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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價格到岸價格外貿英語

發布時間: 2021-02-12 17:11:41

1、到岸價和離岸價是什麼意思

國際貿易中基本的兩種貿易方式。比較常用。 1.離岸價指FOB(FreeonBoard)價,是貨物成本價,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內定地點完成容裝運,並向賣方提交合同約定的提單等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即: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賣方不需要承擔國際運費及貨運保險等方面的費用。2.到岸價指CIF(COST=產品出廠價,INSURANCE=保險,FREIGHT=運費)價,即成本 運費 保險,與FOB價一樣指的是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雖然運費和保險費都是賣方先支付,不過是方便買家的做法,因為貨物越過船舷後所產生的風險已轉移至買方。 FOB價格說成離岸價格是符合其含義的形象說法,因為FOB價格包含的是出口產品在越過船舷之前的所有成本與費用,風險也在裝運港的船舷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但把CIF價說成是到岸價格說成就是一種不科學的說法了。人們之所以誤稱CIF為「到岸價」是由於從表面上看CIF價格術語的確包含至目的港的運費和保險費,人們只是單純地從價格構成來為其命名。

2、到港價和FOB價的區別

沒有到港價的說法只有到岸價的說法,到岸價和FOB價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到岸內價指當貨物在裝運港越容過船舷時,(實際為裝運船艙內),賣方即完成交貨。貨物自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等由賣方支付。

FOB離岸價格,又稱「船上交貨價格」,英文縮寫為FOB。是指從起運港至目的地的運輸費和保險費等由買方承擔,不計入結算價格之中的銷貨價格。

2、價格計算方法不同:

到岸價=離岸價+國際運費+國際運輸保險費。

FOB離岸價格=(到岸價價+國外運費)/[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3、交貨地方不同

到岸價根據實際操作中的意思來解釋就是裝運港船舷交貨,買賣雙方已運輸船隻的船舷為界限,過了船舷。

FOB離岸價格是賣方在合同規定的港口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運載工具上,沒有過船舷。

3、到岸價與離岸價的區別

FOB術語是「離岸價」嗎?
嚴格來說兩者並非在任何情況下完全一致。按照FOB術語成交專,買賣雙方承擔屬的費用和風險一般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在港口水淺、海輪不能靠岸的情況下,需要用駁船運送,因而發生在貨物越過駁船船舷的駁運費和風險按慣例應由賣方承擔,並作為成本計入貨價內,並非由買方負責。

CIF術語是「到岸價」嗎?

這種說法不確切,容易誤解為賣方要負擔全部風險和費用將貨物送到目的港。
按照CIF術語成交時,賣方是在裝運港交貨,貨物越過船舷以後的風險轉由買方承擔,即風險不到岸;賣方負責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主要運費和保險費,但除此之外的費用仍要由買方承擔,賣方並不保證將貨物送到岸的全部費用,即費用也不到岸。
因此,將CIF術語稱為到岸價不是一種准確的說法。

4、如何理解抵岸價、到岸價及離岸價的關系

抵岸價=到岸價格+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關稅+增值稅+消費稅+海關監管手續費+車輛購置附加費

到岸價=離岸價格(FOB)+國際運費+運輸保險費

離岸價就是指貨價

三者的關系都是前者包括後者。

(4)離岸價格到岸價格外貿英語擴展資料:

裝運港交貨類即賣方在出口國裝運港完成交貨任務。主要有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習慣稱為離岸價;運費在內價(CFR);運費、保險費在內價(CIF);習慣稱為到岸價。它們的特點主要是:賣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在裝運港交貨,只要賣方把合同規定的貨物裝船後提供貨運單據便完成交貨任務,並可憑單據收回貨款。

CIF不是到岸價,DES才是真正的到岸價。DES指目的港船上交貨,賣方必須負責運送到目的港船上為止,負責貨物到港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貨物在船上交給買方處置,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即完成交貨。

5、離岸價與到岸價是什麼意思?

離岸價,又稱「船上交貨價格」,英文縮寫為FOB。是指從起運港至目的地的運輸費和保險費等由買方承擔,不計入結算價格之中的銷貨價格。它在國際貿易中被廣泛採用。FOB是FREE ON BOARD三個單詞第一個字母的大寫,中文意思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具體裝運港名。

到岸價(CIF)也稱為成本加運保費(指定目的港)條款,是指賣方除負有在CFR條款下的同樣義務外,還必須就運輸中買方負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對貨物保險。

賣方簽訂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賣方的責任自貨物越過在目的港的船舷時起轉移給購買方。也就是說在貨物於指定目的港越過船舷時,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拓展資料:

離岸價實際業務中的注意點:

A、 貿易合同中註明啟運港:啟運港應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慶港等為內河港)

B、 貿易中要求賣方提供清潔已裝船提單,風險和費用的轉移點即為裝運港指定的船艙內。

C、 船貨銜接應在貿易合同中明確規定,空艙費,滯期費以及倉儲保險等額外費用由誰支付。

D、 裝運港的裝貨費由誰承擔,即THC費用由誰支付,國際貿易原則為誰付海運費誰支付THC費用。

E、 和美國客戶以及其他美洲客戶訂貿易合同時注意客戶在確定價格條款中選用《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這個貿易慣例還是國際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這個慣例。因為同一個FOB術語兩個慣例的解釋不同,雙方風險、費用、責任和義務都有很大區別。

F、 和客戶協商爭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爭取貨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貨代也應由我方貨代指定,這樣可以大大減輕貿易風險。

6、到岸價與離岸價的英文簡寫是什麼?

到岸價格的英文代號是CIF(Cost,Insurance,Freight),離岸價格的英文代號是FOB(Free On Board)

離岸價(FOB):也稱為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條款。這是指當貨物於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其交貨義務。這意味著買方從此時起,應負擔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及損壞的風險。也就是說在貨物於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到岸價(CIF):也稱為成本加運保費(指定目的港)條款。是指賣方除負有在CFR條款下的同樣義務外,還必須就運輸中買方負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對貨物保險。賣方簽訂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賣方的責任自貨物越過在目的港的船舷時起轉移給購買方。 

(6)離岸價格到岸價格外貿英語擴展資料

離岸價實際業務中的注意點:

A、 貿易合同中註明啟運港:啟運港應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慶港等為內河港)

B、 貿易中要求賣方提供清潔已裝船提單,風險和費用的轉移點即為裝運港指定的船艙內。

C、 船貨銜接應在貿易合同中明確規定,空艙費,滯期費以及倉儲保險等額外費用由誰支付。

D、 裝運港的裝貨費由誰承擔,即THC費用由誰支付,國際貿易原則為誰付海運費誰支付THC費用。

E、 和美國客戶以及其他美洲客戶訂貿易合同時注意客戶在確定價格條款中選用《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這個貿易慣例還是國際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這個慣例。因為同一個FOB術語兩個慣例的解釋不同,雙方風險、費用、責任和義務都有很大區別。

F、 和客戶協商爭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爭取貨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貨代也應由我方貨代指定,這樣可以大大減輕貿易風險。

7、到岸價和離岸價cnh,cny的英語全稱

到岸價復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制)
離岸價FOB:Free On Board(裝完船就自由了)。問題來了,誰自由了?當然是賣方啦。其餘費用都由買家負擔

8、到岸價與離岸價的英文簡寫?

國際貿易中基本來的兩種貿易自方式。比較常用。
1.離岸價指fob(freeonboard)價,是貨物成本價,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賣方提交合同約定的提單等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即: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賣方不需要承擔國際運費及貨運保險等方面的費用。2.到岸價指cif(cost=產品出廠價,insurance=保險,freight=運費)價,即成本
運費
保險,與fob價一樣指的是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雖然運費和保險費都是賣方先支付,不過是方便買家的做法,因為貨物越過船舷後所產生的風險已轉移至買方。
fob價格說成離岸價格是符合其含義的形象說法,因為fob價格包含的是出口產品在越過船舷之前的所有成本與費用,風險也在裝運港的船舷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但把cif價說成是到岸價格說成就是一種不科學的說法了。人們之所以誤稱cif為「到岸價」是由於從表面上看cif價格術語的確包含至目的港的運費和保險費,人們只是單純地從價格構成來為其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