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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管制主要措施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5-19 01:03:44

1、對外貿易管制的特點

對外貿易管制的特點:貿易管制政策是一國對外政策體現

對外貿易管制是國家為了特定的經濟和政治目的,通過制訂國內立法和締結國際條約的方式,限制外國商品進口,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本國產品出口的行為。通常表現為國家對外貿易管理機關與進出口商人之間的一種縱向管理關系。

國家對外國商品實施進口限制多出於保護本國生漏沖產和國內生產廠家的利益,改善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等經濟目的,而對本國產品實施前握出口管制則多出於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等方面的目的。

一國有關對外貿易管制的國內立法主要是具有公法性質的法規,如海關稅法、外匯管理法、進出口許可法等。對外貿易管制的主要內容是對外國返悔殲商品的進口管制和對本國產品的出口管制。

進口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關稅和其他非關稅措施以及針對外國商品傾銷所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出口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出口許可證制度及多邊出口管制等。

簡單講:由於國家進出口貿易管制政策是通過外經貿及國家其他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國家貿易管制政策發放各類許可證件,最終由海關依據許可證件和其他單證對實際進出口貨物合法性的監督管理來實現的,因此貿易管制海關管理離不開單、證、貨。

2、試述我國現行對外貿易宏觀管理的主要特徵和具體措施

關於試述我國現行對外貿易宏觀管理的主要特徵和具體措施如下:

黨的十四大召開後,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體制的要求和適應國際經濟通氏豎行規則,我國 對外貿易管理逐漸轉向以法律手段為基礎,經濟 調節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行政管理的新模式。

對外貿易結構,從廣義上來說應該包括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方式結構、模式結構以及區域結構。而本文所要研究的是狹義上的對外貿易結構,即對外貿易商品結構。

近年來,我國的對外貿易在規模上不斷擴大,進出口總額在1980年就已經達到了381.4億段野美元;2004年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三年,進出口總額達到了11545.5億美元,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以14.7%的平均增長速度居世界第三。

外貿依存度也呈上升趨勢,這說明我國經濟的發展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在不斷增強,對外部世界的依賴也在增強,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發展存在著很大的關聯性。

工業製成品遠遠高於初級產品的出口比重。我國在改革開放後推行的出口導向戰略,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工業製成品的出口。

工業製成品的出口伴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空間。如今,我國工業製成品和初級產品以93:7的比值遠遠超過了發展中國家60:40的平均值,也高出了發達國家80:20的平均值。

勞動密集型產品成為主要的出口產品。我國在改革開放以來,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一方面,通過國有企業的放權改制加快發展鄉鎮企業,以機電組裝、服裝和輕紡為主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群迅速在沿海開放地區形成;

另一方面,我國加強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加快步伐發展加工貿易,出口導向殲燃大產業在我國的工業化進程也大大加速,機電、輕紡類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開始面向國際市場崛起。

3、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主要內容是我國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法律主觀:

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五類,具體包括: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對外匯匯率的管制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六十一條 進出口屬於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的,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出口屬於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畢橋究刑事責任。 進出口屬於禁止進出口的技術的,或者未經許可擅自氏喚進出口屬於限制進出口的技術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國務院對外殲數凱貿易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國際貿易鼓勵出口和管制出口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國際貿易鼓勵出口和管制出口的措施主要有——前者主要包括出口退稅、補貼等措施,後者主要有徵收出口關稅、出口許可證、出口配額等措施。

5、對外貿易行政管理戰略手段有哪些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遵循價值規律的作用,主要運用經濟手段調控對外貿易。經濟手段是指國家通過調節宏觀經濟變數,對微觀經濟主體行為施加影響,並使之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目標的間接調控方式。
經濟手段的特點是遵從物質利益原則,遵循經濟規律,間接影響企業利益,引導企業行為,不具有行政命令的強制性。我國運用的經濟調控手段主要有匯率、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國家運用這些經濟杠桿,通過市場機制,影響各調控對象的利益,以實現調控外貿活動和外貿經濟關系的目的。
一、匯率與匯率制度
匯率變動直接作用於一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匯率調控是一國實現進出口總量平衡和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的重要經濟杠桿。
1994年1月1日我國對匯率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進行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上繳和額度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變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取消對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實現對外匯和國際收支的宏觀調控。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匯率制度,從1996年起我國又採取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1996年4月1日起,取消了若干對經常項目中的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外商投資企業銀行結匯售匯制;1996年11月27日我國政府宣布,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
1994年以來我國進行的匯率制度改革,無論從深度、廣度,還是從影響來看,都比以往的改革更為徹底和全面。
首先,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使我國的匯率形成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匯率杠桿調節作用明顯加大。
其次,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為各類外貿企業提供了相對平等競爭的環境,有利於我國出口貿易的發展。
第三,取消國際收支經常性交易方面的外匯限制,實行貨幣的自由兌換,為企業提供了寬松的用匯條件,有利於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接軌。
第四,建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使我國外匯市場進一步完善,國家運用經濟手段調控進出口貿易的能力進一步加強。
總之,我國匯率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讓市場信號調節進出口企業行為,使市場機制在對外貿易宏觀調控中發揮基礎的作用,使匯率成為調節進出口活動強有力的經濟杠桿。
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對外貿易稅收和稅收制度
(一)對外貿易稅收
對外貿易稅收按貿易流向可分為進口稅和出口稅,包括進口關稅、進口商品稅、出口關稅、出口商品稅。其中進口關稅和出口關稅僅對進出口的商品課征,體現對貿易商品和非貿易商品在稅收上的差別待遇;進口商品稅和出口商品稅又稱國內商品稅,是對國內外商品同時課征的稅,目的是平衡國內外商品的稅負。
在當今國際貿易中,世界各國都積極鼓勵出口貿易,絕大多數國家都不征出口關稅。我國同樣對出口貿易採取鼓勵政策。因此,我國的對外貿易稅收主要是通過徵收進口關稅和國內稅實行和完成的,而對出口稅收則更主要地表現為出口關稅的減免和出口退稅。對外貿易稅收和國內稅收一樣,也是一種再分配形式,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的特點。
由於對外貿易稅收的涉外性,因此具有國內其他稅種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對外貿易稅收可以保護一國在對外貿易交往中的利益。主權國家通過對外貿易稅收可以獲取關稅優惠對等待遇,同時也可以把其作為反對貿易歧視的武器。
其次,國家可以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運用對外貿易稅收調節進出口商品結構、品種和數量。特別是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對外貿易稅收往往是貫徹本國有關進出口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的重要工具,是國家對進出口活動進行控制與干預的主要政策手段。
第三,對外貿易稅收可以增加一國的財政收入,為國家積累必要的建設資金。
(二)關稅與關稅政策
1.關稅政策
關稅是指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根據國家制定的關稅稅法、稅則對進出口貨物徵收的一種稅。關稅手段被世界貿易組織視為透明度最高的對外貿易調節工具,因而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使用。
1992年以後,我國開始實行適度開放與適度保護相結合的關稅政策。為了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並盡快恢復我國在關貿總協定締約國的地位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重新調整了關稅政策,逐步揚棄消極的保護政策,實行以產業與技術傾斜為中心的適度開放與適度保護的關稅政策,按照關貿總協定對發展中國家的要求,逐漸、較大幅度降低關稅總體水平,結合國內產業政策,調整關稅結構,建立一個世界貿易組織框架允許下的調節和管理進出口貿易的新體制,推動貿易自由化進程。
2.關稅稅則和稅率
關稅稅則是國家通過立法程序公布實施,並按商品類別排列的商品分類目錄及稅率表,是海關徵收進出口關稅的依據。我國的《海關進出口稅則》是《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組成部分。現行的《海關進出口稅則》是於199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它是以國際上廣泛採用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為基礎編制的,共分為21類、97章。
我國進口稅則分設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4個欄目。最惠國稅率適用原產於與我國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貿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或原產於與我國簽訂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
協定稅率適用原產於與我國參加的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有關締約方的進口貨物。特惠稅率適用原產於與我國簽訂有特殊優惠關稅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普通稅率適用原產於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進口貨物。
我國絕大多數稅目的稅率使用從價稅,只對少數稅目實行從量稅、復合稅和滑動稅。
關稅稅率是對課征對象徵稅時計算稅額的比率。關稅政策是通過關稅稅率具體體現和貫徹實施的,關稅的經濟杠桿作用也是通過不同的關稅稅率和關稅結構來實現的。自1986年4月開始,我國對進口關稅稅率進行了多次調整,1991年開始多次大幅下調,到2002年我國進口關稅的平均稅率已降至12%,達到了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附件8「貨物貿易減讓表」的規定,我國關稅平均水平到2005年下降到10%。
3.關稅減免
中國的關稅減免分為三種:(1)法定減免,指《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規定給予的關稅減免;(2)特定減免,指依照國家規定對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所實行的關稅減免;(3)臨時減免,指法定減免、特定減免規定范圍以外的臨時減免關稅。

6、主要貿易管制措施

貿易管制措施是由有關進出口綜合管理制度組成:
主要有進出口許可制度、海關制度、關稅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以隱此及貿易救濟制度等構成。
•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
定義:進出口許可是國家對進出口的一種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准許進出口有關證件的審批和管理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以國家各類許可為條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續,這種行政管理制度稱為進出口許可制度。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世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
管理范圍:禁止進出口、限制進出口、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
進口管理(禁止 、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4年4月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 國家基於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關貨物、技術的進口或者出口: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二)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三)為實施與黃金或者白銀進出口有關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四)國內供應短缺或者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自然資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輸往國家或者地區的市場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經營秩序出現嚴重混亂,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國內特定產業,需要限制進口的;
(八)對任何形式的農業、牧業、漁業產品有必要限制進口的;
(九)為保障國家國際金融地位和國際收支平衡,需要限制進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進口或者出口的。
(1)列入《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商品,共5批
—國家制定《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一批)屬履約管理和環保管理。如:國家禁止進口屬破壞臭氧層物質的緩枯「四氯化碳和一些瀕危物種,如犀牛角、虎骨;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二批)均為舊機電產品類,是國家對涉及生產安全(壓力容器類)、人身安全(電器、醫療設備類)和環境保護(汽車、工程及車船機械類)的舊機電產品所實施的禁止進口管理;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三批)、《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四批)、《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對環境有污染的固體廢物類。涉及城市垃圾、醫療廢物、含鉛汽油淤渣等13類別廢物。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進口的商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未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的廢物、不符合環保規定的廢物以及受放射性污染的廢舊金屬禁止進口;
如:鋁礦灰雖沒有列入禁止進口目錄,但也沒有列入限制進口目錄,按照有關規定屬禁止進口貨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對來自疫區或不符合我國衛生標準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禁止進口。
(3)其他
--停止進口以CFC-12為製冷工質的汽車以及CFC-12為製冷工質的汽車空調壓縮機(含汽車空調器)
--停止進口屬右置方向盤的汽車等
2、禁止進口技術管理
根據《外貿法》、《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禁止進口的技術目錄。屬於禁止進口的技術,不得進口。
目前《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第一批)所列明的禁止進口的技術涉及鋼鐵冶金、化工技術等11個技術領域的26項技術。
(1)進口配額管理
---進口配額管理是國家對部分商品的進口所採取的,在一定時期內規定數量總額,在限額內,經國家批准後允許進口,如超出限額則不準進口的措施。進口配額是國家通過行政手段對一些重要商品以規定絕對數量的方式來實現限制進口的目的。
我國目前採用的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採用的即配額與許可證結合使用的管制方式,即申請者取得配額證明後,到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發證機關,憑配額擾攜洞證明申領《進口貨物許可證》憑以辦理進口、外匯核銷等進口手續。
--關稅配額管理系指一定時期內,國家對部分商品的進口制定配額優惠稅率並規定該商品進口數量總額,在限額內,經國家批准後允許按照配額內稅率征稅進口,如超出限額則按照配額外征稅進口的措施。國家通過這種行政管理手段對一些重點商品以規定配額稅率這個成本杠桿來實現限制進口的目的,因此關稅配額管理是一種相對數量的限制。
(2)進口非配額管理
定義:指一定時期內根據國內政治、工業、農業、商業、軍事、技術、衛生、環保、資源保護等領域需要,以及為履行我國所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以經國家行政許可並簽發許可證件的方式來實現各類限制的進口措施。其管理形式為非配額限制管理。
注意:根據我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規定,實行許可證管理的限制進口貨物,進口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申請。進口許可證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決定是否許可;進口經營者憑進口許可證管理部門發放的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前款所稱進口許可證,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各種具有許可進口性質的證明、文件(即許可證件)。
4、限制進口技術管理
限制進口技術實行目錄管理。根據《外貿法》、《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發布的《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限制進口的技術目錄。屬於目錄范圍的限制進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國家許可,不得進口。
注意:經營限制進口技術的經營者在向海關申報進口手續時必須主動遞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口許可證》,否則經營者將承擔為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自由進口(自動許可 )
除上述國家禁止、限制進口貨物、技術外的其他貨物,均屬於自由進口范圍。自由進口貨物、技術不受限制。但基於監測進口情況的需要,國家對部分屬於自由進口的貨物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對所有自由進口的技術實行進口技術合同登記管理。
1、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自動進口許可管理是在任何情況下對進口申請一律予以批準的進口許可制度。這種進口許可實際上是一種在進口前的自動登記性質的許可制度,通常用於國家對此類貨物的統計和監督目的。是我國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目前被各國普遍使用的一種進口管理制度。
2、技術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進口屬於自由進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文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進行登記,頒發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申請人憑技術進口許可證或者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辦理外匯、銀行、稅務、海關等相關手續。
范圍:
(1)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商品,共兩批目錄。(木炭出口全面禁止)
如:國家禁止出口屬破壞臭氧層物質的「四氯化碳;、禁止出口屬世界瀕危物種管理范疇的「犀牛角」和「虎骨」;禁止出口有防風固沙作用的「發菜」和「麻黃草」等植物;
(2)國家有關法律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發現並有重要價值的野生植物。
(3)其他,如:禁止出口勞改產品等單行規定。
2、禁止出口技術管理
根據《外貿法》、《禁止進出口管理條例》以及由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禁止出口的技術目錄。屬於禁止出口的技術,不得出口。目前列入禁止出口部分的技術涉及測繪技術、地質技術、葯品生產技術、農葯技術等包括核技術在內的25個技術領域的31項技術。

7、外貿管制分類有哪些?為什麼要實施恢復徵收最惠國進口關稅?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促進經濟發展。
1、外貿的分類管制有對貿易外匯的管制。
2、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
3、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
4、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
5、對外匯匯率的管制。
6、實施恢復徵收最惠國進口關稅是為了主動更好順應國內生產需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8、限制進口的主要措施

1.對外貿易的國家壟斷,對外貿易的國家壟斷是指,國家指定的機構和組織集中管理、集中經營。在以私營經濟為主體的西方國家,平時僅對少數商品如軍火、煙酒和糧食等商品實施國家壟斷,在戰爭或經濟大蕭條時期,范圍有可能擴大。其目的在於,保證國內的供應和生產,防止國內市場的混亂;通過國家壟斷,可以貫徹政府的意圖,限制部分商品的進口。2.外匯管制,外匯管制(ForeignExchangeControl)是各國政府通過政府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國買賣加以管制以平衡國際收支,控制外匯的供給與需求,防止套匯、逃匯,維持本國貨幣本幣幣值穩定的一種管理措施。在外匯管制下,國家設立專門機構或專業銀行進行管理。出口商必須把出口所得的外匯收入按規定賣給管理銀行,進口商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請外匯才能向外購買。外匯管制從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開始出現,20世紀30年代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採用這種手段管理國際收支。50年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國際收支狀況改善,特別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的作用,大多數發達國家都不同程度地放寬了外匯管制。90年代以來,一些發展中國家也逐漸放寬了外匯管制。3.歧視性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政策是指政府制定政策或通過制定購買本國貨法規定,國家行政部門在采購時必須優先購買本國產品,從而形成了對外國產品的歧視,限制外國貨的進口。美國政府施行此項政策最為典型。自1938年起,美國曾多次制訂和修訂「購買美國貨法」,以法律形式確保政府行政機關優先購買美國貨,以歧視別國商品進入,並具體規定美國給予本國廠商6%的價格優惠。英國規定,使用通訊設備必須是本國產品,此項規定對歐盟國家有重要的影響。
【法律依據】
《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第七條限制進口技術的貿易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否符合我國對外貿易政策,有利於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二)是否符合我國對外承諾的義務;(三)是否對建立或加快建立國內特定產業造成不利影響。第八條限制進口技術的技術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否危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二)是否危害人的健康或安全和動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三)是否破壞環境;(四)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有利於促進我國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有利於維護我國經濟技術權益。

9、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幾類

我國的對外貿易管制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對貿易外匯的管制。貿易外匯收支是決定一國國際收支狀況的最主要項目,因此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就成為各國外匯管制的重點。 (2)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非貿易外匯收支的范圍比較廣泛,除貿易外匯和輸出入國境的國際資本以外的一切外匯收入均屬於非貿易外匯收支。其主要包括運輸費、保險費、港口使用費、郵電費、傭金、利潤、股息、利息、專利費、稿費、旅遊費等。 (3)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由於各國經濟發展和國際收支狀況不同,對資本輸出入管制的目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做法也不一樣。 (4)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外匯管制的國家較多的也對本國貨幣的輸出輸入進行管制。 (5)對外匯匯率的管制。匯率管制是指政府有關部門為削減國際收支、穩定本幣價值而對本國所採用的匯率制度、匯率種類和匯率水平進行的管理。

10、貿易限制措施有哪些

1、關檔凱稅制度。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對其徵收稅賦的一種制度。2、資格管理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及相關法律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行爛喚    我國現在的對外貿易量在世界上也是屈指可數的,通過對外貿易可以很大程度的提升我國的經濟發展,並且也能夠和一些發展水平較高的國家建立起一定的商業聯系。不過為了管控對外貿易期間的一些產品質量和稅收問題,我國的對外貿易管制手段也是非常嚴格的,是需要各位企業家在出口過程當中嚴格遵守的。
對外貿易管制手段都有哪些?
1、關稅制度
      關稅制度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對其徵收稅賦的一種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目的的財政關稅和主要以保護本國相關產業為目的而徵收的保護性關稅。我國在徵收莢稅時.從保護本國產品與外國產品的競爭的目的出發,實行保護關稅政策。這一政策主要是通過我國的海關稅則政策以及體現這種政策的海關稅則來體現的 。
2、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及相關法律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我國對外貿易法規定,我國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為了鼓勵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保障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對外自主權.國務院對外經濟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涉及到的相應內容做出了規范,對外貿易經營者在進出口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的總和構成了我國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是我國對外貿易眾多管理制度之一。
3、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實際上是國家對進出口的一種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國家許可為前提條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續。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地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在國際貿易中長期存在,並廣泛運用。
4、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是指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據我國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M及我國政府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出入我國國境的貨物及其包裝物、物品及其包裝物、交通運輸工具、運輸設備和進出境人員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的法律依據和行政手段的總和。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實行目錄管理,即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對外貿易需要,公布並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
5、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匯、用匯。這里所提的國家有關規定就是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即國家外匯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對外貿易法》、國務院《外匯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規定,對包括經營項目外匯、資本項目外匯、金融機構外匯業務、人民幣匯率的生成機制和外匯市場等領域實施的監督管理。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是我國實施外匯管理的主要手段,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是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份。
     歷明 通過我的介紹可以看出,我國對外貿易管制手段主要包括,關稅制度,對外貿易關稅制度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其根本也是為了保障我國的產品和其他國家的產品的良性競爭。另外國家對於對外貿易經營這段資格要求是非常嚴格的,所有的貨物在對外出口的過程當中,還需要遵循國家制定的貨物進出口許可制度。