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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合同含溢短裝條款

發布時間: 2023-03-25 08:53:01

1、溢短裝條款包括哪些內容?

溢短裝條款(More or Less Clause)是常見的表示貨物數量機動幅度的方法。為了使交貨數量具有一定范圍的靈活性和便於履行合同,買賣雙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規定數量機動幅度。只要賣方交貨數量在約定的增減幅度范圍內,就算按合同規定數量交貨,買方就不得以交貨數量不符為由而拒收貨物或提出索賠。
1、溢短裝百分比:
數量機動幅度的大小,通常都以百分比表示,究竟百分比多大合適,應該視商品特性、行業或貿易習慣與運輸方式等因素而定。
2、溢短裝部分的選擇權:
在合同規定有機動幅度的條件下,由誰行使這種機動幅度的選擇權呢?一般來說,是履行交貨的一方,也就是賣方選擇。但是如果是涉及海洋運輸,交貨量的多少與承載貨物的船隻的艙容關系非常密切,在租用船隻時,就得跟船方商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交貨機動幅度一般是由負責安排船隻的一方選擇,或是乾脆由船長根據艙容和裝載情況作出選擇。總之,機動幅度的選擇權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由買方行使,也可由賣方或船方行使。
3、溢短裝部分的作價辦法:
對機動幅度范圍超出或低於合同數量的多裝或少裝部分,一般是按合同價格結算,這是比較常見的做法。但是,數量上的溢短裝在一定條件下關繫到買賣雙方的利益。

2、什麼是國際貿易中的溢短裝條款?

在實際業務中,對於大宗散裝商品,如農副產品和工礦產品,由於商品特點和運輸裝載的緣故,難以嚴格控制裝船數量。此外,某些商品由於貨源變化、加工條件限制等,往往在最後出貨時,實際數量與合同規定數量有所上下。

對於這類交易,為了便於賣方履行合同,通常可在合同中規定溢短裝條款(More or Less Clause),即規定交貨數量可在一定幅度內增減。常用的方式為規定允許溢短裝的百分比。例如20000米,賣方可溢短裝5%。在以信用證支付方式成交時,按《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的規定,在金額不超過信用證規定時,對於僅用度量衡制單位表示數量的,可有5%的增減幅度。如果在數量上加有"大約"一類的詞語,則可有10%的增減幅度。

3、溢短裝條款是什麼?

國際貿易中,交貨數量是合同的重要條款,而賣方實際交貨數量很少能完全與合同一致。如果發生爭議,勢必給雙方帶來麻煩。為避免發生數量爭議,對於成效量大、不易精確計算的大宗散裝貨物,如大豆、煤炭、原油等,應規定一個數量的機動幅度,如規定「溢短裝條款」或「約數」。

溢短裝條款是買賣合同中規定賣方交貨數量的機動條款,即在確定數量有困難時,可依合同數量規定一個浮動比例,可多可少,在這個比例范圍內交貨,均不算違約。

如8000碼,賣方交貨時可增減5%(8000 yards,with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根據此,實際交貨8400碼,就按8400碼計收貨款,實際交貨7600碼,就按7600計收貨款,買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這個浮動比例就是溢短裝條款。

1此條款的規定權一般歸賣方所有,但在FOB條件下,可以由派船的買方決定。
2此條款適用於大宗且不用單個包裝的貨物,且要將成交數量和金額同時規定一個浮動比例,不能只規定數量溢短裝,否則會造成數量和金額不符,從而違約,信用證業務更是如此。
在數量機動幅度內裝運貨物,一般都按合同價格計收。但是,對於價格波動頻繁的貨物,可以規定增減部分按裝運時的市價計算。

4、溢短裝條款名詞解釋是什麼?

溢短裝條款:

指在礦砂、化肥、糧食、食糖等大宗散裝貨物的交易中,由於受商品特性、貨源變化、船艙容量、裝載技術和包裝等因素的影響。

要求准確地按約定數量交貨,有時存在肆槐中一定困難,為了避免因實際交貨不足或超過合同規定而引起的法律責任,方便合同的履行,對於一些數量難以嚴格限定的商品,通常是在合同中規定交貨數量允許有一定范圍的機動幅度,這種條款一般稱為溢短裝條款。

金融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明消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金融的本質是價值流通。金融產品的種類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

金融所涉及的學術領域很廣,其中主要包括:會計、財務、投資學、銀行學、證券學、保險學、信託學等等。金融期貨是期貨交易的一種。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場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所進行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交易。

而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裂山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金融期貨合約的基礎工具是各種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如外匯、債券、股票、價格指數等。換言之,金融期貨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為基礎工具的期貨交易。

5、貿易合同中的溢短裝條款如何規定

「溢短裝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最常見的規定數量機動幅度的條款,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即數量機動幅度的范圍、溢短裝的選擇權和溢短裝部分的作價辦法,數量機動幅度的范圍通常用百分比表示。在機動幅度范圍內是多交貨物還是少交貨物,該選擇權一般由賣方來決定。單在採用海洋運輸的情況下,由於交貨的數量與載貨船舶的艙容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此溢短裝的選擇權應由安排貨物運輸的一方掌握。至於溢短裝部分的作價辦法,如果合同中沒作相反的規定,一般按合同價格計算。但也有的合同規定按裝船日或卸貨日的市場價格計算,其目的是防止有權選擇溢短裝的一方,為獲取額外利益而有意多交或少交貨物。
現舉數量條款實例如下:
數量:100000公噸,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由買方選擇,增減部分按合同價格計算。 Quantity:100,000M/T,5% more or less, at Buyer's option and at contract price.

6、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中溢短裝條款的內容包括什麼

A、B、D

溢短裝條款,主要包括數量機動幅度,機動幅度的選擇權以及溢短裝部分的作價方法。

7、溢短裝條款這個名詞解釋?

溢短裝,指賣方在向買方的實際交貨操作中,可能出現一些意外(事先估計的可以多裝,但實際裝不了那麼多;或者是事先沒有估計那麼多,但實際比事先估計的多裝一些),因此雙方事前達成關於多裝或少裝的約定

以方便在裝運的時候有效利用空間,也避免了實際裝運後再來修改L/C或者單據的麻煩。合同的溢短裝條款,簡稱溢短裝。



溢短裝條款的注意事項

1、數量增減幅度的大小要適當。數量增減幅度的大小,通常都以百分比表示,如3%或5%不等,究竟百分比多大合適,應視商品特性、行業或貿易習慣和運輸方式等因素而定。

2、增減幅度選擇權的規定要合理。在合同規定有機動幅度的條件下,應明確機動幅度的選擇權。在實際業務中,通常由賣方決定,但在由買方安排運輸的條件下,也可由買方或船方決定。

3、溢短裝數量的計價方法要公平合理。溢短裝數量的計價方法,如無相反的規定,一般按合同價格計算。

為了防止有權選擇多裝或少裝的一方當事人利用行市的變化,有意多裝或少裝以獲取額外的好處,也可在合同中規定,多裝或少裝的部分,按裝船時或貨到時的市價計算,以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溢短裝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