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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外貿政策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6-05 10:18:23

1、新一輪穩外貿政策

「六保」與「六穩」是密切聯系的。
從「六穩」到「六保」凸顯了底線思維,做好「六保」工作,「六穩」才有扎實的基礎。穩中求進是經濟工作的總基調,只有「穩」了,才能進。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離不開「穩」,而基礎工作在「保」。
「六保」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較大沖擊的背景下提出的,是解決短期突出問題的重要措施。「六穩」與「六保」一脈相連,如二者都將「就業」作為首要工作,「六穩」的第一項是「穩就業」,「六保」的第一項是「保就業」。
中國的對外貿易法律法規要求:現行外貿法包括總則、外貿經營者、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對外貿易秩序、對外貿易調查、對外貿易救濟、對外貿易促進、法律責任和附則幾部分。
1、關稅制度
關稅制度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對其徵收稅賦的一種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目的的財政關稅和主要以保護本國相關產業為目的而徵收的保護性關稅。我國在徵收莢稅時.從保護本國產品與外國產品的競爭的目的出發,實行保護關稅政策。這一政策主要是通過我國的海關稅則政策以及體現這種政策的海關稅則來體現的。
2、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實際上是國家對進出口的一種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國家許可為前提條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續。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地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在國際貿易中長期存在,並廣泛運用。
3、對外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其適用范圍僅限於國內,對於在境外發生的侵犯本國知識產權的情況缺乏有效的救濟。在借鑒他國有關規定的基礎上,中國外貿法增加了「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一章。
該法第29條所針對的是對進口貨物侵犯我國知識產權的處理。該條規定進口貨物侵犯知識產權,並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採取在一定期限內禁止侵權人生產、銷售的有關貨物進口等措施。
法律依據
《關於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
 六、進一步推動穩外貿穩外資
(十四)持續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完善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確保外資企業平等享受各項支持政策。支持外資企業更好參與國家和行業標准制定。優化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完善企業登記系統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功能,加強填報指導,減輕企業報送負擔。(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持續推進通關便利化。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同港口、鐵路、民航等信息平台及銀行、保險等機構對接。優化海關風險布控規則,推廣科學隨機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準度,降低守法合規企業和低風險商品查驗率。深入推進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模式改革,積極推進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制度化建設。鼓勵理貨、拖輪、委託檢驗等經營主體進入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銀保監會、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清理規范口岸收費。加快修訂《港口收費計費辦法》,進一步完善港口收費政策,減並港口收費項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費標准,進一步擴大船方自主決定是否使用拖輪的船舶范圍。完善洗修箱服務規則,清理規范港外堆場洗修箱費、鐵路運輸關門費等收費。實行口岸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制度,做到清單外無收費。對政府依成本定價的收費項目,開展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及時調整收費標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及對應的收費主體,開展典型成本調查,為合理規范收費提供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什麼是對外貿易政策?對外貿易政策由哪些內容構成

一、對外貿易政策:

對外貿易政策是指一國政府根據本國的政治經濟利益和發展目標而制定的在一定時期內的進出口貿易活動的准則。它集中體現為一國在一定時期內對進出口貿易所實行的法律、規章、條例及措施等。它既是一國總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又是一國對外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對外貿易政策的內容構成包括:

1、對外貿易總政策;

2、進出口商品政策;

3、對外貿易國別政策。

三、對外貿易政策的目的:

1、促進經濟發展與穩定。

①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②實現經濟增長;

③達到外部均衡;

④穩定經濟,加強適應能力。

2、加強和完善經濟體制。

經濟體制不同,貿易政策隨之不同。科學的外貿政策,能促進一個國家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同時又能加強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3、獲取良好的國際經濟與政治環境。

貿易政策在調整、改善、鞏固國與國之間經濟與政治關系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3、中國現階段採取的是什麼貿易政策

一、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處理好規模與效益的關系
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是中國建立新的發展模式的核心內容之一,它意味著中國要從過度依賴資金、自然和環境資源投入的擴張實現增長,轉向更多依靠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術進步來獲取經濟增長。
今後,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融合將達到空前的廣度和深度,中國選擇什麼樣的發展模式將對世界產生極重大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實現了科學發展,才可能實現對內的「和諧發展」和對外的「和平發展」。
面對經濟全球化的一系列挑戰,我們只有提高出口產品的質量和效益,才能立於不敗之地。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做到將外貿增長方式從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化經營轉變,還要做到充分發揮我國固有的靜態比較優勢和發掘動態的競爭優勢。
加快出口增長方式轉變,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應該繼續深入實施「以質取勝」、「市場多元化」和「科技興貿」戰略,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加快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出口產業,全面提升傳統出口商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擴大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加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創新;支持企業進行自主研發,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發展以技術外包為代表的服務貿易。形成以技術為核心的質量效益型增長模式。
二、提升國際分工地位,優化產業和貿易結構
目前我國出口產品在總體上處於國際分工價值鏈的低端,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都不高。預計今後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中國外貿增長速度都將高於GDP增長速度。在這種情況下,切實轉變貿易增長方式是一項緊迫的任務,高科技自主品牌是實現中國貿易增長方式轉變的核心環節。要抓住新一輪全球生產要素重組和產業轉移的機遇,實現我國產業的升級換代,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優化出口產品結構。遵循「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提供明確的政策導向。重視技術創新投入,提高研發水平、積累技術專利,鼓勵企業創造知名品牌,扶持自主品牌產品的出口,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延伸加工貿易上游研發和零部件、下游服務業的產業鏈,將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的環節掌握在自己手中。形成適度增長、梯度合理、經濟效益好、可持續發展的商品和服務貿易結構。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遲緩,外貿的迅速增長主要是靠數量擴張實現。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其意義不僅在於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又在於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將帶動整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如果我們實現產品結構優化和質量的提高,與發展中國家形成錯位競爭,我國的發展空間就會更為廣闊。既能避免低層次競爭,減少摩擦,又能夠有效實現向貿易強國的轉變。
三、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加快創新體系建設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明確要求把自主創新作為制定「十一五」規劃的著力點,強調科技發展要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不斷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
科技創新能力是一個國家科技事業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是強國富民的重要基礎,是國家安全的重要保證。發展中國家要實現後發優勢和經濟趕超戰略,缺乏科技創新能力是無法實現的,而沒有政府堅強而有效的引導,也是無法實現的。我國已經進入經濟起飛階段,正朝技術創新階段前進,建立和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是加快我國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提升國際競爭力的戰略舉措。
主要措施應包括以下方面:國家在政策上給予引導和支持,提高全民族的科技創新意識;加強貿易政策、科技政策和產業政策的相互協調,形成協調一致和分工合作的良性機制,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鼓勵企業成為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主體;以國際國內市場為導向,提高企業自主創新的主動性和緊迫感,打造知名品牌,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重視和加強基礎研究;建立軍民結合的科技體制,將軍工技術向民用技術轉移;完善專利制度,保護知識產權,堅決打擊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對外貿易的發展要能夠推動國家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同時將科技創新作為改善我國外貿進出口結構的主要內在力量,推動我國對外貿易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升我國的國際競爭力。
四、完善制度建設,加快市場經濟改革,進一步解放生產力
雖然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但許多制約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仍然存在。我們要加快市場化取向的改革,改善體制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和公共服務環境,特別是要增強政府服務意識,強化對市場主體的服務,改善企業發展的生態環境,煥發企業的生機與活力,進一步解放生產力。
轉變政府職能應解決和處理好三個關系:政府與企業的關系、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和政府與管理經濟的關系。減少政府對企業微觀活動的干預,充分發揮企業競爭主體的作用;加大政府對市場環境的治理,維護企業的正當權利,創造一個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場;依法行政,規范和界定政府的權力和義務,用經濟和法律的手段進行宏觀調控。
完善法律環境、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促進有效競爭機制的形成,為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從制度上保障我國國際競爭力的提高。
五、從保護轉向鼓勵競爭,並進一步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根據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政府對外貿易政策的重點應該是制定具體政策措施,鼓勵競爭機制的發育和完善,把企業和市場納入國際國內競爭體系當中,通過有效競爭逐步提高其競爭力。
長期以來,通過關稅和非關稅措施對國內市場提供保護是我國對外貿易政策的基本措施。其結果是國內企業和市場嚴重缺乏競爭機制,整個國民經濟處於低效率的運行狀態。隨著關稅的降低和各種行政性壟斷的逐步減少,國內外企業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我國的外貿政策應從保護企業轉為鼓勵競爭,以實現優勝劣汰的良性循環和社會有限資源向具有競爭優勢的企業轉移,嚴厲制止和打擊各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
鼓勵我國具備到海外投資的實力的企業 「走出去」,是新形勢下我國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重大舉措。要想培育出有國際競爭力的中國企業,就必須走向國際市場參與競爭、經受磨練,以提高我國商品國際化、企業國際化和產業國際化的程度,逐步建立我國的國際經營體系和國際生產體系,形成產業結構逐步優化和生產要素全球配置的發展格局,在更大范圍和更深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明確政策導向,改善政府服務環境,在政策上鼓勵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培育中國的跨國企業,實現我國國際競爭力的全面提升。
六、結束語
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部署是到二十一世紀中葉,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較富裕,基本實現現代化。按照這個部署,我國將用100年左右的時間,走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用了200多年走完的路程。從中國現在所取得的成就和發展趨勢看,這個任務是完全能夠提前實現的。2004年,我國人均國民產值達到1000美元,西方國家用了100多年的時間達到的水平,我國僅用了二十多年。世界銀行專家說:「中國只用了一代人的時間,就取得了其他國家用了幾個世紀才能取得的成就。」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實現2010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胡錦濤主席在2005年10月15日第七屆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開幕式上表示,我國將用15年時間,把GDP提高到40000億美元左右,人均GDP提高到3000美元左右。在這一發展階段,我國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將加速變化,高新技術產業和對外貿易將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決定性的作用;我國與世界經濟發展的融合度將顯著提升,對世界市場供求關系影響力大幅增強,對世界經濟和貿易增長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參與國際分工的能力將進一步增強;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帶來的效應將進一步顯現,經濟發展將日趨向國際規則靠攏,貿易管理方式將進一步規范。對外開放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對外貿易也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歷程。
二十一世紀是中國崛起的世紀,這一過程充滿了機遇和挑戰。提高國際競爭力是我國的發展目標,「和平崛起」是我國的國家戰略,對外貿易的發展是實現這一目標、實施這一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平、發展、合作是當今世界的主旋律,中國在發展自己的同時,將成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加強區域合作的主要推動力量。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不僅提高了我國的國際競爭力、推動了世界經濟的繁榮和發展,還將成為維護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和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將以一個繁榮的、和平的、倍受尊重的大國的形象屹立在世界的東方。

4、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是什麼

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有出口退稅,出口補貼,一帶一路,自貿區等等,都是為了企業能更好的發展外貿採取的政策措施

5、對外貿易政策主要有()兩種類型。

從國際貿易的歷史考察,以國家對外貿的干預與否為標准,可以把對外貿易政策歸納為三種基本類型:自由貿易政策、保護貿易政策和管理貿易政策。管理貿易政策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國際經濟聯系日益加強而新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的雙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
具體為:
1、自由貿易政策
自由貿易政策是指國家對商品進出口不加干預,對進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設障礙;對出口商品也不給以特權和優惠,放任自由,使商品在國內外市場上自由競爭。自由貿易政策產生的歷史背景是資本主義自由競爭時期(18世紀至19世紀),主要在英國、荷蘭等首先進入資本主義,在經濟上和競爭上居優勢的國家實行,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國的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
2、保護貿易政策
保護貿易政策是指國家對商品進出口積極加以干預,利用各種措施限制商品進口,保護國內市場和國內生產,使之免受國外商品競爭;對本國出口商品給予優待和補貼,鼓勵擴大出口。保護貿易政策,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由於其所保護的對象、目的和手段不同,可以分為:
重商主義。
幼稚工業保護政策
超保護貿易政策
新貿易保護主義
3、管理貿易政策
管理貿易政策,又稱協調貿易政策,是指國家對內制定一系列的貿易政策、法規,加強對外貿易的管理,實現一國對外貿易的有秩序、健康的發展;對外通過談判簽訂雙邊、區域及多邊貿易條約或協定,協調與其他貿易夥伴在經濟貿易方面的權利與義務。管理貿易政策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國際經濟聯系日益加強而新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的雙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這種背景下,為了既保護本國市場,又不傷害國際貿易秩序,保證世界經濟的正常發展,各國政府紛紛加強了對外貿易的管理和協調,從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貿易政策或者說協調貿易政策。管理貿易是介於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之間的一種對外貿易政策,是一種協調和管理兼顧的國際貿易體制,是各國對外貿易政策發展的方向。
制定一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應當遵循以下依據:
1、一國在世界經濟中所處的地位,經濟發展戰略.
2、一國的資源狀況,產品,產業結構,市場經濟地位。
上述兩個因素是一個國家制定中長期對外貿易政策,應當參政的主要因素,決定一個國家選擇自由貿易政策,還是保護貿易政策。
3、在總政策(即自由貿易或保護貿易政策)指導下,一個國家工業發展水平,技術水平,產品的競爭能力等,又決定一國在不同時期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的依據。
例如:鼓勵出口、限制出口、限制進口、保護民族工業、幼稚工業等政策。
4、國家之間因政治環境變化,經濟和外交關系發生重大改變時,也可引能起一國對貿易政策的局部或重大調整。
5、一國對外貿易政策應當與國內經濟政策相適應。例產業調整政策,金融政策,外匯政策,外資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貿易法》第四條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依法維護公平的、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

國家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保障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經營自主權。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

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或者根據互惠、對等原則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

第七條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貿易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的措施。

6、國際貿易政策可分為幾大類?

國際貿易政策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對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實行的政策。國際貿易政策一般可分為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

(1)自由貿易政策。自由貿易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對國際貿易活動採取不幹涉或少干涉的基本立場,取消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和障礙,取消對本國進出口商的各種特權和優惠,關稅稅率逐步降低,納稅商品項目減少,稅法簡化,使商品自由進出,在國內外市場上自由競爭。

(2)保護貿易政策。保護貿易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對國際貿易活動採取干預和管制的基本立場,國家採取各種限制進口的措施,以保護本國的工業和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沖擊,並採取各種政策手段,對本國的出口商品給予津貼和優惠,鼓勵出口,以刺激本國工業的迅速發展。

7、現在做外貿有哪些好的政策?

1、支持外貿企業用好出口信用保險,加大對外貿企業風險保障的力度。同時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新業態的發展,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加具有差異化的信保服務。
2、支持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目前,人民銀行正在完善涉及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的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政策,促進外貿新業態發展。
3、推動跨境電商加快發展。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揮出帶動作用,從而推動跨境電商與其他業態聯動互促、融合發展,不斷拓寬貿易渠道,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助力外貿保穩提質。

8、國家對於出口企業的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助力外貿企業緩解困難、促進進出口平穩發展,更好發揮出口退稅這一普惠公平、符合國際規則政策的效用,並從多方面優化外貿營商環境,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強化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退稅政策銜接。企業申報退稅的出口業務,因無法收匯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險賠款的,將出口信用保險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出口退稅。(商務部、稅務總局、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知派凳負責)
      (二)完善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政策。為支持加工貿易企業發展,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對出口產品征退稅率一致後,因征退稅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企業轉入進項稅額予以抵扣。(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挖掘離境退稅政策潛力。進一步擴大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羨核策覆蓋地域范圍。優化退稅商店布局,推動更多優質商戶成為退稅商店,形成更大規模集聚效應。積極推行離境退稅便捷支付、「即買即退」等便利措施,促進境外旅客在華旅遊購物消費,推動離境退稅規范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文化和旅遊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提升退稅辦理便利程度
      (四)大力推廣出口業務「非接觸」辦理。優化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電子稅務局等信息系統,積極支持引導出口企業採用「非接觸」方式辦理口岸和跨境貿易領域相關業務。原則上出口企業通過網上渠道提交申報電子數據後,即可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申報等事項,無需提交紙質資料。稅務等部門審核電子數據無問題的,即可辦結業務,並通過網上反饋辦理結果。(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精簡出口退稅環節報送資料。強化海關、稅務等部門間數據共享與銜接管理,進一步精搭旅簡委託出口貨物退稅申報、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申報、來料加工免稅核銷申報環節的報送資料。(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推行出口退稅備案單證電子化。支持出口企業根據自身實際,靈活選擇電子化或者紙質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貨物提單等出口退稅備案單證,提高單證收集整理效率。進一步優化完善稅務信息系統功能,為電子化方式核查備案單證積極創造條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稅智能申報水平。進一步提升出口退稅申報便利水平,實現企業通過稅務信息系統申報出口退稅時自動調用本企業出口報關單信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出口退稅時自動調用本企業購進的出口貨物的發票信息。持續擴大出口退稅申報「免填報」范圍,為企業高效申報退稅創造便利條件,進一步提升申報效率。(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不斷提高出口退稅辦理質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稅平均7個工作日辦結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2022年進一步壓縮至6個工作日內。全面實現退庫無紙化,進一步提高稅款退付效率。(稅務總局牽頭,商務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進一步提高出口貨物退運通關效率。深化海關、稅務部門合作,積極推動《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信息共享,在辦理出口貨物退運通關時,凡可查驗信息的,不再要求企業報送紙質證明,改為查驗共享信息,幫助企業加速辦理退運通關。(稅務總局牽頭,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簡化出口退稅事項辦理流程。對於風險可控的出口退稅申報,採用「容缺」方式先行辦理退稅,事後再補辦實地核查手續。進一步精簡出口退稅證明開具申請環節需要報送的資料,積極推動實現出口退稅證明全流程無紙化。企業出口貨物申報出口退稅,受自然災害、疫情等因素影響無法按期收匯的,取消事前報送舉證資料,企業留存備查相關資料即可,同時按照包容審慎、風險可控原則適當放寬舉證資料范圍。(稅務總局牽頭,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優化出口企業營商環境
      (十一)幫助企業提高出口業務辦理效率。豐富宣傳渠道及精準提醒內容,讓出口企業及時獲知報關、結關、退稅等事項辦理進度,引導企業提高內部管理效率,進一步壓縮出口單證收集、流轉時間,加速申報出口退稅。(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跨境電商健康持續創新發展。便利跨境電商進出口退換貨管理。鼓勵並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積極適用出口退稅政策。加快推動各地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建設。規范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稅收管理,引導出口企業在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登記出口商品信息並進行免稅申報,促進跨境電商出口貿易健康發展。(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引導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健康成長。深化落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集中代辦退稅備案及實地核查效率。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採用無紙化方式申報出口退稅、電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稅備案單證。加大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信用培育力度,指導企業優化內部風險管理,提升集中代辦退稅風險管控水平。(商務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信息共享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強化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信用評級信息共享,積極引入市場化信用評級機構,提供高質量的評級服務,提升出口退稅企業管理類別動態調整及時性,依法依規深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引導出口企業及時、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提高誠信意識、規范健康發展。(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強化稅務、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等部門協作,推動實現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從事後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對虛假出口、騙取出口退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聯合打擊力度,為出口企業營造更優的營商環境。(公安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凝聚共識,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切實落實工作責任,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稅務總局會同相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協商解決政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