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動鞋三個月內鞋底磨壞了,商家應該怎麼處理
運動鞋三個月內鞋底磨壞了,商家應該按照三包規定處理,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
1.三包期限,自購鞋之日起:
A、包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個月。
2. 人造革面/布面二個月。
B、包換:
一、未穿過之新鞋因以下質量問題,予以包換。
1. 左右腳不配雙。
2. 鞋面和鞋底有明顯的色差。
二、 售出一個月內出現以下問題之鞋子,予以包換。
1. 鞋面有嚴重退色者。
2. 正常使用而鞋面斷裂。
3. 正常使用而鞋底斷裂。
C.包退:
1.屬包換原因(一)者,若無同貨號或同款式可換,以原價退錢給消費者。
2.屬包換原因(二)者,若無同貨號或同款式可換,以原價扣除每日0.5%之折舊費退錢給消費者。
3.在第一個月內兩次修理無效者,可酌情按原價每日0.5%收取折舊費,予以退貨。
另:屬下列情形不實行三包
1、自行裁剪、修改、無法保持原樣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換。
2、商品標上有洗滌、保養說明,而未按說明洗滌造成商品損傷的,不予退換。
A、 消費者因穿著、保養不當(如雨天穿著或接觸溶劑、鹼、油等易腐蝕物)或人為破壞而 導致鞋子破損者
B、 已標明特價、拍賣「處理品」等外品
C、 無發票「信用卡」及真實有關證明
D、 超出「三包」期限和自行修理或拆動的
E、 在質保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