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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中的三C原則

發布時間: 2023-03-23 06:08:30

1、* 交貨條件: FOB CNF CIF 其它

FOB CNF 及CIF是國際貿易的交易術語:

FOB 指定裝運港)」是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CFR/CNF 是COST AND FREIGHT三個單詞的其中一個字母組合而成,中文意思為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指當貨物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任務。
CIF是COST,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ROT OF DESTINATION)三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組成,中文意思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

出口國交貨的貿易術語三組 :
1)、E 組:E.W.X.,工廠交貨。
2)、F 組 F.C.A.,貨交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交貨;F.O.B.,裝運港船上交貨。
3)、C 組 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P.T.,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C.I.P.,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的目的地)。

進口國交貨的貿易術語有五種:
1)、D.A.F.,邊境交貨;
2)、D.E.S.,目的港船上交貨;
3)、D.E.Q.,目的港碼頭交貨;
4)、D.D.V.,未完稅交貨;
5)、D.D.P.,完稅後交貨。

2、外貿中c3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3C」即「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全稱為「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它包括原來的產品安全認證(CCEE)、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CCIB)和電磁兼容認證(EMC),三者分別從用電的安全、穩定、電磁兼容及電波干擾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規定標准,整體認證法與國際接軌。它將取代原來的CCEE認證成為新一代認證標准,自去年5月1日後生產的電源產品都必須通過3C認證才能上市。

3、電器的三C認證是指什麼

電器的三C認證是指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

三C認證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

2、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

3、根據中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築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滾空,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4、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標志。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標志。

5、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准。

6、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於2002年8月1日起實施,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

(3)外貿中的三C原則擴展資料:粗亮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5月26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規范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提高認證有效性,維護國家、社會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以下簡稱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為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國家規定的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以下簡稱強制性產品認證),並標注認證標志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第三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主管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岩備寬(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負責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

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簡稱地方質檢兩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所轄區域內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查處工作。

第四條 國家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統一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統一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認證標志,統一收費標准。

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目錄,目錄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並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實施。

第五條 國家鼓勵開展平等互利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國際互認活動,互認活動應當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對外簽署的國際互認協議框架內進行。

第六條 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機構及其人員,對其從業活動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及生產技術、工藝等技術秘密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4、三c認證是什麼意思?

電器三C認證是指我國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為擴展信息:內容岩液概要:根據WTO相關協議和國際一般規則,國家對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生命安全和動植物健康、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主要特點: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和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種類: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和國民待遇原則,原兩個體系涵蓋138種產品。此次公布的目錄中,刪除了原納入強制認證管凳棗虧理的醫用超聲診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築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納棗神入目錄的強制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5、什麼是三C標志?

3C認證的全爛鉛宴稱激轎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CCC。它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中國政府為兌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於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從2002年5月1日起,國家認監委開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強制性產品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認證申請。


(5)外貿中的三C原則擴展資料:

「3C」認證從2002年5月1日(後來推遲至8月1日)起全面實施,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同期廢止。當前已公飢銀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一批列入強制性認證目錄的產品包括電線電纜、開關、低壓電器、電動工具、家用電器、轎車輪胎、汽車載重輪胎、音視頻設備、信息設備、電信終端、機動車輛、醫療器械、安全防範設備等。

6、abc法則溝通三原則是什麼?

abc法則溝通三原則A:是指事情發生B:是指內在的想法C:是指結果,原則是事情發生了,並不是引起你內心矛盾或不爽的原因,塵伏而是你對這個事情的看法,也就是說,這個B就是你習慣性的運行的想法,導致了你最後的一個一個結果,心情是好是壞。

他說可以通過目標的制定達成和運動,首先不要停留在以往的想法里,及時喊停,慢慢的,會養成一個新的習慣。ABC 法則,運用好了,對生活是多麼的重要,起碼自己和身邊的人是快樂的。

正念溝通法則

就像其他教導瑜伽及靜觀的老師一樣,我通常會在每個星期的社區中心瑜伽課開始前囑咐學生們花一些時間來全然地差兄野抵達。結果,這項練習被發現對其他瑜伽墊以外的情境也非常管用。所以,我也請教職員及學生們在職場的正念修習時 全然地抵達。

除此之外,我也請學生們在准備發表演講或角色扮演一個困難的談話時 「全然地抵達」。你也可以在進行重要的談話之前或在談話當中時使用這項練習。當然,要全然地抵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當我們審視自己時,可能會因為發現自虛喊己的身體和心靈在當下並不一致而暗自微笑。我們也可能會發現自己還在對十分鍾前那位駕駛緩慢、搶了我們的泊車位的司機咬牙切齒。





7、制葯廠安全三c原則是指什麼

指減量化,基纖碰再利用和再循環。
3C原則,指的是減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環三種原則的簡稱。原則中各原搏談則在循環經濟中的重要性並不豎搏是並列的。
3c原則中各原則在循環經濟中的重要性並不是並列的。

8、三C認證的標准及內容是哪些

3C認證的全稱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CCC。

它是中國政府為保凳核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棗稿掘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中國政府為兌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於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從2002年5月1日起,國家認監委開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強制性產品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認證申請。

它是中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敬遲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8)外貿中的三C原則擴展資料:

3C認證作用

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現多個橢圓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後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認證標志發放管理中心在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資料庫中,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質量認證中心進行編碼查詢。

9、外貿公司信用等級依據何標准評A、B、C等

外貿公司信用等級依據來源於稅局的一份文件: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廣東省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試行) 辦法》的通知 粵國稅發〔2009〕28號 2009-02-19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有效 生效日期:2009-02-19 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試行)辦法》業經2009年2月6日召開的省局局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省局決定從2009年3月1日起實行。對現有出口企業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的評定工作,省局要求最遲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反映。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廣東省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試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簡化出口退稅人工審核,優化出口退稅服務,提高出口退稅審核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境內依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辦理出口退(免)稅業務的各類納稅人。 二、各級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的評定工作。分類管理等級的評定,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統一的內容、標准、方法和程序進行。 三、根據我省出口退(免)稅管理現狀,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設置A、B、C、D四類。 四、A類企業的評定標准 凡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出口企業,其出口退(免)稅管理等級可以定為A類: (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為A級。 (二)生產型出口企業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三年以上,且上年度應退稅出口額超過8000萬美元或一般貿易出口額超過3000萬美元;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五年以上、上年度應退稅出口額超過5000萬美元,且從本省購進的應退稅出口貨物占其應退稅出口貨物總額的70%以上、從商貿流通企業購進(從農副產品收購單位及集團公司代理銷售單位購進的除外,下同)的應退稅出口貨物不超過其應退稅出口貨物總額的20%(其中從外省商貿流通環節購進的應退稅出口貨物不超過其應退稅出口貨物總額的10%)。 五、B類出口企業的評定標准 凡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出口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日常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多次出現錯誤或不準確情況的除外),其出口退(免)稅管理等級可以定為B類: (一)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含)以上。 (二)未評定納稅信用等級的生產型出口企業和外貿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生產型出口企業上年度應退稅出口額超過5000萬美元或一般貿易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外貿企業上年度應退稅出口額超過2000萬美元,且從商貿流通企業購進的應退稅出口貨物不超過其應退稅出口貨物總額的30%。 2.出口退稅評估及納稅評估結果正常。 3.連續兩年無拖欠稅款行為發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業,出口退(免)稅管理等級一律定為D類: (一)納稅信用等級為D級。 (二)出口企業拒絕稅務機關檢查或拒絕提供有關出口貨物退(免)稅帳簿、憑證、資料。 (三)外貿企業上年度從商貿流通企業購進的應退稅出口貨物占其應退稅出口貨物總額50%以上。 (四)近兩年來曾發生過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違法行為。 (五)已被立案正在查處或日常管理中已發現有偷騙稅嫌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業,暫不參與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評定,並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管理: (一)已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手續,但一直未發生應退(免)稅出口業務的出口企業。 (二)出口退(免)稅認定時間不滿一年的出口企業。 (三)自首筆應退(免)稅出口業務發生之日起不滿一年的生產企業。 (四)符合小型出口企業出口額標準的生產企業。 八、除已被評定為A、B、D類和暫不參與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評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業,出口退(免)稅管理等級評定為C類。 九、對A類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稅管理 (一)各級國家稅務機關對A類出口企業建立重點聯系制度,實行比常規管理出口企業更為優化的服務措施。 (二)在稅務部門受理申報環節,優先受理A類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對具備條件的,可使用電子申報或預申報等方式。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時,可暫不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但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應向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及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企業除外)。 (三)簡化辦稅手續,提高退稅效率。A類出口企業在貨物報關出口後辦理出口退(免)稅各項單證收集期間,可邊收集單證邊用電子數據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退稅部門先用相關電子信息審核通過後,可按審批程序給予辦理退稅。待企業單證收齊並按規定期限報送到退稅部門復核後,再辦理已退(免)稅款的相關核銷手續。退稅部門在審核時,可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審核辦理外貿企業的出口退(免)稅,並及時用相關稽核、協查信息進行復核。屬於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出口企業,對尚未到期結匯的,退稅部門審核退(免)稅時,可暫時免予審核出口收匯核銷電子數據。 (四)對生產船舶、大型成套機電設備,且生產周期通常在1年以上的生產企業,除按照規定提供電子數據及申報表外,在退稅憑證尚未收集齊全的情況下,可憑出口合同、銷售明細賬等資料,向退稅部門辦理免抵退稅申報;退稅部門可據此按現行出口退稅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免抵退稅的審核、審批手續;企業在退稅憑證收集齊全後,應及時向退稅部門提供。 (五)可暫不實行出口貨物單證備案制度。 (六)出口企業在辦理退(免)稅工作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可通過電話、信函、約談等「直通車」服務方式直接向縣(區)、市或省國家稅務局反映。 (七)在國家下達的出口退稅計劃暫時不能滿足全省出口退稅需求時,對A類出口企業優先辦理退稅。 (八)在出口退(免)稅審核中,出現報關單信息、出口收匯核銷信息、專用發票、專用稅票信息缺失或錯漏的,優先安排排查或採取措施及時補錄相關信息。 (九)經省國家稅務局批准,A類生產型出口企業的退(免)稅業務可委託縣(區)級國家稅務局審批。 (十)定期召開A類出口企業專題座談會、政策宣講會、業務咨詢會以及國家相關重大出口退(免)稅政策、法規出台前的意見徵求會等。 十、對B類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稅管理 (一)簡化出口退(免)稅申報手續。申報出口退(免)稅時,可暫不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但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應向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及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企業除外)。申報時不需提供備案單證,由企業按申報順序裝訂成冊,存放企業備查。 (二)退稅部門在審核時,可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審核辦理外貿企業的出口退(免)稅,並及時用相關稽核、協查信息進行復核。屬於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出口企業,對尚未到期結匯的,退稅部門審核退(免)稅時,可暫時免予審核出口收匯核銷電子數據。 (三)簡化出口退(免)稅人工審核,除稅務總局、省國家稅務局規定的人工審核必審項目外,其餘項目可不再進行人工審核。 (四)及時辦理各類出口退(免)稅業務,在國家下達的出口退稅計劃范圍內及時辦理退稅。 十一、對C類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稅管理 (一)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必須按規定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及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企業除外,但屬於國稅發[2004]64號文第二條所列企業,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網上出口收匯核銷手續)。申報時不需提供備案單證,由企業在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之日起15天內按申報順序裝訂成冊,存放企業備查。 (二)退稅部門按現行出口退(免)稅規定進行審核、審批工作,對企業的申報資料逐筆進行人工審核,同時進行計算機審核,也可根據審核需要,要求企業提供備案單證。退稅部門必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協查信息審核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屬於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企業,退稅部門必須將試點企業申報退稅數據與出口收匯已核銷電子數據比對相符後,方能辦理退(免)稅。 (三)退稅部門要做好對企業的出口退稅評估分析,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並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和疑點及時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後方可辦理相應的退(免)稅。 (四)退稅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的培訓輔導工作,指導企業按政策規定申報出口退(免)稅,定期對企業進行巡查,及時掌握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 十二、對D類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稅管理 (一)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必須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企業,必須在國稅發[2004]64號文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網上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及各項備案單證。 (二)退稅部門必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協查信息審核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同時還應對其退(免)稅申報資料及備案單證進行嚴格審核。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視同自產產品,必須加強調查核實,需要函調的,對函調部分暫緩退稅,並視回函情況按規定處理;對自產產品,必須在核實其生產能力、納稅情況無誤的情況下方可辦理退(免)稅。對外貿企業從本地供貨企業購進的貨物,如供貨企業納稅信用等級不是A級或B級的,主管征稅部門應每半年對供貨企業的有關情況進行一次實地核查,並向退稅部門提供核查報告,核查無誤的,退稅部門方可辦理相應退(免)稅。對外貿企業從外地供貨企業購進的出口貨物,原則上要求對每一家供貨企業定期分批進行函調,對回函無誤、交易及納稅正常並排除騙稅疑點的,退稅部門方可辦理相應退(免)稅。屬於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地區的企業,退稅部門必須將試點企業申報退稅數據與出口收匯已核銷電子數據比對相符後,方能辦理退(免)稅。 (三)退稅部門要重點加強對企業的出口退稅評估分析,定期從出口和退稅增長率、出口商品結構、出口單價、貨源、進項稅額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分析,對於發現的疑點及時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後方可辦理相應的退(免)稅。 (四)退稅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的輔導培訓工作,指導企業按政策規定申報出口退(免)稅,定期對企業進行巡查,及時掌握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征退稅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異常情況。 (五)D類出口企業,兩年內不得參加其他等級的評定。 十三、出口企業的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經縣(區)級國家稅務局評定後,交由地級市國家稅務局審定,評定為A類和D類的出口企業名單要報省國家稅務局備案。暫不參與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評定的出口企業如存在第五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按照D類管理;如已達到A、B、C類評定標準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縣(區)級國家稅務局確定後,在下一個評定期正式評定等級之前可暫按C類管理。對出口與退稅業務管理風險較大(如出口敏感產品及從敏感貨源地購進出口貨物)的出口企業,各級國家稅務局在評定分類管理等級和日常管理時應從嚴掌握。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評定或申請提高分類等級的工作從每年1月上旬開始至1月底結束。 十四、退稅部門應對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實施動態管理。實行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後,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征退稅銜接。征管部門應定期將出口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告知退稅部門,對涉及納稅信用等級調整以及納稅評估存在重大疑點或異常的出口企業,應及時向退稅部門通報有關情況。稽查部門對出口企業及出口供貨企業進行立案檢查的,應及時通知征退稅部門,並在結案後及時將結案情況告知征退稅部門。退稅部門應加強對所轄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評估分析,結合本地區特點和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評估工作,要從出口及退稅增長率、購貨來源、出口商品結構、出口單價、報關口岸、出口退稅率、換匯成本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分析,並及時對疑點進行核實。 退稅部門應根據評估分析結果以及征管、稽查等部門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情況,評定和及時調整出口企業的分類管理等級,出口企業明顯不符合已評定的管理等級的,應立即降低其相應的分類管理等級。退稅部門應及時將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評定及調整情況通知征管部門。 附件: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等級評定表

10、C.C.C在外貿中是什麼意思

樓下的朋友已經給出解析了,可以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