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到商務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1、填寫《登記表》,並在網上將登記內容進行提交;
2、企業向窗口(或市經貿局)遞交登記資料,初審並形成呈報受理表;
3、企業向窗口遞交登記資料,初審並形成呈報受理表;
4、主管局長審批;
5、局貿管科印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6、向申請人發放《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1)寧夏對外貿易商務局擴展資料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實行全國聯網和屬地化管理。商務部委託符合條件的地方對外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登記機關)負責辦理本地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受委託的備案登記機關不得自行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備案登記。
備案登記機關必須具備辦理備案登記所必需的固定的辦公場所,管理、錄入、技術支持、維護的專職人員以及連接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網路系統(以下簡稱「備案登記網路」)的相關設備等條件。
2、商務局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商貿流通、餐飲服務、糧食、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提出全縣商貿流通、糧食流通、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葯品流通發展、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的規劃和政策。
2、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企業、促進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4、負責城鄉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擬訂商貿流通發展中長期規劃、商品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
5、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管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6、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酒類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推進進出口貿易發展,擬訂進出口貿易中長期規劃,提出促進進出口貿易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貿易業務;負責國際援助、對外技術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
(2)寧夏對外貿易商務局擴展資料:
劃入職能
1、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
2、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國內貿易管理(包括培育和完善流通市場體系,流通體制改革的指導,報廢汽車更新,再生資源回收,酒類專賣,租賃、拍賣、典當、舊貨流通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繭絲綢協調,對外經濟協調(包括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的職責。
3、原市發展計劃委員會承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的職責。
4、增加會展和各類交易會規劃和監督管理職責。
變的職能
1、將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進出口經營資格核准職責由核准制改為登記制。
2、將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的職責調整為審核或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並)。
3、將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對外貿易、外商投資促進及援外等政府項目招標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委託有關事業單位承擔。
4、加強內貿工作和內外貿的綜合協調,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3、商務局和外經貿局是一回事嗎
商務局和外經貿局不是一回事,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商務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外經貿局:即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是主管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2、職責不同。
商務局:負責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及學會的工作。
外經貿局:負責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及變更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多雙邊援助、對外援助等工作。
3、工作內容不同
商務局: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制定和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負責配額、許可證的確定和發放。
外經貿局:指導全市服務貿易的對外開放,協調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做好國際服務外包相關統計工作。
4、商務局是干什麼的?
1、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5、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4)寧夏對外貿易商務局擴展資料:
商務局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商務局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商務局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商務局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商務局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以及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人員選派;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主要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