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噸以下貨車取消資格證
是的,全國已經全面取消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通知》規定: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對於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活動的,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得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
(1)貨運雙證什麼時候取消擴展資料:
相關報道:
根據相關通知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蘇州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駕駛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員不再需要從業資格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除外。
已經辦理《道路運輸證》的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可至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道路運輸證》注銷手續,蘇州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以 「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和「未按照規定參加年度審驗」等為由實施行政處罰,並督促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或者年審手續。
同時,蘇州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出具《客貨運輸車輛使用性質信息聯動核定表》,相關車輛可直接向公安車管部門登記申領行駛證。
市運管處提醒,總質量4.5噸以上普通貨運車輛仍需向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領聯動核定表,然後到公安車管部門登記申領行駛證;總質量4.5噸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和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仍需按現有法規規定取得《道路運輸證》,其從業人員仍需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
2、微型小貨車拉貨需要什麼手續
小型貨車拉貨需要證件,小貨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運管所辦理)營運車輛營運許可證,除正常的駕駛證,行駛證外,還需要營運證,辦理營運證。必備資料,駕駛員要賀要有駛證(C1以上級別)。
3、4.2米貨車營運證現已全國取消了嗎?
4.2米貨車營運證現已全國取消了。4.2米貨車總質量小於4500千克,不需要辦理營運證。具體法律條文如下:
按照最新的貨車車型分類標准,藍牌貨車到了2020年1月1號必須符合總質量少於4.5噸的標准。2020年《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用車型分類》的分類,摒棄了之前按照「核定載質量」分類方法。
按照總軸數進行分類,而且其中非常明確的將藍牌貨車同其它兩軸貨車分成了兩類,藍牌貨車為1類,其它兩軸貨車為2類。把4.2米或者劃分為1類車型使這類車型的收費直接降低了一個等級。
《新分類》中除了把二軸貨車劃分為1類和2類以外,4.2米藍牌輕卡還有一個硬性指標,那就是最大允許總重在4.5噸以內。這就直接表明了超載現象被列入了重點打擊行為,這樣的規定意味著超過行駛證和車門上噴塗的「最大總重4495kg」的輕卡,即使是藍色牌照也不適用1類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