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噸以下貨車取消資格證
是的,全國已經全面取消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通知》規定: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對於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活動的,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得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
(1)貨運行業九大新政是什麼擴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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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通知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蘇州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駕駛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員不再需要從業資格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除外。
已經辦理《道路運輸證》的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可至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道路運輸證》注銷手續,蘇州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以 「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和「未按照規定參加年度審驗」等為由實施行政處罰,並督促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或者年審手續。
同時,蘇州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出具《客貨運輸車輛使用性質信息聯動核定表》,相關車輛可直接向公安車管部門登記申領行駛證。
市運管處提醒,總質量4.5噸以上普通貨運車輛仍需向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領聯動核定表,然後到公安車管部門登記申領行駛證;總質量4.5噸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和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仍需按現有法規規定取得《道路運輸證》,其從業人員仍需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
2、貨運資格證新政策2021年3月
近日,交通運輸部針對貨運從業資格證考試,出台了關於2021年3月貨運資格證的新政策。新政策中指出,為方便從事貨運行業的駕駛員從業、就業、擇業,將於2021年3月1日,取消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考試。
新政策中發布了新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培訓教學大綱》,據該大綱顯示,從業資格證的考試將以考核的形式,納入對應車型駕駛證的考試當中。
也就是說,新規中考取A2、B2駕駛證將增加7個學時去學習、考核從業資格證的相關內容。其中科目一增加4個學時、科目二增加1個學時、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增加2個學時。考核通過後將頒發《結業證》,通過駕駛證考試後,將憑《駕駛證》、《結業證》申領從業資格證。
法律依據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六、 把握工作節奏,穩步推進改革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自2021年3月1日起,不得再組織開展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已完成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工作的,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根據駕駛員提供的《結業證書》和相應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經登記並與駕駛培訓監管服務平台,或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信息比對核實後,頒發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並將相應材料存入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檔案。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本轄區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在改革工作全面落地實施後,要及時向部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