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歸納法國的主要經濟特點
法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同時又擁有國家干預經濟的歷史傳統。正因為法國經濟的這一特點,戰後法國政府選擇了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混合經濟」管理體制,全面地、大規模地推行國家經濟計劃成為法國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突出形式」。自1947年起40餘年來,它已連續執行了九個國民經濟中期計劃,現在正在執行第十個計劃(1989~1992年)。70年代以後,伴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條件的變化,法國政府對計劃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
法國是經濟發達國家,國土面積55萬平方公里,為西歐最大的國家,人口5800萬人,其中,勞動力資源(達到就業年齡的人口)為2500萬人。法國目前的經濟與分配狀況有如下特點:
1.典型的混合經濟體制,國有企業改造循序漸進。
法國的經濟體制是一種典型的混合經濟體制,國有經濟與私有經濟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就業人數2200萬人,其中,私有企業人員為1300萬人,在國有企業、政府和公共部門工作的人員為900萬人。由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深遠影響,法國擁有著為數眾多的國有企業,其比重在歐洲各國居首位。法國在80年代就探索對國有企業實行戰略重組,政府逐步放棄了私有化,以循序漸進的方法,對國有企業實行了股份制改造。目前,股份制已經成為法國絕大多數國有企業最基本的資產組織形式。
2.就業人口分布合理,但失業率居高不下。
在2200萬就業者中,分布在第三產業的佔2/3,符合發達國家就業人數在三個產業間的合理配置比例。當今法國社會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有一個300多萬人的失業大軍,其中,長期失業的為100萬人,失業率高達12%。法國的高失業率給社會經濟造成的影響是不容低估的,社會保障機構為此要支付一筆數目可觀的失業救濟金,結果使社會保險金本來就入不敷出的矛盾更加突出;許多年輕人由於遭受失業之苦而意志消沉;經濟也在一定程度上徘徊不前。
3.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促進了社會穩定。
在法國,其最低生活需要受到國家法律保護共有三種人:一是沒有多少技能,從事最簡單勞動的那些人。他們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護。目前,全國約有10%的人領取最低工資。二是失業者,約有200多萬人(不包括長期失業者),他們領取失業保險金。三是因喪失勞動能力、無工作等原因而沒有收入來源的人。這些人是長期失業者,現有100萬人。他們從社會救濟部門領取永久性的最低生活費。目前的標準是:2200法郎/月。最低生活費由國家財政撥款,其資金來源是個人所得稅。法定最低工資、失業救濟金和最低生活費三條保證了最低層社會群體的最低生活需要。盡管法國陷入了高失業的困擾,但社會基本處於穩定狀態,這不能不說是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4.中間收入階層擴大,兩極分化有所緩和。
中間收入階層擴大,是法國歷屆政府重視抓教育,使人們職位身份普遍提高的結果。幾十年來,法國的職業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蘭領」減少、「白領」增加,多數人具有了中間層的職業身份。職位身份的提高,帶動了工資的提高。現在,企業沒有技能的普通工人越來越少,工人與工程師的工資差別也已從50年代的3.9倍縮小到2.6倍。中間收入階層擴大、工資收入差距縮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兩極分化。當然,高額累進徵收財產稅、個人所得稅,將一部分收入轉移給中低層家庭,也是促進分配狀況改善的重要原因。
2、法國的對外貿易和生活水平遭受了什麼重創?
法國對外貿易入超總額,5年內達到600億法郎以上,遠遠超過其支付能力。它同樣淪為美國的債務國,至戰爭結束時共欠美國40億美元。戰爭的苦難主要落在大眾身上,他們不但要承受失去親人的傷痛,而且生活水平急劇下降,勞動條件越來越惡劣。
3、國際貿易的基本類型和特徵是什麼?
國際貿易范圍廣泛,性質復雜,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主要的分類有七種:
1、按商品流向劃分:出口貿易、進口貿易、過境貿易、轉口貿易、復出口、復進口
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出口貿易是指一國把自己生產的商品輸往國外市場銷售,又稱輸出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銷而輸往國外,則不計入出口貿易的統計之中,如運往境外使館、駐外機構的物品,或者攜帶個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進口貿易(Import Trade) 進口貿易是指一國從國外市場購進用以生產或消費的商品,又稱輸入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購入而輸入國內,則不計入進口貿易。同樣,若不是因購買而輸入國內的商品,則不稱進口貿易,也不列入統計,如外國使、領館運進自用的貨物,以及旅客攜帶個人使用物品進入國內等。
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某種商品從甲國經由乙國輸往丙國銷售,對乙國來說,這項買賣就是過境貿易。在過境貿易中,又可分為直接過境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直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本國境內後不存放 海關 倉庫而直接運往B國;間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C國境內後存放倉庫,然後再運往B國。在過境貿易中,由於本國未通過買賣取得貨物的所有權,因此,過境商品一般不列入本國的進出口統計中。
轉口貿易(Entreport Trade)是指本國從A國進口商品後,再出口至B國的貿易,本國的貿易就稱為轉口貿易。轉口貿易中的貨物運輸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轉口運輸,即貨物從A國運入本國後,再運往B國;另一種方式是直接運輸,即貨物從A國直接運往B國,而不經過本國。
復出口(Re-export) 從國外輸入的商品,沒有在本國消費,又未經加工就再出口,稱作復出口或復輸出。如進口貨物的退貨、轉口貿易等。
復進口(Re-import)輸往國外的商品未經加工又輸入本國,則叫做復進口或再輸入。產生復進口的原因,或者是商品質量不合格,或者是商品銷售不對路,或者是國內本身就供不應求。從經濟效益考慮,一國應該盡量避免出現復進口的情況。
2、按商品形態劃分: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
有形貿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具有物質形態的商品(如糧食、機器等)的交換活動。為了便於統計和分析,聯合國秘書處於1950年公布了《國際貿易標准分類》(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簡稱SITC)。1960年、1975年、1985年還分別對其作過三次修訂。在這個標准分類中,把有形商品分為10大類(Section)、67章(Division)、261組(Group)、1033個分組(Sub-group)和3118個項目(Item)。SITC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有形貿易商品。每種商品都有一個五位數的目錄編號。第一位數表明類,前兩位數表示章,前三位數表示組,前四位數表示分組,五位數一起表示某個商品項目。例如,活山羊的標准分類編號為001.22。其中,0表示類,名稱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表示章,名稱為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1表示組,名稱為主要供食用;001.2表示分組,名稱為活綿羊及山羊;001.22表示項目,名稱為活山羊。
無形貿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一切不具備物質形態的商品的交換活動,例如運輸、保險、金融、文化娛樂、國際旅遊、技術轉讓、咨詢等方面的提供和接受。無形貿易可以分為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一般來說,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是指提供活勞動(非物化勞動)以滿足服務接受者的需要並獲取報酬的活動。為了便於統計,世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把服務貿易定義為四種方式:(1)過境交付,即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2)境外消費,即在一國境內向來自其他國家的消費者提供服務;(3)自然人流動,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的方式在其他國家境內提供服務;(4)商業存在,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在其他國家境內以各種形式的商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技術貿易(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de)是指技術供應方通過簽訂技術合同或協議,將技術有償轉讓給技術接受方使用。有形貿易與無形貿易有一個鮮明的區別,即有形貿易均需辦理 海關 手續,其貿易額總是列入 海關 的貿易統計,而無形貿易盡管也是一國國際收支的構成部分,但由於無須經過海關手續,一般不反映在海關資料上。但是,對形成國際收支來講,這兩種貿易是完全相同的。
然而,無形貿易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已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它的貿易額在最近幾年接近於國際商品貿易額的1/4。不少發達國家的服務貿易額已佔其出口貿易額的相當比重,有的(如美國)已達一半左右。近年來,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明顯快於有形貿易的增長速度,且繼續保持著十分強勁的勢頭。特別是烏拉圭合通過了《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把服務貿易納入國際貿易的規范軌道,逐步實現自由化。這將促使各國進一步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我國提出的發展大經貿的工作思路,實際上就強調了發展無形貿易的重要意義。
3、按境界標准劃分:總貿易和專門貿易。這是由於國境和關境不一致所產生的統計標准。
總貿易(General Trade)是以國境為標准統計的進出口貿易。凡因購買輸入國境的商品一律計入進口,凡因外銷輸出國境的商品一律計入出口。總貿易可以分為總進口和總出口。總進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國境進口的總額。總出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國境出口的總額。將這兩者的總額相加,即總進口和總出口之和,稱作總貿易(General Trade)額。世界上某些國家,如英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採用總貿易方式來統計。
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是以關境為標准統計的進出口貿易。凡因購買輸入關境的商品一律計入進口,凡因外銷輸出關境的商品一律計入出口。專門貿易可以分為專門進口和專門出口。專門進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關境進口的總額,專門出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關境出口的總額。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額就是專門進口額與出口額的總和。這樣,外國商品直接存入保稅倉庫(區)的一類貿易活動不再列入進口貿易項目之中。顯然,專門貿易與總貿易在數額上不可能相等,但兩者都是指一國在一定時期時(如一年)對外貿易的總額。世界上某些國家,如美國、法國、義大利、德國、瑞士等,採用專門貿易方式來統計。
各國都按自己的統計方式公布對外貿易的統計數據,並向聯合國報告。聯合國公布的國際貿易統計數據一般註明總貿易或專門貿易。過境貿易列入總貿易,不列入專門貿易。
$page$4、按貿易關系分:直接貿易和間接貿易
直接貿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直接從生產國(出口國)銷往消費國(進口國),不通過第三國轉手而進行的貿易,這兩國之間的貿易稱為直接貿易。
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從生產國銷往消費國中通過第三國轉手的貿易。對生產國和消費國來說,開展的是間接貿易;而對於第三國來說,則進行的是轉口貿易。
直接貿易和間接貿易的區別是以貨物所有權轉移是否經過第三國(中間國)為標准,而與運輸方式無關。直接貿易可以是生產國的商品通過第三國轉運至消費國,間接貿易可以是生產國的商品直接運往消費國。
5、按貿易國數目劃分:雙邊貿易、三角貿易和多邊貿易
雙邊貿易(Bilateral Trade)是指兩國政府之間商定的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下的貿易。兩國政府往往通過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來規定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要求兩國在開展貿易時必須遵守貿易條約或協定中的規定。雙邊貿易所遵守的規則和調節機制不適用於任何一個簽約國與第三方非簽約國之間開展的貿易。例如,在《中美貿易條約》下開展的中美貿易就是一種雙邊貿易。
多邊貿易(Multilateral Trade)是指在多個國家政府之間商定的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下的貿易。同樣,多個國家政府之間也需要通過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來規定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而且這些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也不適用於任何一個簽約國與其他非簽約國之間的貿易。例如,世界貿易組織中的國家所開展的貿易就屬於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劃分:自由結匯貿易和易貨貿易
自由結匯貿易(Free-Liquidation Trade)指的是以國際貨幣作為清償手段的國際貿易,又稱現匯貿易。能夠充當這種國際支付手段的,主要是美元、英鎊、馬克、法郎和日元這些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反之,以經過計價的商品作為清償手段的國際貿易,則稱易貨貿易(Barter Trade),或叫換貨貿易。它的特點是,進口與出口直接相聯系,以貨換貨,進出基本平衡,可以不用現匯支付。這就解決了那些外匯匱乏國家開展對外貿易的困難。加上現在各國之間經濟依賴性加強,有支付能力的國家有時也不得不接受這種貿易方式,因此,易貨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十分興盛,大致已接近世界貿易額的1/3。
必須注意,倘若兩國間簽訂了貿易支付協定,規定雙方貿易經由清算帳戶收付款,則一般不允許進行現匯貿易。因此,從清償工具的角度看,這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際貿易。
7、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水平貿易和垂直貿易
經濟發展水平比較接近的國家之間開展貿易活動,叫做水平貿易(Horizontal Trade)。例如,北北之間、南南之間以及區域性集團內的國際貿易,一般都是水平貿易。相反,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之間的貿易,稱為垂直貿易(Vertical Trade)。這兩類國家在國際分工中所處的地位相差甚遠,其貿易往來有著許多與水平貿易大不一樣的特點。南北之間貿易一般就屬此類。區分和研究這兩者的差異,對一國確定其對外貿易的政策和策略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