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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e什麼意思外貿術語

發布時間: 2023-06-08 08:44:56

1、對外貿易常用的貿易術語有幾種?分別是,,,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由於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於舉證,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並及時通知買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並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並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拓展】

出口地交貨

出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工廠交貨(EXW)、貨交承運人(FCA)、裝運港船邊交貨(FAS)、裝運港船上交貨(FOB)、成本加運費(CFR)、成本加保險費和運費(CIF),運費付至……(CPT)、運費和保險費付至……(CIP)。

國際商會根據貿易術語開頭字母的不同,將以上8個貿易術語分為E組、F組與C組。以上貿易術語賣方交貨地點都在出口地,所以按這8種貿易術語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稱為裝運合同

進口地交貨

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DAP(目的地交貨)、DAT(運輸終端交貨)、完稅後交貨(DDP)。在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國際商會將上述3種貿易術語稱為D組。

十三種貿易術語(貿易條件)《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00)列出十三種共四組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E組,F組,C組,D組 E—D組術語賣方義務逐漸加重。

2、外貿英語常用詞彙

就我所知道的外貿詞彙只有這些:

 stocks 存貨,庫存量

cash sale 現貨

purchase 購買,進貨

bulk sale 整批銷售,躉售

distribution channels 銷售渠道

wholesale 批發

retail trade 零售業

hire-purchase 分期付款購買

fluctuate in line with market conditions 隨行就市

unfair competition 不合理競爭

mping 商品傾銷

mping profit margin 傾銷差價,傾銷幅度

antimping 反傾銷

customs bond 海關擔保

chain debts 三角債

freight forwarder 貨運代理

trade consultation 貿易磋商

mediation of dispute 商業糾紛調解

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裝運

restraint of trade 貿易管制

RTA (Regional Trade Arrangements) 區域貿易安排

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貿易順差

un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貿易逆差

special preferences 優惠關稅

bonded warehouse 保稅倉庫

transit trade 轉口貿易

tariff barrier 關稅壁壘

tax rebate 出口退稅

TBT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技術性貿易壁壘

貿易夥伴術語

trade partner 貿易夥伴

manufacturer 製造商,製造廠

middleman 中間商,經紀人

dealer 經銷商

wholesaler 批發商

retailer, tradesman 零售商

merchant 商人,批發商,零售商

concessionaire, licensed dealer 受讓人,特許權獲得者

consumer 消費者,用戶

client, customer 顧客,客戶

buyer 買主,買方

carrier 承運人

consignee 收貨人

3、求外貿術語大全

第一部分 貿易知識

一.國際貿易術語

一).貿易術語及其國際慣例

1.貿易術語的概念

國際貿易術語又稱價格術語。

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表明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其一,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其二,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表示價格的必不可少的內容。開報價中使用貿易術語,明確了雙方在貨物交接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說明了商品的價格構成。從而簡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續,縮短了成交時間。由於規定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對買賣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作了完整而確切的解釋,因而避免了由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約中可能產生的某些爭議。

2.關於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三種。

A.(1932年華沙一牛津規則)(W.O.Rule)

由國際貨協會制訂,本規則共21條,主要說明CIF買賣合同性質。具體規定了買賣雙方所承擔的費用、風險和責任。

B.《1941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 由美國九大商業團體制訂,對以下六種術語作了解釋:

(1)SX(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價。
(2)FOB——運輸工具上交貨價。 FOB又分為六種,其中第五種為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
(3)FAS——船邊交貨價。
(4)C&F ——成本加運費(目的港)價。
(5)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目的港)價。
(6)EX DOCK——目的港碼頭交貨價。
該慣例在美洲國家影響較大。在與採用該慣例的國家貿易時,要特別注意與其他慣例的差別,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貿易術語所依據的慣例。

C.《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由國際商會制訂,目前通用的是1990年的修訂版,稱為《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於199O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該通則共包含四組13種貿易術語。見表 E組:啟運
EXW工廠交貨 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F組:主運費未付
FCA交貨承運人 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FAS裝運港船邊交貨 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FOB裝運港船上交貨 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C組:主運費已付
CFR成本加運費 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CPT運費付至 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CIP運費、保險費付至 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D組:到達
DAF邊境交貨 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DES目的港船上交貨 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DEQ目的港船上交貨 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DDU未完稅交貨 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DDP完稅後交貨 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目前,(INCOTERM 1990)已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納。甚至連美國商會等團體也向美國商人推薦使用這一慣例,以取代《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

二).裝運港交貨的三種常用貿易術語

1.三種貿易術語及對三種貿易術語的基本解釋

三種貿易術語:《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共有13個貿易術語,其中使用最多的是裝運港交貨的三種術語;FOB,CFR和CIF。

這三種貿易術語,都只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買賣雙方在貨物交接方式和責任、費用、風險劃分中所承擔的義務基本一致,只是在運輸和保險的責任上有所區別。

A. 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船上交貨 (——指定裝運港)

按照《通則》的解釋,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上,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買方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在合同規定的期間到達裝運港接運貨物,並將船名及裝船日期給予賣方充分的通知。

賣方要負責取得出口報關所需的各種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買方則負責取得進口報關所需的各種證件,並負責進口報關。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通常的單證,證明已完成交貨裝船的義務。 其中的運輸單據則應在買方承擔費用和風險的條件下,賣方給予一切協助,取得有關運輸合同的運輸單據。買方應接受與合同相符的貨物和單據,並按照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B. CFR(...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CFR與FOB不同之處在於,由賣方負責租船訂艙並支付運費。按《通則》解釋,賣方只需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經習慣航線運送貨物。

CFR在貨物裝船、風險轉移、辦理進出口手續和交單、接單付款方面,買賣雙方的義務和FOB是相同的。

C. CI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CIF與CFR相比,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相同。但以CIF方式成交,賣方還承擔為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的義務。在FOB和CFR中,由於買方是為自己所承擔的運輸風險而辦理保險,因而不構成一種義務、按《通則》解釋,賣方應在不遲於貨物越過船舷時,辦理貨運保險。在合同無明示時,賣方可按保險條款中低責任的險別投保,投保金額最低為CIF價格的110%。

2.在具體業務中應注意的問題

A.風險和費用的劃分界限問題

《通則》以「報過船舷」作為劃分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和費用責任的界限。這里的風險是指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而費用是指正常運費以外的費用。但從實際作業來看,裝船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從岸上起吊到裝船入艙。不可能在船舷這條界限劃分雙方的責任。由於《通則作為慣例並不是強制性的,在買賣合同中,雙方可以另行約定。實際業務中,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已裝船提單」,這表明雙方約定由賣方承擔貨物裝入船艙為止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責任。

B.FOB方式中的船貸銜接問題

《通則》規定,買方應給予賣方關於船名、裝船地點和所要求的交貨時間的充分的通知。在實務中,為了保證賣方備貨和買方派船接貨互相銜接。這一到船通知是必不可少的。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對買方應在船到港多少時間前通知賣方作出規定。

C.CFR方式中的已裝船通知

CFR方式中,賣方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具有通知買方及時辦理保險的作用。買方辦理進口貨物保險時,保險公司按有關的裝船通知承保。如果賣方未能及時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致使買方未能及時辦理保險,則萬一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或損壞,其風險仍由賣方承擔。所以,CFR方式中,賣方應特別注意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

D.《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中的FOB

《修正本》中將FOB分為六種,只有第五種是裝運港船上交貨。與《通則》的FOB相近,但該術語的出口報關的責任在買方而不在賣方。所以我國在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洽談進口貿易使用FOB方式成交時,除在FOB後註明Vessel外。還應明確由對方(賣方)負責辦理出口結關手續。

E.關於租船運輸時,裝卸費用的負擔問題

如果使用班輪運輸,班輪運費內包括了裝卸費用。但在大宗貨使用租船運輸時,船方是否承擔裝卸責任,也即運費中是否包括裝卸費用,需由租船合同另行規定。故買賣雙方在商定買賣合同,應明確裝卸費用由誰負擔。通常以貿易術語的變形,即在貿易術語後加列字句來加以說明。

A.以FOB方式成交,紀明確裝船費用由何方負擔。常見的FOB術語的變形有:

FOB Liner Terms(FOB班輪條件),裝船費用按照班輪的做、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買方負擔。
FOB Under Tackle(FOB吊鉤下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隻吊鉤所及之處,吊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FOB Stowed(FOB理艙費在內),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倉並承擔包括理船費在內的裝船費用。理艙費是指貨物入艙後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FOB Trimmed(FOB平艙費在內),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倉並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平艙費是指對入艙的散裝貨物平整所產生的費用。
B.以CFR和CIF方式成交。需明確卸貨費用由誰負擔。CFR和CIF術語的變形相類似、以CIF為例,主要有:

CIF Liner Terms(CIF班輪條件),卸貨費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賣方負擔。
CIF Ex Ship's Hold(CIF艙底交貨),買方負擔將貨物從艙底吊卸到碼頭的費用。
CIF Landed(CIF卸到岸上),賣方負擔將貨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費用。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

F.象徵性交貨

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裝至船上以運交買方,然後賣方通過一定程序(比如:付款交單、信用證)向買方提交包括物權憑證(海運提單)在內的全部合格單據,即完成了交貨義務,運輸單據上的出單(或裝運)日期,即為「交貨日期」、這種方式稱為象徵性交貨。以這種方式訂立的合同,賣方只負責裝運,無需保證到貨,所以又稱為裝運合同,以區別於交貨合同。

FOB、CFR、CIF 三種術語,均屬於象徵性交貨,與之相對應,買方是憑單付款,所以裝運單據在這類交易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三).向承運人交貨的三種貿易術語

1.「交貨承運人」的概念

向承運人交貨的貿易術語有三種,它們是:

FCA(...named carrier)——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CP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這三種貿易術語不僅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而且適用於航空運輸、鐵路運輸和公路運輸。它們均屬於象徵性交貨。

《通則》對在不同運輸方式下的「貨交承運人」這一交貨條件,作了具體的規定:鐵路運輸中貨物夠裝滿一整車或整集裝箱,以及內河運輸和公路運輸中在賣方所在地點交貨時,賣方有責任把貨物裝入運輸工具。在其他情況下,賣方都是在承運人所在地點交貨,只需把貨物交給承運人照管,即履行了交貨義務。這一規定,對於海上運輸來說,明顯不同於越過船舷交到船上的船傳統方式。

2.和傳統貿易術語的比較

FCA、CPT、CIP與傳統的FOB、CFR、CIF相比較。有以下三個共同點:(1)都是象徵性交貨,相應的買賣合同為裝運合同;(2)均由出口方負責出口報關,進口方負責進口報關;(3)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運輸、保險責任互相對應、即FCA和FOB一樣,由買方辦理運輸,CPT和CFR一樣,由賣方辦理運輸,而CPT和CFR一樣,由賣方承擔辦理運輸和保險的責任。

由此而產生的操作注意事項,也是相類似的。

這兩類貿易術語的主要不同點在於:(1)適合的運輸方式不同、FCA、CPT、CIP適合於各種運輸方式,而FOB、CFR、ClF,只適合於海運和內河運輸;(2)風險點不同。FCA、CPT、CIP方式中,買賣雙方風險和費用的責任劃分以「貨交承運人」為界,而傳統的貿易術語則以「船舷」為界;(3)裝卸費用負擔不同。FCA、CPT 、 CIP由承運人負責裝卸,因而不存在需要使用貿易術語變形的問題(4)運輸單據性質不同。海運提單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而航空運單和鐵路運單等,不具有這一性質。

所以,除了風險點不同之外,可以把FCA、CPT、CIP看成是 FOB、CFR、CIF方式從海運向各種運輸方式的延伸。

詳細請參考:http://cn.made-in-china.com/info-centre/notebook/a1.html

4、S/C DATE外貿中什麼意思

S/C的全稱是 SALES CONTRACT 即銷售合同,DATE是日期, S/C DATE:就是銷售合同日期,一般是指 你做銷售合同的日期 也是你簽訂銷售合同的日期

客戶下了訂單後你就要做S/C吧,這個S/C DATE就是你做S/C那天的日期。

5、外貿常用術語有那幾個,各是什麼意思 啊

FOB
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指定裝運港),該術語規定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上,並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CIF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以及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CFR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自阿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負責租船訂艙,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FCA
FCA(FREE CARRER...named place),即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此術語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監管,並負擔貨物交由承運人監管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需要說明的是,交貨地點選擇對於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若賣方在任何其他地點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即使貨物在賣方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貨,賣方只要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或由賣方選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處置時,交貨即算完成。

當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照管,並辦理了出口結關手續,就算履行了其交貨義務。FCA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一)買賣雙方基本義務的劃分

1.賣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准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2)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置於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控制下,並及時通知買方。
(3)承擔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自負費用向買方提供交貨的通常單據,如買賣雙方約定採用電子通訊,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EDI)信息所代替。

2.買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和經由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並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
(2)簽訂從指定地點承運貨物的合同,支付有關的運費,並將承運人名稱及有關情況及時通知賣方。
(3)承擔貨物交給承運人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受領貨物並支付貨款。

(二)使用FCA術語應注意的事項

1.關於交貨問題
《2000年通則》規定,在FCA術語下,賣方交貨的指定地點如是在賣方貨物所在地,則當貨物被裝上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的運輸工具時,交貨即算完成;如指定的地點是在任何其他地點,當貨物在賣方運輸工具上,尚未卸貨而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時,交貨即算完成。
2.關於運輸合同
《2000年通則》中的FCA術語,應由買方自付費用訂立從指定地點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並指定承運人,但《通則》又規定,當賣方被要求協助與承運人訂立合同時,只要買方承擔費用和風險,賣方也可以辦理。當然,賣方也可以拒絕訂立運輸合同,如若拒絕,則應立即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另作安排。
3.FCA與FOB的異同點
FCA與FOB兩種術語均屬C組術語,按這兩種術語成交的合同均屬裝運合同。買賣雙方責任劃分的基本原則是相同的。
FCA與FOB的主要不同在於適用的運輸方式、交貨和風險轉移的地點不同。FCA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交貨地點視不同運輸方式的不同約定而定,其風險劃分是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時轉移;FOB術語僅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交貨地點為裝運港,風險劃分以裝運港船舷為界;此外,在裝卸費的負擔和運輸單據的使用上也有所不同。

貨運單據中最常見的當然是提單(B/L),船東或船代。不過近幾年,用FCR/FTBL代替提單的情形越來越多。
CIP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並對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買方風險取得貨物保險,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用,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CPT
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EXW
EXW(Ex Works---named place) ---工廠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從工廠(或倉庫)交付給買方,除非另有規定,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車或船上,也不辦理出口報關手續。買方負擔自賣方工廠交付後至最終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如賣方那個不能直接或間接的辦理貨物出口報關手續時,則不宜採用此貿易術語。
EXW是賣方責任最小的貿易術語。
FAS
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指定裝運港的船邊或駁船內交貨,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AF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邊境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邊境地點,將仍處於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付買方,並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承擔將貨物運抵邊境上的指定地點所需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此地點為毗鄰邊境的海關前,包括出口國在內的任何國家邊境(含過境國)。進口清關手續則由買方辦理。
DES
DES(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並交給買方,但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賣方負擔將貨物運抵指定卸貨港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負擔貨物從船上開始卸貨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EQ
DEQ(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港碼頭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將貨物交付給買方,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負擔將貨物運抵卸貨港並卸至碼頭為止的一切費用與風險。買方則負擔隨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DU
DDU(Delivered 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進口國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給買方,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賣方應該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與風險,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進口應繳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買方必須承擔此項「稅費」和因其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而引起的費用和風險。
DDP
DDP(Delivered 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進口國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地點,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付給買方,賣方負責辦理進口報關手續,交付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繳納的任何進口「稅費」。賣方負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如賣方無法直接或間接的取得進口許可證時不宜採用該術語。
DDP是賣方責任最大的貿易術語。

國際貿易術語對比表
術語 交貨地點 運輸 保險 出口手續 進口手續 風險轉移 所有權轉移
EXW 出口國工廠 買方 買方 買方 買方 交貨地轉移 隨買賣轉移
FAS 裝運港船邊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DAF 進出口邊境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DES 目的港船上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DEQ 目的港碼頭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DDU 進口國
指定地點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DDP 賣方 賣方 賣方 賣方
FOB 裝運港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裝運港
船舷為界 隨交單而轉移
CIF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CFR 賣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FCA 出口國
指定地點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貨交
承運人
CIP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CPT 賣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6、外貿信函中的c/o是什麼 我知道是轉交的意思

是B轉交給A的意思
格式:真正的收信人A
c/o 幫轉交的人B
B的地址
(望採納^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