口變更為貿易流通型出口):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
註:此事項不收費。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委託書》見商務局網站「相關下載」。
二、辦理地點: 請到初次辦理備案登記的機關辦理變更事項:
4、北京海淀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變更法人怎麼辦理
變更事項所需的材料清單如下: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表(必須)-各類變更事項均需要該表
拆閉 (2)股東會決議或股東決定-對應變更事項:公司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注冊地址、監事、出具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只要變更猛御啟前述事項的任一項或多項,都需要出具該文件。
(3)董事會決議或執行董事決定-對應變更事項:選舉董事長、任命總經理等事項。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對應變更事項:注冊地址、公司名稱、注冊資本、枝如公司結構調整(如董事會變為執行董事、監事變為監事會、撤總經理或任命總經理等)。
5、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二、遵守與進出口貿易相關的海關、外匯、稅務、檢驗檢疫、環保、知識產權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法律、法規、規章。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核、生物、化學、導彈等各類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管製法規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不從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四、不偽造、變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五、在備案登記表中所填寫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確的、真實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確的、合法的。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上填寫的任何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到原備案登記機關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變更手續。
以上如有違反,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對外貿易經營者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1.備案登記表中「組織機構代碼」一欄,由企業、組織和取得組織機構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填寫。
2.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承擔有限/無限責任。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承擔無限責任。
3.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中,如經營范圍不包括進口商品的分銷業務,備案登記機關應在備注欄中註明「無進口商品分銷業務」。第七條 備案登記機關在完成備案登記手續的同時,應當完整准確地記錄和保存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依法建立備案登記檔案。第八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登記表》自動失效。第九條 《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比照本辦法第五條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在30日內辦理《登記表》的變更手續,逾期未辦理變更手續的,其《登記表》自動失效。
備案登記機關收到對外貿易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後,應當即時予以辦理變更手續。第十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已在工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自營業執照注銷或被吊銷之日起,《登記表》自動失效。
根據《外貿法》的相關規定,商務部決定禁止有關對外貿易經營者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內從事有關貨物或者技術的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備案登記機關應當撤銷其《登記表》;處罰期滿後,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依據本辦法重新辦理備案登記。第十一條 備案登記機關應當在對外貿易經營者撤銷備案登記後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第十二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不得偽造、變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和出賣《登記表》。第十三條 備案登記機關在辦理備案登記或變更備案登記時,不得變相收取費用。第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依法取得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經營資格、且僅在原核准經營范圍內從事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對外貿易經營者,不再需要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對外貿易經營者如超出原核准經營范圍從事進出口經營活動,仍需按照本辦法辦理備案登記。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備案登記表編號: 進出口企業代碼:
經營者中文名稱 經營者英文名稱 組織機構代碼經營者類型
(由備案登記機關填寫)
住所 經營場所(中文) 經營場所(英文)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工商登記
注冊日期
工商登記
注冊號
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還須填寫以下內容
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證件號注冊資金(折美元)
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還須填寫以下內容
企業法定代表人/
個體工商負責人姓名
有效證件號 企業資產/個人財產(折美元)
備註:
填表前請認真閱讀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備案登記機關
簽 章
年 月 日
本對外貿易經營者作如下保證:
6、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企業變更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首先登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列印《登記表》。並攜帶以下材料前往原發證機關辦理:
1、簽字、蓋章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5、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依法設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已批準的經營范圍基礎上要求增加其它進出口貿易業務的,需按《備案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企業營業執照的增項變更,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7、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7、我要變更(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需要什麼手續呢?
商務局對變更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回答
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變更程序:
《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持我局頒發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及下列文件:
1、此事項立等可取。經辦人需帶以下材料:
A 、如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需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B 、或受託領證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該企業委託書(固定格式見本頁面最下方「相關下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公司名稱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及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准通知函復印件。
3、公司地址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4、公司法人代表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公司注冊資金變更應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6、其他項目變更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7、原資格證書經營范圍變更應提交(僅指原自營出口變更為貿易流通型出口):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自行下載並填寫完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
註:此事項不收費。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委託書》見商務局網站「相關下載」。
二、辦理地點:
請到初次辦理備案登記的機關辦理變更事項:
8、變更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在哪裡變更?
變更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要到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事宜。
要帶上下列所需材料進行變更:
1.《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並進行正確填寫、法人簽字、蓋章,一式兩份。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5.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非法人企業),還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評估的其個人所有合法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公證證明原件
拓展資料: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下簡稱《外貿法》)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或商務部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
網路_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9、我要變更(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需要什麼手續呢?
操作方法
01
下載或填寫表格
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載,或到屬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02
備案登記在線申報
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5)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
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03
資料受理
備案登記機關應自收到對外貿易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上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動失效。(此處的「30日」是指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及時到有關規定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手續,在規定的30個工作日內,只要該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申請被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相關部門中的任何一個部門正式受理,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即為有效。)
04
登記表變更及失效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照有關規定,在30日內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變更手續,逾期未辦理變更手續的,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動失效。
對外貿易經營者已在工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自營業執照注銷或被吊銷之日起,《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動失效。
05
咨詢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業務實行屬地化管理。請就近到當地商務主管部門進行業務咨詢。
如有遇到系統問題可咨詢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010-678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